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金泰尔先生是个技术精湛的铜匠,他的祖祖辈辈都在弗吉尼亚的威尔顿做铜匠,他们可不是制作铜器的铜匠,他们干的活太杂了,钉马掌、维护枪械、修理大篷车还兼顾一定程度上的木工活。
金泰尔铜匠屋口碑好,技术高,价格公道,生意兴隆,可年轻的约书亚先生不想当铜匠,自从为一名名叫弗莱迪的老年佣兵修理过来复枪的扳机后,老佣兵口中15美元一张的海狸皮就勾起了他的**,他在自家的铜匠屋干活,拿的还是高工资,一天也就20美分的进账,有时候,老爹和爷爷心情不好,就一分钱都拿不到。
几个恶狗一般的兄弟又时刻盯着家中产业的继承权,像他这样游手好闲,喜欢捧着骑士房梁上偷懒的人,真的没有多少继承家业的希望。
所以他私自逃出了家,在流浪了三个月后,找到了一名叫做史密斯的传奇冒险者。
这位史密斯先生正准备横跨整个美国,哦,对不起,西边的地方那时还不叫美国,那是西班牙人的地盘,约书亚靠着死皮赖脸和会来事混进了史密斯的队伍,他们在圣路易斯城招募了边疆人、山区人、猎人、佣兵、投机商人,一共一百三十六人,历经千幸万苦,终于踏上了西班牙人的加州,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太平洋。
可惜好景不长,被当地的西班牙总督招待了一顿牢饭,然后被驱赶了回来。
“永远不要踏足加利福利亚,美国佬!”
西班牙人把他们送到内达华山下的河边,嚣张地做出了警告,可警告毕竟只是警告,美国人如果会害怕,就不会叫美国人了。
不过史密斯先生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先是他本人被灰熊袭击,留下了严重的头部伤口,会不会产生后遗症还是两说,然后就是早先与他们交易的印第安人袭击他们。
起因也很扯淡,这些原本很友善的印第安人是居住在内华达山脉中的河边部落,和白人冒险者交易一直相安无事,可是一些卑劣的家伙总喜欢不劳而获,他们假装与印第安人交易,却乘机杀死了部落负责守卫的几十名勇士,抢走了十几个女人和两车海狸皮子,烧毁了印第安人居住的帐篷,然后大摇大摆地在幸存者的视线中离开,这种恶行让幸存的印第安人火冒三丈,可他们又分不清楚那些白人和这些白人的区别,反正都是白人,杀了再说。
好不容易逃离了印第安人的领地,他们又陷入了一些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野人手中,这些家伙比印第安人还夸张,他们竟然食人,把俘虏关押在牢笼中,一天一个,连洗刷都不用,把人倒提着活活劈开,肠肠肚肚洒满一地,用木棍一穿,架在活上烤熟即可。
当86人的队伍被吃的只剩下12个人的时候,他们终于弄断了野人的牢笼,逃了出来,12个人在最近的交易站喝的烂醉如泥,分了最后的一点美元,好聚好散。
对于约书亚来说,人生太精彩,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享受完了,简直堪称传奇。
传奇的约书亚,他的名字被幸存者们传播了出去,和传奇的史密斯并称传奇二人组,但约书亚知道,自己的名号名不副实,论枪法他顶多配给史密斯提鞋,论谋略他也就还算不笨,论胆识他在队伍里只能算中下游,不过好在史密斯先生赏识他,把他当做亲信,传授了很多实用的知识,这让他的地位变得有点超然。
现在嘛,还是低调一点好,而且,在经历那么多腥风血雨后,他不打算再跟着史密斯去混冒险者之路了。
后来,他从交易点救出了一个印第安少女,拉科塔族的草原之风,很男性化的名字,很女人,很漂亮的一个姑娘,她有过一个孩子,不过丈夫和孩子都被拉科塔人的死敌克劳人给杀了,她被克劳人卖作奴隶,然后又被约书亚用冒险的大半积蓄400美元给买了回来,当然其中还包括一场20步角斗。
约书亚和草原之风回到了当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拉科塔部落,生活了一年,生下了第一个孩子阳光,在拉科塔部落生活的过程中,他教拉科塔人打铁,拉科塔人则告诉他有关于大灵的故事,一直就这样和谐地生活了3年,约书亚思乡的情绪又起来了,他们便告别了开始迁徙的拉科塔娘家,回到了弗吉尼亚的老家。
在经历了一年的不被认可(主要是他的印第安妻子不被家庭认可)后,约书亚再次厌倦了铜匠的生活。
正好,这个时候,那位传奇冒险者史密斯先生在临死前发起了第二次西进的号召,许多年轻人、无业者、流浪汉、走投无路的逃犯、从南边逃过来的奴隶都加入到了西进大军中,靠着史密斯先生贡献出来的西进路线图,他们能够聚集起一只规模庞大的车队,去和那些墨西哥佬叫板了。(墨西哥独立后,接手了上下加利福尼亚州)
而在他们迁徙的过程中,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就这样从弗吉尼亚到密苏里州,花了他们整整三年的时间,然后他们在卖掉房子、卖掉粮食、卖掉一切后,积累了足够前往加利福尼亚的补给和费用,随着西进大军的步伐开始了最后一次远征。
约书亚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其实那不算一只车队,没有组织者,没有护卫,没有向导,只是盲从,就像野牛一般,跟着头牛自发地前进。
约书亚、草原之风、阳光,和第二个孩子亚伯拉罕在头车上,后面跟着的是他的亲弟弟西蒙,他的表妹蕾切尔、表姊内奥米、另一个表姊莉雅。
不得不说老美的女性也是非常强悍的,成年女子如果不满意家中的婚事安排,或者怀有冒险的情怀,就会跟随在约书亚这种去过西部的勇士屁股后面,踏上西进的道路。
其中自然少不了约书亚父母的抱怨,可美好的加州阳光被约书亚吹得天花乱坠,把所有人的情绪都勾起来了。
州政府鼓吹的救济法案中说,任何一个美国公民,只要没有犯罪,都可以前往西部占据160英亩的可开垦土地(丘陵、山地按倍数增加面积),每英亩只需要1美元50美分,没钱,没关系,政府借给你三年无息贷款,没技术,不会种田,没关系,政府派人负责培训。在该土地上生存满三年,且确实在开发利用该土地的将获得土地的所有权。
各种优惠条件把东面的贫困人口,甚至一些富有野心的农场主、种植园主都抛弃了一切冲向了西部。两相一结合,许多对现实生活不满的人也加入到了西进运动中去。
“那里有几百万公顷的土地,那里有上千吨黄金、白银,去吧,都是你的!”这种联邦政府喊出来的口号和后世某个知名漫画中的口号如出一辙。不过他们少喊了一句:
“挣大钱,实现人生价值!关键看你有没有那个命。”
最后一辆车是一位来自德国的传教士,当然也是一位移民,霍夫曼医生,这是他自称的,严谨地每一颗扣子都要扣得规规矩矩,头上戴着绅士帽,黑色燕尾服,小马甲,总是梳的顺溜的头发和胡子,还有他更加严谨地如同平民贵妇的妻子丽安娜,以及两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康斯坦丁和伯克曼。
英国人、德国人、爱尔兰人、法国人、荷兰人、西班牙人、瑞典人,这些欧洲移民就跟蝗虫一样冲入了新大陆,联邦政府的移民法案为每一位移民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蓝图,只要你来,我们就管饭,不但管饭,还手把手地教你种地赚钱!
这个车队之所以会凑到一起,还是因为兜中的美元快见底了,约书亚家只有不到28美元,西蒙家都是单身男女,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四个人加起来一共5美元68美分,霍夫曼先生更是穷的叮当响。
他的马克在纽约被一个声称有田有奴隶的杨基骗子给骗走了,而骗子说的黑奴实际上是一个自由民。
没有美元,就没有保护,大车队都是要抽税的,你走的康庄大道政府是要抽税的,你不走康庄大道,那些开化的印第安人是要抽过境税的,你难道还能飞到加利福尼亚去不成?
尼玛见鬼的民主国家,除了空气、河水和草原上的荒草不抽税,什么都要抽税!哦对了,野牛的牛粪也不抽税,这点还是好的。
“该死的夏延人,他们为什么要袭击我们!”
莫名其妙的突然袭击,让约书亚感到无比的憋屈,他可是拉科塔的女婿,也算半个印第安人了,妻子的交涉并没有让夏延人平和,他们怪叫着发动了进攻,而三辆篷车上,能够战斗的只有约书亚、西蒙和霍夫曼,女人小孩们尖叫着躲进篷车里,如果三个大男人不能让夏延人知难而退,他们不是被杀死,就是成为战利品。
“霍乱,因为霍乱,他们认为是白人带来的恶魔,而且他们已经退到了约定的地方,我们这是入侵,把恶魔带给他们,杀了我们,就不会传染给他们!”
草原之风捏着一把燧发手枪,躲在篷车后面,好吧,她勉强也算一个有战斗力的人,不过四对十,对方还是貌似开化了一半的狗兵,草原之风只能祈祷大灵显灵了。
夏延人开始冲锋,当他们来到车队五十米远的地方后,开始组成一个圆形绕圈,一边怪叫着,一边挥舞着手中的火枪和印第安战斧,熟悉他们作战方式的草原之风和约书亚,根本不会被他们的这种新式太阳舞迷惑,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纷纷开枪射击,两个运气不好的狗兵应声落地,然后他们就嚎叫着冲了过来。
“注意四周,不要被他们包围了!”
“他们在后面!”
才喊了一声的霍夫曼先生冲着绕过去的狗兵开了一枪,打落狗兵的同时,一把印第安战斧冲着他抛了过来,一阵惨叫后,德国传教士脑门上插着一把斧子倒在了地上,躲在篷车内的丽安娜女士痛呼着扑了出来,一根羽箭很不客气地夺走了她的平衡,让丽安娜女士从篷车上摔了下来,脑袋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骨折声。
“西蒙,看好正前方!”
约书亚有着很丰富的和印第安人的作战经验,可那时候,印第安人手中可没有火枪。
“砰!”
西蒙在和一个战士的对射中中了一枪,倒地不起,而约书亚此时用燧发枪的刺刀解决了第五个狗兵,五比二,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们两口子可以搏命杀掉剩下的五个狗兵,可狗兵会给你们时间装填弹药吗?
“约书亚,小心!”
草原之风扔出了长矛,把偷袭的家伙给贯穿了,而约书亚的肩头也中了一枪,剩下的四个狗兵纷纷朝着草原之风扑过来,没有了男人,这些女人和小孩就能用来换威士忌和火枪了。
“砰!”
冲在最前方的家伙脑袋上穿了一个眼儿,后面的三个狗兵齐齐一顿,看向子弹彪来的反方向,什么都没有啊!
“谁在打枪?”
三人心头都升起了大大的问号,紧张地来回张望,这可是大草原,周围没有那么多的障碍物,百米之内,根本没有可能藏人的地方。
“去搜搜那片杂草!”
“喔喔喔!”
一名狗兵骑着马冲了过去,在杂草中绕了两圈儿,摇着头策马归来,确认那边没有埋伏。
“这就奇怪了,你,去那边的坡上看看。”
如果是普通的战士,此刻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找隐蔽,或者匍匐在草丛中静观其变,但他们毕竟是狗兵,是身经百战的夏延精锐战士,可不会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枪就退走。
“抓住那个拉科塔的女人,要活的,她是疾风之狐的妹妹,疾风之狐杀害了荒原之狼和狗牙,我们可以用她去向克劳人换火枪!”
坏人总是死于话太多,就在车队失去了抵抗能力的时候,这个聪明的两根羽毛还在打着其他的算盘,砰的第二声枪响过后,自作聪明的夏延人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窟窿眼儿,然后就保持着聪明睿智的形象直挺挺地倒下。
剩下的两个勇士互相对视一眼,惊恐地朝后方看去,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一个屹立在阳光前的小黑点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这不可能!”
再愚蠢的夏延人也无法相信有人能够在500米开外开枪打中夏延的勇士,可这两位勇士已经被吓破了胆,五百米开外能够两枪爆头,这不是邪神附体是什么?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皆有灵魂,也相信灵魂有善恶,神力分正邪,凡是保佑他们战士胜利的就是大灵庇护,凡是令他们陷入绝境的就是邪神附体。
“快逃!”
夏延人飞快地骑上马,使出了印第安各部族通用的最高马技,就是那个啥。怪叫着朝着来时的路逃走,只不过这次的怪叫中全是恐惧,就像心中没有了血,只剩下了冰。
四匹马不快不慢地靠过来,已经重新装好燧发手枪的草原之风对准了过来的人,部族之间就是这样,很少讲情义,全靠实力说话。
”我是拉科塔的草原之风,你们是哪个部族的?”
在草原上,如果不能靠实力说话,至少要找个合适的靠山,拉科塔族听起来还是挺唬人的,他们是大苏族三大部族之首,善战且爱好和平,若无必要,他们从来不会首先和其他的部族起冲突,在印第安人中是属于比较友善的种族,除非对方是克劳人这种因为世代争抢野牛和形成的死敌,一般连最善战最凶残的黑脚人也不会轻易招惹他们。
“我是拉科塔的白羽毛!我听说过你,草原之风,你是疾风之狐酋长的妹妹。”
别看小屁孩年纪不大,但一直以来他都将自己当做成年人勇士来对待,虽然草原之风是酋长的妹妹,但毕竟只是个女人,在父系部落中,裙带关系并不具备多大的权势。
确认了不是敌人后,草原之风放低了枪口,白羽毛身后跟过来的那个高大男人才是她关注的焦点,面对夏延人的狗兵,她可不会脑残到认为是一根羽毛的白羽毛出手干掉了对方,显然,这个长得差不多有两个野牛高的巨灵,才是出手拯救他们的人物。
白羽毛策马让过位置,露出了黄厉的全貌,当草原之风看到他背后牵着的两匹马后,则更加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某个不知名部族的首席勇士。
在印第安部落中,战马的多少代表这这个人的身份,譬如在拉科塔部落中,只有战争酋长或者精神领袖巫医这样的一二把手,才会拥有两至三匹战马。
“这位是我们拉科塔的朋友,来自汉族的战神,像大灵一般勇敢的战争之象!”
白羽毛一脸骄傲地仰着脑袋向草原之风介绍着黄厉,因为黄厉答应他,教授他知识,他自然而然就成了黄厉的弟子,就跟部落里的巫医、战争酋长一样,他们也可以收一两个亲传弟子,但多半都是他们自己的后代。
像白羽毛这样的孩子,运气好一点,再好一点,混到头也就是个两根羽毛精锐勇士的地位,但跟着战争之象,说不定以后能够成为部落中最尊贵的三根羽毛。
好吧,他现在也没有插上三根羽毛,不过在白羽毛的想象中,战争之象在他的部族中,至少也是三根羽毛的地位,或者,很可能他就是汉族的酋长,有资格佩戴那种奢华的鹰羽冠。
“这位是他的女儿珍宝,她拥有和大灵一样的崇高理想!”
白羽毛更加骄傲地介绍着黄娜娜,他认为所谓的科学家其实就是大灵的化身,能够把人带到太阳上,创造出神奇的把泥土变成食物的机器,除了大灵,谁有这样的能耐。
金泰尔铜匠屋口碑好,技术高,价格公道,生意兴隆,可年轻的约书亚先生不想当铜匠,自从为一名名叫弗莱迪的老年佣兵修理过来复枪的扳机后,老佣兵口中15美元一张的海狸皮就勾起了他的**,他在自家的铜匠屋干活,拿的还是高工资,一天也就20美分的进账,有时候,老爹和爷爷心情不好,就一分钱都拿不到。
几个恶狗一般的兄弟又时刻盯着家中产业的继承权,像他这样游手好闲,喜欢捧着骑士房梁上偷懒的人,真的没有多少继承家业的希望。
所以他私自逃出了家,在流浪了三个月后,找到了一名叫做史密斯的传奇冒险者。
这位史密斯先生正准备横跨整个美国,哦,对不起,西边的地方那时还不叫美国,那是西班牙人的地盘,约书亚靠着死皮赖脸和会来事混进了史密斯的队伍,他们在圣路易斯城招募了边疆人、山区人、猎人、佣兵、投机商人,一共一百三十六人,历经千幸万苦,终于踏上了西班牙人的加州,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太平洋。
可惜好景不长,被当地的西班牙总督招待了一顿牢饭,然后被驱赶了回来。
“永远不要踏足加利福利亚,美国佬!”
西班牙人把他们送到内达华山下的河边,嚣张地做出了警告,可警告毕竟只是警告,美国人如果会害怕,就不会叫美国人了。
不过史密斯先生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先是他本人被灰熊袭击,留下了严重的头部伤口,会不会产生后遗症还是两说,然后就是早先与他们交易的印第安人袭击他们。
起因也很扯淡,这些原本很友善的印第安人是居住在内华达山脉中的河边部落,和白人冒险者交易一直相安无事,可是一些卑劣的家伙总喜欢不劳而获,他们假装与印第安人交易,却乘机杀死了部落负责守卫的几十名勇士,抢走了十几个女人和两车海狸皮子,烧毁了印第安人居住的帐篷,然后大摇大摆地在幸存者的视线中离开,这种恶行让幸存的印第安人火冒三丈,可他们又分不清楚那些白人和这些白人的区别,反正都是白人,杀了再说。
好不容易逃离了印第安人的领地,他们又陷入了一些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野人手中,这些家伙比印第安人还夸张,他们竟然食人,把俘虏关押在牢笼中,一天一个,连洗刷都不用,把人倒提着活活劈开,肠肠肚肚洒满一地,用木棍一穿,架在活上烤熟即可。
当86人的队伍被吃的只剩下12个人的时候,他们终于弄断了野人的牢笼,逃了出来,12个人在最近的交易站喝的烂醉如泥,分了最后的一点美元,好聚好散。
对于约书亚来说,人生太精彩,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享受完了,简直堪称传奇。
传奇的约书亚,他的名字被幸存者们传播了出去,和传奇的史密斯并称传奇二人组,但约书亚知道,自己的名号名不副实,论枪法他顶多配给史密斯提鞋,论谋略他也就还算不笨,论胆识他在队伍里只能算中下游,不过好在史密斯先生赏识他,把他当做亲信,传授了很多实用的知识,这让他的地位变得有点超然。
现在嘛,还是低调一点好,而且,在经历那么多腥风血雨后,他不打算再跟着史密斯去混冒险者之路了。
后来,他从交易点救出了一个印第安少女,拉科塔族的草原之风,很男性化的名字,很女人,很漂亮的一个姑娘,她有过一个孩子,不过丈夫和孩子都被拉科塔人的死敌克劳人给杀了,她被克劳人卖作奴隶,然后又被约书亚用冒险的大半积蓄400美元给买了回来,当然其中还包括一场20步角斗。
约书亚和草原之风回到了当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拉科塔部落,生活了一年,生下了第一个孩子阳光,在拉科塔部落生活的过程中,他教拉科塔人打铁,拉科塔人则告诉他有关于大灵的故事,一直就这样和谐地生活了3年,约书亚思乡的情绪又起来了,他们便告别了开始迁徙的拉科塔娘家,回到了弗吉尼亚的老家。
在经历了一年的不被认可(主要是他的印第安妻子不被家庭认可)后,约书亚再次厌倦了铜匠的生活。
正好,这个时候,那位传奇冒险者史密斯先生在临死前发起了第二次西进的号召,许多年轻人、无业者、流浪汉、走投无路的逃犯、从南边逃过来的奴隶都加入到了西进大军中,靠着史密斯先生贡献出来的西进路线图,他们能够聚集起一只规模庞大的车队,去和那些墨西哥佬叫板了。(墨西哥独立后,接手了上下加利福尼亚州)
而在他们迁徙的过程中,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就这样从弗吉尼亚到密苏里州,花了他们整整三年的时间,然后他们在卖掉房子、卖掉粮食、卖掉一切后,积累了足够前往加利福尼亚的补给和费用,随着西进大军的步伐开始了最后一次远征。
约书亚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其实那不算一只车队,没有组织者,没有护卫,没有向导,只是盲从,就像野牛一般,跟着头牛自发地前进。
约书亚、草原之风、阳光,和第二个孩子亚伯拉罕在头车上,后面跟着的是他的亲弟弟西蒙,他的表妹蕾切尔、表姊内奥米、另一个表姊莉雅。
不得不说老美的女性也是非常强悍的,成年女子如果不满意家中的婚事安排,或者怀有冒险的情怀,就会跟随在约书亚这种去过西部的勇士屁股后面,踏上西进的道路。
其中自然少不了约书亚父母的抱怨,可美好的加州阳光被约书亚吹得天花乱坠,把所有人的情绪都勾起来了。
州政府鼓吹的救济法案中说,任何一个美国公民,只要没有犯罪,都可以前往西部占据160英亩的可开垦土地(丘陵、山地按倍数增加面积),每英亩只需要1美元50美分,没钱,没关系,政府借给你三年无息贷款,没技术,不会种田,没关系,政府派人负责培训。在该土地上生存满三年,且确实在开发利用该土地的将获得土地的所有权。
各种优惠条件把东面的贫困人口,甚至一些富有野心的农场主、种植园主都抛弃了一切冲向了西部。两相一结合,许多对现实生活不满的人也加入到了西进运动中去。
“那里有几百万公顷的土地,那里有上千吨黄金、白银,去吧,都是你的!”这种联邦政府喊出来的口号和后世某个知名漫画中的口号如出一辙。不过他们少喊了一句:
“挣大钱,实现人生价值!关键看你有没有那个命。”
最后一辆车是一位来自德国的传教士,当然也是一位移民,霍夫曼医生,这是他自称的,严谨地每一颗扣子都要扣得规规矩矩,头上戴着绅士帽,黑色燕尾服,小马甲,总是梳的顺溜的头发和胡子,还有他更加严谨地如同平民贵妇的妻子丽安娜,以及两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康斯坦丁和伯克曼。
英国人、德国人、爱尔兰人、法国人、荷兰人、西班牙人、瑞典人,这些欧洲移民就跟蝗虫一样冲入了新大陆,联邦政府的移民法案为每一位移民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蓝图,只要你来,我们就管饭,不但管饭,还手把手地教你种地赚钱!
这个车队之所以会凑到一起,还是因为兜中的美元快见底了,约书亚家只有不到28美元,西蒙家都是单身男女,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四个人加起来一共5美元68美分,霍夫曼先生更是穷的叮当响。
他的马克在纽约被一个声称有田有奴隶的杨基骗子给骗走了,而骗子说的黑奴实际上是一个自由民。
没有美元,就没有保护,大车队都是要抽税的,你走的康庄大道政府是要抽税的,你不走康庄大道,那些开化的印第安人是要抽过境税的,你难道还能飞到加利福尼亚去不成?
尼玛见鬼的民主国家,除了空气、河水和草原上的荒草不抽税,什么都要抽税!哦对了,野牛的牛粪也不抽税,这点还是好的。
“该死的夏延人,他们为什么要袭击我们!”
莫名其妙的突然袭击,让约书亚感到无比的憋屈,他可是拉科塔的女婿,也算半个印第安人了,妻子的交涉并没有让夏延人平和,他们怪叫着发动了进攻,而三辆篷车上,能够战斗的只有约书亚、西蒙和霍夫曼,女人小孩们尖叫着躲进篷车里,如果三个大男人不能让夏延人知难而退,他们不是被杀死,就是成为战利品。
“霍乱,因为霍乱,他们认为是白人带来的恶魔,而且他们已经退到了约定的地方,我们这是入侵,把恶魔带给他们,杀了我们,就不会传染给他们!”
草原之风捏着一把燧发手枪,躲在篷车后面,好吧,她勉强也算一个有战斗力的人,不过四对十,对方还是貌似开化了一半的狗兵,草原之风只能祈祷大灵显灵了。
夏延人开始冲锋,当他们来到车队五十米远的地方后,开始组成一个圆形绕圈,一边怪叫着,一边挥舞着手中的火枪和印第安战斧,熟悉他们作战方式的草原之风和约书亚,根本不会被他们的这种新式太阳舞迷惑,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纷纷开枪射击,两个运气不好的狗兵应声落地,然后他们就嚎叫着冲了过来。
“注意四周,不要被他们包围了!”
“他们在后面!”
才喊了一声的霍夫曼先生冲着绕过去的狗兵开了一枪,打落狗兵的同时,一把印第安战斧冲着他抛了过来,一阵惨叫后,德国传教士脑门上插着一把斧子倒在了地上,躲在篷车内的丽安娜女士痛呼着扑了出来,一根羽箭很不客气地夺走了她的平衡,让丽安娜女士从篷车上摔了下来,脑袋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骨折声。
“西蒙,看好正前方!”
约书亚有着很丰富的和印第安人的作战经验,可那时候,印第安人手中可没有火枪。
“砰!”
西蒙在和一个战士的对射中中了一枪,倒地不起,而约书亚此时用燧发枪的刺刀解决了第五个狗兵,五比二,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们两口子可以搏命杀掉剩下的五个狗兵,可狗兵会给你们时间装填弹药吗?
“约书亚,小心!”
草原之风扔出了长矛,把偷袭的家伙给贯穿了,而约书亚的肩头也中了一枪,剩下的四个狗兵纷纷朝着草原之风扑过来,没有了男人,这些女人和小孩就能用来换威士忌和火枪了。
“砰!”
冲在最前方的家伙脑袋上穿了一个眼儿,后面的三个狗兵齐齐一顿,看向子弹彪来的反方向,什么都没有啊!
“谁在打枪?”
三人心头都升起了大大的问号,紧张地来回张望,这可是大草原,周围没有那么多的障碍物,百米之内,根本没有可能藏人的地方。
“去搜搜那片杂草!”
“喔喔喔!”
一名狗兵骑着马冲了过去,在杂草中绕了两圈儿,摇着头策马归来,确认那边没有埋伏。
“这就奇怪了,你,去那边的坡上看看。”
如果是普通的战士,此刻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找隐蔽,或者匍匐在草丛中静观其变,但他们毕竟是狗兵,是身经百战的夏延精锐战士,可不会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枪就退走。
“抓住那个拉科塔的女人,要活的,她是疾风之狐的妹妹,疾风之狐杀害了荒原之狼和狗牙,我们可以用她去向克劳人换火枪!”
坏人总是死于话太多,就在车队失去了抵抗能力的时候,这个聪明的两根羽毛还在打着其他的算盘,砰的第二声枪响过后,自作聪明的夏延人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窟窿眼儿,然后就保持着聪明睿智的形象直挺挺地倒下。
剩下的两个勇士互相对视一眼,惊恐地朝后方看去,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一个屹立在阳光前的小黑点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这不可能!”
再愚蠢的夏延人也无法相信有人能够在500米开外开枪打中夏延的勇士,可这两位勇士已经被吓破了胆,五百米开外能够两枪爆头,这不是邪神附体是什么?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皆有灵魂,也相信灵魂有善恶,神力分正邪,凡是保佑他们战士胜利的就是大灵庇护,凡是令他们陷入绝境的就是邪神附体。
“快逃!”
夏延人飞快地骑上马,使出了印第安各部族通用的最高马技,就是那个啥。怪叫着朝着来时的路逃走,只不过这次的怪叫中全是恐惧,就像心中没有了血,只剩下了冰。
四匹马不快不慢地靠过来,已经重新装好燧发手枪的草原之风对准了过来的人,部族之间就是这样,很少讲情义,全靠实力说话。
”我是拉科塔的草原之风,你们是哪个部族的?”
在草原上,如果不能靠实力说话,至少要找个合适的靠山,拉科塔族听起来还是挺唬人的,他们是大苏族三大部族之首,善战且爱好和平,若无必要,他们从来不会首先和其他的部族起冲突,在印第安人中是属于比较友善的种族,除非对方是克劳人这种因为世代争抢野牛和形成的死敌,一般连最善战最凶残的黑脚人也不会轻易招惹他们。
“我是拉科塔的白羽毛!我听说过你,草原之风,你是疾风之狐酋长的妹妹。”
别看小屁孩年纪不大,但一直以来他都将自己当做成年人勇士来对待,虽然草原之风是酋长的妹妹,但毕竟只是个女人,在父系部落中,裙带关系并不具备多大的权势。
确认了不是敌人后,草原之风放低了枪口,白羽毛身后跟过来的那个高大男人才是她关注的焦点,面对夏延人的狗兵,她可不会脑残到认为是一根羽毛的白羽毛出手干掉了对方,显然,这个长得差不多有两个野牛高的巨灵,才是出手拯救他们的人物。
白羽毛策马让过位置,露出了黄厉的全貌,当草原之风看到他背后牵着的两匹马后,则更加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某个不知名部族的首席勇士。
在印第安部落中,战马的多少代表这这个人的身份,譬如在拉科塔部落中,只有战争酋长或者精神领袖巫医这样的一二把手,才会拥有两至三匹战马。
“这位是我们拉科塔的朋友,来自汉族的战神,像大灵一般勇敢的战争之象!”
白羽毛一脸骄傲地仰着脑袋向草原之风介绍着黄厉,因为黄厉答应他,教授他知识,他自然而然就成了黄厉的弟子,就跟部落里的巫医、战争酋长一样,他们也可以收一两个亲传弟子,但多半都是他们自己的后代。
像白羽毛这样的孩子,运气好一点,再好一点,混到头也就是个两根羽毛精锐勇士的地位,但跟着战争之象,说不定以后能够成为部落中最尊贵的三根羽毛。
好吧,他现在也没有插上三根羽毛,不过在白羽毛的想象中,战争之象在他的部族中,至少也是三根羽毛的地位,或者,很可能他就是汉族的酋长,有资格佩戴那种奢华的鹰羽冠。
“这位是他的女儿珍宝,她拥有和大灵一样的崇高理想!”
白羽毛更加骄傲地介绍着黄娜娜,他认为所谓的科学家其实就是大灵的化身,能够把人带到太阳上,创造出神奇的把泥土变成食物的机器,除了大灵,谁有这样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