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堂堂少将军,林尘原本是有熟悉的亲卫,以及宝枪、宝刀、宝马、宝甲的。

  但他开局驻外,不在城内,在蛮军突如其来的第一波冲击下,以上这些东西就全都打了水漂,成了经典的“一无所有之人”。

  所以他现在用的兵器甲胄都是制式的,没多特殊。

  唯一称得上宝物的,就是从柯拔广那继承的宝马阿布予了。

  他又去营中重新挑选了几名军士,加上理所应当被他调过来的叶扬,组成了新的亲卫。

  二十六日很快就到了。

  夜晚,三千名骑兵各自在三扇城门口集合,整装待发。

  每人双马,一匹马上坐人,另一匹马上专背柴草、未点燃的火把等引火之物,马蹄上都裹着麻布,以减小马蹄声。

  理论上夜袭当然是黑马最好,但现在要的马太多了,可没得挑。

  按林尘的说法,出兵的时机由他亲自把握。

  于是他带着亲卫坐在北城楼上,迎着簌簌寒风,眯着眼睛看远处蛮军的大营。

  像一座雕塑,一动不动。

  渐渐的,蛮军那庞大营寨中的灯火随时间逐渐黯淡,风声中夹杂着的人声也几乎消失。

  “现在应当是出兵的最好时候。”披甲掩面的褚司白站在林尘旁边低声说,她现在明面上也是林尘的亲卫之一。

  但林尘没有立马活动起来。

  “至少要再等一个时辰吧。”林尘转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说。

  “一个时辰?”褚司白有些惊讶,“为什么?再等一个时辰,睡得早的人可能要起夜了。”

  “起夜就起夜吧!”林尘仿佛丝毫不放在心上,“其实这场夜袭中,其他种种因素都不足以影响我军的大胜。”

  “城下所有蛮子里,我所顾虑的,唯有叱云贺和他麾下的两千五百人。”林尘直视着叱云贺的帐篷,从这里看过去只是一个黑点,但他的目光像是能穿透搭帐篷的毛毡。

  “所以,虽然军议上我说风向无关紧要,但如果能有由南往北的风向还是更好。”

  “而且,现在叱云贺还没有睡下,我们得再等一个时辰。”

  说完,他对着褚司白笑了笑。

  “这也是你用秘术探查到的?”褚司白翘了翘眉毛。

  “这次不是。”林尘摇摇头。

  “嗯?那是……”褚司白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有些不解。

  难道这次有什么正经的说法?

  “这次是我用秘术操纵的,其实我一直在悄悄释放秘术,还有一个时辰就能成功了!”林尘得意地看着她笑。

  “……”

  褚司白没好气地斜着眼睛看他。

  “这么大规模地呼风唤雨,那以后还是让司月拜你为师,多向你学学秘术吧。”

  她从皮甲和衣服的缝隙间抽出两张符纸:“这是司月的秘术‘枭’,贴在后颈处,能让人在夜间也看得清楚,最多持续三个时辰。”

  “本来想给你的,既然你是远超司月的秘术大师,想来肯定是不需要了?”

  “别呀,还是要的要的。”林尘一下变了脸,刚才神秘莫测的模样消失了,舔着脸说。

  他从褚司白手上接过符纸,也塞进皮甲里,准备出击前用上。

  顺带一提,今夜他不可能穿白甲白袍,那真成活靶子了。

  于是又等了一个时辰,林尘才起身说:“时候到了!”

  “你的秘术放完了?”褚司白面无表情地说。

  “放完了,出兵!”林尘大笑,声音朗朗。

  他说完转身就要下楼。

  “可也没……”褚司白还想说什么,却忽然愣住了,睁大了眼睛。

  她真的看见,城墙上的旗帜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拨弄过,下摆扬起——

  向北飘扬!

  ……

  辽水城下金帐国北方大营,中军。

  叱云贺正一边撒尿,一边让女奴把他粘在脸上的假胡子拆下来。

  作为四万六千人大军的总指挥,他其实颇为年轻。

  叱云贺今年只有二十五岁,虽然有大君亲弟弟的身份,但每每和那些大部落的主人打交道,还是觉得自己不能服众。

  于是他刻意弄了些假胡子来,与其他部落开会时,就粘在脸上,显得老成。

  到了睡前,再摘下。

  他尿过后抖了两下,把裤子拎起,转回营帐中央,旁边的女奴连忙跟上,继续拨弄他的胡子。

  “主子今天似乎心情不太好?”跪在一旁的是叱云贺的伴当武士,叫做莫单查。

  叱云部中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姓叱云,也有吸纳的其他家族。

  打个比方,如果在从前的时间线中,叶扬归顺了叱云槐,那叱云部就会有一个姓叶的家族。

  “呵。”叱云贺冷笑一声,“是楼部的老狐狸今天跟我说,他们在周围已经劫掠不到多少东西了,再在城下守着是赔本买卖,装模作样地问我今后怎么办呢。”

  “还买卖?!”他一敲桌子,“他说话真像个南陆的商人。”

  “他们在城下才待了几天?而这几天里,他们掠夺到的物资恐怕比过去十年加起来都要多!”

  “光抢来的酒都够他们喝一个月的了!”

  莫单查皱眉道:“他的意思是……他想走了?回北陆?”

  叱云贺还是冷笑:“你要是这样想,就中了这个老狐狸的套了!”

  “尝到了这么好的甜头,他哪里舍得走?!”

  “他是以为我傻,特地来诈我!”

  “我要是真怕他走了,去找他谈,那老东西肯定会让我提前许诺城里的东西给他!”

  “真把我当毛头小子了……嘶!妈的!狗奴!!”

  叱云贺突然大骂,他侧过脸,瞪圆了眼睛看着旁边的女奴,像一头暴怒的野兽。

  鲜血从他下巴滴下,是那女奴给他撕下假胡子时不够稳重,居然撕破了几点皮。

  女奴脸上惶恐,眼泪立马就流了出来。

  “南陆的蠢猪!!”

  叱云贺一巴掌就甩在女奴脸上,他手上力道极大,那女奴像一块布一样被他轻易打倒在地上,她捂着脸流泪,嘴角有血迹渗出。

  叱云贺犹嫌不够解气,又一脚踢在女奴肚子上。

  女奴啜泣着,身子弓成一只虾米。

  “呸!”他一口痰吐在女奴身上。

  “这些南陆的女人,模样挺标致,皮肤也比草原上的女人顺滑,就是伺候人的本事太差了!”

  叱云贺又擦了擦下巴上的血迹,对着莫单查说:“这个女奴就赏给你们兄弟了!”

  “谢主子。”莫单查大喜过望,连忙说,这个女奴的模样他其实觊觎已久了。

  莫单查又抬起头来,笑着说:“幽州的这些女子,其实也就那样了。”

  “等大君带着咱们打到大夏的南边去,那里的女人可不是幽州的女人能比的。”

  “听说大夏扬州的女子……啧啧,轻柔得像水一样,甜得像蜜一样,会让人忍不住把她们喝下去呢!”

  莫单查嘿嘿笑着。

  叱云贺听过他的话,脸上也露出残忍的笑容来。

  “主子!”这时忽然有人推开帐篷的帘子进来。

  那人神色兴奋,长得和莫单查有两分相似,是他的兄弟莫单什,也是叱云贺的伴当。

  “什么事?”叱云贺问。

  “兄弟们在外头拾到件好东西,来献给主子!”

  莫单什手上拿着一个灰布包裹的长条物体,他站定后将其提在身前,手上一抖,灰布前端居然露出一截刀柄。

  莫单什抓住刀柄,缓缓将其从灰布中抽出。

  帐中人都感到呼吸一滞。

  那是一把七尺长的斩马刀,而且一眼就能看出,绝非凡品!

  锋光冷彻,刃如流水,刀身泛着淡淡的蓝光,好似外头夜色停在上面不愿离开。

  光芒浮动,其势隐隐要冲破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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