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俊动作倒是快,天一亮就说会让媒人到张家提亲,早上让下人过来传了话。

  江一鸣便没有急着回县城,等事情落定了。

  “还以为要等几天呢,没想到今天就来,别出什么幺蛾子才好。”二姐喜欢走一步看两步。

  事先有准备,真有啥事也不至于乱套。

  更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连吴夫人也来了,穿得很体面,头上还戴了一根金簪,腕上套着两个金镯子,左手食指和中指都戴着金戒指。

  差点闪瞎了小金镯的眼,她眼巴巴的盯着吴夫人看,口水差点流出来。

  好羡慕啊。

  吴夫人有那么多金首饰,而她只有舅舅买的小金镯子,过几年就小了,只能去首饰铺让师傅打成金耳坠或金簪子。

  ~

  张家果然是小门小户,这小丫头跟在她身旁就不走了,一双大眼睛老盯着她的金首饰瞧。

  吴夫人心里一边烦小金镯缠着她,一边又有些得意,这些没见识的,看见金首饰路都走不动了。

  见吴夫人视线终于落在她脸上,小金镯朝她乖巧地抿唇笑,“奶奶,你的衣服首饰真好看,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

  虽然心中不喜,可好话谁不爱听,吴夫人被夸,心里还是受用的,想着今个是来提亲的,虽然她心里不满意,可儿子非要娶。

  昨晚上在她屋里坐了大半宿,跟她说了一堆张琉璃的好话,张琉璃再好她也看不上,她最后会同意,还是看在孩子的份上。

  唉,前头那个儿媳妇倒是和吴家门当户对,可惜身子骨太弱,没给她儿留下一个孙子或孙女就撒手人鬟。

  现在她就希望张琉璃能一举得男,她儿子哄她说肯定会生儿子,就算这胎不是,以后肯定能生。

  可张琉璃她娘连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没生出来。

  吴夫人昨晚没想到,到今早出门时才想起来,可人都已经坐上了马车,儿子把媒人都找好了,她一时骑虎难下。

  此时心情是极不畅快的,不过看到小丫头皮肤雪白,一双杏眼又圆又大,格外伶俐漂亮,又让她心里有些喜欢。

  说起来张家的三个姑娘长得都挺漂亮的,连江大妞和江二妞也是姿容不俗,长相方面倒是合她心意。

  张琉璃要是能给她生个漂亮孙孙就好了。

  吴夫人心思千回百转,叹了口气,朝旁边的婆子招了下手,婆子立马捧着一个木匣子上前,吴夫人从里面挑出一个银簪送给小金镯。

  “小小心意,拿去玩吧。”

  “谢谢奶奶。”小金镯不客气地接过银簪。

  “金镯。”二姐警告般瞥一眼女儿,见小丫头立马把银簪子揣怀里,生怕被她还回去的表情,心一梗,恨不得捧她一顿,忍了忍才没发作。

  “金镯,你该喊吴夫人婶子,不能叫奶奶,别乱了辈分。”

  小金镯眨巴着杏眼,“为啥?”

  二姐解释,“吴夫人的儿子和你同辈。”

  吴夫人被一声婶子又气得心口疼,真真是小户人家,他们大户人家可不像乡下人这样称呼,直接喊她吴夫人才符合她的身份。

  二姐不知道吴夫人心里在计较啥,就算知道也不会迁就。

  媒人被吴明俊特意交代过,从头到尾说话都很客气,不敢有半点拿乔,话里话外都在抬举张家。

  吴夫人给几个姑娘都带了礼物,只有小金镯是的银簪子,送翡翠和玛瑙的是玉镯子,都不是特别值钱的,不过一个也值一二两银子。

  对普通人家来说,已经很体面了。

  吴夫人全程没怎么说话,都是媒人和吴明俊在与张家人商量,反正最后两家当场交换了庚帖。

  那些繁杂的什么采纳过礼啥的,大户人家才有那么多程序要走,普通人家会简单很多。

  吴家十年前还是乡下的一个小富户,这几年才在镇上站稳脚跟,也不是多大的大户,何况吴明俊又是二婚。

  眼下琉璃都怀孕二个月了,能省的程序就省了,争取把婚期定在两个月内,拖太久肚子显怀,大家都没脸。

  事情谈妥了,江一鸣便回县城去了。

  “啥,这就定下了?”五姐大吃一惊,“唉,琉璃才十五啊,上个月刚及笄,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是到了说亲的年纪,就是突然怀上了,真不知说什么好。”六姐倒不觉得早点成亲有什么不好。

  当初她们姐妹仨是被鸣哥儿的名声耽误了,才拖到现在还没说亲,琉璃如果不是看上一个鳏夫。

  其实吴家的家世没得嫌,吴明俊还有童生功名,倒是配得上琉璃。

  “看不出来啊,琉璃真是厉害啊,她怎么敢?我都不敢。”七姐以为她胆子够大了,没想到琉璃比她更虎。

  “你要是敢我就打断你的腿。”江一鸣眼神凌厉的警告。

  “不敢,我肯定不敢,我若是敢,你连我胳膊也一起打断算了。”七姐信誓旦旦。

  江一鸣还是不放心,想着大姐说的要买两个孔武有力的丫鬟保护琉璃,他也立马直奔人牙市场,找到吴天来。

  “不用太有心机,也不能太死脑筋,要力气大,能打架的那种。”江一鸣列出了他的要求。

  “江兄弟来的正好,我这里刚好有一个傻大妞,十三岁,太能吃被家里人卖了,不是太聪明,不过很护短,有时候还很精明。”吴天然指着一个关在笼子里,虎背熊腰衣着褴褛的少女。

  江一鸣观察了一会,又问了少女几句话,轻蹙起眉,“她看起来不是不太聪明,是有点傻,吴老板我们也是老熟人了,你可别诓我。”

  吴天然讪讪一笑,有些心虚的摸了下鼻尖,“她就叫傻妞,力气很大,贼能吃,卖了两个月没卖出去,便宜点卖给你怎么样,三两银子你把人带走,说实话我买她就花了三两银子,还倒贴了两个月的伙食,亏本买卖。”

  其实不是没人买,而是这傻妞会打人。

  有两个大户人家的管事想买她回去当牛使,结果傻妞大声嚷嚷那些人要害她,她不肯跟着走,还打人。

  吴天来不是没办法治她,能做人牙的心肠都比较硬,他能容忍傻妞这么久,是因为傻妞和他同村,傻妞偶然救过他一次。

  五年前有次回村,他兴致高昂跑去山上打猎,结果被一头独狼盯上,差点被吃掉,是傻妞一拳打死了那独狼。

  当时傻妞是这么跟他说的,“我救了你,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报恩,把你身上的干粮都给我。”

  傻妞是真的傻,一头狼的肉烤来吃不是更饱,偏她不拿狼,却跟他要干粮。

  吴天来有良心,但不多。

  所以他真的把干粮给了傻妞,却没有提醒她把狼扛走,后来也没管过她。

  这次是正好碰上了,吴天来良心发现,在傻妞的家人要把她卖掉时,及时把人买下来。

  不然傻妞这种有力气没智力的傻子,很可能会被人卖去斗兽场,那下场可想而知。

  吴天来了解江一鸣的人品,一家子都是厚道人家,把下人当人看,傻妞如果能卖到江家去,日子不会难过。

  原本江一鸣不想买傻妞的,听吴天来说了她的情况,该死的同情心又泛滥了。

  江一鸣递给傻妞一块肉干,这是他的作坊新做出来的,赵荣那边订了一批货,下个月就能出货。

  他身上带了不少,有机会就拿给别人尝,为他的作坊打小广告。

  “好吃,真好吃,我还要。”傻妞狼吞虎咽吃完一块,又跟他要,江一鸣连递了十几块,她还想要。

  忒能吃,不过他荷包里的肉干已经被她吃完了。

  “我家里还有很多,你可愿意跟我回家,不过以后跟着我,要帮忙干活的,不能好吃懒做,你若光吃饭不干活,会挨揍的。”江一鸣吓唬她。

  傻妞让他把耳朵凑过去,然后小声跟他说:“你对我,我就对你好,吴叔想把我卖给坏人,我才不上当,你是好人,我能看出来,我愿意跟你回家。”

  江一鸣惊讶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傻妞指着心脏的位置,“这里,能感觉到,吴叔有一点点好,我救过他,他就对我有一点点好,我爹娘以前对我有一点点好,后来很不好,村里人对我都不好,你对我很好,你真心想让我吃饱。”

  卧槽,傻妞会读心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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