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旧的门帘经风荡起边角。
厨房里热气腾腾、肉香四溢。
火舌舔过锅沿,五花肉丁在铁锅里煎得金黄焦香,滋滋冒油。
香菇丁和蒜末洒落下来再翻炒几下,香气更是浓郁喷鼻。
两个扎双麻花辫的姑娘闻着味儿打起灰布帘,瞬间被浓郁的肉香味扑了满脸。
两人都没忍住,舌尖上被勾出口水。
其中辫子短一些的姑娘开口问:“初夏,你又在做什么呀?”
每次只要她在厨房里忙活,里面都会充满勾得人口水肆生的香味。
初夏站在灶台前,仔细把提前调好的酱汁儿倒进煎出油的五花肉丁里,转头浅浅一笑说:“在做炸酱面。”
辫子长些的姑娘咽口口水,“你还从家里带了酱过来呀?”
初夏绕到灶后添柴,用小火继续炸酱熬酱,“是啊,韩霆哥最爱吃我做的炸酱面,所以来的时候就带了一些过来。”
两个姑娘被香气勾着,都想进厨房到跟前去看看。
但她们也知道,看得着吃不着更难受,所以也就忍住了没往里面去。
她们和初夏又寒暄两句,便忍着馋意放下布帘子走了。
初夏注意力都在自己的面上,没多在意别的。
她做好肉酱洗了锅,又添柴烧开一瓢清水,把提前切好的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放进去烫一下去生,再把擀好的面条煮熟。
煮熟的面条捞进印着红花绿叶的大瓷碗里。
在热气腾腾间加上烫好的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再把刚才做好的肉酱全部浇在旁边,一碗色泽鲜亮、香味扑鼻的炸酱面也就做好了。
初夏凑近了轻轻闻一下,眼睛里和嘴角上都浮出灿灿的笑意。
她在心里想着——这么香,韩霆哥肯定会很喜欢的。
带着幸福感的开心跳跃在初夏心头。
屋外忽而响过一阵闷雷,雷声近得仿佛是贴着屋顶滚过的。
初夏转头往窗外看了一眼。
外面残阳未尽,并不是像要下雨的样子。
但她想起来,村里的老乡跟他们说,今天是惊蛰。
惊蛰正是春雷萌动,万物苏醒的日子。
初夏对节气并不感兴趣。
她在桌边坐下来,满心期待地等着韩霆回来。
幸福感再次在她心头充盈起来的时候,屋顶上突然又滚过雷声。
这一回的雷声与上回不同,闷响两声后猛然炸开。
初夏被吓了一跳,惊得还没有其他反应,紧接着又是一道响雷劈下来,而这一道雷仿佛直接劈在了她的脑门上,顿时把她震懵了。
浑身麻痹,大脑霎时一片空白。
短暂的空白之后,突然又有大量诡异的信息涌入她的脑海里。
头疼欲裂,每一根神经似乎都在经历一场生死般的剧痛。
她想喊却喊不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有人叫她:“初夏。”
声音开始虚空缥缈像是来自异世界,然后越来越清晰。
最后一声清晰到耳边,她猛一下回到了现实。
叫她的人就是她在等的人——韩霆。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现在就坐在她的对面,伸手接着她手里的大瓷碗,看着她问:“你在想什么呢?”
初夏看着眼前的韩霆,心里惊震未消。
心脏每一下都跳得非常重,好似震动着她的整个身体。
她看着韩霆眨一下眼,猛地把手收了回来。
手收回来的同时,把盛着炸酱面的大瓷碗也给收了回来。
手指间落空,韩霆蓦地一愣。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初夏已经端着瓷碗拿着筷子跑出了厨房。
韩霆:“?”
这丫头突然之间怎么了?
鼻间还残留着炸酱面的香味,他看着门帘眨了眨眼。
***
初夏端着碗快步出篱笆院子。
她一直走到四下无人的小河边才停下来。
她现在脑子不疼了,但是却格外混乱,好像整个重组了一般。
她在小河边的石头上坐下来,低着头闭上眼睛。
她一手端着大瓷碗微微颤抖着,一手则紧紧捂住胸口部位,压住心脏,想让心跳能够稍微慢下来一些。
她不知道刚刚雷响之后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现在脑子里多出来很多离奇又古怪的信息。
并且这些信息不像是平时做梦,梦一醒画面就虚了不真切了。
她现在是越清醒,那些信息在脑海里就越清晰。
深呼吸完最后一口气抬起头。
她好像还是她,但又好像已经不是她了。
脑海里爆炸开的信息告诉她,她所处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小说,而且是一本男主向的小说。
小说的男主就是她从小就喜欢的邻居哥哥——韩霆。
而她并不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只是一个用来丰富和圆满男主人生的工具人女配,一个脑子里只有男主的痴情恋爱脑。
韩霆身为男主角,拥有最为精彩纷呈的人生。
他前面浪荡潇洒小半生,上中学的时候谈了一个青葱美好、懵懂纯洁的初恋,毕业和初恋分手以后,又在下乡插队的时候遇到了深沉热烈、纠缠虐心的挚爱,在时代的浪潮中尝尽了爱情的苦辣酸甜。
热烈地燃烧完自己的青春和热情之后,韩霆最终回归平淡,而身为痴情女配的她,仍然默默在四合院的灰瓦青檐下等着他。
这时候韩霆终于看到了她,被她感动和她结婚。
婚后韩霆不再陷于儿女私情之中,沉下心来想要干一番属于男人的事业,她便卖了家里的小饭馆和四合院支持他创业。
后来韩霆事业有成,常年忙碌在外。
而她安心做起了全职主妇,在家里独守空房,帮韩霆孝敬父母,最后甚至还帮韩霆养起了他和曾经挚爱的私生子。
信息梳理到这里,初夏心里的恶心之感已经抑制不住了。
在此之前,她这辈子的人生目标确实就是嫁给韩霆,实现这个人生目标,也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圆满和幸福。
但此时此刻,她却感觉无比恶寒。
大约是刚才那几声雷劈醒了她。
她现在不管是回想从小到大的自己,还是细想小说里的初夏,都感觉像是被人下了蛊一般,是没有任何思想的躯壳。
头顶上忽又滚过一阵闷雷。
初夏这会对雷声敏感,惊得再次回过神。
而刚一回过神,便听到周围响起了一声声蛙鸣。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隐没在芦苇草间,蛙鸣又唤起虫鸣,初夏听着这细细虫鸣,心底油然生出“万物复苏”的真实感。
这对于她来说是一种非常新鲜奇妙的感觉,因为之前她从没关注过韩霆以外的事物,也没有获得过这样新生般的心情体验。
听完了虫鸣蛙啼,她又闻到了瓷碗里炸酱面的鲜香味。
此时此刻再看着手里这碗面,闻着肉酱的香味,她想到的也不再是韩霆吃这碗面时候会有多开心,而是想到了自己饿扁的肚子。
饿扁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初夏吞口口水,右手拿过筷子捏着,把碗端高到面前,落下筷子把碗里的面条、肉酱、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搅拌开。
刚一搅拌开初夏便忍不住了。
她卷起面条送到嘴里,直接吃了一大口。
而这一大口面条刚嚼完咽下去,她眼睛倏地亮起光来。
劲道的面条拌着肉酱和白菜丝儿胡萝卜丝儿入嘴,满足味蕾,在舌尖上刺激出了巨大的满足感与幸福感。
这感觉让初夏心生震惊。
她倒不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而是她第一次因为吃到好吃的东西,心里产生了这么强烈的满足感与幸福感。
这种感觉也是她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她自己平时就爱研究吃的,当然能尝得出东西好吃不好吃,但是她却不会因为吃到了好吃的而感到开心满足。
只有韩霆在吃了她做的东西,满足地冲她竖大拇指的时候,她才会感觉到开心,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有意义。
这种全新的奇妙的人生体验再次让初夏惊喜。
她接连吃下第二口第三口……很快便把一大碗炸酱面吃完了。
到潭溪大队半个多月,初夏这是第一次吃饱吃撑。
她看着手里空了的大瓷碗,打完一个饱嗝后又舒服地叹口气,只觉得自己之前的十八年,好像全都白活了。
她把碗筷放到旁边的石头上。
完全舒展开身体,慢慢消化这种由身到心的满足感。
河边的芦苇草在风中轻晃,虫鸣蛙啼相和,像在编织一首乐曲。
要不是初春天气仍冷,初夏都想把脚放到河里踢一踢水花。
消化满足感的同时,她也在消化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
她也不确定那些古怪的信息是不是真的,但她过去十八年的人生经历,和小说里被当做背景来描述的情况是完全吻合的。
和小说里说的一样。
她从小就无脑跟在韩霆屁股后面跑。
韩霆是她的人生目标人生理想,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
她从记事开始,人生里就只有“嫁给韩霆”这一件重要的事情。
也是从记事开始,她就在为韩霆默默付出。
她了解韩霆的所有喜好,会省吃俭用攒钱给他买他喜欢的东西,会潜心钻研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换着花样做出来给他吃。
她对韩霆的喜欢是无私的、默默的,是完全不求回报的。
韩霆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小到大只把她当妹妹,她并不在乎。
韩霆在学校里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心动的女人童蕊,对童蕊展开疯狂又热烈的追求,成功俘获童蕊的芳心,她即便见证了两人相爱的整个过程,也只会暗自心酸神伤,并没有产生抽身远离的想法。
他开心得意的时候她便隐形,他伤心失意的时候她便出现。
但不管是有声还是无形,她永远都跟在他身后,对他默默付出。
年前毕业的时候,她本来是不需要下乡的。
但因为童蕊没有放弃入伍的机会陪韩霆一起下乡,她便为了韩霆,硬是不顾父母的劝阻和反对,放弃了留在城里工作的机会,主动报名和韩霆一起来到了潭溪大队插队。
到潭溪大队的这半个多月,她的生活中仍然全是韩霆。
因为乡下日子不好过,闲余时间她脑子里面琢磨的,都是怎么让韩霆吃上点好东西,让他多吃点荤腥多尝点甜,少受点苦。
就像今天,中午她连午饭都没有吃,挤着午休的那点时间跑到公社去,到供销社买了半斤五花肉,又到粮站换了半斤白面。
傍晚下工以后,她又到处熟了的老乡家里借了两片菜叶子和半截胡萝卜,赶着时间回到知青点的厨房做了一碗最拿手的炸酱面。
若不是她突然清醒,事情的发展应该也会和小说里一样——韩霆在厨房大口吃完她做的炸酱面,竖起大拇指夸她的厨艺又变好了,而她则会饿着肚子觉得很开心,再从韩霆手里接过碗筷拿去给洗了。
想到这,初夏对于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已有七分相信了。
而不管有几分相信,她现在心里想的也都是——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继续活成小说里的冤大头,她必须要远离韩霆。
大约是身体里觉醒了另外的自己,她现在再想起韩霆来,也已经没有之前那种像是被蒙蔽了一样的疯狂心动了。
之前韩霆在她眼里是发着光的,是披着朝阳晚霞的。
而现在,好像回归到了他最本真真实的模样。
头顶又滚过一阵雷声。
初夏仰起头,只见天空聚起了铅灰色的云,像是变天要下雨了。
时间也已经不早了,初夏没再继续坐着。
她收起心绪,端起身边的碗筷,起身往知青点回。
小河边离知青点不是很远。
初夏走得不紧不慢的,三四分钟也就到了。
进了篱笆院子,只见陈思思和李乔正在院子里收衣服。
陈思思和李乔和初夏一样,都是今年一起下乡到潭溪大队来的。
他们总共一起来了十二个知青,七个男生五个女生,都住在这里。
看到初夏进院子,目光从她手里的碗筷上扫过去,陈思思笑着打声招呼道:“初夏,你去哪了呀?刚才韩霆还找你呢。”
初夏笑一下敷衍道:“随便走了走。”
她身上刚才发生的古怪事,自然是不能跟别人说的。
说着话,初夏去到压水井边压水洗碗。
压出半盆清水来,她拿着碗筷蹲下身子,正准备把碗筷放到盆里清洗的时候,忽然又发现,自己映在水里的脸看起来模糊得像是隔了一场大雾。
她以为是水面不平的缘故。
但等水面完全静下来,她仍然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以前她没在意过这方面的事,现在想一会便就明白了。
这不是水的缘故,而是她身为工具人女配,根本没有清晰的样貌。
在别人眼里,她看起来应该不是这样的,但没什么记忆点。
在过去的十八年中,她没有让人记得住的样貌,没有让人记得住的个性,不管到哪也都没什么存在感。
轻轻吸下一口气。
初夏把碗筷放进盆里。
打破了水面上模糊的自己。
院子的另一边,陈思思和李乔还在收衣服。
收到了最后一件,发现不知道被谁挤到了晾衣绳的最边上。
晾衣绳两端系得很高。
陈思思和李乔踮起脚也够不着。
她们正努力尝试够的时候,男知青林霄函刚好回来进了院子。
林霄函是他们当中个头最高的。
看到他进院子,陈思思连忙叫他:“林霄函,能帮我收件衣服吗?”
虽然他肩上扛着麻袋,但只要他一抬手就能拽下衣服。
“没空。”
结果林霄函看都没看陈思思一眼,扛着麻袋径直进了厨房。
“……”陈思思脸上瞬间飘过尴尬。
站在她旁边的李乔拉她一把小声道:“不是,你找他干嘛呀?都相处半个多月了,你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
他们知青点七个男知青,要数林霄函最没风度最小气了。
当初刚下乡从公社往队里来的时候,其他男生都抢着帮女生拿行李,热心又热情,只有他,连手都不伸一下,半分力气都舍不得出,只管自己。
当时李乔看他长得出挑,故意主动找他帮忙拿行李,想跟他之间拉近点距离,结果他不客气地扔给她一句:“你自己没手吗?”
李乔被他弄得十分尴尬,后来就再没找他帮过忙。
到潭溪大队这半个多月的时间,他也没帮其他女知青做过任何事情,哪怕只是举手之劳,他也都是果断拒绝。
初夏在压井水边洗着碗,默默看着这一幕。
因为脑子里多了一本小说的内容,她现在再看身边的这些人,也多了点上帝视角。
从小说的视角来看,林霄函是出场最多的男配。
他贯穿小说始终,是男主韩霆的一生之敌,也是用来衬托韩霆的存在。
和韩霆热情仗义、潇洒浪漫不同,林霄函是完全相反的反派人设。
他为人傲慢自私,待人冷漠刻薄,斤斤计较不讲情义,心胸狭窄唯利是图,是个没有人缘没有朋友、非常不受身边人待见的家伙。
眼前的这一幕,以及之前他所有的表现,也都印证了书里的人设。
在一起相处了半个多月,知青点的其他知青全都不喜欢林霄函,把他当个怪胎,如非必要,都尽量不和他有接触。
林霄函进了厨房,初夏收回目光。
目光扫过院子又瞥到,韩霆扛着麻袋进了院子。
韩霆进院子时刚好也往井边看了过来,和初夏的目光短暂相碰。
初夏下意识神经一紧,低下眉假装没有看到韩霆,连忙拿上洗好的碗筷,转身进厨房里去了。
韩霆心头疑惑正重,忽听到李乔叫他:“韩霆,帮我们收件衣服呗。”
韩霆回神,走到晾衣绳边一抬手就把衣服拽下来了,“给。”
李乔伸手接下衣服小声说:“这才像个男人嘛,不像有些人。”
韩霆自然知道李乔说的是谁,但他没往下接这话,他抬手拍两下肩上的麻袋,笑一下说:“大队把咱们的粮食分下来了,从明儿起我们就独立开火了,你们去叫一下其他人,咱们在厨房开个会。”
他们之前都是在老乡家搭伙吃饭的,早就盼着能独立开火了。
陈思思和李乔听了这话自然开心,齐声应:“好嘞!”
厨房里热气腾腾、肉香四溢。
火舌舔过锅沿,五花肉丁在铁锅里煎得金黄焦香,滋滋冒油。
香菇丁和蒜末洒落下来再翻炒几下,香气更是浓郁喷鼻。
两个扎双麻花辫的姑娘闻着味儿打起灰布帘,瞬间被浓郁的肉香味扑了满脸。
两人都没忍住,舌尖上被勾出口水。
其中辫子短一些的姑娘开口问:“初夏,你又在做什么呀?”
每次只要她在厨房里忙活,里面都会充满勾得人口水肆生的香味。
初夏站在灶台前,仔细把提前调好的酱汁儿倒进煎出油的五花肉丁里,转头浅浅一笑说:“在做炸酱面。”
辫子长些的姑娘咽口口水,“你还从家里带了酱过来呀?”
初夏绕到灶后添柴,用小火继续炸酱熬酱,“是啊,韩霆哥最爱吃我做的炸酱面,所以来的时候就带了一些过来。”
两个姑娘被香气勾着,都想进厨房到跟前去看看。
但她们也知道,看得着吃不着更难受,所以也就忍住了没往里面去。
她们和初夏又寒暄两句,便忍着馋意放下布帘子走了。
初夏注意力都在自己的面上,没多在意别的。
她做好肉酱洗了锅,又添柴烧开一瓢清水,把提前切好的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放进去烫一下去生,再把擀好的面条煮熟。
煮熟的面条捞进印着红花绿叶的大瓷碗里。
在热气腾腾间加上烫好的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再把刚才做好的肉酱全部浇在旁边,一碗色泽鲜亮、香味扑鼻的炸酱面也就做好了。
初夏凑近了轻轻闻一下,眼睛里和嘴角上都浮出灿灿的笑意。
她在心里想着——这么香,韩霆哥肯定会很喜欢的。
带着幸福感的开心跳跃在初夏心头。
屋外忽而响过一阵闷雷,雷声近得仿佛是贴着屋顶滚过的。
初夏转头往窗外看了一眼。
外面残阳未尽,并不是像要下雨的样子。
但她想起来,村里的老乡跟他们说,今天是惊蛰。
惊蛰正是春雷萌动,万物苏醒的日子。
初夏对节气并不感兴趣。
她在桌边坐下来,满心期待地等着韩霆回来。
幸福感再次在她心头充盈起来的时候,屋顶上突然又滚过雷声。
这一回的雷声与上回不同,闷响两声后猛然炸开。
初夏被吓了一跳,惊得还没有其他反应,紧接着又是一道响雷劈下来,而这一道雷仿佛直接劈在了她的脑门上,顿时把她震懵了。
浑身麻痹,大脑霎时一片空白。
短暂的空白之后,突然又有大量诡异的信息涌入她的脑海里。
头疼欲裂,每一根神经似乎都在经历一场生死般的剧痛。
她想喊却喊不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有人叫她:“初夏。”
声音开始虚空缥缈像是来自异世界,然后越来越清晰。
最后一声清晰到耳边,她猛一下回到了现实。
叫她的人就是她在等的人——韩霆。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现在就坐在她的对面,伸手接着她手里的大瓷碗,看着她问:“你在想什么呢?”
初夏看着眼前的韩霆,心里惊震未消。
心脏每一下都跳得非常重,好似震动着她的整个身体。
她看着韩霆眨一下眼,猛地把手收了回来。
手收回来的同时,把盛着炸酱面的大瓷碗也给收了回来。
手指间落空,韩霆蓦地一愣。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初夏已经端着瓷碗拿着筷子跑出了厨房。
韩霆:“?”
这丫头突然之间怎么了?
鼻间还残留着炸酱面的香味,他看着门帘眨了眨眼。
***
初夏端着碗快步出篱笆院子。
她一直走到四下无人的小河边才停下来。
她现在脑子不疼了,但是却格外混乱,好像整个重组了一般。
她在小河边的石头上坐下来,低着头闭上眼睛。
她一手端着大瓷碗微微颤抖着,一手则紧紧捂住胸口部位,压住心脏,想让心跳能够稍微慢下来一些。
她不知道刚刚雷响之后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现在脑子里多出来很多离奇又古怪的信息。
并且这些信息不像是平时做梦,梦一醒画面就虚了不真切了。
她现在是越清醒,那些信息在脑海里就越清晰。
深呼吸完最后一口气抬起头。
她好像还是她,但又好像已经不是她了。
脑海里爆炸开的信息告诉她,她所处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小说,而且是一本男主向的小说。
小说的男主就是她从小就喜欢的邻居哥哥——韩霆。
而她并不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只是一个用来丰富和圆满男主人生的工具人女配,一个脑子里只有男主的痴情恋爱脑。
韩霆身为男主角,拥有最为精彩纷呈的人生。
他前面浪荡潇洒小半生,上中学的时候谈了一个青葱美好、懵懂纯洁的初恋,毕业和初恋分手以后,又在下乡插队的时候遇到了深沉热烈、纠缠虐心的挚爱,在时代的浪潮中尝尽了爱情的苦辣酸甜。
热烈地燃烧完自己的青春和热情之后,韩霆最终回归平淡,而身为痴情女配的她,仍然默默在四合院的灰瓦青檐下等着他。
这时候韩霆终于看到了她,被她感动和她结婚。
婚后韩霆不再陷于儿女私情之中,沉下心来想要干一番属于男人的事业,她便卖了家里的小饭馆和四合院支持他创业。
后来韩霆事业有成,常年忙碌在外。
而她安心做起了全职主妇,在家里独守空房,帮韩霆孝敬父母,最后甚至还帮韩霆养起了他和曾经挚爱的私生子。
信息梳理到这里,初夏心里的恶心之感已经抑制不住了。
在此之前,她这辈子的人生目标确实就是嫁给韩霆,实现这个人生目标,也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圆满和幸福。
但此时此刻,她却感觉无比恶寒。
大约是刚才那几声雷劈醒了她。
她现在不管是回想从小到大的自己,还是细想小说里的初夏,都感觉像是被人下了蛊一般,是没有任何思想的躯壳。
头顶上忽又滚过一阵闷雷。
初夏这会对雷声敏感,惊得再次回过神。
而刚一回过神,便听到周围响起了一声声蛙鸣。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隐没在芦苇草间,蛙鸣又唤起虫鸣,初夏听着这细细虫鸣,心底油然生出“万物复苏”的真实感。
这对于她来说是一种非常新鲜奇妙的感觉,因为之前她从没关注过韩霆以外的事物,也没有获得过这样新生般的心情体验。
听完了虫鸣蛙啼,她又闻到了瓷碗里炸酱面的鲜香味。
此时此刻再看着手里这碗面,闻着肉酱的香味,她想到的也不再是韩霆吃这碗面时候会有多开心,而是想到了自己饿扁的肚子。
饿扁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初夏吞口口水,右手拿过筷子捏着,把碗端高到面前,落下筷子把碗里的面条、肉酱、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搅拌开。
刚一搅拌开初夏便忍不住了。
她卷起面条送到嘴里,直接吃了一大口。
而这一大口面条刚嚼完咽下去,她眼睛倏地亮起光来。
劲道的面条拌着肉酱和白菜丝儿胡萝卜丝儿入嘴,满足味蕾,在舌尖上刺激出了巨大的满足感与幸福感。
这感觉让初夏心生震惊。
她倒不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而是她第一次因为吃到好吃的东西,心里产生了这么强烈的满足感与幸福感。
这种感觉也是她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她自己平时就爱研究吃的,当然能尝得出东西好吃不好吃,但是她却不会因为吃到了好吃的而感到开心满足。
只有韩霆在吃了她做的东西,满足地冲她竖大拇指的时候,她才会感觉到开心,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有意义。
这种全新的奇妙的人生体验再次让初夏惊喜。
她接连吃下第二口第三口……很快便把一大碗炸酱面吃完了。
到潭溪大队半个多月,初夏这是第一次吃饱吃撑。
她看着手里空了的大瓷碗,打完一个饱嗝后又舒服地叹口气,只觉得自己之前的十八年,好像全都白活了。
她把碗筷放到旁边的石头上。
完全舒展开身体,慢慢消化这种由身到心的满足感。
河边的芦苇草在风中轻晃,虫鸣蛙啼相和,像在编织一首乐曲。
要不是初春天气仍冷,初夏都想把脚放到河里踢一踢水花。
消化满足感的同时,她也在消化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
她也不确定那些古怪的信息是不是真的,但她过去十八年的人生经历,和小说里被当做背景来描述的情况是完全吻合的。
和小说里说的一样。
她从小就无脑跟在韩霆屁股后面跑。
韩霆是她的人生目标人生理想,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
她从记事开始,人生里就只有“嫁给韩霆”这一件重要的事情。
也是从记事开始,她就在为韩霆默默付出。
她了解韩霆的所有喜好,会省吃俭用攒钱给他买他喜欢的东西,会潜心钻研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换着花样做出来给他吃。
她对韩霆的喜欢是无私的、默默的,是完全不求回报的。
韩霆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小到大只把她当妹妹,她并不在乎。
韩霆在学校里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心动的女人童蕊,对童蕊展开疯狂又热烈的追求,成功俘获童蕊的芳心,她即便见证了两人相爱的整个过程,也只会暗自心酸神伤,并没有产生抽身远离的想法。
他开心得意的时候她便隐形,他伤心失意的时候她便出现。
但不管是有声还是无形,她永远都跟在他身后,对他默默付出。
年前毕业的时候,她本来是不需要下乡的。
但因为童蕊没有放弃入伍的机会陪韩霆一起下乡,她便为了韩霆,硬是不顾父母的劝阻和反对,放弃了留在城里工作的机会,主动报名和韩霆一起来到了潭溪大队插队。
到潭溪大队的这半个多月,她的生活中仍然全是韩霆。
因为乡下日子不好过,闲余时间她脑子里面琢磨的,都是怎么让韩霆吃上点好东西,让他多吃点荤腥多尝点甜,少受点苦。
就像今天,中午她连午饭都没有吃,挤着午休的那点时间跑到公社去,到供销社买了半斤五花肉,又到粮站换了半斤白面。
傍晚下工以后,她又到处熟了的老乡家里借了两片菜叶子和半截胡萝卜,赶着时间回到知青点的厨房做了一碗最拿手的炸酱面。
若不是她突然清醒,事情的发展应该也会和小说里一样——韩霆在厨房大口吃完她做的炸酱面,竖起大拇指夸她的厨艺又变好了,而她则会饿着肚子觉得很开心,再从韩霆手里接过碗筷拿去给洗了。
想到这,初夏对于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已有七分相信了。
而不管有几分相信,她现在心里想的也都是——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继续活成小说里的冤大头,她必须要远离韩霆。
大约是身体里觉醒了另外的自己,她现在再想起韩霆来,也已经没有之前那种像是被蒙蔽了一样的疯狂心动了。
之前韩霆在她眼里是发着光的,是披着朝阳晚霞的。
而现在,好像回归到了他最本真真实的模样。
头顶又滚过一阵雷声。
初夏仰起头,只见天空聚起了铅灰色的云,像是变天要下雨了。
时间也已经不早了,初夏没再继续坐着。
她收起心绪,端起身边的碗筷,起身往知青点回。
小河边离知青点不是很远。
初夏走得不紧不慢的,三四分钟也就到了。
进了篱笆院子,只见陈思思和李乔正在院子里收衣服。
陈思思和李乔和初夏一样,都是今年一起下乡到潭溪大队来的。
他们总共一起来了十二个知青,七个男生五个女生,都住在这里。
看到初夏进院子,目光从她手里的碗筷上扫过去,陈思思笑着打声招呼道:“初夏,你去哪了呀?刚才韩霆还找你呢。”
初夏笑一下敷衍道:“随便走了走。”
她身上刚才发生的古怪事,自然是不能跟别人说的。
说着话,初夏去到压水井边压水洗碗。
压出半盆清水来,她拿着碗筷蹲下身子,正准备把碗筷放到盆里清洗的时候,忽然又发现,自己映在水里的脸看起来模糊得像是隔了一场大雾。
她以为是水面不平的缘故。
但等水面完全静下来,她仍然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以前她没在意过这方面的事,现在想一会便就明白了。
这不是水的缘故,而是她身为工具人女配,根本没有清晰的样貌。
在别人眼里,她看起来应该不是这样的,但没什么记忆点。
在过去的十八年中,她没有让人记得住的样貌,没有让人记得住的个性,不管到哪也都没什么存在感。
轻轻吸下一口气。
初夏把碗筷放进盆里。
打破了水面上模糊的自己。
院子的另一边,陈思思和李乔还在收衣服。
收到了最后一件,发现不知道被谁挤到了晾衣绳的最边上。
晾衣绳两端系得很高。
陈思思和李乔踮起脚也够不着。
她们正努力尝试够的时候,男知青林霄函刚好回来进了院子。
林霄函是他们当中个头最高的。
看到他进院子,陈思思连忙叫他:“林霄函,能帮我收件衣服吗?”
虽然他肩上扛着麻袋,但只要他一抬手就能拽下衣服。
“没空。”
结果林霄函看都没看陈思思一眼,扛着麻袋径直进了厨房。
“……”陈思思脸上瞬间飘过尴尬。
站在她旁边的李乔拉她一把小声道:“不是,你找他干嘛呀?都相处半个多月了,你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
他们知青点七个男知青,要数林霄函最没风度最小气了。
当初刚下乡从公社往队里来的时候,其他男生都抢着帮女生拿行李,热心又热情,只有他,连手都不伸一下,半分力气都舍不得出,只管自己。
当时李乔看他长得出挑,故意主动找他帮忙拿行李,想跟他之间拉近点距离,结果他不客气地扔给她一句:“你自己没手吗?”
李乔被他弄得十分尴尬,后来就再没找他帮过忙。
到潭溪大队这半个多月的时间,他也没帮其他女知青做过任何事情,哪怕只是举手之劳,他也都是果断拒绝。
初夏在压井水边洗着碗,默默看着这一幕。
因为脑子里多了一本小说的内容,她现在再看身边的这些人,也多了点上帝视角。
从小说的视角来看,林霄函是出场最多的男配。
他贯穿小说始终,是男主韩霆的一生之敌,也是用来衬托韩霆的存在。
和韩霆热情仗义、潇洒浪漫不同,林霄函是完全相反的反派人设。
他为人傲慢自私,待人冷漠刻薄,斤斤计较不讲情义,心胸狭窄唯利是图,是个没有人缘没有朋友、非常不受身边人待见的家伙。
眼前的这一幕,以及之前他所有的表现,也都印证了书里的人设。
在一起相处了半个多月,知青点的其他知青全都不喜欢林霄函,把他当个怪胎,如非必要,都尽量不和他有接触。
林霄函进了厨房,初夏收回目光。
目光扫过院子又瞥到,韩霆扛着麻袋进了院子。
韩霆进院子时刚好也往井边看了过来,和初夏的目光短暂相碰。
初夏下意识神经一紧,低下眉假装没有看到韩霆,连忙拿上洗好的碗筷,转身进厨房里去了。
韩霆心头疑惑正重,忽听到李乔叫他:“韩霆,帮我们收件衣服呗。”
韩霆回神,走到晾衣绳边一抬手就把衣服拽下来了,“给。”
李乔伸手接下衣服小声说:“这才像个男人嘛,不像有些人。”
韩霆自然知道李乔说的是谁,但他没往下接这话,他抬手拍两下肩上的麻袋,笑一下说:“大队把咱们的粮食分下来了,从明儿起我们就独立开火了,你们去叫一下其他人,咱们在厨房开个会。”
他们之前都是在老乡家搭伙吃饭的,早就盼着能独立开火了。
陈思思和李乔听了这话自然开心,齐声应:“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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