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
期天,老吴仔细地关好所有的铁窗和两扇防盗门,带着阿霓去观前街逛商店。水虹不在家,他对家中的字画、玉器、古董以及其他财产便格外在意。阿霓前几天夜里忽然从梦中惊醒并嚎啕大哭,老吴想带她出去散散步、分分心。他一直在考虑怎样把自己和水虹即将分手的事告诉阿霓,好让她有些心理准备。
水虹迟早是要走了,会离开这个家,那么在这个家里留下的阿霓,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阿霓是他一个月一个月亲自养大的独生女,是他这个不懂艺术的人,创造的唯一的艺术品。女儿越长越大,老吴总像欣赏一件艺术杰作似的,长久地欣赏着她。他甚至觉得水虹的离去,自己还能忍受,而若是没有阿霓,他连一天都活不了。他一直都在悄悄盘算,不能把阿霓嫁出去,将来最好招一个女婿上门,他就可以一辈子和女儿生活在一个院子里了。
老吴最喜欢带女儿上街。阿霓还小,不必像水虹那样,一出门就得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藏起来。阿霓可以原色原味地展现在众人面前,任凭老吴在旁边享受行人对她投来的注目礼。这一年来,迎面走过的行人,对阿霓的回头率越来越高了。正在说着话的人,一见了阿霓,盯着她看,就忘了说话。男人看、男孩们看、女人和女孩也看。老吴的身后经常传来啧啧赞叹的声音说:这个小姑娘真漂亮。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羡慕他有这样一个女儿。如果碰巧遇到挎着相机的外地和外国游客,十个人有九个人会停下来,请求老吴为他们和阿霓照一张合影。有一次老吴和阿霓碰上了一群刚从工艺美术商店出来的法国游客,他们惊呼着,围着阿霓,闪光灯亮个不停。老吴收到了一大把名片,阿霓则收到了一大抱小礼物。不久以后,老吴接到国外寄来的一本画报,上面登着阿霓的照片,题为:美丽的苏州女孩。
现在阿霓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她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比一般十四五岁的女孩高出好几公分。近来,老吴的感觉有点不大妙,男人们和大男孩的目光已不像从前那样,仅仅流露出赞叹和欣赏,而是明显地带有欲念,从她的面颊转向她微微挺起的胸乳上。他们甚至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老吴,猜测着他们的关系,把他当成勾搭少女的大款,把阿霓当成傍大款的小蜜了。老吴意识到阿霓真的是长大了,要不了多久,阿霓也得像她妈妈那样,需要包裹起来才能出门了。阿霓的危险期已提前到来,做父亲最自豪的大街巡回炫耀享受也即将被剥夺。当一个美丽女人的丈夫已太辛苦,而当一个美丽少女的父亲,更是战战兢兢。有时老吴也很想念周由那个坏小子。他真搞不懂周由爱上的为什么是水虹,而不是比水虹年轻一半的阿霓。如果周由不去追求水虹而等待阿霓,那该有多么美满呢。两个雄赳赳的男子汉,保护两个可爱的女人,这将是多么让人羡慕的配置呵。可惜,理性与理想的生活,偏偏就被非理性的爱神、疯狂的艺术之神,轻而易举地搅了个乱七八糟。
老吴今天出来,也想顺便为阿秀买一件漂亮的首饰。虽然海外的亲戚曾送给他和水虹一对钻戒,但他不想动水虹的东西,那只属于水虹的钻戒,将是他留给水虹最后的纪念。他不想为阿秀买戒指,连钻石戒指都没有护佑他和水虹的钻石婚姻,金戒指难道就能象征金婚不成?他带着阿霓转了几爿金店,最后买下了一条新款的纯金的项链。阿霓好奇地问他,这条项链是买给妈妈的么?可是妈妈和爷爷奶奶家的人,不是全都不喜欢金器么?他坦然回答说,是买给阿秀的。阿秀喜欢金器。阿霓越发好奇,问他为什么要送项链给阿秀,他说:等一歇我会告诉你的。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阿霓的兴趣很快被玻璃柜台中琳琅满目的宝石色彩所吸引。她兴奋起来,两眼睁得大大,津津有味地看着,瞳仁里映出珠宝五光十色的彩点,眼睛也熠熠发光。忽然,她指着一只镶嵌着红宝石的戒指,回头喊爸爸:
“爸爸你看,这只戒指上的红颜色红得多透明啊。”
老吴低头看了一眼,连连摇头。“宝石倒是很漂亮,不过戒指式样不够好,你看那两边的戒托上,有两个小小的福字,太俗太俗……”
“福不就是幸福的福么?幸福为什么会俗呢?”
“这个福字大概不是幸福的福,在民间,是当享福的福、福气的福、多子多福的福来用的,是土财主、小市民、暴发户的口味。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阿霓根本没把爸爸的解释和评论放在眼里。她自顾自说:
“那上面又没有刻着享福、福气、多子多福什么的。福字就是好的意思,前面后面加什么字,可以按自己的想法理解。我就认为是幸福的福、要不就是祝福的福。大哥哥说,画画要画得画面后头还有画,意思后面还有意思,决不能让人一眼就看懂。其实有字没字,这个戒指已经有它的意思了。大哥哥说色彩是有语言的,爸爸你看中间的这颗红宝石,就充满了幸福的样子。爸爸呀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绘画语言,怪不得妈妈常说你没有艺术细胞,一点不冤枉你呐!”
老吴心里一惊。半年来,他好像越来越丧失家长的权威了,以往一向崇拜他的女儿,居然用居高临下的口气来教训他了。她好像充满了逆反心理,一心想同父母处处作对。这大概都是让周由那家伙闹的。他克制着自己,苦笑说:
“想不到,士隔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你应该说,女士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
“哟哟,你才十四岁多一点,怎么成了女士了?”
“我不喜欢当小姐,我想直接当女士嘛。”
老吴暗暗叫苦。本来带她出来,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从那个大哥哥的情结里摆脱出来。这倒好,自己怎么把她带到首饰店来了,反而弄巧成拙。看来处于婚变中的男人都愚不可及地昏了头,应该带她到太湖上的东山岛去玩,也许会好些。他叹了口气,恼怒地回头对阿霓说:
“刚才你的解释根本不对。你看看,只有没有文化的人才会戴这种福字的戒指。祈求多子多福,盼望多生多养,破坏计划生育……我看就是你的大哥哥,要是知道你喜欢这种戒指,也会笑话你俗气的……”
“才不会呢。”阿霓噘起了嘴。“大哥哥从不批评我的怪想法,他总是问我为什么这样想。我只要讲出同人家不一样的意见,他就说好。等我长大了,我就送给他这样一个戒指,他一定会喜欢的。也许他也会送给我呢,让他给我戴在手上,就像他们一样……”阿霓指了指珠宝店墙上一幅广告画,画面上,一位潇洒俊朗的新郎,正把一枚钻石戒指戴到穿着婚纱、幸福地微笑着的新娘手指上。
阿霓冲着她爸爸诡秘地一笑,说:“不过那太遥远了,只是说说的,我还是先画一幅画吧,我已经想好了,我要画一只大戒指,像一座房子的形状,房顶就是用红宝石做的。我和大哥哥就住在这所幸福的房子里,宝石的光芒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亮晶晶的……”
老吴气得真想给阿霓一巴掌。他拉起阿霓的手走出了珠宝店,伸出手就招呼出租车,他想快些离开这闹市的是非之地。却偏偏出租车一辆不停。等了一会儿,才想起那是条单行线,得到马路对面去打车。他招呼阿霓过马路,就这么一会儿,发现阿霓的眼睛盯着街边的一家照相馆,又站定不动了。老吴回过头,看见一对穿着结婚礼服的新人,正从里面款款走出来,前后拥着一群亲友,左右是两个扛着摄像机的年轻人。这对新人把半条街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那长相平平的新娘,幸福高傲地目空前方……
老吴强行拉着阿霓穿过马路,忍不住嘟囔说:“这种婚礼真是无聊,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再走下去,婚纱就成吸尘器了,她也快变成灰姑娘了……”
阿霓开心地笑起来,对她爸爸的这个评价似乎很满意。她说:“嗯,要是我,就在湖边的草地上走,在森林里没有人的地方走,谁都不许跟在我们后面……”
老吴坐在出租车里,心乱如麻。他觉得自己现在根本就管不了阿霓了。他忽然盼望水虹快些回来,让她看看阿霓这副痴迷的样子,她会对自己的行为幡然悔悟么?不,不会的,水虹现在比阿霓还要发昏,利令智昏得连女儿都不管不顾了。在痴情这点上,她们母女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看来只好归为母系的遗传了。
但就算水虹这趟的北京之行受挫,假如她因不满意周由而重又回心转意,那么阿秀怎么办呢?水虹去北京是一个大错,而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同阿秀睡了觉,更是错上加错。在这个乱了方寸的格局中,可能最不幸的就是年纪最小的阿霓了。老吴面对这错综复杂、互相浸润彼此缠绕的癌症肿块,觉得自己无从下刀。
老吴终于把阿霓带进了一家咖啡屋。他一坐下,就发现自己又错了。这幽静的环境里,有一个情人角。他们座位斜对面的高靠背雅座上,正坐着一对情人,彼此依偎着,旁若无人。阿霓的眼睛又不看爸爸了。老吴忿忿想,如今的社会环境真像是一个婚恋的催情炉。前几年,他对医学界发出少女初潮大大提前的惊呼,还不以为然,只当是营养水平提高的结果。这会儿他恍悟,那原因确实有许多方面。
老吴发现阿霓的目光又不对头了,侧脸望去,那对恋人已经并排坐在一起,热烈地长吻起来。他赶紧站起身,把阿霓带到屋角上一个既看不到别人、别人也看不到他们的座位上,才稍稍安下心来。
“爸爸,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看我想看的东西呢?”阿霓低声抗议说。“反正你是个外科医生,你还是把我的眼皮缝上吧,那样最保险了。”
“阿霓!”老吴恼怒地叫了一声。马上又和缓了口气,和蔼地解释说:“你误会了爸爸的意思,我是怕你老是不专心听爸爸讲话呀。爸爸今天带你到这里来,想跟你讲一、一件,重要的事、事情。”老吴突然无端地口吃起来,他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开场。这次谈话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
“阿霓,我想问你,你爱爸爸妈妈么?”
“当然爱了。”
“你觉得爸爸和妈妈的感情好不好?”
阿霓想了想说:“又好又不好。”
“为什么这样说?”
“妈妈不喜欢你身上的药水味,我也不喜欢。妈妈和我都喜欢油画的气味,可你不喜欢。你还不喜欢音乐和美术,上次你陪我们去参加音乐会,听音乐时打瞌睡,一边还打呼噜呢,妈妈都不高兴了。”
老吴尴尬地笑笑说:“我怎么不喜欢艺术?那次听音乐打瞌睡,是因为我太累了,那天我刚刚做完一个大手术,站了整整八个小时,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上卫生间,一分钟也不能休息。做完手术爸爸都快瘫倒了,可是晚上还要保护你和妈妈去听音乐。阿霓你真不懂事。”
“那你可以不去嘛。”
“上次你妈妈的事你难道忘记了?小巷里那么黑,我能放心么?”
阿霓点点头说:“爸爸,以后你累了,你要告诉我啊,我让妈妈不要带我出去看戏了。我能忍住的。”
“这才是爸爸的好女儿,不过爸爸一定会尽量陪你们的。”老吴慢慢搅动着咖啡,又问:“阿霓,你看爸爸和妈妈会不会分开?”
“你是说,你们会不会离婚啊?”阿霓睁大了眼睛。“我不晓得。这是你们大人的事情。”
“你愿意我们离婚吗?”
“不愿意。”
“如果我们真的离婚呢?”
“你们要离婚,我有什么办法?我们班上好几个同学的爸爸妈妈都离婚了,这种事情一点都不稀奇。一个同学的爸爸妈妈都抢着要他,对他比原来还好,另一个同学的爸爸妈妈都不想要她,她很可怜。我想,只要你们两个人都对我好,还像以前那样爱我,你们离婚同我没什么关系呀。”
老吴很吃惊。他想不到同自己生命息息相关的爱女,对待父母的感情问题,竟是如此冷漠和实用。大概她眼下的心思全放在周由那个大哥哥身上了,她的心已飞出这个家了,连家里这样重大的事情,她都无动于衷。
老吴强忍住心里的不悦,下决心说:“阿霓,如果我和你妈妈离了婚,总不能没有人照顾你吧……你,你想要个什么样的新妈妈呢?”
“只要对爸爸好,对我好,别老是管我就行。”
“……你看,你看阿秀好不好?”
“阿秀姐姐?”
“对,就是同我们住在一条巷子里的李秀秀。刚才那条金项链,爸爸就是为她买的。”
阿霓的眼睛转了大大的一个圈,忽然说:“爸爸,你比阿秀姐姐大了二十多岁呢,可大哥哥才比我大十五岁呀。我们的差距还没有你们大呐。那……那我就叫她阿秀姐姐,不叫她妈妈。”
“你还是叫她阿秀吧,把姐姐两个字去掉就可以了。”
“阿秀要当我的后妈了,真奇怪。”阿霓自言自语说。“她可管不了我,妈妈老管我,这下我可自由了。”
老吴认真地问道:“阿霓,你以后跟谁一起生活呢?爸爸?还是妈妈?”
“谁不管我,我就跟谁。反正再过一年,我就要到北京去念书,和大哥哥生活在一起了。”
老吴觉得阿霓已经完全陷入自己假想的幻影中,执迷不悟了。作为父亲,他不得不给她泼上一勺冷水让她清醒。
“阿霓,你真的还太小,可你又太自信。等你长大了,周由也许早就已经有了女朋友,那你怎么办?”
“才不会呢。大哥哥说过他最喜欢我。他说他以前给别的女孩送画,最多只有两幅,可他一下子就送给我七幅画,而且是最好的!”
“但如果他先和别的女孩结婚了呢?”
阿霓的脸色刷地白了,嘴唇微微发紫。她屏住一口气,突然说:“那他就是个大坏哥哥,等我长大了,我要让他离婚!”
“要是他不离呢?”老吴紧紧追问。他感到这句话太残忍了,正在击碎她一上午的幸福憧憬。他觉得自己的心也在颤栗。
“不离也得离。”阿霓咬紧了嘴唇,美丽的眼睛里已噙满了泪水。“我一定要让他离。再过一年我就考到北京去。我会天天去找他,我去找他的女朋友,让她把他还给我……我不怕,我一点儿都不怕……”
阿霓猛地抱住老吴的脖子,神经质地大哭起来,把她大半年来心里的焦躁和苦闷,统统发泄了出来。老吴轻轻拍着阿霓的肩膀,替她擦着大雨滂沱的眼泪。他感觉着阿霓的身子在他怀里剧烈地颤抖着,她好像是病了。
老吴心如刀绞。他也真想找个地方,让自己痛痛快快哭一场。
老吴刚回到家里,阿秀艰难地走进了门。这几天老吴几乎天天去看她,这件事已经成为小河小巷的头条新闻。各种善意恶意无意的猜测悄悄涌动,大家都在静候当事人最终的新闻发布会。本来,老吴打算这天晚上先向阿秀的父母正式交底,再和阿秀商量一些细节。但此刻他一点情绪都没有,他敷衍了事地吻了吻阿秀,说:
“水虹来过电话了,她明早就回来。今天我还有点要紧的事情,你先回去,等水虹回来,我再去看你父母。好不好?”
他又噢了一声,想起那条项链,把它从包里拿出来,打开了戴在阿秀的颈项上。说:“我会娶你的,你放心好了。先回去好好休息。”
阿秀抚摩着那条金灿灿的项链,喜悦地问道:“是纯金的么?”
“24K的纯金,最新款式,喜欢吗?”
“喜欢。吴先生你真好。”阿秀向他投来感激的目光,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走了出去。
老吴心里乱糟糟的,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才好。他已把阿霓送到楼上去休息。刚才她那种神经质的发作,把老吴连续大半年来内心的压抑和痛楚,全都翻腾出来了。他发现自己在这世上最爱的还是阿霓。水虹是留不住了,她将留下的阿霓,便成为他心中唯一的爱的依托。他之所以决定要娶阿秀,目的还是为了维持这个破碎的家,为了使阿霓能继续在一个还算完整的新家里,得到亲情的关怀和温暖。但如果阿霓也走了,那么娶阿秀还有什么意义呢?水虹和阿霓曾是他心上连根生长的两棵树,如今她们一棵被拔一棵被伐,他的心也被揪得血肉模糊,从今往后,他那支离破碎的心里,怕是寸草不生了。
他把一切仇恨都发向了周由。周由是一个明抢暗偷的盗贼!夺妻之恨已难饶恕,偏偏的,他还顺手牵羊地偷走了女儿的心。“该死的周由,该死的艺术!该死的艺术家!”老吴怒火填膺,恶狠狠地骂道。他真想把墙上所有周由的画,都统统砸碎、烧掉,然后再亲自到北京去找周由算账。挑断周由的颈动脉,只要带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就够了。这种“手术”对他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
老吴瘫倒在沙发上,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墙上那些色彩绚丽、让人想入非非的油画;望着饱含着周由的爱的水虹肖像。水虹和阿霓为什么竟然都那样痴迷疯狂地爱上了周由?如果他真的干掉周由,那么水虹和阿霓也都活不成了,他会把她们两个人的命都搭进去的。他舍不得,真的舍不得。那样的话,一个好端端的家也就彻底完了。——为什么爱和美总是带来痛苦和死亡呢?他呆呆地想。他认定这爱和美给周由带去的也不会仅仅是幸福与欢乐,周由必然会受到爱与美的惩罚。
老吴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完结。剩下的时光,只是为了阿霓而活着。保护她、引导她,设立一层又一层的屏障,控制阿霓的行动,阻断她与周由的一切来往……以后他再不能放纵阿霓了,自己应该成为一个严厉的、甚至冷酷的父亲。要速冻阿霓心中越来越离谱的单恋,使自己变成一个扼杀她童心之爱的天下第一残暴的刽子手。老吴手上不知沾上了多少病人的血,他只能用这种血淋淋的方式来拯救女儿了。但是他上哪里去找心灵手术用的麻醉药呢?
此刻他忽然盼望着水虹能快些到家,能替他分担些阿霓的烦恼。他一个人实在已不堪重负了。
期天,老吴仔细地关好所有的铁窗和两扇防盗门,带着阿霓去观前街逛商店。水虹不在家,他对家中的字画、玉器、古董以及其他财产便格外在意。阿霓前几天夜里忽然从梦中惊醒并嚎啕大哭,老吴想带她出去散散步、分分心。他一直在考虑怎样把自己和水虹即将分手的事告诉阿霓,好让她有些心理准备。
水虹迟早是要走了,会离开这个家,那么在这个家里留下的阿霓,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阿霓是他一个月一个月亲自养大的独生女,是他这个不懂艺术的人,创造的唯一的艺术品。女儿越长越大,老吴总像欣赏一件艺术杰作似的,长久地欣赏着她。他甚至觉得水虹的离去,自己还能忍受,而若是没有阿霓,他连一天都活不了。他一直都在悄悄盘算,不能把阿霓嫁出去,将来最好招一个女婿上门,他就可以一辈子和女儿生活在一个院子里了。
老吴最喜欢带女儿上街。阿霓还小,不必像水虹那样,一出门就得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藏起来。阿霓可以原色原味地展现在众人面前,任凭老吴在旁边享受行人对她投来的注目礼。这一年来,迎面走过的行人,对阿霓的回头率越来越高了。正在说着话的人,一见了阿霓,盯着她看,就忘了说话。男人看、男孩们看、女人和女孩也看。老吴的身后经常传来啧啧赞叹的声音说:这个小姑娘真漂亮。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羡慕他有这样一个女儿。如果碰巧遇到挎着相机的外地和外国游客,十个人有九个人会停下来,请求老吴为他们和阿霓照一张合影。有一次老吴和阿霓碰上了一群刚从工艺美术商店出来的法国游客,他们惊呼着,围着阿霓,闪光灯亮个不停。老吴收到了一大把名片,阿霓则收到了一大抱小礼物。不久以后,老吴接到国外寄来的一本画报,上面登着阿霓的照片,题为:美丽的苏州女孩。
现在阿霓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她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比一般十四五岁的女孩高出好几公分。近来,老吴的感觉有点不大妙,男人们和大男孩的目光已不像从前那样,仅仅流露出赞叹和欣赏,而是明显地带有欲念,从她的面颊转向她微微挺起的胸乳上。他们甚至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老吴,猜测着他们的关系,把他当成勾搭少女的大款,把阿霓当成傍大款的小蜜了。老吴意识到阿霓真的是长大了,要不了多久,阿霓也得像她妈妈那样,需要包裹起来才能出门了。阿霓的危险期已提前到来,做父亲最自豪的大街巡回炫耀享受也即将被剥夺。当一个美丽女人的丈夫已太辛苦,而当一个美丽少女的父亲,更是战战兢兢。有时老吴也很想念周由那个坏小子。他真搞不懂周由爱上的为什么是水虹,而不是比水虹年轻一半的阿霓。如果周由不去追求水虹而等待阿霓,那该有多么美满呢。两个雄赳赳的男子汉,保护两个可爱的女人,这将是多么让人羡慕的配置呵。可惜,理性与理想的生活,偏偏就被非理性的爱神、疯狂的艺术之神,轻而易举地搅了个乱七八糟。
老吴今天出来,也想顺便为阿秀买一件漂亮的首饰。虽然海外的亲戚曾送给他和水虹一对钻戒,但他不想动水虹的东西,那只属于水虹的钻戒,将是他留给水虹最后的纪念。他不想为阿秀买戒指,连钻石戒指都没有护佑他和水虹的钻石婚姻,金戒指难道就能象征金婚不成?他带着阿霓转了几爿金店,最后买下了一条新款的纯金的项链。阿霓好奇地问他,这条项链是买给妈妈的么?可是妈妈和爷爷奶奶家的人,不是全都不喜欢金器么?他坦然回答说,是买给阿秀的。阿秀喜欢金器。阿霓越发好奇,问他为什么要送项链给阿秀,他说:等一歇我会告诉你的。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阿霓的兴趣很快被玻璃柜台中琳琅满目的宝石色彩所吸引。她兴奋起来,两眼睁得大大,津津有味地看着,瞳仁里映出珠宝五光十色的彩点,眼睛也熠熠发光。忽然,她指着一只镶嵌着红宝石的戒指,回头喊爸爸:
“爸爸你看,这只戒指上的红颜色红得多透明啊。”
老吴低头看了一眼,连连摇头。“宝石倒是很漂亮,不过戒指式样不够好,你看那两边的戒托上,有两个小小的福字,太俗太俗……”
“福不就是幸福的福么?幸福为什么会俗呢?”
“这个福字大概不是幸福的福,在民间,是当享福的福、福气的福、多子多福的福来用的,是土财主、小市民、暴发户的口味。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阿霓根本没把爸爸的解释和评论放在眼里。她自顾自说:
“那上面又没有刻着享福、福气、多子多福什么的。福字就是好的意思,前面后面加什么字,可以按自己的想法理解。我就认为是幸福的福、要不就是祝福的福。大哥哥说,画画要画得画面后头还有画,意思后面还有意思,决不能让人一眼就看懂。其实有字没字,这个戒指已经有它的意思了。大哥哥说色彩是有语言的,爸爸你看中间的这颗红宝石,就充满了幸福的样子。爸爸呀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绘画语言,怪不得妈妈常说你没有艺术细胞,一点不冤枉你呐!”
老吴心里一惊。半年来,他好像越来越丧失家长的权威了,以往一向崇拜他的女儿,居然用居高临下的口气来教训他了。她好像充满了逆反心理,一心想同父母处处作对。这大概都是让周由那家伙闹的。他克制着自己,苦笑说:
“想不到,士隔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你应该说,女士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
“哟哟,你才十四岁多一点,怎么成了女士了?”
“我不喜欢当小姐,我想直接当女士嘛。”
老吴暗暗叫苦。本来带她出来,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从那个大哥哥的情结里摆脱出来。这倒好,自己怎么把她带到首饰店来了,反而弄巧成拙。看来处于婚变中的男人都愚不可及地昏了头,应该带她到太湖上的东山岛去玩,也许会好些。他叹了口气,恼怒地回头对阿霓说:
“刚才你的解释根本不对。你看看,只有没有文化的人才会戴这种福字的戒指。祈求多子多福,盼望多生多养,破坏计划生育……我看就是你的大哥哥,要是知道你喜欢这种戒指,也会笑话你俗气的……”
“才不会呢。”阿霓噘起了嘴。“大哥哥从不批评我的怪想法,他总是问我为什么这样想。我只要讲出同人家不一样的意见,他就说好。等我长大了,我就送给他这样一个戒指,他一定会喜欢的。也许他也会送给我呢,让他给我戴在手上,就像他们一样……”阿霓指了指珠宝店墙上一幅广告画,画面上,一位潇洒俊朗的新郎,正把一枚钻石戒指戴到穿着婚纱、幸福地微笑着的新娘手指上。
阿霓冲着她爸爸诡秘地一笑,说:“不过那太遥远了,只是说说的,我还是先画一幅画吧,我已经想好了,我要画一只大戒指,像一座房子的形状,房顶就是用红宝石做的。我和大哥哥就住在这所幸福的房子里,宝石的光芒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亮晶晶的……”
老吴气得真想给阿霓一巴掌。他拉起阿霓的手走出了珠宝店,伸出手就招呼出租车,他想快些离开这闹市的是非之地。却偏偏出租车一辆不停。等了一会儿,才想起那是条单行线,得到马路对面去打车。他招呼阿霓过马路,就这么一会儿,发现阿霓的眼睛盯着街边的一家照相馆,又站定不动了。老吴回过头,看见一对穿着结婚礼服的新人,正从里面款款走出来,前后拥着一群亲友,左右是两个扛着摄像机的年轻人。这对新人把半条街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那长相平平的新娘,幸福高傲地目空前方……
老吴强行拉着阿霓穿过马路,忍不住嘟囔说:“这种婚礼真是无聊,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再走下去,婚纱就成吸尘器了,她也快变成灰姑娘了……”
阿霓开心地笑起来,对她爸爸的这个评价似乎很满意。她说:“嗯,要是我,就在湖边的草地上走,在森林里没有人的地方走,谁都不许跟在我们后面……”
老吴坐在出租车里,心乱如麻。他觉得自己现在根本就管不了阿霓了。他忽然盼望水虹快些回来,让她看看阿霓这副痴迷的样子,她会对自己的行为幡然悔悟么?不,不会的,水虹现在比阿霓还要发昏,利令智昏得连女儿都不管不顾了。在痴情这点上,她们母女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看来只好归为母系的遗传了。
但就算水虹这趟的北京之行受挫,假如她因不满意周由而重又回心转意,那么阿秀怎么办呢?水虹去北京是一个大错,而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同阿秀睡了觉,更是错上加错。在这个乱了方寸的格局中,可能最不幸的就是年纪最小的阿霓了。老吴面对这错综复杂、互相浸润彼此缠绕的癌症肿块,觉得自己无从下刀。
老吴终于把阿霓带进了一家咖啡屋。他一坐下,就发现自己又错了。这幽静的环境里,有一个情人角。他们座位斜对面的高靠背雅座上,正坐着一对情人,彼此依偎着,旁若无人。阿霓的眼睛又不看爸爸了。老吴忿忿想,如今的社会环境真像是一个婚恋的催情炉。前几年,他对医学界发出少女初潮大大提前的惊呼,还不以为然,只当是营养水平提高的结果。这会儿他恍悟,那原因确实有许多方面。
老吴发现阿霓的目光又不对头了,侧脸望去,那对恋人已经并排坐在一起,热烈地长吻起来。他赶紧站起身,把阿霓带到屋角上一个既看不到别人、别人也看不到他们的座位上,才稍稍安下心来。
“爸爸,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看我想看的东西呢?”阿霓低声抗议说。“反正你是个外科医生,你还是把我的眼皮缝上吧,那样最保险了。”
“阿霓!”老吴恼怒地叫了一声。马上又和缓了口气,和蔼地解释说:“你误会了爸爸的意思,我是怕你老是不专心听爸爸讲话呀。爸爸今天带你到这里来,想跟你讲一、一件,重要的事、事情。”老吴突然无端地口吃起来,他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开场。这次谈话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
“阿霓,我想问你,你爱爸爸妈妈么?”
“当然爱了。”
“你觉得爸爸和妈妈的感情好不好?”
阿霓想了想说:“又好又不好。”
“为什么这样说?”
“妈妈不喜欢你身上的药水味,我也不喜欢。妈妈和我都喜欢油画的气味,可你不喜欢。你还不喜欢音乐和美术,上次你陪我们去参加音乐会,听音乐时打瞌睡,一边还打呼噜呢,妈妈都不高兴了。”
老吴尴尬地笑笑说:“我怎么不喜欢艺术?那次听音乐打瞌睡,是因为我太累了,那天我刚刚做完一个大手术,站了整整八个小时,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上卫生间,一分钟也不能休息。做完手术爸爸都快瘫倒了,可是晚上还要保护你和妈妈去听音乐。阿霓你真不懂事。”
“那你可以不去嘛。”
“上次你妈妈的事你难道忘记了?小巷里那么黑,我能放心么?”
阿霓点点头说:“爸爸,以后你累了,你要告诉我啊,我让妈妈不要带我出去看戏了。我能忍住的。”
“这才是爸爸的好女儿,不过爸爸一定会尽量陪你们的。”老吴慢慢搅动着咖啡,又问:“阿霓,你看爸爸和妈妈会不会分开?”
“你是说,你们会不会离婚啊?”阿霓睁大了眼睛。“我不晓得。这是你们大人的事情。”
“你愿意我们离婚吗?”
“不愿意。”
“如果我们真的离婚呢?”
“你们要离婚,我有什么办法?我们班上好几个同学的爸爸妈妈都离婚了,这种事情一点都不稀奇。一个同学的爸爸妈妈都抢着要他,对他比原来还好,另一个同学的爸爸妈妈都不想要她,她很可怜。我想,只要你们两个人都对我好,还像以前那样爱我,你们离婚同我没什么关系呀。”
老吴很吃惊。他想不到同自己生命息息相关的爱女,对待父母的感情问题,竟是如此冷漠和实用。大概她眼下的心思全放在周由那个大哥哥身上了,她的心已飞出这个家了,连家里这样重大的事情,她都无动于衷。
老吴强忍住心里的不悦,下决心说:“阿霓,如果我和你妈妈离了婚,总不能没有人照顾你吧……你,你想要个什么样的新妈妈呢?”
“只要对爸爸好,对我好,别老是管我就行。”
“……你看,你看阿秀好不好?”
“阿秀姐姐?”
“对,就是同我们住在一条巷子里的李秀秀。刚才那条金项链,爸爸就是为她买的。”
阿霓的眼睛转了大大的一个圈,忽然说:“爸爸,你比阿秀姐姐大了二十多岁呢,可大哥哥才比我大十五岁呀。我们的差距还没有你们大呐。那……那我就叫她阿秀姐姐,不叫她妈妈。”
“你还是叫她阿秀吧,把姐姐两个字去掉就可以了。”
“阿秀要当我的后妈了,真奇怪。”阿霓自言自语说。“她可管不了我,妈妈老管我,这下我可自由了。”
老吴认真地问道:“阿霓,你以后跟谁一起生活呢?爸爸?还是妈妈?”
“谁不管我,我就跟谁。反正再过一年,我就要到北京去念书,和大哥哥生活在一起了。”
老吴觉得阿霓已经完全陷入自己假想的幻影中,执迷不悟了。作为父亲,他不得不给她泼上一勺冷水让她清醒。
“阿霓,你真的还太小,可你又太自信。等你长大了,周由也许早就已经有了女朋友,那你怎么办?”
“才不会呢。大哥哥说过他最喜欢我。他说他以前给别的女孩送画,最多只有两幅,可他一下子就送给我七幅画,而且是最好的!”
“但如果他先和别的女孩结婚了呢?”
阿霓的脸色刷地白了,嘴唇微微发紫。她屏住一口气,突然说:“那他就是个大坏哥哥,等我长大了,我要让他离婚!”
“要是他不离呢?”老吴紧紧追问。他感到这句话太残忍了,正在击碎她一上午的幸福憧憬。他觉得自己的心也在颤栗。
“不离也得离。”阿霓咬紧了嘴唇,美丽的眼睛里已噙满了泪水。“我一定要让他离。再过一年我就考到北京去。我会天天去找他,我去找他的女朋友,让她把他还给我……我不怕,我一点儿都不怕……”
阿霓猛地抱住老吴的脖子,神经质地大哭起来,把她大半年来心里的焦躁和苦闷,统统发泄了出来。老吴轻轻拍着阿霓的肩膀,替她擦着大雨滂沱的眼泪。他感觉着阿霓的身子在他怀里剧烈地颤抖着,她好像是病了。
老吴心如刀绞。他也真想找个地方,让自己痛痛快快哭一场。
老吴刚回到家里,阿秀艰难地走进了门。这几天老吴几乎天天去看她,这件事已经成为小河小巷的头条新闻。各种善意恶意无意的猜测悄悄涌动,大家都在静候当事人最终的新闻发布会。本来,老吴打算这天晚上先向阿秀的父母正式交底,再和阿秀商量一些细节。但此刻他一点情绪都没有,他敷衍了事地吻了吻阿秀,说:
“水虹来过电话了,她明早就回来。今天我还有点要紧的事情,你先回去,等水虹回来,我再去看你父母。好不好?”
他又噢了一声,想起那条项链,把它从包里拿出来,打开了戴在阿秀的颈项上。说:“我会娶你的,你放心好了。先回去好好休息。”
阿秀抚摩着那条金灿灿的项链,喜悦地问道:“是纯金的么?”
“24K的纯金,最新款式,喜欢吗?”
“喜欢。吴先生你真好。”阿秀向他投来感激的目光,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走了出去。
老吴心里乱糟糟的,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才好。他已把阿霓送到楼上去休息。刚才她那种神经质的发作,把老吴连续大半年来内心的压抑和痛楚,全都翻腾出来了。他发现自己在这世上最爱的还是阿霓。水虹是留不住了,她将留下的阿霓,便成为他心中唯一的爱的依托。他之所以决定要娶阿秀,目的还是为了维持这个破碎的家,为了使阿霓能继续在一个还算完整的新家里,得到亲情的关怀和温暖。但如果阿霓也走了,那么娶阿秀还有什么意义呢?水虹和阿霓曾是他心上连根生长的两棵树,如今她们一棵被拔一棵被伐,他的心也被揪得血肉模糊,从今往后,他那支离破碎的心里,怕是寸草不生了。
他把一切仇恨都发向了周由。周由是一个明抢暗偷的盗贼!夺妻之恨已难饶恕,偏偏的,他还顺手牵羊地偷走了女儿的心。“该死的周由,该死的艺术!该死的艺术家!”老吴怒火填膺,恶狠狠地骂道。他真想把墙上所有周由的画,都统统砸碎、烧掉,然后再亲自到北京去找周由算账。挑断周由的颈动脉,只要带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就够了。这种“手术”对他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
老吴瘫倒在沙发上,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墙上那些色彩绚丽、让人想入非非的油画;望着饱含着周由的爱的水虹肖像。水虹和阿霓为什么竟然都那样痴迷疯狂地爱上了周由?如果他真的干掉周由,那么水虹和阿霓也都活不成了,他会把她们两个人的命都搭进去的。他舍不得,真的舍不得。那样的话,一个好端端的家也就彻底完了。——为什么爱和美总是带来痛苦和死亡呢?他呆呆地想。他认定这爱和美给周由带去的也不会仅仅是幸福与欢乐,周由必然会受到爱与美的惩罚。
老吴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完结。剩下的时光,只是为了阿霓而活着。保护她、引导她,设立一层又一层的屏障,控制阿霓的行动,阻断她与周由的一切来往……以后他再不能放纵阿霓了,自己应该成为一个严厉的、甚至冷酷的父亲。要速冻阿霓心中越来越离谱的单恋,使自己变成一个扼杀她童心之爱的天下第一残暴的刽子手。老吴手上不知沾上了多少病人的血,他只能用这种血淋淋的方式来拯救女儿了。但是他上哪里去找心灵手术用的麻醉药呢?
此刻他忽然盼望着水虹能快些到家,能替他分担些阿霓的烦恼。他一个人实在已不堪重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