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垣就这么看着富小景,她和梦里最大的差别就是,梦里她的头发盘在一起,而此时她的头发很随便地扎着。
他并不是一个仪式感强烈的人,甚至不认为婚礼是必需品,婚纱更非必要。可有一次做梦,梦里富小景和别的男人结婚,男人面目一直模糊,她身上的婚纱倒是记得清楚,很简单的款式,没有花朵,没有刺绣,只是把她的身形修饰出来,一点儿都不喧宾夺主。
她这么主动,并不在他的意料之内。
富小景抱着顾垣踮着脚去亲他的眼皮,顾垣担心她的脚没好利落,直接把她抱了起来,她一手扯下绑头发的缎带,头发顷刻散落下来,遮住了她的半个眼睛,她贴着他的耳朵,很孩子气地问,“我的话,你听不听?”
她拿缎带去蒙顾垣的眼睛,一副不容反驳的语气,“不许自己解开,一会儿你都得听我的。”
富小景从顾垣怀里冲出来,牵着他的手,把他引到沙发让他坐下。顾垣也由着她。
她找好角度,跪坐在地毯上,把手腕放到顾垣鼻尖,“你能闻到我是什么香水吗?”
没等他回答,她很得意地说道,“叫marry me,marry me。”她知道顾垣一定不喜欢这款街香,但为了名字的好意头,依然在左手腕上洒了一些,她的手腕距离顾垣鼻尖只有一厘米不到,瞪着眼睛要求他,“你能不能重复一遍?”
顾垣不说话,只把她的手贴在嘴边,不断地亲着。
“你个笨蛋,让你重复都不会。”富小景撇撇嘴,“不过没关系,我一会儿多说几遍就好了。”
富小景一只手让顾垣亲着,扭头用另一只手去够茶几上的戒指盒子,她被顾垣整得心慌意乱,一伸手,戒指竟被拂到地上。
“都怪你!”
“怪我。”顾垣把嘴贴着她的手指,同她商量,“确实怪我。可不可以再给我一个机会,明天……”他的声音本来就低,此时又被她的手指吸纳了一些,可传到她耳朵里还是清清楚楚。
“我就要今天!”富小景把手从顾垣的掌心夺了回来,再次重复,“今天,你得听我的。”
客厅里的灯光很暗,只有远处餐桌上的一排蜡烛亮着,富小景穿着白色婚纱跪伏在地毯上,去找她买的戒指,一点儿形象都无,心想幸亏他眼睛蒙着,没看到她这副狼狈样子。找了好一会儿,才在地毯上摸到,她拿起戒指,很不讲究地用手背擦了擦,又放到嘴边吹了几秒,匆匆往顾垣无名指套。等戒指触到顾垣手指上时,她明显能感到他身体的震动,她一边亲他的手背一边给他套戒指。
“香水叫marry me。”她趁着手腕上的香没散尽,又伸到他鼻尖让他闻,“marry me,你到底愿不愿意?愿意就亲我一下。”
在得到确认之后,富小景又追问:“我跟我妈说三年后才跟你正式结婚,你还愿意吗?”
十指连心,富小景被顾垣亲得心发颤,但急于要走流程,同他商量,“先放开我好不好?”
顾垣没答应她,他虽然闭着眼睛,嘴和手却灵巧得很,她浑身跟过了电似的,她知道任这样发展下去,计划马上要泡汤了。她一早关了空调,空气里的热浪袭来,她的鼻尖都是细细密密的汗珠,空气粘腻腻的。
“你不是说听我的吗?”她挣扎着从顾垣怀里冲出来,伸手去扯自己脖子上的项圈,半晌,她把项圈放到顾垣掌心,伸出无名指,命令他,“给我戴上。”
顾垣的手一直在抖,最后富小景等不及把手指伸了进去。她想,这人真是没出息,刚才手指要多巧有多巧,她差点儿没坚持住。
“好了,我也愿意。”富小景虽然流程都走了一遍,但自始至终都是一言堂,很不民主。
不光不民主,她的流程还十分繁杂,对实际情况也考虑得很不够。顾垣对此倒是很宽容,由着她穿着婚纱在客厅里蹿来蹿去。
她在茶几上点了一根蜡烛,屋子温度本就高,此时燃着蜡烛,愈发热起来。
“这么好的日子,我们应该喝一点儿好酒。这瓶酒是我从你的酒柜里翻出来的,你不介意吧。”
茶几上摆着一个小冰桶,白兰地瓶子插在冰块里,富小景开了酒,她并不把酒杯给顾垣,而是拿玻璃杯去碰他的嘴,一不小心,酒杯就洒在了顾垣的衬衫上。
“对不起,换一件吧。要不干脆别穿了,这么热。”空调是她故意关的,酒却不是她故意洒的。
她解扣子时发现顾垣有一丝僵,手指停留在扣子上。
“我自己来。”顾垣覆住了她的手。
“不着急,以前都是你伺候我,今天我也伺候你一回。”富小景一口一口地把酒喂给他。她本来酒量一向很好,今天没喝多少就晕乎乎的,她隔着缎带去亲他的眼皮,像猫科动物标记自己领地一样,亲一下就说,“这是我的。”他的眼睛是她的,睫毛也是她的。她用手点一下他的鼻尖,很傲慢地表示鼻尖今后这里只有她能亲。手指向下去描摹他的唇线,然后把嘴唇覆上去,说你整个人都是我的。
他手背上突起的青筋,他的耳朵,他不断起伏的喉咙,他锁骨上的痣,他胸前的疤,都是属于她的。对于这些所有物,她不仅要用手指描摹抚摸,还要尝一尝。她嗜吃甜食,对甜的东西总是相当敏感,离着远也能嗅到气味,她第一眼在纽约看到他,就知道他这个人和甜没有一点儿关系,后来无论他伪装得多么好,她总觉得有点儿危险,可总是不能彻底防守。
她先是隔着衣服去亲他的疤,客厅里的温度一直很高,他出了汗,衬衫和皮肤连在一起。顾垣把她的头按在怀里,手插在她的头发里抚摸,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她头疼。这戒指是她买的现成的,只有内环的名字是她自己刻的。
富小景很没有自知之明地问道,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女的?
见顾垣不回答,她又补充,对你来说,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女的?
她本是开玩笑,但顾垣如此沉默,搞得说“是”非常昧良心一样。虽然以客观标准来说,她百分之一百二的不是,可是情人眼里不是出西施嘛。
“是。不过你要把‘看’去掉,就更准确了。”
“你就知道逗我玩儿。”
“是真的。”他又重复了一遍,“你就是最好的,我总想给你最好的……”
富小景没让他继续说下去,她的嘴贴在他心口,好像要把话直接送到他心里去:“凡是你的,都是好的。”
顾垣抚摸着她的头发,任由她用细细密密的牙齿咬开他的扣子。在蜡烛的映衬下,他身上的疤格外地惊心。
“你怎么哭了?”顾垣去抹她眼角的泪。
“笨蛋,连眼泪和汗都分不清楚。我这是热的。”
“其实早就不疼了,当初就不怎么疼。就是不太好看,我怕吓着你。”他是真怕吓着她。
被打的时候,□□上的疼痛倒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对父亲的失望逐渐的累加。
为着父亲的那些女朋友被打,就只是痛而已,他真正对顾桢绝望,是他往饭里掺药被发现,引发了一番冲突,他知道这人是再也好不了了。
后来他也不是打不过顾桢,而且,只要他报警,父亲就会被送到医院,他照旧可以靠着典当家里的东西生存下去。可顾桢是他当时唯一在身边的亲人,他不忍心放弃他。在顾桢那次大爆发之前,他从未跟任何人说过,说出去,除了给他爸招惹麻烦,也顶多会争取些浮泛的同情,那些同情又发展为饭后的谈资,除了增添些屈辱感,什么也留不下。
顾垣唯一有倾吐欲是在来纽约之后,他甚至为怕母亲担心,还预先编了一套谎话,可他妈刚看一眼,就马上背过身去,让他遮好。布朗计划全家去长岛度假,母亲私下里让他拒绝,理由是去沙滩总免不了把上身露出来。现在想想,母亲反应这么强烈,大概是受不了顾桢变成那样子,更怕布朗知道。
但当时他只觉得屈辱,为他之前毫无凭据的期望。
“你也太看不起我。既然你成了我的,我总得好好看一看。”现在只要是他的,她都觉得好处来,可唯独这疤,只能让她心疼。
他的皮肉,附于他皮肉上的疤,还有附着于疤的那些往事,不仅是他的,也是她的。
她的手碰到那个第一次让她疼得要死的东西,颤抖着没缩回去,嘴附在他耳朵上,一字一句地把话就着热风送进去:“我今天吃药了,你什么都不用戴,我想离你更近一点儿。”
昏暗的夜,她的眼睛却格外的亮,随着他眼睛上的缎带揭开,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但不能把我婚纱弄脏了,我还想穿着它跟你结婚呢……”
她来来不及说完,顾垣就堵上了她的嘴。
屋子里没开空调,身体里混合着一股无处发泄的燥热,明明分开就能不那么热,可还是交缠在一起,让彼此的温度越来越高。可惜110街听不见蝉鸣,不能遮住她嘴里溢出来的声音。顾垣以前跟她说这里隔音效果很好,让她不用担心,她并不是很相信他。
富小景想起小时候的夏天,那时停了电,窗外响着蝉鸣,她炸着一头自然卷,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嘴里叼着快要化掉的奶油冰棍,一页页地翻童话书,遇到王子和公主结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一类故事,就把书页撕下来扔进垃圾桶。对于这一类故事,她总来都是不信的。因为她母亲没结过婚,总有知情的小孩子在吵不过她时拿她母亲的事情攻击她,她从来不示弱,面上永远振振有词,你爸妈昨天又吵架了吧,是不是你又被爸妈混合双打了,你爸妈给你的零花钱有我妈给得多吗。吵完她又拿出自己的零食和小朋友分享,一脸骄傲,都是我妈给我买的,你要不尝一尝。她还上小学时,就热衷于看社会新闻,收集婚姻中的不幸事件作为维护自己的武器,好像她母亲不结婚是一件十分英明的事情。
可她此刻想到结婚,想到的都是种种好处。
她掌心都是汗,分不清是他的还是她的,也许是他的更多一些。
富小景想,这算是彻底在一起了。
他并不是一个仪式感强烈的人,甚至不认为婚礼是必需品,婚纱更非必要。可有一次做梦,梦里富小景和别的男人结婚,男人面目一直模糊,她身上的婚纱倒是记得清楚,很简单的款式,没有花朵,没有刺绣,只是把她的身形修饰出来,一点儿都不喧宾夺主。
她这么主动,并不在他的意料之内。
富小景抱着顾垣踮着脚去亲他的眼皮,顾垣担心她的脚没好利落,直接把她抱了起来,她一手扯下绑头发的缎带,头发顷刻散落下来,遮住了她的半个眼睛,她贴着他的耳朵,很孩子气地问,“我的话,你听不听?”
她拿缎带去蒙顾垣的眼睛,一副不容反驳的语气,“不许自己解开,一会儿你都得听我的。”
富小景从顾垣怀里冲出来,牵着他的手,把他引到沙发让他坐下。顾垣也由着她。
她找好角度,跪坐在地毯上,把手腕放到顾垣鼻尖,“你能闻到我是什么香水吗?”
没等他回答,她很得意地说道,“叫marry me,marry me。”她知道顾垣一定不喜欢这款街香,但为了名字的好意头,依然在左手腕上洒了一些,她的手腕距离顾垣鼻尖只有一厘米不到,瞪着眼睛要求他,“你能不能重复一遍?”
顾垣不说话,只把她的手贴在嘴边,不断地亲着。
“你个笨蛋,让你重复都不会。”富小景撇撇嘴,“不过没关系,我一会儿多说几遍就好了。”
富小景一只手让顾垣亲着,扭头用另一只手去够茶几上的戒指盒子,她被顾垣整得心慌意乱,一伸手,戒指竟被拂到地上。
“都怪你!”
“怪我。”顾垣把嘴贴着她的手指,同她商量,“确实怪我。可不可以再给我一个机会,明天……”他的声音本来就低,此时又被她的手指吸纳了一些,可传到她耳朵里还是清清楚楚。
“我就要今天!”富小景把手从顾垣的掌心夺了回来,再次重复,“今天,你得听我的。”
客厅里的灯光很暗,只有远处餐桌上的一排蜡烛亮着,富小景穿着白色婚纱跪伏在地毯上,去找她买的戒指,一点儿形象都无,心想幸亏他眼睛蒙着,没看到她这副狼狈样子。找了好一会儿,才在地毯上摸到,她拿起戒指,很不讲究地用手背擦了擦,又放到嘴边吹了几秒,匆匆往顾垣无名指套。等戒指触到顾垣手指上时,她明显能感到他身体的震动,她一边亲他的手背一边给他套戒指。
“香水叫marry me。”她趁着手腕上的香没散尽,又伸到他鼻尖让他闻,“marry me,你到底愿不愿意?愿意就亲我一下。”
在得到确认之后,富小景又追问:“我跟我妈说三年后才跟你正式结婚,你还愿意吗?”
十指连心,富小景被顾垣亲得心发颤,但急于要走流程,同他商量,“先放开我好不好?”
顾垣没答应她,他虽然闭着眼睛,嘴和手却灵巧得很,她浑身跟过了电似的,她知道任这样发展下去,计划马上要泡汤了。她一早关了空调,空气里的热浪袭来,她的鼻尖都是细细密密的汗珠,空气粘腻腻的。
“你不是说听我的吗?”她挣扎着从顾垣怀里冲出来,伸手去扯自己脖子上的项圈,半晌,她把项圈放到顾垣掌心,伸出无名指,命令他,“给我戴上。”
顾垣的手一直在抖,最后富小景等不及把手指伸了进去。她想,这人真是没出息,刚才手指要多巧有多巧,她差点儿没坚持住。
“好了,我也愿意。”富小景虽然流程都走了一遍,但自始至终都是一言堂,很不民主。
不光不民主,她的流程还十分繁杂,对实际情况也考虑得很不够。顾垣对此倒是很宽容,由着她穿着婚纱在客厅里蹿来蹿去。
她在茶几上点了一根蜡烛,屋子温度本就高,此时燃着蜡烛,愈发热起来。
“这么好的日子,我们应该喝一点儿好酒。这瓶酒是我从你的酒柜里翻出来的,你不介意吧。”
茶几上摆着一个小冰桶,白兰地瓶子插在冰块里,富小景开了酒,她并不把酒杯给顾垣,而是拿玻璃杯去碰他的嘴,一不小心,酒杯就洒在了顾垣的衬衫上。
“对不起,换一件吧。要不干脆别穿了,这么热。”空调是她故意关的,酒却不是她故意洒的。
她解扣子时发现顾垣有一丝僵,手指停留在扣子上。
“我自己来。”顾垣覆住了她的手。
“不着急,以前都是你伺候我,今天我也伺候你一回。”富小景一口一口地把酒喂给他。她本来酒量一向很好,今天没喝多少就晕乎乎的,她隔着缎带去亲他的眼皮,像猫科动物标记自己领地一样,亲一下就说,“这是我的。”他的眼睛是她的,睫毛也是她的。她用手点一下他的鼻尖,很傲慢地表示鼻尖今后这里只有她能亲。手指向下去描摹他的唇线,然后把嘴唇覆上去,说你整个人都是我的。
他手背上突起的青筋,他的耳朵,他不断起伏的喉咙,他锁骨上的痣,他胸前的疤,都是属于她的。对于这些所有物,她不仅要用手指描摹抚摸,还要尝一尝。她嗜吃甜食,对甜的东西总是相当敏感,离着远也能嗅到气味,她第一眼在纽约看到他,就知道他这个人和甜没有一点儿关系,后来无论他伪装得多么好,她总觉得有点儿危险,可总是不能彻底防守。
她先是隔着衣服去亲他的疤,客厅里的温度一直很高,他出了汗,衬衫和皮肤连在一起。顾垣把她的头按在怀里,手插在她的头发里抚摸,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她头疼。这戒指是她买的现成的,只有内环的名字是她自己刻的。
富小景很没有自知之明地问道,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女的?
见顾垣不回答,她又补充,对你来说,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女的?
她本是开玩笑,但顾垣如此沉默,搞得说“是”非常昧良心一样。虽然以客观标准来说,她百分之一百二的不是,可是情人眼里不是出西施嘛。
“是。不过你要把‘看’去掉,就更准确了。”
“你就知道逗我玩儿。”
“是真的。”他又重复了一遍,“你就是最好的,我总想给你最好的……”
富小景没让他继续说下去,她的嘴贴在他心口,好像要把话直接送到他心里去:“凡是你的,都是好的。”
顾垣抚摸着她的头发,任由她用细细密密的牙齿咬开他的扣子。在蜡烛的映衬下,他身上的疤格外地惊心。
“你怎么哭了?”顾垣去抹她眼角的泪。
“笨蛋,连眼泪和汗都分不清楚。我这是热的。”
“其实早就不疼了,当初就不怎么疼。就是不太好看,我怕吓着你。”他是真怕吓着她。
被打的时候,□□上的疼痛倒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对父亲的失望逐渐的累加。
为着父亲的那些女朋友被打,就只是痛而已,他真正对顾桢绝望,是他往饭里掺药被发现,引发了一番冲突,他知道这人是再也好不了了。
后来他也不是打不过顾桢,而且,只要他报警,父亲就会被送到医院,他照旧可以靠着典当家里的东西生存下去。可顾桢是他当时唯一在身边的亲人,他不忍心放弃他。在顾桢那次大爆发之前,他从未跟任何人说过,说出去,除了给他爸招惹麻烦,也顶多会争取些浮泛的同情,那些同情又发展为饭后的谈资,除了增添些屈辱感,什么也留不下。
顾垣唯一有倾吐欲是在来纽约之后,他甚至为怕母亲担心,还预先编了一套谎话,可他妈刚看一眼,就马上背过身去,让他遮好。布朗计划全家去长岛度假,母亲私下里让他拒绝,理由是去沙滩总免不了把上身露出来。现在想想,母亲反应这么强烈,大概是受不了顾桢变成那样子,更怕布朗知道。
但当时他只觉得屈辱,为他之前毫无凭据的期望。
“你也太看不起我。既然你成了我的,我总得好好看一看。”现在只要是他的,她都觉得好处来,可唯独这疤,只能让她心疼。
他的皮肉,附于他皮肉上的疤,还有附着于疤的那些往事,不仅是他的,也是她的。
她的手碰到那个第一次让她疼得要死的东西,颤抖着没缩回去,嘴附在他耳朵上,一字一句地把话就着热风送进去:“我今天吃药了,你什么都不用戴,我想离你更近一点儿。”
昏暗的夜,她的眼睛却格外的亮,随着他眼睛上的缎带揭开,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但不能把我婚纱弄脏了,我还想穿着它跟你结婚呢……”
她来来不及说完,顾垣就堵上了她的嘴。
屋子里没开空调,身体里混合着一股无处发泄的燥热,明明分开就能不那么热,可还是交缠在一起,让彼此的温度越来越高。可惜110街听不见蝉鸣,不能遮住她嘴里溢出来的声音。顾垣以前跟她说这里隔音效果很好,让她不用担心,她并不是很相信他。
富小景想起小时候的夏天,那时停了电,窗外响着蝉鸣,她炸着一头自然卷,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嘴里叼着快要化掉的奶油冰棍,一页页地翻童话书,遇到王子和公主结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一类故事,就把书页撕下来扔进垃圾桶。对于这一类故事,她总来都是不信的。因为她母亲没结过婚,总有知情的小孩子在吵不过她时拿她母亲的事情攻击她,她从来不示弱,面上永远振振有词,你爸妈昨天又吵架了吧,是不是你又被爸妈混合双打了,你爸妈给你的零花钱有我妈给得多吗。吵完她又拿出自己的零食和小朋友分享,一脸骄傲,都是我妈给我买的,你要不尝一尝。她还上小学时,就热衷于看社会新闻,收集婚姻中的不幸事件作为维护自己的武器,好像她母亲不结婚是一件十分英明的事情。
可她此刻想到结婚,想到的都是种种好处。
她掌心都是汗,分不清是他的还是她的,也许是他的更多一些。
富小景想,这算是彻底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