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凤遗昭华纪 第1章 贼首九公子

小说:盛世凤遗昭华纪 作者:妖塔塔 更新时间:2024-08-20 11:40:37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后来,我一直在想。qiuyelou如果那一年,我没有遇见他,那么后来的我又会是怎样的呢?

  “那时候,我说喜欢你,是真心的。”

  他一直想知道,直到最后,我到底有没有一瞬间,动过心、可惜......

  我这短短一生的戎马征伐,就只为了那个男人的天下。我最美好的岁月给了沙场,我从年幼浸着血走到后来。都只为了他那一句,“阿音。”

  我卑微的爱情,只给了那一个男人,那个独占了我半生精彩的男人,却不信。

  我知道,他大概是喜欢我的。只是没那么喜欢,没有他喜欢天下那么喜欢,没有他喜欢权利那么喜欢,没有他喜欢那个人,那么喜欢。

  夜,已经很深了。这深秋的夜,冷的要命,一阵寒风吹来,像是要把人吹透了,从骨头缝的中间刮过去。我在这高高的宫墙外,已经足足等了一天了,门关得严严的,两边驻守的侍卫很警惕的看着我,生怕我闯进去。

  “吱嘎――”一声,大门打开了个缝,伺候在他身边的苏公公从里面闪身出来,“请郡主先回去吧,殿下在皇后娘娘处用膳,今儿,怕是还没时间见您啊。”

  “这样子啊。我知道了,公公请回吧,我等一会儿,便走了。”我努力笑着,这里的人都不那么喜欢我,笑着才不会让人更讨厌。

  苏公公负手就要离开。

  “苏公公。”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住了他,可是叫住了人之后,我又为难了。说,还是不说呢?渐渐的,就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苏公公眉目间看得出愈发的不耐烦,我慌忙陪着笑,从身后拿出早已包好的东西,“请公公帮个忙,把这个,带给师父。”

  “这......”苏公公倒犹豫了。

  这宫里无人不知,他现在是很厌烦我的,不准我见他,也不准任何人传我的消息给他,我想,我这一次大概是真的惹他生气了吧。

  “这是师父的东西,他从前忘在我这里的。如今,便算是还给他吧。”我想着他打开这锦帕,看到里面的东西时,一定是很高兴的样子。再抬头,看见苏公公那副怀疑的样子,我匆忙摸了摸身上,可惜,入韶宫两年,我值钱的东西都已经请人捎话时送掉了。“我......实在是没什么值钱的了,但是,师父若是看到这里面的东西,他一定很高兴的,真的......他如果看到了,就不会心烦了,他一定,会重赏你的......”

  苏公公听了这话,眉目之间才有了一丝笑意,慢吞吞的将东西接了过去,“好吧。若是殿下的东西,老奴便替郡主还给殿下就是了。只是眼下,殿下正陪同皇后娘娘在宫里与高丞相的千金一起用膳,郡主还是早些回去吧。”

  “知道了。麻烦公公了。”早前就听说过,皇后娘娘有意将高丞相的千金许给他做太子妃。也好,以高丞相的势力,对他一定很有帮助。

  师父,过了今夜,你我纠缠的宿命,就让他结束了吧。

  伏音从未曾后悔过,与你的相识,拜你为师。从未曾怨恨过后来这所有的一切,从前在东伏发生的一切,笑过的,哭过的一切,都如过眼云烟一般不复。只是......若是重新来过,真希望,那一****是死在山里的,而不是遇见了你。师父,保重......伏音先走了......我东伏已亡,伏音得师父庇佑苟活两年,如今,是真的不能再害你了。今世的种种,过奈何桥,喝孟婆汤,我会忘得干干净净的......

  三更时分,有太监跌跌撞撞的跑向太子殿。苏公公打开门小步走上前来,附在太子耳边道了句,“离宫里的那位东伏郡主,自尽了。”

  他左手拿着书,右手以食指和中指夹着书页,将要翻页,初听到消息时,未曾有一点反应,,只是那翻页的动作停顿了下来,慢慢地,合上书,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下去,门关上那一瞬间,双目紧闭藏住了微微颤抖的瞳孔。

  第一章九公子

  我盯着他已经十一天了,这个家伙好像并未察觉,十一天来,我跟着他走遍了大小城镇近二十个,他从未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十个时辰。

  我猜他上一次抢来的钱已经不多了,大抵这两天就会动手。果然,他坐在茶棚边上,假意喝茶,两只眼睛贼溜溜的打转。他与茶棚的老板对视了一眼,然后低下头去,老板转过身去继续忙活,并未见异样,将茶壶装上端盘,交给伙计,伙计端着茶绕过来放在我面前,寒暄道,“客官面生,是外地来咱这的吗。”

  “是啊。”我应付道,“我家娘子闹脾气,回娘家去了,我这是特地来赔罪的。我从东面来,路途遥远,太累了,歇歇脚。”

  “客官模样俊秀,想必夫人定是貌美如花。”伙计听闻我如此说,也打趣说了应着,“该哄,该哄。”

  茶棚外的小路自西向东,远远的就听到有马队的声音向这边行来,马蹄声虽显懒散,却步调统一,我将茶杯翻开摆在面前,伸手在杯中倒满茶水,端起在鼻息下一嗅,水温过热也不急着下口。

  不一会儿,马队行到茶棚前停下,身着衙役服的四五个当差的走进茶棚,大喇喇地坐在中间的桌子边上,张扬地嚷着,“老板,给爷几个上最好的茶。”

  我听得他这一声,忍不住抽动了下嘴角,强压下想笑的冲动。老板慌慌张张的将茶水奉上,他们看起来干渴多时,毫无形象的吹着茶水往口中送去,不多时,茶棚内的几个人就全趴倒在桌子上了。

  那家伙与老板使了个颜色,从桌子下纷纷抽出刀来,“杀!”

  闻此,我手中的茶杯落下,翻手,从行李中抽出长剑,执剑相向。剑出鞘,以冷光相随,银色冷光在光线略暗的茶棚内一闪即逝,剑锋染血,茶棚老板瞪着双眼倒下,脖子一侧留着涌血的伤口。

  那家伙一看同伙倒下,立即侧目来寻凶手,咬着牙对我吼道,“哪里来的小兔崽子,敢挡大爷的财路!兄弟们,杀了他!”

  一年约30的魁梧壮汉,举着半尺长的砍刀迎面向我劈来,侧身,顺利闪过,他脏不拉几的衣服分不清灰色还是褐色,一股子腥臭味和我擦过,严重污染我的呼吸道,我被呛得发蒙,站定,回身一剑从他后心刺进。

  凤鸣剑划破空气的凝固,声似凤鸣。剑抽出,血随着剑落下,剑面光亮如新,我长袖随风势甩出,扬剑指向他。“有人算准了,你会在此动手,要我取你人头。”

  夕阳映衬,剑身凤凰纹雕愈发刺眼。他大惊失色,跌跪在地,支支吾吾的说了句,“九......九公子......”

  我是阿九,人称九公子,我是个山贼头。

  两年前,我在这个世界醒了过来,我的世界观彻底被刷新了一遍,为了活下去,也为了回到我的世界,不得不接受现实,想方设法在这里一天一天过下去。样貌虽然和我原来很相似,但是却又不是完全一样,我试图在这两年里,找出一切的答案。我住在落香山上。

  割下人头,我抖开包裹,包在里面,舌尖微卷吹出一声口哨,阿宝嘶啸着飞奔而来,停在我面前,迈着凌乱的小碎步,我上前揉着她额上的鬃毛,道,“娘子,我们回家吧。”

  翻身上马,想起来什么,又一勒缰绳,阿宝迈着傲娇小碎步走到马队前,头扬得高高的,我皱了皱眉,无奈朝那躲在马车下的人喊了声,“呦嗬,这细皮嫩肉的是谁家的小少爷,不知道绑回山上去可能换点银子花花?”

  躲在马车下的人,浑身剧烈抖动,连马车都跟着他的颤抖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来,他连滚带爬从马车下挪出来,跪在阿宝身前,头抵着地,畏畏缩缩的说道,“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家父......家父任......职西夷......户......部尚书,大爷别......杀我......家......家父......一定会给您......很多钱......”

  我撇嘴一笑,这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吓得腿都软了,我能清楚听到他牙齿颤抖的碰撞声,听得我下巴都酸了,轻轻一夹马腹,“算了!爷儿今儿个的目标不是你,你小子好命,回去告诉你爹,别做亏心事。娘子,我们回家!”

  阿宝嚎着高傲的调调,甩开一群**丝马,跨着飞扬的舞步朝落香山,撒丫子狂奔。这不能怪她,怪宫黎把她宠坏了。

  “九爷回山了!”

  我人还没进寨子门,把门那厮的喊声就已经传遍了整座山。我跨着阿宝停下的时候,老大已经站在堂外了。见我下马,立刻眉开目笑的迎了上来,“呦,九妹这次可够久的,遇上麻烦了?”

  “屁!”我道,挥手将阿宝交给小厮,转过头在人群里找着,“宫黎呢?我非砍死他不可!”

  “老九啊。”老大语重心长,上来拉我,应是把我的火气压了下去,拉着我进了堂内,“成天跟个臭道士过不去像什么样,来,大哥给你看样宝贝。”

  “宝贝?我要的东西找到了?”我一听宝贝,瞬间来了精神,两眼放光,看着他从一边拿出藏着的锦盒,打开一看,泄了气,“这?宝贝?”

  不过就是几串略精致些的珍珠罢了,看起来也就像是县太爷的小老婆会带的那种,这些东西,也就这帮不识货的大老爷们儿会当宝。“我不是说了嘛,昭华碧玉,除了那东西,别的我什么都不感兴趣。”

  昭华碧玉,那是至今为止,我唯一得知,带有传奇色彩的物件,我将回去那个世界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那东西上了。

  “对了对了,差点忘了正事。”老大一拍脑门儿,恍然说道,“老九,你得去救老三他们了。”

  老三,也就是我三哥,这山寨里的第三个管事的。人呢,长得五大三粗,一米八五左右的大个子,二百二十斤,膀肥腰圆的,人又黑,看起来长得凶神恶煞的,嘿嘿咧嘴一笑,憨到家了。我狠狠一拳砸在桌子上,几天不在寨子里又闹什么乱子了。“说吧,他们又惹什么事了。”

  “老三他们在闵城栽了跟头。”老大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格外凝重。

  闵城,是北韶与南埕交界之地,虽属于南埕,然而近年来,南埕、北韶、东伏三国接连交战,一切贸易中断,闵城聚集了当时四国的各路人马,其中不乏商人,来往人种混乱,是个官府都不愿意插手去管的地方。

  两年前,我在这个世界里醒过来,发现了闵城这块宝贝地的商机,落香寨在闵城立下招牌,四国走镖,一直以来,各路官府道上我们打点的都很好,在乱世赚笔押运费,也算是小发战争财,如今老三却在闵城栽了跟头,我约莫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宫黎呢?让他陪我走一趟闵城吧。”

  “阿黎三天前就动身前往闵城了。我们接到消息,大概都是老三出事两天后了,左等右等等不着你人,又怎么都找不到你,阿黎就先去了,起码打点一下,先看看是怎么个情况。”老大很谨慎,他是这山上最精明的人,三十五六岁的年纪,又瘦又小,一米六左右,面色蜡黄,看起来就像是恐怖片里的僵尸,皮包骨头,分明看得清他那副骨架子,可是对待兄弟们,老大还是很护犊子的。

  我想了想,闵城是南埕的地界,按理说,道儿上的兄弟大抵是不愿得罪我落香山的人,唯一的可能就是官府,东伏与北韶,在南埕地界上惹事也不大可能,可若是南埕的人,又是图了什么呢?“算了,我不歇了,我收拾一下马上就走。”

  跨着阿宝,又匆匆出了寨子。

  宫黎,是我的救命恩人,两年前是他在山里救了我,带我回他们道观,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照顾我,把我的小命从阎王那抢了回来。御风观是宫黎的家,说是道观,其实也不过俩人,从前是他跟他师父,后来他师父把杂七杂八的全扔给他,自个儿云游去了,用宫黎的话说,他师父已经六年没有音信了,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御风观在落香山脚下,寨子里的人饿的没办法了,下山打劫,道观里能有什么?什么都没抢到他们着了急,就把我和宫黎绑上了山。

  宫黎凭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应是把一群山贼说成了兄弟,他自己落得清静,我跟山贼头头拜了把子,成了山上的九爷。

  直到半个月前,宫黎还一直拿这件事取笑我,他说,“你明明是个女的,为什么就没有人有抢你当压寨夫人的想法呢?如此看来,你倒是真的投错了胎,本就该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啊。”

  其实,我也曾一度纳闷,按照电视剧正常剧情,土匪抢了民女上山,可不就是娶了当夫人么,怎就我如此例外,成了兄弟呢?

  狂奔了近一个晚上,我终于在天大亮的时候进了霍城,奔波一夜,从西夷的北头到了南头,这里距离闵城大概还有半天的路程,只是阿宝累极了,死活都不愿意再跑一步了。无奈,我只得在霍城停了下来,估计要在这西夷境内休息半天。

  “是他吗?”我坐在面馆里,等着老板煮面时,身边莫名聚集了一些人,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大小伙子指着我说了这么一句,我不免好奇,侧目,他们却躲了。

  有意去问老板到底怎么回事,刚一抬头,就对上了他,他的眼神刚刚与我一接触,慌忙低下头去,手里的筷子都落在了地上。可疑。

  看来,饭不能吃了,我掏出两文钱放在桌子上,提起包裹上了马,阿宝在极不情愿下迈着小步一步一步往前走去,“娘子,你说这是什么个状况?他们看到我怎跟看到个瘟神煞星一样呢。看样子,现在是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救老三要紧,咱们还是要惹点事的好。”

  本来打算要出城,却被城门口贴着的告示吸引去了目光。

  重金悬赏。

  然后下面画着......我?!

  我恍然大悟,好像瞬间想通了什么,“娘子,走吧,估计是那户部尚书家的少爷把咱们给告了。”

  不急,等我救了人,回来这帐再好好算!

  “驾!”一勒马缰,阿宝仰蹄嘶啸,驮着我冲破城门侍卫的把守,一路往北飞驰而去。本来是救人,结果被当作主要案犯了,这事闹的,还有没有地方能说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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