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死了没有?!”
耳畔传来轻声呼唤,接着胸口被什么东西轻轻刺了下,黄子韬终于恢复了意识。
他记得,前一刻他们考古系的学生正在挖掘一处远古遗迹,由于年代久远,地层也很深,那个坑足足挖了有10米深。
他当时蹲在坑边,下面挖出来了一根长长的骨笛,递上来的时候他伸手接,结果一不小心摔了下去。
10米的深度,摔下去很难说,不走运的话,摔死也有可能,不过现在黄子韬放心了,自己并没有死。
“应该是在医院里吧?”黄子韬顺理成章这么想,然后睁开了眼。
只见一大群人围着自己低头看,个个都壮得好像野兽,披头散发,身上穿着兽皮衣,手里提着木棍,尖端绑着一块锐利的小石片。
“你们是?”黄子韬傻眼啦,这些都是什么人?他就是学考古的,看这些人的打扮怎么好像是……原始人!
一张还算英俊的脸凑了过来,那人裂开嘴怪笑道:“我是子归部落的石牙,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说完,自称石牙的大汉从腰间拔出一把石头磨成的短刀,顶在了黄子韬咽喉上。
黄子韬本就头痛欲裂,刀子刚顶上来,他还没来得及害怕,脑海里“嗡”的一声,就又昏了过去。
“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宰了吧。”有个手持石矛的人叹了口气。
石牙点了下头,抬起手,刀尖朝下,对着黄子韬心窝扎了下去。
“慢着!”
就在刀尖将要触到黄子韬胸膛的时候,后方传来一声大喊,石牙连忙停手,一群大汉分开,有位身穿麻布长袍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过来。
老者蹲在昏迷不醒的黄子韬身边,仔细一打量,看见他手里拿的那根骨笛,还有一身古怪的打扮,思考一番后,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子归酋长。”石牙嗫嚅着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瘦,胆子又这么小,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杀了。”
被称作子归酋长的老者摆了摆手,“有没有用,并不一定是看力气大不大,而且我们部落里现在男人太少了,还是带回去吧,至少可以给部落里生孩子嘛。”
老者身为酋长,说的话就是命令,一帮大汉不敢违抗,立刻把武器收起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黄子韬托过头顶,走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那里是一片莽莽大森林,更远处,有一座明镜似的湖泊,在落日的辉映下闪烁着金光。
…………
一个月后,湖边。
黄子韬坐在地上看着湖水发了会呆以后,转身蹲下来,继续用一块圆盘状的石头刨地。刨着刨着,土里露出来了一段根茎,他连忙用力拽出来,也不顾上面沾满了泥巴,送到嘴里大嚼了起来。
不远处就是湖,可那湖里有湾鳄,他不敢去湖边洗。好在经过这一个月,他也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接受了自己的处境。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什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这很容易分辨,新石器时代早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却是个男的,并且有名有姓。
酋长名叫姚子归,今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时代极为难得,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稀少。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说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尊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有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人口极不平衡。
这也可以理解,男人要打猎,要打仗,自然死亡率比女人高得多,部落里女多男少是常态,只是这部落也太不平衡了。
好了,这就是现在所处的环境,部落都是以酋长的名字命名,这里是子归部落,而他成了子归部落里的新成员,最特殊的那位,穿着牛仔裤牛仔衫的……
现实就是现实,不接受也得接受,既然下不了狠心自杀,那就只有活下去。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方便面,部落里的壮年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体力,只好像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为此他害臊了好久,到现在也没完全适应。
葛粉很甜,就是量太少了,一大根嚼下来,吃进去的泥巴都比葛粉多,加上他又不懂技巧,刨出来的填饱自己肚子都不够,就别提上交了。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着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里面装满了葛根、野粟子还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看见那一大堆吃的,黄子韬又觉得饿了。
这少女名叫云晓,今年才16岁,身材高挑,体型匀称,被公认为子归部落里最美的姑娘。当然,年代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要是放在现代社会,她就是一身材不错、可皮肤差到了极点的山里女孩。
小姑娘很爱美,每次出来,都会用野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看着她背衬着湖水跑过来,黄子韬看得发呆。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爱,不管人家长得啥样,反正是他现在能看见的第一大美女。
“你挖好了吗?”云晓笑着问。
黄子韬连忙站起来,讪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处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看见黄子韬空荡荡的藤筐,云晓“噗嗤”一笑,蹲下来把自己筐里的东西给他倒了一半,然后拉住他的手,“现在好了,走吧,陪我去挑麻。”
已经连续半个月这样了,黄子韬很不好意思,可又没办法,他实在缺乏经验,根本就找不齐份额。
背上藤筐,黄子韬跟在活泼的云晓后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这年代,一般人都是穿兽皮甚至树皮的,由于农耕时代还没有开始,一件麻衣要收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费力,一般人都没得穿。
云晓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一会功夫,两人走到了一片林间空地,这里生了许多黄麻,上面蚊虫飞舞。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始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里面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黄子韬什么忙都帮不上,只好不尴不尬在一旁看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耳畔传来轻声呼唤,接着胸口被什么东西轻轻刺了下,黄子韬终于恢复了意识。
他记得,前一刻他们考古系的学生正在挖掘一处远古遗迹,由于年代久远,地层也很深,那个坑足足挖了有10米深。
他当时蹲在坑边,下面挖出来了一根长长的骨笛,递上来的时候他伸手接,结果一不小心摔了下去。
10米的深度,摔下去很难说,不走运的话,摔死也有可能,不过现在黄子韬放心了,自己并没有死。
“应该是在医院里吧?”黄子韬顺理成章这么想,然后睁开了眼。
只见一大群人围着自己低头看,个个都壮得好像野兽,披头散发,身上穿着兽皮衣,手里提着木棍,尖端绑着一块锐利的小石片。
“你们是?”黄子韬傻眼啦,这些都是什么人?他就是学考古的,看这些人的打扮怎么好像是……原始人!
一张还算英俊的脸凑了过来,那人裂开嘴怪笑道:“我是子归部落的石牙,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说完,自称石牙的大汉从腰间拔出一把石头磨成的短刀,顶在了黄子韬咽喉上。
黄子韬本就头痛欲裂,刀子刚顶上来,他还没来得及害怕,脑海里“嗡”的一声,就又昏了过去。
“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宰了吧。”有个手持石矛的人叹了口气。
石牙点了下头,抬起手,刀尖朝下,对着黄子韬心窝扎了下去。
“慢着!”
就在刀尖将要触到黄子韬胸膛的时候,后方传来一声大喊,石牙连忙停手,一群大汉分开,有位身穿麻布长袍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过来。
老者蹲在昏迷不醒的黄子韬身边,仔细一打量,看见他手里拿的那根骨笛,还有一身古怪的打扮,思考一番后,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子归酋长。”石牙嗫嚅着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瘦,胆子又这么小,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杀了。”
被称作子归酋长的老者摆了摆手,“有没有用,并不一定是看力气大不大,而且我们部落里现在男人太少了,还是带回去吧,至少可以给部落里生孩子嘛。”
老者身为酋长,说的话就是命令,一帮大汉不敢违抗,立刻把武器收起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黄子韬托过头顶,走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那里是一片莽莽大森林,更远处,有一座明镜似的湖泊,在落日的辉映下闪烁着金光。
…………
一个月后,湖边。
黄子韬坐在地上看着湖水发了会呆以后,转身蹲下来,继续用一块圆盘状的石头刨地。刨着刨着,土里露出来了一段根茎,他连忙用力拽出来,也不顾上面沾满了泥巴,送到嘴里大嚼了起来。
不远处就是湖,可那湖里有湾鳄,他不敢去湖边洗。好在经过这一个月,他也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接受了自己的处境。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什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这很容易分辨,新石器时代早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却是个男的,并且有名有姓。
酋长名叫姚子归,今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时代极为难得,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稀少。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说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尊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有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人口极不平衡。
这也可以理解,男人要打猎,要打仗,自然死亡率比女人高得多,部落里女多男少是常态,只是这部落也太不平衡了。
好了,这就是现在所处的环境,部落都是以酋长的名字命名,这里是子归部落,而他成了子归部落里的新成员,最特殊的那位,穿着牛仔裤牛仔衫的……
现实就是现实,不接受也得接受,既然下不了狠心自杀,那就只有活下去。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方便面,部落里的壮年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体力,只好像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为此他害臊了好久,到现在也没完全适应。
葛粉很甜,就是量太少了,一大根嚼下来,吃进去的泥巴都比葛粉多,加上他又不懂技巧,刨出来的填饱自己肚子都不够,就别提上交了。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着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里面装满了葛根、野粟子还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看见那一大堆吃的,黄子韬又觉得饿了。
这少女名叫云晓,今年才16岁,身材高挑,体型匀称,被公认为子归部落里最美的姑娘。当然,年代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要是放在现代社会,她就是一身材不错、可皮肤差到了极点的山里女孩。
小姑娘很爱美,每次出来,都会用野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看着她背衬着湖水跑过来,黄子韬看得发呆。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爱,不管人家长得啥样,反正是他现在能看见的第一大美女。
“你挖好了吗?”云晓笑着问。
黄子韬连忙站起来,讪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处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看见黄子韬空荡荡的藤筐,云晓“噗嗤”一笑,蹲下来把自己筐里的东西给他倒了一半,然后拉住他的手,“现在好了,走吧,陪我去挑麻。”
已经连续半个月这样了,黄子韬很不好意思,可又没办法,他实在缺乏经验,根本就找不齐份额。
背上藤筐,黄子韬跟在活泼的云晓后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这年代,一般人都是穿兽皮甚至树皮的,由于农耕时代还没有开始,一件麻衣要收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费力,一般人都没得穿。
云晓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一会功夫,两人走到了一片林间空地,这里生了许多黄麻,上面蚊虫飞舞。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始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里面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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