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程方秋对这个家庭的相处模式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丁夕梅读过书,接触过新思想,对重男轻女的糟粕无比唾弃,所以自原主出生起,她就当作宝贝疙瘩一样宠爱着,弟弟程学峻出生后,也是一视同仁。
程保宽对丁夕梅言听计从,在耳濡目染之下也觉得男女都一样,并不搞特殊对待。
在这普遍男女不平等的年代,原主的成长环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但人都有私心,在听多了村里其他知青讨论大城市有多么美好后,不可避免地心生向往,以至于后面动了歪心思,做了错事。
可就算原主后面做了那么多糊涂事,她的父母依旧没有责备她,反而为此自责,日日以泪洗面,最后哭坏了身体。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程方秋看着忙前忙后的程父程母,脱口而出道:“谢谢爹娘。”
对不起。
说出口和未说出口的话,是她说的,也是替原主说的,从今天起,程方秋就是“程方秋”。
“奇奇怪怪的,说什么谢谢。”丁夕梅嘀咕了一句,脸上却带着笑容催她去洗漱,洗完就可以吃饭了。
浴室的门被关上,程方秋收敛心神,略微打量了一番这个狭小的浴室,里面没有灯,光线有些昏暗,没有花洒,只能打湿了毛巾往身上擦洗,这种洗澡方式让她很不适应,可又不得不洗,只好硬着头皮快速洗完。
这年头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洗漱用品,香皂是其中最常见的,也是最便宜的,一大块节省些能用许久,只是这玩意儿要工业票,对于乡下家庭来说价格也算不上便宜,所以稍微拮据不讲究的人家一大家子用一个香皂洗头洗澡的情况非常常见,甚至不用香皂的也有。
程方秋看着手里小巧的香皂,心中万分感谢丁夕梅,有她在,这个家在卫生方面格外讲究,在力所能及下,每个人的洗漱用品都是独立的,香皂一块分成四份,毛巾两条分为四条……
等再次来到厨房的时候,饭菜已经摆在了桌上。
“过来吃饭,衣服放在那儿,等会儿再洗。”
程方秋有些拘束地坐在“饭桌”前,说是饭桌,其实也就是几块木板子拼凑成的“破烂”,椅子坐上去也有些摇摇晃晃的。
饭菜更是素到看不见一点荤腥,不知名的野菜混着玉米粉蒸出来的团子是今晚的主食,辣椒炒茄子和炒白菜作配,看上去十分寒酸。
看着这些,程方秋有些想哭,只是还没来得及哭,就被饥肠辘辘给打败了,她没出息地舔了舔唇,迫不及待地想要将温热的食物送进嘴里,只是桌上人没齐,还不能动筷。
好在没多久,一个少年就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了进来,他生得更像程保宽,唯独一双桃花眼长得漂亮,为他增添了几分俊秀,体型高大,年纪轻轻已是田里的一把好手,只是他平时都要在县里的初中念书,只有空闲时候才能下地干活。
“爹娘,姐,我回来了。”程学峻将挎包随手放在椅子上,先去洗手然后才回来落座。
丁夕梅一边将碗筷摆好,一边冷哼道:“上哪儿皮去了?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程学峻挠了挠额角,知道丁夕梅不是真的怪罪,嘿嘿一笑道:“就是和同学去后山上转悠了一圈。”
说完,拉开挎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包用叶子包住的东西,定睛一看,嚯,居然是一大包野生树莓,一颗颗红艳艳的果子娇艳欲滴地躺在绿叶上,像是会发光,就连程方秋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专门给娘和姐摘的。”
程方秋在前世没有兄弟姐妹,这会儿对上少年真挚热烈的视线,心跳不由漏了一拍,竟是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幸好有丁夕梅在一旁接话道:“就你小子嘴甜,就是不知道你爹咋想。”
说完,还捂着唇偷笑了两声。
众人闻言朝着程保宽看去,后者坐在椅子上,表情果然瞬间难看了起来,指着程学峻的鼻尖,故作心痛的模样,长叹一声:“我能咋想,儿子记着娘和姐姐,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爹,你又不爱吃这玩意儿……”程学峻支支吾吾半天,连句哄人的话都不会说,直愣愣地又把程保宽给气着了。
程方秋和丁夕梅都忍不住笑出了声,这轻松的家庭氛围让程方秋浑身都松懈下来,唇角勾起淡淡的微笑,这里似乎除了生活条件艰苦了些,其他的都挺好的。
刚想到这儿,丁夕梅的一句话就让她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放旁边去,等会儿吃完饭洗了大家一起吃,吃完就睡觉,明天还得上工呢。”
上工?!
她怎么就忘了上工这件事!原主成绩不错,但是这个年代没办法考大学,只能靠推荐,她一个平民百姓对于大学是想也不敢想,高中毕业后就跟其他乡下女孩一样下地赚工分为家里减轻负担了。
虽说程家不需要她干些重活累活来赚满工分,但是农活哪有轻松的?
就算有原主的记忆,可是她这样从没干过活的千金大小姐,下了地也还是只有两眼一抹黑,拖后腿的份儿!
程方秋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酸甜可口的莓果没吃几个就借口累了,回房躺着了,等独自待着,她才有精力细细思考自己的前路。
找工作?这个年代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铁饭碗是可以传给下一代的,除非迫不得已谁愿意让给一个外人?招工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指望她一个农村女生在这个年代找到工作,简直比登天还难。
嫁人?农村的就算了,还不如待在程家呢,城里的不知根不知底,送入虎口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程方秋的脑海中竟渐渐浮现出了一个身影。
周应淮?书中顶级大佬一般的存在,能力出众,出身优越,责任感强,被迫跟原主结婚后,就算看不上她,也依旧给予物质的保障,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出轨过,是真真切切能称得上洁身自好四个字的男人。
原主眼光毒辣,攀上的高枝如此高质量,要不是作死,会衣食无忧地度过一辈子。
要不,她就按照书中的剧情走下去,在周应淮身边当个花瓶妻子好似也不错,遭受些冷眼总比累死累活下地赚工分强。
名声和面子值几个钱?
可是很快程方秋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既然都打定主意“卖身求荣”了,那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与其用龌龊的手段让他来娶她,还不如让他心甘情愿。
被迫的和自愿的,两者对她的好处可谓是天差地别,而且,就算不成,她还能走原主的老路!
程方秋在床上打了个滚,越想越觉得可行,只是……
撩拨人?这事她没干过,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可他这样的高岭之花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呢?美艳?清纯?还是可爱?
不管怎么样,现在她得抓紧时间把人勾到手,不然人走了,一切就成泡影了。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程方秋就陷入了梦乡,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晨光微露,丁夕梅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从外面传进来。
“秋秋起床吃早饭,不然上工要来不急了。”
上工两个字成功把程方秋的瞌睡虫给吓跑,她一个鲤鱼打挺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木板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她脑海还有些不清醒,闻言下意识地应了声好,丁夕梅又催促了几句才转身离开。
程方秋在床上呆愣了几秒,捂住脑袋无能狂怒几秒,最后只能快速下床,考虑到要长时间在大太阳下劳作,就算热,她还是套了一件稍微薄一点儿的长袖长裤。
程学峻天没亮就上学去了,学校在县城里面,如果不早点出发,根本赶不上早课,幸好星光公社有拖拉机,孩子们能乘坐拖拉机去上学,不然像有的公社没有拖拉机,要想去县城读书,就只能步行几个小时才能到学校。
在院子里洗漱的程方秋这是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山区孩子求学的不易,她在后世读书时期都是车接车送,连路都不用走,每个月还有用不完的零花钱……
颇为感叹地叹了口气,就进了厨房。
饭桌上摆着三碗清淡白粥,汤多米少,配上一碗酸豆角和几个煮番薯,就算是一家人的早餐了。
因为等会儿要去干活,程方秋吃饭的兴致不高,但是为了有力气,还是勉强吃了一些。
程保宽见程方秋“全副武装”的样子有些奇怪,一口咬下半个番薯,口齿含糊地开口道:“秋秋你穿个长袖不热吗?”
“我看外面太阳大,我怕晒。”要是不好好防晒,变黑变老等各种麻烦都会接踵而至,现在没有化学防晒的条件,就只能采取原始的物理防晒了。
程方秋长得漂亮,就更为在意外貌,她宁愿热着,也不想变丑。
“你以前都不……”闻言,程保宽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丁夕梅给打断了,“秋秋长大了,懂得爱美了,你别管她,她心里有数。”
有丁夕梅解围,程方秋不由松了口气,她现在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她跟原主的不同,要是被戳穿,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一顿饭吃完后,一家人匆匆赶往村口集合,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少人。
程方秋一眼就看到了一群身穿统一靛蓝色工装的男人们,他们个个站姿笔直,保持安静的站成两排,非常有秩序,这与叽叽喳喳一片混乱的村民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中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为首的高大男人,跟没穿衣服的时候不一样,此时穿着工装的他有种独特的味道,像是加了一层朦胧的禁.忌感,俊朗的五官正气十足,勾得人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一眼。
就在程方秋看得起劲的时候,对方似有所感般地快速朝她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穿越人群,在半空中猛然撞在了一起。
程保宽对丁夕梅言听计从,在耳濡目染之下也觉得男女都一样,并不搞特殊对待。
在这普遍男女不平等的年代,原主的成长环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但人都有私心,在听多了村里其他知青讨论大城市有多么美好后,不可避免地心生向往,以至于后面动了歪心思,做了错事。
可就算原主后面做了那么多糊涂事,她的父母依旧没有责备她,反而为此自责,日日以泪洗面,最后哭坏了身体。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程方秋看着忙前忙后的程父程母,脱口而出道:“谢谢爹娘。”
对不起。
说出口和未说出口的话,是她说的,也是替原主说的,从今天起,程方秋就是“程方秋”。
“奇奇怪怪的,说什么谢谢。”丁夕梅嘀咕了一句,脸上却带着笑容催她去洗漱,洗完就可以吃饭了。
浴室的门被关上,程方秋收敛心神,略微打量了一番这个狭小的浴室,里面没有灯,光线有些昏暗,没有花洒,只能打湿了毛巾往身上擦洗,这种洗澡方式让她很不适应,可又不得不洗,只好硬着头皮快速洗完。
这年头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洗漱用品,香皂是其中最常见的,也是最便宜的,一大块节省些能用许久,只是这玩意儿要工业票,对于乡下家庭来说价格也算不上便宜,所以稍微拮据不讲究的人家一大家子用一个香皂洗头洗澡的情况非常常见,甚至不用香皂的也有。
程方秋看着手里小巧的香皂,心中万分感谢丁夕梅,有她在,这个家在卫生方面格外讲究,在力所能及下,每个人的洗漱用品都是独立的,香皂一块分成四份,毛巾两条分为四条……
等再次来到厨房的时候,饭菜已经摆在了桌上。
“过来吃饭,衣服放在那儿,等会儿再洗。”
程方秋有些拘束地坐在“饭桌”前,说是饭桌,其实也就是几块木板子拼凑成的“破烂”,椅子坐上去也有些摇摇晃晃的。
饭菜更是素到看不见一点荤腥,不知名的野菜混着玉米粉蒸出来的团子是今晚的主食,辣椒炒茄子和炒白菜作配,看上去十分寒酸。
看着这些,程方秋有些想哭,只是还没来得及哭,就被饥肠辘辘给打败了,她没出息地舔了舔唇,迫不及待地想要将温热的食物送进嘴里,只是桌上人没齐,还不能动筷。
好在没多久,一个少年就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了进来,他生得更像程保宽,唯独一双桃花眼长得漂亮,为他增添了几分俊秀,体型高大,年纪轻轻已是田里的一把好手,只是他平时都要在县里的初中念书,只有空闲时候才能下地干活。
“爹娘,姐,我回来了。”程学峻将挎包随手放在椅子上,先去洗手然后才回来落座。
丁夕梅一边将碗筷摆好,一边冷哼道:“上哪儿皮去了?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程学峻挠了挠额角,知道丁夕梅不是真的怪罪,嘿嘿一笑道:“就是和同学去后山上转悠了一圈。”
说完,拉开挎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包用叶子包住的东西,定睛一看,嚯,居然是一大包野生树莓,一颗颗红艳艳的果子娇艳欲滴地躺在绿叶上,像是会发光,就连程方秋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专门给娘和姐摘的。”
程方秋在前世没有兄弟姐妹,这会儿对上少年真挚热烈的视线,心跳不由漏了一拍,竟是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幸好有丁夕梅在一旁接话道:“就你小子嘴甜,就是不知道你爹咋想。”
说完,还捂着唇偷笑了两声。
众人闻言朝着程保宽看去,后者坐在椅子上,表情果然瞬间难看了起来,指着程学峻的鼻尖,故作心痛的模样,长叹一声:“我能咋想,儿子记着娘和姐姐,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爹,你又不爱吃这玩意儿……”程学峻支支吾吾半天,连句哄人的话都不会说,直愣愣地又把程保宽给气着了。
程方秋和丁夕梅都忍不住笑出了声,这轻松的家庭氛围让程方秋浑身都松懈下来,唇角勾起淡淡的微笑,这里似乎除了生活条件艰苦了些,其他的都挺好的。
刚想到这儿,丁夕梅的一句话就让她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放旁边去,等会儿吃完饭洗了大家一起吃,吃完就睡觉,明天还得上工呢。”
上工?!
她怎么就忘了上工这件事!原主成绩不错,但是这个年代没办法考大学,只能靠推荐,她一个平民百姓对于大学是想也不敢想,高中毕业后就跟其他乡下女孩一样下地赚工分为家里减轻负担了。
虽说程家不需要她干些重活累活来赚满工分,但是农活哪有轻松的?
就算有原主的记忆,可是她这样从没干过活的千金大小姐,下了地也还是只有两眼一抹黑,拖后腿的份儿!
程方秋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酸甜可口的莓果没吃几个就借口累了,回房躺着了,等独自待着,她才有精力细细思考自己的前路。
找工作?这个年代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铁饭碗是可以传给下一代的,除非迫不得已谁愿意让给一个外人?招工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指望她一个农村女生在这个年代找到工作,简直比登天还难。
嫁人?农村的就算了,还不如待在程家呢,城里的不知根不知底,送入虎口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程方秋的脑海中竟渐渐浮现出了一个身影。
周应淮?书中顶级大佬一般的存在,能力出众,出身优越,责任感强,被迫跟原主结婚后,就算看不上她,也依旧给予物质的保障,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出轨过,是真真切切能称得上洁身自好四个字的男人。
原主眼光毒辣,攀上的高枝如此高质量,要不是作死,会衣食无忧地度过一辈子。
要不,她就按照书中的剧情走下去,在周应淮身边当个花瓶妻子好似也不错,遭受些冷眼总比累死累活下地赚工分强。
名声和面子值几个钱?
可是很快程方秋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既然都打定主意“卖身求荣”了,那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与其用龌龊的手段让他来娶她,还不如让他心甘情愿。
被迫的和自愿的,两者对她的好处可谓是天差地别,而且,就算不成,她还能走原主的老路!
程方秋在床上打了个滚,越想越觉得可行,只是……
撩拨人?这事她没干过,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可他这样的高岭之花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呢?美艳?清纯?还是可爱?
不管怎么样,现在她得抓紧时间把人勾到手,不然人走了,一切就成泡影了。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程方秋就陷入了梦乡,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晨光微露,丁夕梅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从外面传进来。
“秋秋起床吃早饭,不然上工要来不急了。”
上工两个字成功把程方秋的瞌睡虫给吓跑,她一个鲤鱼打挺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木板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她脑海还有些不清醒,闻言下意识地应了声好,丁夕梅又催促了几句才转身离开。
程方秋在床上呆愣了几秒,捂住脑袋无能狂怒几秒,最后只能快速下床,考虑到要长时间在大太阳下劳作,就算热,她还是套了一件稍微薄一点儿的长袖长裤。
程学峻天没亮就上学去了,学校在县城里面,如果不早点出发,根本赶不上早课,幸好星光公社有拖拉机,孩子们能乘坐拖拉机去上学,不然像有的公社没有拖拉机,要想去县城读书,就只能步行几个小时才能到学校。
在院子里洗漱的程方秋这是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山区孩子求学的不易,她在后世读书时期都是车接车送,连路都不用走,每个月还有用不完的零花钱……
颇为感叹地叹了口气,就进了厨房。
饭桌上摆着三碗清淡白粥,汤多米少,配上一碗酸豆角和几个煮番薯,就算是一家人的早餐了。
因为等会儿要去干活,程方秋吃饭的兴致不高,但是为了有力气,还是勉强吃了一些。
程保宽见程方秋“全副武装”的样子有些奇怪,一口咬下半个番薯,口齿含糊地开口道:“秋秋你穿个长袖不热吗?”
“我看外面太阳大,我怕晒。”要是不好好防晒,变黑变老等各种麻烦都会接踵而至,现在没有化学防晒的条件,就只能采取原始的物理防晒了。
程方秋长得漂亮,就更为在意外貌,她宁愿热着,也不想变丑。
“你以前都不……”闻言,程保宽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丁夕梅给打断了,“秋秋长大了,懂得爱美了,你别管她,她心里有数。”
有丁夕梅解围,程方秋不由松了口气,她现在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她跟原主的不同,要是被戳穿,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一顿饭吃完后,一家人匆匆赶往村口集合,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少人。
程方秋一眼就看到了一群身穿统一靛蓝色工装的男人们,他们个个站姿笔直,保持安静的站成两排,非常有秩序,这与叽叽喳喳一片混乱的村民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中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为首的高大男人,跟没穿衣服的时候不一样,此时穿着工装的他有种独特的味道,像是加了一层朦胧的禁.忌感,俊朗的五官正气十足,勾得人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一眼。
就在程方秋看得起劲的时候,对方似有所感般地快速朝她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穿越人群,在半空中猛然撞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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