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1章

小说: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作者:萧笛 更新时间:2024-08-18 15:38:50 源网站:顶点小说
  八月初,就算已是下午四五点,天上的太阳仍然还是火辣辣的,非得要把人晒脱一层皮来。

  李家庄大队的村民在田地里抢收麦子,一个个挥汗如雨。

  “啊,盛家丫头晕倒了。”

  一声惊呼声响起,田里的人一个个直起腰来,朝那边看去。

  等看到有人把盛景扶到树下喂水,队长吆喝着大家抓紧时间,大家这才低下头去割麦子。

  “唉,可怜哟。好好一个城里孩子,爹不疼娘不爱的,扔到咱们这农村来受苦。”刘大婶道。

  “哎,这事我早就想问了。”嫁过来没多久的年轻媳妇李桂梅抬头看看四周,发现李家的人并没在这里,压低声音问旁边跟她交好的一个媳妇:“占着小余的名额领粮领票,却一分钱舍不得给这个女儿花,放任娘家人磋磨孩子,这盛余真是李玉芬的女儿吗?给女儿起个名字叫盛余,简直了。”

  刘嫂子摇头:“小余是在城里生的,是不是亲生的我还真不敢打包票。要说李玉芬为什么不待见小余,这我倒知道。”

  “人人都说李玉芬嫁进城里享福了,可高嫁哪是那么容易的?就算她男人瘸了一只腿是个残疾,就凭李玉芬是个农村户口,为了她生的孩子也能吃商品粮,盛家花了许多钱给她找工作,她在盛家就永远抬不起头来。”

  “偏她第一胎生了个闺女。那时还说先开花后结果。结果第二胎又是闺女,还难产伤了身子,好几年没怀上。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待见小余?”

  “可她后来不是又生了个儿子吗?”李桂梅问道。

  “可不就是生了儿子就更不稀罕女儿了吗?”刘嫂子道,“要是后头再没生儿子,那还能想得起小余,好歹是亲生的。可有了儿子,哪里还想得起小余?反正没在她跟前长大,也没感情,扔给老娘、哥嫂养着,给口饭吃,就对得起良心了。”

  “唉,所以说,小余就是命苦。”李桂梅感慨道。

  “你得了吧。”旁边一个女人听到刘嫂子的后半句话,斜睨了李桂梅一眼,“命苦?就凭小余是个城市户口,往后肯定是要嫁进城的。你道李先进两口子为什么愿意养着小余?还不是李玉芬说了,等小余长大出嫁了,那彩礼给他们一半。”

  “那李先进两口子可赚大发了。小余从能走路就帮家里做事,七岁开始赚工分。她算是自己养活的自己。这嫁进城里,彩礼钱可不少,更何况小余还是个初中生。”

  “我说李先进两口子怎么花钱舍得送小余上初中,原来是为了彩礼钱!”李桂梅恍然大悟。

  “屁的花钱。”刘嫂子啐了一口,“小余上小学、初中的学费,都是自己采草药、摸知了猴自己攒的。再加上当时李老太还活着,小余跪着求她,李老太疼惜这个外孙女,小余就算上学也能赚工分顾着自己的口粮,李先进两口子又想着以后能多得彩礼,这才同意她继续上初中。”

  “哎,别说了,朱春花回来了。”有人提醒道。

  刘嫂子抬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李先进的媳妇朱春花从田梗那边走来。

  她直起身子,大声问道:“春花婶,小余怎么样了?”

  “没事了。”朱春花不满地道,“这么多人不晕,就她晕,果然是城里人,就是娇贵。”

  “快得了吧。”远处的大虎媳妇跟朱春花向来不对付,呛她道,“小余哪时做的活不比你多?她要是娇贵,你算什么?”

  大家都笑了起来。

  盛余以前上学,每天天没亮就起来打猪草,下午放学后又帮着打扫猪圈,一天能赚三个工分。放寒暑假和农忙假的时候除了打猪草还下地,每天有七个工分。

  朱春花时常请假不上工,上工就做点轻省活儿,平均一天能有五个分工就不错了。

  朱春花涨红了脸,两手一叉腰,正要跟大虎媳妇对喷,晃眼看到一辆自行车从远处过来,骑车的人穿着红色上衣,看身形是个女的。

  这年头自行车本就稀罕,整个李家庄大队也就队长家和在城里当工人的赵胜利家有一辆。更不用说女人骑车,还能有红衣服穿了。

  朱春花不用多看就知道那人是自家小姑子。

  她顾不得跟大虎媳妇呛声,抬起手作喇叭状,对着远处大喊:“玉芬,是不是玉芬?”

  大家纷纷直起身子,朝那边望去。

  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近了,听到声音,朝这边挥了挥手。那可不就是李玉芬?

  “这还真是白天说不得人,晚上说不得鬼。说李玉芬,这一年也回不了一次的李玉芬竟然就回来了。”刘嫂子嘀咕道。

  不管背地里怎么议论李玉芬苛待亲生女儿,因李玉芬嫁进了城,自己还成了工人,村里人一向巴结她的。

  那边靠近田梗的人已招呼上她了:“玉芬妹子,你怎么回来了?”

  李玉芬笑着对那人点点头,在朱春花身边下了车,对她道:“嫂子,我来接小余回城。”

  她的目光在麦田里逡巡一圈,问道:“小余呢?”

  朱春花心里有些忐忑:“她有些不舒服,回去了。”

  虎子媳妇可不想让她糊弄过去,叫道:“小余刚才中暑了,你嫂子送她回去了,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

  众人觉得小余好歹是李玉芬亲闺女,母女俩再不亲,她也不会放任哥嫂蹉磨她。李玉芬能清楚些女儿在舅舅、舅妈家是个什么情况,敲打敲打哥嫂,盛景的日子也好过些。

  朱春花连忙道:“醒了,没事了。我叫她在屋里躺着呢。”

  说着她又问:“玉芬,你刚才说,要接小余回城?”

  盛余今年也快十七岁了,朱春花正托媒人给她在城里寻摸对象呢。盛余的亲事如果由李玉芬张罗,到时候彩礼钱是多少,还不是李玉芬和那头的人说了算?万一他们瞒下一部分呢?

  所以朱春花就想自己张罗张罗,好歹心里有个底。

  李玉芬笑道:“我先回去看小余,等你们下工了咱们再细聊。”

  她在人群里找到李先进:“哥,我先回去了啊。”

  说着她挥挥手,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

  朱春花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眼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捣鬼。她这个小姑子,能嫁进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心眼跟筛子似的,也不是什么厚道人。

  她跟李先进道:“妹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

  李先进点头:“去吧。队长那里,我帮你请假。”

  朱春花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身形跑了。

  ……

  “接我回城?为什么?”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

  一场车祸,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

  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配,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高中毕业要下乡。

  盛琳不愿意去,就借口她谈了个大院子弟对象,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顶替她下乡。

  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跳跃,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跳跃。因此盛琳一说,她就答应了。

  “瞧你说的。你是我亲闺女,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这才把你放在乡下。现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李玉芬嗔怪道。

  这话不说盛景,就是朱春花听了都不信。

  真有这个心,早干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道,“我在乡下呆着挺好,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虽说在乡下很辛苦,还寄人篱下要看朱春花两口子的脸色,被她算计亲事。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起码自由自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给人白干活。

  同时,还能借代下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与盛家断绝关系。

  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道,盛琳要下乡的地方是连喝水都困难的大西北。

  小说里,原主欢欢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结果对亲情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下乡当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水从头浇下,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点期盼。

  她也没抗争,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想着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欠盛家和李玉芬的生养之情了。

  可惜她自幼营养不良,几岁起为了养活自己就拼命干活,身体底子极差。到了大西北水土不服,医疗条件也极差,住的地方离医疗点又太远,没几天就病逝了。

  现在盛景穿越成了盛余,如果她的计划可行,她自然不会再由着李玉芬安排,去什么劳什子大西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

  如果计划不行,实在没有办法,那她只能下乡插队,以此摆脱这一家子了。

  不趁此机会跟这家子脱离关系,以后她情况好转,那家子怕是要跟吸血虫一样巴着她不放。

  现在是一九七六年秋天,还有一年半就要恢复高考。只要她截胡住盛琳的金手指,拿着钱养好身体。就算去了大西北,她也有信心保住性命。

  一年半后,她就能凭着高考回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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