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早心疼郑潇。
她坐在床边,帮郑潇把头发整理了一下,又用指腹抹去了眼角的泪。
她的潇潇向来肆意张扬,现在却是遍体鳞伤,怎么能不让人心疼?
轻轻地离开卧室,姜早看着陆离做的饭菜,都是郑潇爱吃的。
“你喜欢她?”
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姜早相信自己的直觉。
陆离是个直性子,也不否认。
“嗯。”
陆离身上还扎着围裙,和他这一身清冽温和的气息极为不搭,却又偏偏没什么违和感。
都是成年人。
做都做了。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姜早继续问:“即便她心里有别人?”
陆离:“嗯。”
他喜欢郑潇,不代表郑潇必须喜欢他。
如果爱情也需要同等回报,那就失去了那份牵肠挂肚的意义了。
陆离是个很实在的人,他所理解的爱情就是牵挂一个人,时刻想着一个人,想要为这个人做饭打扫房间,想要照顾她到老。
仅此而已。
姜早也知道感情这种事强求不来,这俩人最终能否在一起,一切都看缘分了。
郑潇将近一个月不出现。
郑氏集团又频频出现问题。
圈里人猜什么的都有。
当蔡丁丁当案子开庭时,郑潇的微博已经沦陷了。
作为强/奸/犯的女儿,她身上的明星光环瞬间黯淡了许多,滤镜打破,脱粉的大有人在。
等到有人爆出,是郑潇提供了证据,拯救了蔡丁丁母子。
黑子又开始造作,说郑潇不忠不孝,为了财产连亲爹都算计。
还有人在网上不断提醒蔡丁丁要看好孩子,因为这孩子现在是唯一能和郑潇争夺财产的人。
郑潇被骂惯了,人都麻木了。
依旧每日醉生梦死,陆离实在看不惯,直接强行带她去了医院。
透析室外,陆离指着里边面无血色的陆欢,心疼的眼眶泛红,可他却是看着郑潇,沉声质问:“你总觉得自己很惨,那欢欢呢?我十六岁爸妈就车祸去世了,那时候欢欢才两岁,是我爸妈用自己的身体把她护在身下,这才保住她一条命。”
郑潇的手贴在玻璃上。
她看着里边的陆欢,从她拧着的眉心可以看出她的痛苦。
可陆欢却没有哭。
陆离继续道:“欢欢喜欢唱歌,她的房间里贴满了你的海报,十岁的时候,她查出了白血病,当时我大学刚毕业,本以为好不容易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带大了,日子逐渐好起来了,结果……你知道治疗这个病要花多少钱吗?为了给她治病,我连房子都卖了,她住医院,我陪床,正好,连租房都省了。”
郑潇这才明白为什么陆离那么爱钱。
总是一副只要给钱什么都肯干的样子。
她不知道。
她以为……
她能以为什么呢?
陆离一个人养妹妹,支付医药费,过的怎么可能轻松?
只是从前的她没去在意关注罢了。
“欢欢这样,多久一次?”郑潇放在玻璃上的手指在用力。
她甚至想要代替陆欢去疼。
陆离也看向窗户内:“每周两次。”
每周,两次!
郑潇问了一个很无知的问题:“为什么不做骨髓移植?”
陆离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她:“你以为配型那么容易?而且,我也没攒够钱。”
后面那句话,陆离说的时候都觉得脸上臊得慌。
要不是他没本事,欢欢的病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配型需要什么条件吗?”
陆离没听清,转头问:“你说什么?”
郑潇说:“带我去配型吧。”
既然死不成,那就活着做点儿有意义的事儿。
这一刻她似乎突然想通了许多。
也许是被陆欢的坚强打动了。
等陆离反应过来,郑潇已经抽完血了。
他没想到郑潇真的愿意配型。
“你……如果真的……”
他不知道该怎么问。
郑潇却回答的理所应当:“如果配型成功就把我骨髓给欢欢呗。”
她连死都不怕了,还怕少点儿骨髓吗?
陆离心中动容,“谢谢你。”
不论结果如何,郑潇的这份心意,他领了。
郑潇想笑,但唇角似乎没有力气勾起,她整个人都好像被负能量禁锢住了。
只有在醉梦中才能彻底释放,才会无忧无虑。
两天后,郑潇的配型结果出来了。
配型成功。
这是陆离和郑潇都没想到的。
“那还等什么,安排手术吧,手术费我出。”郑潇一副现在就要上手术台的样子。
然而医生却犯了难。
“郑女士,你血液里酒精含量太高,你必须戒烟戒酒,当身体数值达到标准,才能进行骨髓移植。”
郑潇凝眉:“这么麻烦?”
随后身子向后一靠,不耐烦地白了医生一眼:“戒就戒吧,有什么能快点儿办法你只管说,我照做就是了。”
她是个一旦决定了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不会回头的人。
所以决定给陆欢捐献骨髓,就肯定会坚持到底,哪怕这个过程需要她戒掉几年来都戒不掉的烟酒。
晚上,姜早和傅砚辞来到了医院。
看完傅老夫人后,去了陆欢的病房。
陆离和郑潇都在。
姜早也知道了郑潇要捐献骨髓的事情。
“潇潇,你真的决定要戒烟戒酒了?”她有些不敢相信。
毕竟这事儿她提过无数次。
郑潇耸了耸肩膀,“不就是戒个烟酒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傅砚辞双手对着郑潇竖起大拇指。
“潇潇姐姐棒棒哒!”
郑潇嘴角一抽,看了眼姜早,问:“他怎么还没恢复?那你岂不是得守一辈子活寡?”
“咳咳!”姜早捂住她的嘴,“这儿还有两个孩子呢,你瞎胡说什么?”
陆欢的确是孩子。
至于傅砚辞……
郑潇瞥了他一眼,总觉得他像是拱了自家好白菜的野猪。
“你真的决定放弃郑氏集团了?”姜早问。
郑潇说道:“我从来就没想过要郑家,我自己养活得起自己,再说,不是还有你呢吗?你养我呀。”
她说的理所应当。
姜早答的干脆利落:“好啊,我养你!”
傅砚辞不落痕迹瞪了郑潇一眼。
果然,这个出柜过的女人就是他最大的劲敌!
啊啊啊啊啊啊,也快点来个人包养我吧,我可好养活了,只要好吃的吐司就能喂饱!!!
她坐在床边,帮郑潇把头发整理了一下,又用指腹抹去了眼角的泪。
她的潇潇向来肆意张扬,现在却是遍体鳞伤,怎么能不让人心疼?
轻轻地离开卧室,姜早看着陆离做的饭菜,都是郑潇爱吃的。
“你喜欢她?”
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姜早相信自己的直觉。
陆离是个直性子,也不否认。
“嗯。”
陆离身上还扎着围裙,和他这一身清冽温和的气息极为不搭,却又偏偏没什么违和感。
都是成年人。
做都做了。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姜早继续问:“即便她心里有别人?”
陆离:“嗯。”
他喜欢郑潇,不代表郑潇必须喜欢他。
如果爱情也需要同等回报,那就失去了那份牵肠挂肚的意义了。
陆离是个很实在的人,他所理解的爱情就是牵挂一个人,时刻想着一个人,想要为这个人做饭打扫房间,想要照顾她到老。
仅此而已。
姜早也知道感情这种事强求不来,这俩人最终能否在一起,一切都看缘分了。
郑潇将近一个月不出现。
郑氏集团又频频出现问题。
圈里人猜什么的都有。
当蔡丁丁当案子开庭时,郑潇的微博已经沦陷了。
作为强/奸/犯的女儿,她身上的明星光环瞬间黯淡了许多,滤镜打破,脱粉的大有人在。
等到有人爆出,是郑潇提供了证据,拯救了蔡丁丁母子。
黑子又开始造作,说郑潇不忠不孝,为了财产连亲爹都算计。
还有人在网上不断提醒蔡丁丁要看好孩子,因为这孩子现在是唯一能和郑潇争夺财产的人。
郑潇被骂惯了,人都麻木了。
依旧每日醉生梦死,陆离实在看不惯,直接强行带她去了医院。
透析室外,陆离指着里边面无血色的陆欢,心疼的眼眶泛红,可他却是看着郑潇,沉声质问:“你总觉得自己很惨,那欢欢呢?我十六岁爸妈就车祸去世了,那时候欢欢才两岁,是我爸妈用自己的身体把她护在身下,这才保住她一条命。”
郑潇的手贴在玻璃上。
她看着里边的陆欢,从她拧着的眉心可以看出她的痛苦。
可陆欢却没有哭。
陆离继续道:“欢欢喜欢唱歌,她的房间里贴满了你的海报,十岁的时候,她查出了白血病,当时我大学刚毕业,本以为好不容易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带大了,日子逐渐好起来了,结果……你知道治疗这个病要花多少钱吗?为了给她治病,我连房子都卖了,她住医院,我陪床,正好,连租房都省了。”
郑潇这才明白为什么陆离那么爱钱。
总是一副只要给钱什么都肯干的样子。
她不知道。
她以为……
她能以为什么呢?
陆离一个人养妹妹,支付医药费,过的怎么可能轻松?
只是从前的她没去在意关注罢了。
“欢欢这样,多久一次?”郑潇放在玻璃上的手指在用力。
她甚至想要代替陆欢去疼。
陆离也看向窗户内:“每周两次。”
每周,两次!
郑潇问了一个很无知的问题:“为什么不做骨髓移植?”
陆离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她:“你以为配型那么容易?而且,我也没攒够钱。”
后面那句话,陆离说的时候都觉得脸上臊得慌。
要不是他没本事,欢欢的病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配型需要什么条件吗?”
陆离没听清,转头问:“你说什么?”
郑潇说:“带我去配型吧。”
既然死不成,那就活着做点儿有意义的事儿。
这一刻她似乎突然想通了许多。
也许是被陆欢的坚强打动了。
等陆离反应过来,郑潇已经抽完血了。
他没想到郑潇真的愿意配型。
“你……如果真的……”
他不知道该怎么问。
郑潇却回答的理所应当:“如果配型成功就把我骨髓给欢欢呗。”
她连死都不怕了,还怕少点儿骨髓吗?
陆离心中动容,“谢谢你。”
不论结果如何,郑潇的这份心意,他领了。
郑潇想笑,但唇角似乎没有力气勾起,她整个人都好像被负能量禁锢住了。
只有在醉梦中才能彻底释放,才会无忧无虑。
两天后,郑潇的配型结果出来了。
配型成功。
这是陆离和郑潇都没想到的。
“那还等什么,安排手术吧,手术费我出。”郑潇一副现在就要上手术台的样子。
然而医生却犯了难。
“郑女士,你血液里酒精含量太高,你必须戒烟戒酒,当身体数值达到标准,才能进行骨髓移植。”
郑潇凝眉:“这么麻烦?”
随后身子向后一靠,不耐烦地白了医生一眼:“戒就戒吧,有什么能快点儿办法你只管说,我照做就是了。”
她是个一旦决定了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不会回头的人。
所以决定给陆欢捐献骨髓,就肯定会坚持到底,哪怕这个过程需要她戒掉几年来都戒不掉的烟酒。
晚上,姜早和傅砚辞来到了医院。
看完傅老夫人后,去了陆欢的病房。
陆离和郑潇都在。
姜早也知道了郑潇要捐献骨髓的事情。
“潇潇,你真的决定要戒烟戒酒了?”她有些不敢相信。
毕竟这事儿她提过无数次。
郑潇耸了耸肩膀,“不就是戒个烟酒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傅砚辞双手对着郑潇竖起大拇指。
“潇潇姐姐棒棒哒!”
郑潇嘴角一抽,看了眼姜早,问:“他怎么还没恢复?那你岂不是得守一辈子活寡?”
“咳咳!”姜早捂住她的嘴,“这儿还有两个孩子呢,你瞎胡说什么?”
陆欢的确是孩子。
至于傅砚辞……
郑潇瞥了他一眼,总觉得他像是拱了自家好白菜的野猪。
“你真的决定放弃郑氏集团了?”姜早问。
郑潇说道:“我从来就没想过要郑家,我自己养活得起自己,再说,不是还有你呢吗?你养我呀。”
她说的理所应当。
姜早答的干脆利落:“好啊,我养你!”
傅砚辞不落痕迹瞪了郑潇一眼。
果然,这个出柜过的女人就是他最大的劲敌!
啊啊啊啊啊啊,也快点来个人包养我吧,我可好养活了,只要好吃的吐司就能喂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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