古时,民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请木匠、泥水匠建造房屋,一定要好酒好肉盛情款待,以免得罪他们暗中在房子中做了手脚,引鬼祟入屋,使主家病丧人口、破财败家或遭遇官司等劫难。据说,木工作孽的手法大同小异:先削一个似人似鬼的小木偶,在木偶身上刻上生辰八字、咒语等并施以魔法,然后把它置放在房屋的梁柱、槛、壁等不易被人察觉的暗处。到了晚上,这些木偶便会作孽捣乱,或发出如人上楼梯的“咚咚咚”的声音,或如外人来敲门发出“啪啪啪”声,或如鬼打壁板窗户发出“嘭嘭嘭”响。总之,让人不得安宁。但往往当胆大者深夜出门探究时,外面又一无所有,声响也全息,一旦回到床上睡下,鬼又来了。有的木匠作恶甚者,还在床上施魔法,让鬼怪半夜发出吓人的“咳咳”声。

  这类勾当,被称之为“木工厌胜”,在民间也有被叫作“下算”的,即用厌胜巫术去算计他人。相传这种技巧一般只为手艺精湛的木工所掌握,而这种厌胜术的传承也只能通过父子或师徒相沿袭,并有严格的保密制度。

  二、“木工厌胜”的历史渊源

  “木工厌胜”属厌胜巫术的一种,源于古代巫术,元代以后传说愈盛,反映了手工业者故神其说,借此以求得社会重视及较好待遇的心理,迷信者有时也用作泄愤或暗害的手段。

  这种民俗具体起源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但至少应该是在人类开始定居生活需要建造房屋以后。“木工厌胜”的习俗和信仰在中国古代的渊源极其悠远,这一点在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中可以找到许多证据。

  《说郛续》卷七引明杨穆《西墅杂记》:

  “梓人厌镇,盖同出于巫蛊咒诅,其甚者遂至乱人家室,贼人天恩,如汉园事多矣……余同里莫氏,故家也。其家每夜分闻室中角力声不已,缘知为怪,屡禳之不验。他日专售于人而毁拆之,梁间有木刻二人,**披发,相角力也。又皋桥韩氏,从事营造,丧服不绝者四十余年,后以风雨败其垣,壁中藏一孝巾,以砖弁之,其意以为砖戴孝也。”

  上文中“梁间有木刻二人,**披发,相角力也”和“壁中藏一孝巾,以砖弁之”,说的正是木匠趁主人不注意将两个披头散发正在相角斗的**木偶人藏于房梁上,使得那户人家每天晚上都听到房中角斗声不绝于耳;另一个则是“砖戴孝”的典故,因木工作祟而使皋桥韩氏整整四十余年丧事不断,后来经风雨飘摇败坏了梁垣,才在墙壁中发现一块裹着砖头的孝巾。

  弗雷泽在《金枝》中也有类似的提法。他认为同样的“因”可以产生同样的“果”,或者说彼此相似的事物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所以这里的“木工厌胜”也可称之为“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认为物体通过某种神秘的感应可以超时间、超距离地相互作用,把一物体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这种观点认为,相同的事物可以彼此影响,因而欲对一事物施加影响,只需取其相同或相似之物即可。世界上许多民族相信,制一他人偶像可以代表他人,毁去这一偶像,它所代表的对象即会有病或殃。英国人类学家泰勒也在《原始文化》中说到巫术是一种“建立在联想之上而以人类的智慧为基础的一种能力”,表现为在思想中把那些发现的彼此间的实际联系的事物结合起来,然后用自己的想象主观地曲解这种联系,得出错误的结论。

  又《便民图纂》引明王用臣《斯陶说林》:

  “吴有富商,倩工作舟,供具稍薄,疑工必有他意,视工将讫,夜潜伏舟尾听之。工以斧敲椓曰:‘木龙,木龙,听我祝词:第一年船行,得利倍之。次年得利十之三。三年人财俱失!’翁闻而识一日,破其舟行商,获利果倍,次年亦如言。遂不复出。一日,破其舟,得木龙长尺许,沸油煎之,工在邻家疾作,知事败,来乞命,复煎之,工仆地而绝。凡取厌胜者必以油煎。”

  在这个“木工厌胜”的传说中,则主要向读者显示了语言特殊的魔力,即具有神秘力量的咒语。吴地的富商请木工造船,因“供具稍薄”,于是怀疑木工会有他意,所以看着木工将收工之时,夜里潜伏到船尾偷听动静,正好看到木工用斧头敲打着椓在念咒语,后来出船前两年果然应验。这充分体现了咒语的强大力量。在具有原始信仰的人看来,语言说出的概念即是原来的东西,因此语言对于一切所希望的东西都可以呼唤。中国语言学功能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李安宅先生曾在著作《巫术与语言》中论到巫术与语言的关系:“语言所代表的东西与所要达到的目的,根据原始信仰,都相信与语言本身是一个东西,或与语言保有交感的作用。因为这样,所以一些表示**的辞句,一经说出,便算达到目的。”在木偶身上刻生辰八字、咒语并施以魔法,正是想借助语言的魔力来达到预期目的。显然,木工正是借助了这一厌胜法来达到其目的,并使民众对此深信不移。

  “木工厌胜”具有无限的神秘力量,但并不是这种力量是不可破除的。文中有破解厌胜术的情节,说的正是富翁因心生怀疑,后破船取出木龙,把它扔进沸油里煎,木工在隔壁家里发病了,知道事情败露,过来请求饶命,但富翁不管他的请求继续煎木偶,木工倒地身亡。据说当厌胜之物被发现时,只有把它投到火里或沸油里煎才能破除它的巫术效力,主家才能重获平安,而作孽者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木工厌胜”虽借助了超自然的神力,但这种超自然力并非是不可战胜的,最终还是可以被人破解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人定胜天”的思想。人们并不否认神秘力量的存在,但他们同样相信这种力量是可以被破除的,尤其是有着邪力的所谓妖魔鬼术。

  有时候,木工作案不慎被主家发现,亦可由害人之术成为吉人之道,如清代褚人获《坚瓠余集》“木工厌胜”条所述:

  “木工造厌胜者,例以初安时一言为准,祸福皆由之。娄门****造楼,工初萌恶念,为小木人荷枷埋户限下。李道见,叱问之,工惶恐,漫应曰:“尔不解此耶?走进娄门第一家也。”李道任之。自是家遂骤发,赀甲其里。”

  娄门的李某建楼,木匠要施厌胜术,刻了个肩扛枷锁的小木人,偷偷地埋在门槛下。这显然是下镇物,诅咒人家。可是,正往门槛下埋的时候,被李某看到了,喝问他在干什么。木匠慌了,应付说:“您还不懂这个吗?这枷,叫做走进娄门第一家。”后来,李某真的发了家,成为娄门一带最富有的人。这段故事,讲门槛下面埋镇物的厌胜之术,而本来是致祸的镇物,因为木匠当时于不得已之中说了句祝福的话,便成了“祸兮福所伏”。

  另有日本学者泽田瑞穗在他的著作《中国的咒法》一书中,也大量搜集了有关“木工厌胜”的材料。据他摘引,仅古籍中的此类记载便有宋洪迈的《夷坚志》丙志卷十之“常熟圬者”、谢在杭的《五杂俎》卷六、长谷真逸《农田余话》、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四十二之“解魇魅”、清杨式傅《果报闻见录》之“工匠魇魅”、王凝斋《秋灯夜话》、徐承烈《听雨轩笔记》卷二之“工匠魇咒”、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六、袁枚《续子不语》卷七之“勒勒”、程趾祥《此中人语》卷三之“匠人”、诸联《明斋小识》卷六之“魇人自敝”和“木龙”、东轩主人“述异记》、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民国柴萼《梵天庐丛录》、郑逸梅《梅瓣集》和汪大侠《奇闻怪见录》等。魇魅方式不外这样几种:做木人或纸人藏匿于新宅内,施咒作法,使其行魅,让主家遭致祸祟。如施放恶鬼偶像,则有恶鬼袭人;藏匿女人偶像,则有美人夜夜陪睡,使被魅者精力枯耗;如刻数人****,则主家会有相应的****甚至**;如女子蹲踞状,则女主人夜夜起夜便溺;或魇人发狂,或致人病痛,或书家道败破的凶兆,或写若干年后破产的恶咒,或画枷锁使主人吃官司……

  可见,“木工厌胜”的民间信仰和习俗在中国古代相当盛行。所以,为防止木工作祟或无意中冲撞了某方神灵,民间建造房屋大都要施术设祭来防御,如在房基底下埋鸭,“鸭”与“压”谐音,表示压土压邪,称之为压土镇宅等,且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防御方法和仪式。

  三、“木工厌胜”的产生根源

  “木工厌胜”是古代的一种行业民俗。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木匠和其他工匠一样由于机遇的难觅和命运的多舛,普遍比较迷信,他们往往求助于冥冥中神灵的保护。于是,木匠通过对祖师的祈祷和祭祀、语言和行为的禁忌、行话和隐语等,甚至借助古代巫术的威力,发明了“木工厌胜”这种特殊的方式,来求得自身的安全和劳作的顺利。

  究其产生根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为满足木工们自我生存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心理安全的需要。这是“木工厌胜”产生最直接的原因。由于木工在封建社会中属于下层劳动人民,其经济收入的低下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不高。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又致使很多中国人形成了自私自利的心理,所以在对待木工时,即便是他们精心为自家设计建造房屋,有些主家也会在食物或工钱款待上亏待木工。更不用说那些处于社会中上层的封建地主或封建官僚家庭了,对以手艺为生的木工更是看不起,而且会很不尊重他们,甚至做出不付工钱等劣行,在很多的民间故事中就有地主虐待木工的说法。木工为了给自己赢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必要的社会尊重,当然最终是为了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以实现自我生存与发展,于是“木工厌胜”应运而生。这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中,作为下层社会代表的木匠为了满足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心理安全而创造和传承的文化现象。

  张紫晨先生在《中国巫术》一书中提到关于巫术的原理。他说:“巫术所担负的都是人的现实能力所不能及的事,都是用人们一般生产和生活技能不能控制的事。越力所不能及,越不能直接控制,便越产生出控制的要求,于是便借助巫术来达到这个目的。”对于木工来说,可能也是处于这样的一种心理,他们利用某些巫术原理、巫术观念和手段,尤其是巫术中“变化莫测的心理能量”,创造出了“木工厌胜”这种行业民俗。巫术是外物对人的刺激和这种刺激所引发的重要心理活动及文化现象。人类对外界的感知量和刺激量,一旦转化为精神上的心理量,便在行动上具有直接的表现。原始人群及后来未开化的民族,在对客观的感知上,往往不是一种单纯的感官经验,而是为许多复杂的观念和各种潜意识所笼罩,因此他们感知外物的被动性远远大于主动性。巫术以它所造成的心理上的错觉和幻想,在这认识的被动与精神的主动(能动)上架起了一座桥梁,使被动和主动之间得到了调解。但是,在实际上人的内在世界与真实存在的外部世界,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距离,这种距离是无法用巫术来缩小的。“木工厌胜”恰如其分地利用了巫术的这一基本原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木工厌胜”中的理智并不是来源于实体的客观刺激,而是来自经过心理作用变幻了的歪曲的客观刺激。它所虚构的幻象,是主体以自身的错觉、幻觉及由此产生的判断,从而代替了客体的本质。古代木工利用人类对巫术力量的恐惧和信仰,从而创造出了具有神秘色彩的新型巫术形式——行业与巫术结合的“木工厌胜”,自此木工这个行业开始蒙上了神秘的面纱出现在世人眼中,也赢得了别人的“畏惧”,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请木工作活的主家们。于是相应地出现了一套款待木工的礼仪,如请木工为自家盖房,第一餐款待的菜肴中有一个必须是白糌肉。即使是主家过于热情把白糌肉做成了红烧肉,也会被认为是对木工的极不尊敬,从而招来祸害。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木工是利用了人们对原始信仰的坚信和对神秘力量的愚昧,因此满足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获得了必要的心理安全。

  其次,体现了先民们根深蒂固的万物有灵论。这是“木工厌胜”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万物有灵论产生于原始社会人类智力低下阶段,即认为所有有形或无形的自然因素、自然力及自然现象都具有灵魂,形成了灵物崇拜和灵魂观念。这表现在人类自身便是鬼神信仰,即有死亡只是**的死亡之说,而灵魂却可以继续存在于世,并对活着的人类产生庇护或骚扰的作用。鬼神信仰不仅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同时也是形成一个民族国民性的重要原因。万物有灵、灵魂不灭,是任何一个原始氏族过渡到具有自我意识的“人”的必经的发展阶段。原始时代的人无法解释自然现象,自身现象,对自然界中无以驾驭的东西都认为是神灵的意志,对自身的死亡认为是灵魂的游离与附着。中国历史几千年的封闭性形成了中国人生活领域和生产方式的同一性,中华文化的“和合”思想一直处于正统地位,在与其他宗教思想的融合中,形成了中国人务实重生的鬼神观念,其鬼神信仰的特点表现为“祖先崇拜”和“泛神论”。

  “木工厌胜”正是在万物有灵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把作案用的小木偶削得“似人似鬼”,披头散发、凶神恶煞,被厌胜暗算的主家所发生的灾难症状更是被形容成如鬼怪作祟。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们习惯于将无法解释的现象归因于鬼神。从先秦儒道的鬼怪信仰到魏晋志怪中的鬼话,再到唐代人鬼故事,以及后来的广为流传的聊斋志异,更是加深了中国人对鬼神的信仰和敬畏。于是,“木工厌胜”中鬼怪作祟之说也自是理所当然了。当一种说法被民众流传愈盛,不管消息源的真假,到后来也就似乎与事实更加接近了,于是“木工厌胜”的传说越传越神。

  最后,民间文学的发展与旺盛也为“木工厌胜”提供了存在的可能性。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我国的民间文学相当发达,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形式,即娱乐和教育了民众,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某些生活方式,更是培养了一大批讲述故事的能手和职业的故事家。在封闭的小农社会,人们在茶余饭后无事可干便话家常、讲故事,于是关于“木工厌胜”的传说日益丰富起来。而且越是在封闭的地区,这种传说越旺盛,人们也更信之为真。

  日本民俗学之父柳田国男在其《传说论》中曾提到关于传说的演变和可信程度,“这一伙走江湖的工匠,顺应着当时古老的传说,为造就自己家门的声望、地位,多年来做了很大的努力;这一痕迹不仅在此,在其它地方往往也是可以见到的。”传说在演变的过程中常常与当时当地的民俗民风紧密结合,从而形成它的“合理的解释”,即所谓的“传说合理化”,于是增加了它的可信程度。“木工厌胜”的传说也是如此,在全国各地都有流传,但又各有千秋。

  四、“木工厌胜”的消亡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和文化的提高,也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快节奏和多样化,人们的迷信观念、鬼神观念也日趋淡薄,信仰方式也不断简化,流传了几千年的“木工厌胜”也开始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一种民俗现象,它曾经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将长存于史。

  其次,体现了先民们根深蒂固的万物有灵论。这是“木工厌胜”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万物有灵论产生于原始社会人类智力低下阶段,即认为所有有形或无形的自然因素、自然力及自然现象都具有灵魂,形成了灵物崇拜和灵魂观念。这表现在人类自身便是鬼神信仰,即有死亡只是**的死亡之说,而灵魂却可以继续存在于世,并对活着的人类产生庇护或骚扰的作用。鬼神信仰不仅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同时也是形成一个民族国民性的重要原因。万物有灵、灵魂不灭,是任何一个原始氏族过渡到具有自我意识的“人”的必经的发展阶段。原始时代的人无法解释自然现象,自身现象,对自然界中无以驾驭的东西都认为是神灵的意志,对自身的死亡认为是灵魂的游离与附着。中国历史几千年的封闭性形成了中国人生活领域和生产方式的同一性,中华文化的“和合”思想一直处于正统地位,在与其他宗教思想的融合中,形成了中国人务实重生的鬼神观念,其鬼神信仰的特点表现为“祖先崇拜”和“泛神论”。

  “木工厌胜”正是在万物有灵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把作案用的小木偶削得“似人似鬼”,披头散发、凶神恶煞,被厌胜暗算的主家所发生的灾难症状更是被形容成如鬼怪作祟。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们习惯于将无法解释的现象归因于鬼神。从先秦儒道的鬼怪信仰到魏晋志怪中的鬼话,再到唐代人鬼故事,以及后来的广为流传的聊斋志异,更是加深了中国人对鬼神的信仰和敬畏。于是,“木工厌胜”中鬼怪作祟之说也自是理所当然了。当一种说法被民众流传愈盛,不管消息源的真假,到后来也就似乎与事实更加接近了,于是“木工厌胜”的传说越传越神。

  最后,民间文学的发展与旺盛也为“木工厌胜”提供了存在的可能性。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我国的民间文学相当发达,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形式,即娱乐和教育了民众,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某些生活方式,更是培养了一大批讲述故事的能手和职业的故事家。在封闭的小农社会,人们在茶余饭后无事可干便话家常、讲故事,于是关于“木工厌胜”的传说日益丰富起来。而且越是在封闭的地区,这种传说越旺盛,人们也更信之为真。

  日本民俗学之父柳田国男在其《传说论》中曾提到关于传说的演变和可信程度,“这一伙走江湖的工匠,顺应着当时古老的传说,为造就自己家门的声望、地位,多年来做了很大的努力;这一痕迹不仅在此,在其它地方往往也是可以见到的。”传说在演变的过程中常常与当时当地的民俗民风紧密结合,从而形成它的“合理的解释”,即所谓的“传说合理化”,于是增加了它的可信程度。“木工厌胜”的传说也是如此,在全国各地都有流传,但又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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