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平一人来到二层小楼,刚到二层,便发现有两名金鸣卫在右边的廊道内守着,那副气势汹汹的样子,相当于脸上挂了八个大字,生人勿近,擅入者死。
金鸣卫看到来人手不自觉的摸向了腰间的雁翎刀,陈书平看到那两个金鸣卫如此紧张,便微微一抬手,似乎告诉对方我没有带武器,用不着如此,金鸣卫看到来人这副样子便放松了警惕。
但其中的一个卫士还是张口问道:“你是什么人,到此来干什么,”陈书平答道:“本人游山玩水,途径此地,便来此小店小住一晚。”问话的卫士看到这么陈书平这么说便不在理会了。
陈书平也没有继续说话转身便进到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那个书生模样的人进了屋里,刚才一直沉默的金鸣卫道:“老李你刚才看见那个书生心里有没有发怵?”
原来那个问话的人姓李,那个叫老李的答道:“真是奇怪了,你说看他那个书生的样子,身上也没有浓重的江湖气,怎么让我见了竟有些畏惧,我们金鸣卫好歹也是大风大浪过来的,什么人没见过,怎么感觉这个人有点不一样。”:“其实我也是”。最开始问话的人答道,又说道:“算了先别理会了,还是小心点,办好这趟差事要紧。”那个叫老李的点了点头
陈书平推门而入,进到房间发现屋里落了一层的灰尘,像是有段时间没人入住了,来到床前发现整个屋子里也就床是干净的,把窗户打开双手挥袖,卷起了阵阵清风,把这一地尘土驱逐到了外面的世界。
金鸣卫的对话他听到了,只是微微一叹,正如客店老板所认为的那般,他不是个初入江湖的雏,他的年纪代表不了什么,虽然看着还没有到而立之年,也就刚好大于弱冠之年的样子,但是他自小就在江湖的边缘游走,已经算的上是个老江湖了,以束发之时进入江湖,至今已有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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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中有四季,春夏秋冬合在一起便是轮回,他不知道他的人生会定格在哪个季度之中,是春天的桃李春风,夏天的繁华锦簇,秋天的萧瑟落寞,还是冬天的雪天一线。他喜欢春天,他想过的是桃李春风一杯酒的日子,而不是如今的江湖夜雨十年灯。
太平的日子总是需要血来开始,所以自己手上的人命不知道沾了多少,他是个心软的人,从没想过要杀人,只是世道太乱了,乱的好似好人不长久,坏人活千年,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心底的恶便都钻了出来,你不杀他,他就杀你,他只有拿着那把刀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坚信走到最后便是天堂。
他的武功也绝对不低,放在江湖上也是一等一的好手,耳力也比普通人强上许多,眼力更是强上不少,别人视物一百丈,他则能两百丈,这就是习武求仙的好处,修道习武就是在逐渐脱离天地对你的束缚,通往真正的自由,实现最后的超脱。
他感谢自己的老师,从记住自己名字的那一刻父母就双亡了,是被饿死的,父母把乞讨而来的最后一口食物递到自己的面前,说着:“孩子记住你叫陈书平”然后就把眼睛闭上了,他以为父母只是睡着了,却不知父母已经离开他了,他辗转流浪,直到遇到了他的师傅。
深深地叹息一声,陈书平便把自己的这种情绪打发走,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之后,便在床上假寐起来
“客官们下来吃饭了”老板娘吼道
陈书平抖了抖耳朵,笑道:“难怪龙丘居士季常惧内,河东狮一吼,君子抖一抖,我身子没抖,可这耳朵着实受了惊吓”。说罢便一跃而起。
陈书平有一个怪癖,就是无事的时候总是一身白衣,一旦有事了就换上了黑衣。今日来此客栈肯定不是为了玩,外面的那一群江湖人士和那一帮金鸣卫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自己来此是为了夺取一件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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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上了自己准备的一身黑色衣服,陈书平懒洋洋的走出屋子,当他走到大堂的时候,大堂已经堆满了人,不过却是泾渭分明,左边是那一帮江湖侠客,右边是那如狼似虎的金鸣卫。
走进大堂,立时察觉到从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审视目光,目光中充满了警告和敌意,大有一句不和,立马拔剑杀人的感觉。
陈书平没有理会他们的目光,用这种眼光打量他的人多了,可他现在仍然好端端的站在这里,他可不是被吓大的,说到底老百姓才会怕他们,自己可不是只知道务农的百姓,自己的手是用来读书和杀人的。
老板娘看到俊俏小生下来,敢忙打圆场:“各位客官来到店里都是客人,有什么话吃完饭再说,奴家可准备了一场上好的酒席呢!”
待到众人收回视线,老板娘轻生解释道:“客官莫要惊慌,这些大爷一贯如此,小兄弟就是长的太像读书人啦!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容易受欺负,小心就是了。”
陈书平笑着谢过老板娘:“多谢老板娘,说不定哪天我就让人在自己的脸上划一刀,看谁还敢小看我,说着还比划了一下。”老板娘顿时笑的天花乱坠,胸前的衣服也一颤一颤的。
陈书平来到店小二所在的桌子上,坐了下来,那个名叫小六子的少年,起身去厨房端了两盘肉食,一盘酱牛肉,一碗炖好的野味,还有一壶上好的老酒,别说菜香和酒香一散发出来,陈书平还真有些饿了。
陈书平夹了一块肉放在嘴里,问道:“还未请教小哥的名字呢!”
小二有些腼腆道:“我叫柳仁杰。”:“你呢叫什么名字?小二问道
“我刚才跟掌柜的说过我的名字,我在把取的字告诉你。我叫“帝一”陈书平说道“帝一”时,眼神一凝,竟有种势散发出来,这时的他不在像个书生,到像个官老爷。
(本章完)
金鸣卫看到来人手不自觉的摸向了腰间的雁翎刀,陈书平看到那两个金鸣卫如此紧张,便微微一抬手,似乎告诉对方我没有带武器,用不着如此,金鸣卫看到来人这副样子便放松了警惕。
但其中的一个卫士还是张口问道:“你是什么人,到此来干什么,”陈书平答道:“本人游山玩水,途径此地,便来此小店小住一晚。”问话的卫士看到这么陈书平这么说便不在理会了。
陈书平也没有继续说话转身便进到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那个书生模样的人进了屋里,刚才一直沉默的金鸣卫道:“老李你刚才看见那个书生心里有没有发怵?”
原来那个问话的人姓李,那个叫老李的答道:“真是奇怪了,你说看他那个书生的样子,身上也没有浓重的江湖气,怎么让我见了竟有些畏惧,我们金鸣卫好歹也是大风大浪过来的,什么人没见过,怎么感觉这个人有点不一样。”:“其实我也是”。最开始问话的人答道,又说道:“算了先别理会了,还是小心点,办好这趟差事要紧。”那个叫老李的点了点头
陈书平推门而入,进到房间发现屋里落了一层的灰尘,像是有段时间没人入住了,来到床前发现整个屋子里也就床是干净的,把窗户打开双手挥袖,卷起了阵阵清风,把这一地尘土驱逐到了外面的世界。
金鸣卫的对话他听到了,只是微微一叹,正如客店老板所认为的那般,他不是个初入江湖的雏,他的年纪代表不了什么,虽然看着还没有到而立之年,也就刚好大于弱冠之年的样子,但是他自小就在江湖的边缘游走,已经算的上是个老江湖了,以束发之时进入江湖,至今已有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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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中有四季,春夏秋冬合在一起便是轮回,他不知道他的人生会定格在哪个季度之中,是春天的桃李春风,夏天的繁华锦簇,秋天的萧瑟落寞,还是冬天的雪天一线。他喜欢春天,他想过的是桃李春风一杯酒的日子,而不是如今的江湖夜雨十年灯。
太平的日子总是需要血来开始,所以自己手上的人命不知道沾了多少,他是个心软的人,从没想过要杀人,只是世道太乱了,乱的好似好人不长久,坏人活千年,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心底的恶便都钻了出来,你不杀他,他就杀你,他只有拿着那把刀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坚信走到最后便是天堂。
他的武功也绝对不低,放在江湖上也是一等一的好手,耳力也比普通人强上许多,眼力更是强上不少,别人视物一百丈,他则能两百丈,这就是习武求仙的好处,修道习武就是在逐渐脱离天地对你的束缚,通往真正的自由,实现最后的超脱。
他感谢自己的老师,从记住自己名字的那一刻父母就双亡了,是被饿死的,父母把乞讨而来的最后一口食物递到自己的面前,说着:“孩子记住你叫陈书平”然后就把眼睛闭上了,他以为父母只是睡着了,却不知父母已经离开他了,他辗转流浪,直到遇到了他的师傅。
深深地叹息一声,陈书平便把自己的这种情绪打发走,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之后,便在床上假寐起来
“客官们下来吃饭了”老板娘吼道
陈书平抖了抖耳朵,笑道:“难怪龙丘居士季常惧内,河东狮一吼,君子抖一抖,我身子没抖,可这耳朵着实受了惊吓”。说罢便一跃而起。
陈书平有一个怪癖,就是无事的时候总是一身白衣,一旦有事了就换上了黑衣。今日来此客栈肯定不是为了玩,外面的那一群江湖人士和那一帮金鸣卫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自己来此是为了夺取一件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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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上了自己准备的一身黑色衣服,陈书平懒洋洋的走出屋子,当他走到大堂的时候,大堂已经堆满了人,不过却是泾渭分明,左边是那一帮江湖侠客,右边是那如狼似虎的金鸣卫。
走进大堂,立时察觉到从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审视目光,目光中充满了警告和敌意,大有一句不和,立马拔剑杀人的感觉。
陈书平没有理会他们的目光,用这种眼光打量他的人多了,可他现在仍然好端端的站在这里,他可不是被吓大的,说到底老百姓才会怕他们,自己可不是只知道务农的百姓,自己的手是用来读书和杀人的。
老板娘看到俊俏小生下来,敢忙打圆场:“各位客官来到店里都是客人,有什么话吃完饭再说,奴家可准备了一场上好的酒席呢!”
待到众人收回视线,老板娘轻生解释道:“客官莫要惊慌,这些大爷一贯如此,小兄弟就是长的太像读书人啦!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容易受欺负,小心就是了。”
陈书平笑着谢过老板娘:“多谢老板娘,说不定哪天我就让人在自己的脸上划一刀,看谁还敢小看我,说着还比划了一下。”老板娘顿时笑的天花乱坠,胸前的衣服也一颤一颤的。
陈书平来到店小二所在的桌子上,坐了下来,那个名叫小六子的少年,起身去厨房端了两盘肉食,一盘酱牛肉,一碗炖好的野味,还有一壶上好的老酒,别说菜香和酒香一散发出来,陈书平还真有些饿了。
陈书平夹了一块肉放在嘴里,问道:“还未请教小哥的名字呢!”
小二有些腼腆道:“我叫柳仁杰。”:“你呢叫什么名字?小二问道
“我刚才跟掌柜的说过我的名字,我在把取的字告诉你。我叫“帝一”陈书平说道“帝一”时,眼神一凝,竟有种势散发出来,这时的他不在像个书生,到像个官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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