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有坑 第二章 九哥和千千

小说:前方有坑 作者:吃票票 更新时间:2024-08-05 13:04:11 源网站:顶点小说
  大雪纷飞,朝阳冉冉,每年一近冬至时节,就是神山景色最美的时候。天下独一无二的美景——“七艳雪阳”,把这天,这地;这山,这谷;这森林,这溪流,全部渲染成一片片七彩之色,炫彩夺目,美仑美奂。沐浴在朝霞、彩雪之下连绵神山,山更秀,水更绿,掩去了几许雄峻,更显十分清秀。

  清风幽幽,绿水淙淙,清晨的森林是那么清静和幽宁。突兀的,一曲高歌打破了这份清幽雅静,那是一个少年清亮的歌声。

  只听他唱道:

  “……想泡美妹学九哥,挥金洒银不怕多,只求把妹摸一摸。第一摸,摸到妹妹头发边,千缕青丝撩我心,心中话儿诉谁听;第二摸,摸到妹妹小嘴旁,吐气如兰散芳馨,馨香醉人亲一亲;第三摸,摸到妹妹玉面儿,腻若凝脂赛长卿,卿卿我我喜相姘;第四摸,摸到妹妹酥胸前……”

  歌音袅袅,惊起一群鸦雀,随之两条人影出现在神山山腰,悠悠闲闲地从青山绿水之中漫步走出。

  这是两个少年,十二三岁年纪,左边那个少年虎头虎脑,憨态可掬,年岁不大,身板儿却好似铁塔一样结实,隆隆鼓起的肌肉使覆盖在上面的黝黑皮肤显露出完美曲线,爆炸性的力量似乎随时都会释放出来。

  寒风凛凛,大雪纷飞,他身上却只穿了一件豹皮背心,两只膀子就这么光着,似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凛冽山风。左手提着一对三齿精钢短叉,右肩之上抗了一头吊睛白额大虎,从后边瞧去,老虎双股之间竟凹陷进六个深深血洞,想必就是那对钢叉之功。伤口恐怖,不停朝外汩汩冒血,一眼便知才杀死不久。

  这是一头体型巨大的白虎,虎头抗在肩上,连身子带尾巴拖在地面还有十好几米,怕不下千斤之重,少年抗起来却是十分轻松自如,气不喘,腿不软,丝毫不影响行动,所谓天生神力怕是不过如此罢了。

  另外一个少年笑咪咪的,漂亮大眼都笑弯成一双月牙儿,正是放声高歌青楼名曲《销魂十八摸》的那位主儿。也是一身猎户打扮,豹裙虎袄,虎皮短靴,背上一张古朴黝黑的铁木长弓,箭壶之中支支雕翎整齐排列,左手提了一柄寒光闪亮的利斧,右肩之上也抗有一物,一个硕大的黑熊头。那眼珠子居然有箩筐那么大,即便早死透了,仍透出十足凶光,可想而知其生前是何等凶残。

  这少年吊儿郎当一副懒散样,嬉皮笑脸哼着小曲儿,朝阳映照在他脸上,那眼那眉,那鼻那唇,英挺又蕴含十分清秀,竟是好一个罕见的俊俏人物。

  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珠子转动之间透出一股子机灵劲儿,嘴角微微上翘,勾成一个泛着恶作剧、消遣意味的坏笑,一副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神态配合着左眼角下那道淡淡伤疤,浑身上下都流露出一股子玩世不恭的邪邪味儿。

  不过再瞧仔细些,便会隐隐发觉,他那微微上挑的眼角,微微下抿的嘴唇,充满阳刚之气的古铜色肌肤,从上到下漂亮合身的虎皮裙袄,他的整个外形,都散发出一种无形的、脱尘超俗的英秀之气。

  这股英秀之气与那一股子邪邪味儿相互融合成一股说不清、道不明之潇洒韵味,使他身上洋溢出奇异的、强烈的魅力。

  漫步在天下第一禁地,凶兽遍野,连修道高手都闻听色变之神山内山,一双少年神情轻松,有说有笑,有歌有唱,宛如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

  山风幽幽,徐徐吹来,卷起皑皑白雪飘飘洒洒,点缀在树颠上、野花里、少年的虎皮裙袄间,配以青山绿水、碧叶红花,好一幅世外桃源之雪山狩猎图。

  那俊俏得不像话,彷佛是从图画之中走出来的小猎人就是凤九了,旁边那个虎头虎脑、憨态可掬的少年当然就是凤九相依为命的弟弟——席千千。

  哥儿倆焦不离孟、秤不离铊,从出生到现在,一起讨饭,一起打猎;一起偷钱,一起骗人;一起打架,一起被打,相依为命一十二年,连一天都没有分开过。

  说来也巧,兄弟二人都是在襁褓之中就被狠心父母抛弃街头之苦命孤儿,也是同一天同一时间被抛弃在同一家妓院门口,又被同一个好心妓女捡起收养,缘分之深,不是亲兄弟也和亲兄弟差不离了。

  那好心妓女把二小带到三岁之时,天降横祸,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要了妓女的命,不过在生命消逝之前最后一刻,这位最最低贱的妓女,展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美丽的光辉,用她那双被烧得滋滋作响完全变黑了的手,给二小带去生的希望,托出死神的怀抱。

  横祸之后,二小又变成人嫌狗弃、孤苦无依之流浪儿,成天混迹于赌庄牌坊、青楼勾栏等等三教九流之地,靠行乞为生,吃百家饭长大。

  真是福不双降、祸不单行,老天专门绝人之路。

  七岁左右,二小行乞赖以为生的庆州府突然天降奇寒,百年不遇的雪灾冰了天、雪了地,冻死了一切,那一年庆州府颗粒无收,老百姓自己都吃不饱肚子,哪儿还有余粮供给小乞丐?

  这下子就连叫花子都做之不成,不得已,兄弟倆背着弓箭、提起猎叉,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壮起胆子踏进神山。自那以后就再也不用四乡八里唱莲花落行乞讨饭,每天要做的事情随应也就简单了许多,只有两样:

  一,和凶残妖兽搏杀拼命。

  二,吃饱肚子。

  长此以往,兄弟二人行走于山林之间,每天见的想的、听的说的、猎的杀的,所有打交道的,除了妖兽还是妖兽,不是这种妖兽就是那种妖兽。吃的是妖兽肉,喝的是妖兽血,吞的是妖兽丹,穿的是妖兽皮,睡的是妖兽洞……

  久而久之,吃穿住行、生活习惯、行事风格、身体素质,一切的一切都渐渐变得和妖兽没有什么两样,甚至就连思维方式也在向妖兽看齐,比着其它妖兽领主,有学有样的在妖兽林立的神山之中打下不大不小一块领地,旗下又还张罗有几个妖兽小弟,俨俨然已是占山霸林之小妖王两头,明明准准的变成了妖兽——人形的妖兽。

  其实在神山其它妖兽眼里,他哥儿倆和大伙儿并没有什么区别,实实在在就是两头妖兽,只不过体型瘦小,有些与众不同罢了。

  当然,有一点众妖兽领主绝不会也不敢忘记,虽然这两头形状比较奇怪的妖兽个体实力非常弱小,在凶兽遍野的神山之中完全不值一提。

  但,但但但……

  这两个臭小子实在是太狡猾了!也太太坏了!!!

  简直是从上到下都坏透了,坏得流了脓。

  他哥儿倆狩猎之时很少正大光明地正面搏杀,从来都是阴招损招齐上阵,全是登不上大雅之堂的下三滥招数,怎么阴损下流怎么来,只要能坑人,再下作再不要脸的手段也想得出用得上。也不知他哥儿脑袋瓜里究竟装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不然怎么能想出那么多歪点子。

  不少实力强横自视甚高的妖兽领主都着过他哥儿倆的道,被坑得不知东南西北,倒了血霉,甚至就连公认森林之中最狡猾的妖兽——七彩赤睛狐,在他哥倆跟前连提鞋都不配,不知已有多少七彩赤睛狐被他哥儿剥了皮做成了内裤。

  偶尔也有几个记吃不记打的家伙会忘记这茬儿,下场嘛……

  当然就不得不提一提,烂兄烂弟白玉角虎和大地暴熊之间不得不说悱恻缠绵之婉美故事。

  十万大山之中万灵荟萃,生机盎然,危机也是重重,有且只有一条规则:

  弱肉强食!

  “我比你强,我就要吃你。”

  这绝不是吓唬人,更不是开玩笑,可是真的吃,咬碎骨头嚼断筋混着血肉吞下去,连皮都不会放过,这是一条赤裸裸的丛林法则,听起来很残酷,却是一条亘古不变之真理。

  强,有很多种,肉体强横算是一种,神山大多妖兽都属于这一类;丰富的经验、卓绝的智慧也算一种,凤、席兄弟属于这一类。如是单论肉体实力,他哥儿倆自然是差了一些,但如是论智计却是胜出老高一截,综合实力比较起来,白玉角虎和大地暴熊低了不少,所以这两货死得并不冤。

  为了设这个局,凤九和席千千两兄弟挖空心思,精心谋划一月有余,冒险侦探两头巨兽的生活习性,喜欢什么,用什么作诱饵;领地范围有多大,地形如何,哪里哪里适合埋伏,哪里哪里埋设陷阱;偷袭得手,成功激怒巨兽之后如何逃生;如何巧妙设计、规划逃生路线,精准到秒的掌控逃生速度,既不能太慢而被巨兽抓住,也不能跑得太快,必须两边同时抵达地下迷宫,如果万一有一边迟到了片刻……

  那哥儿倆怕是只有包满了眼泪花,撕心裂肺地高歌一曲《相别离》了。

  待敲定所有细节,一切谋划妥当之后,兄弟二人前后又花有小半月时间精心仔细做全一应准备工作,光是那支用来钓白玉角虎的极品红参王,哥儿倆就跋涉上千里,风餐露宿七八天时间,好不容易才在一座万丈峭壁之巅找到。

  其中最难配制,也是全局之中最最关键之处,就是凤九箭头和席千千钢叉之上都抹有一种叫雀儿疯的灵液。这不是毒,而是一种类似大麻一样之强烈兴奋剂,药性其烈无比,专门针对肉体强横的高阶妖兽之用,能极大兴奋妖兽的神经,提高嗜血的凶性,刺激暴躁的脾气,然后作出最不理智的选择。

  作好一切准备之后,兄弟倆又惊险万分地亲身作饵,冒着被大家伙把骨头嚼碎的巨大风险,这才终于把两头巨兽坑到了姥姥家,大大捞了一票。五阶妖兽实力恐怖,筋骨皮肉全身是宝,都是不可多得之珍贵炼器材料,放到市面上去绝对让人抢破脑袋。

  数月谋划毕其功于一役,终于心想事成,不负一番苦心,兄弟二人兴高采烈地抗起战利品赶回洞府。一路之上谈天说地,有说有笑,完全没有注意到森林深处一双灯笼也似的巨眼,迸射出绿幽幽之精芒,密切注视着兄弟二人,一直跟踪到一处秀美得宛如绝色仙女的山峰之时……

  轰!

  伴随着一阵惊天动地之狂嚎,巨大的身躯在林子里横冲直撞。

  它……

  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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