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快速行进在城市中,浓雾与黑夜给他带来的影响几乎被无视。
时间应该是凌晨两点多了吧?正是刺杀的最好时候。
如果顺利的话自己应该能轻而易举地杀死那个没了神力加护就和常人无异的老头子吧?
虽然自己还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主教大人,约克用脚趾头都能大概猜想到他的身体状况。
理智告诉约克,应该先通过自己这些年重操旧业积累下的人脉调查清楚那个主教的底细再行动,冒冒失失地直接去刺杀,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但,万一他明天就回去了呢?一个镇级的教堂而已,能让一个大人物呆多久呢?
在野外和在城里那些护卫的警戒心等级可是不一样的。
除非多找些人来。
但刺杀主教这么疯狂的事情可不会有人来愿意帮他,就算愿意帮的,他又出不起价钱。
那些敢刺杀大人物的刺客们的价钱可不是一般的高。
而且刚刚一时冲动杀了兰德里那个家伙,这可瞒不了多久,他的等级再低也是个神官,可不是实习生能比的。
我还没准备好
约克对自己有清晰的认知。
但,没什么事情是百分百做好准备才去做的,况且,七年了,他已经积蓄了七年了,现在,一个绝妙的机会在他面前,他不想再错失。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皮尔斯今年三十七岁了,如果从十岁开始接受教会神侍武士的训练开始算,他在这一行已经做了二十七年,在教会现役的武士当中应该算是最老的那一批了吧?
还有三年,再有三年他就可以光荣退役,拿着丰厚的退休金去考瑞圣城的城郊买块庄园过起美好的田园时光了。
但现在,他还是得做好一个武士该做的事情,保卫好地区副主教里维斯大人。
该死的,他其实一点都不想给这个外表慈祥和蔼,内心龌龊的糟老头子做侍卫。
但谁让他位高权重,对他们这些侍卫又出手阔绰呢?
只要他没有触犯圣光神的教义,那他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视而不见。皮尔斯这样自我安慰着。
多年的历练、见识早就消磨了他早年的正义与热血。
那些还坚守着正义的家伙基本去了西边的战线与黑暗神系或者两界边境与恶魔们浴血奋战了,神女大人在上,从那些鬼地方能活着退休出来的一千个里能有一个就算是不错的了!
现在,自己只要闭好嘴,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就好,还会有不少下面的狗腿子牧师奉承、贿赂,只求自己能在里维斯提上一两句。
挺好的。里维斯晃了一下有些晕乎的脑袋,他穿着当仪仗队时才穿着的精美铠甲,显得别外威武高大。
那几个下面村子来的牧师可真够热情的,喝得有些多;还有那个唱诗班的女神官,天哪,这家伙真的是圣光神女的信徒吗,那个勾魂的小眼神,还有火辣的身材,唱诗班招人到底用的是什么标准?哦,也许走之前能和她发生点什么。嘿嘿。玛丽,原谅我,你知道的我是爱你的。
高墙下,皮尔斯开始浇灌一颗小树。
“淅沥沥”
他舒畅地呼了口气,一边,他侧耳倾听。
里维斯大人房里的动静已经没了,大概已经完事儿了吧。
天,那个老家伙口味实在是
皮尔斯脸色古怪,大概从一年前开始,出现在里维斯房间里的就不在单单只是女人了,现在,他男女通吃。
希望那两个小家伙能承受地住老家伙的摧残吧,自己可不想再帮他收尸了。
抖了抖,把家伙放回原位,皮尔斯打算回自己的岗位。
其实他更想去偷会儿懒,但是其他那些混蛋早就借着不胜酒力的借口不见踪影了,指望他们换班是不可能的了。和他一起值守的家伙也已经靠在柱子上睡得死死的,这家伙站着也能睡着,天呐,这家伙是上辈子是匹马吗?
没有一个人值守还是不行的。
这么想着,他转身准备回去。
这里的雾可真够大的,都快能比得上海上人鱼族制造的雾了。
“淅淅索索”
细微的响动从雾里传来,皮尔斯看到一个人影。
“查理?你这家伙,被尿憋醒了吗?你可别再睡了,我一个人可守不了夜。”他并没有起疑心,只以为是一起值守的伙伴。
那身影默不作声,多年的武士经验并没有被酒精压到,他微微警惕起来。
就在他把注意力放在前面那道身影的时候,“噗呲”刀尖入肉的声音。
皮尔斯只觉得后心一痛,一把匕首顺着精美铠甲和骨头间的缝隙刺进他的后心。战士的反射神经让他下意识的想要反击,但可惜,他的对手也是个老道的战士
约克用胸腹抵住匕首,一只手捂住他的嘴,一只手锁住了他的手臂。
教廷精锐神侍武士的力量几乎挣脱了约克的大手。
这是个和自己实力相差无几的超凡级武者。他默默想着。
随着皮尔斯心脏的鲜血顺着特制匕首的放血糟不断流淌,他逐渐失去力量,直至失去意识。
该死的,我该穿着战斗战甲的。皮尔斯的意识消散,连呼吸也停止了。
约克小心地把尸体拖进草丛,尽量不发出声响。
随后收起匕首在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重新握在手上,然后用手抖了抖衣服,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血珠子被一抖就抖出了衣服表面,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这是被鲜血神教加持过神术的衣服,不会沾染一点鲜血。不过平日里不可能穿上它走在大街上的,这位鲜血之神是个邪神,和黑暗神系、光明神系、中立神系都不是一个系统的,完全被诸神排斥在外。被所有神明厌恶、追杀的存在。
但,这东西很好用,而且也不贵,没有信仰的杀手、赏金猎人们几乎人手一件。
这样子,鲜血的味道就会降到最低。
每一个合格的战士都对鲜血的味道非常敏感,即使那是个喝醉酒的战士。
也许我得感谢一下酒神,顺便给他送点香火钱,今天的收获可都和他有关。
约克这么想着,收拾下了皮尔斯看见的人影:一件被树枝撑着的连体衣服。
大雾和酒精影响了皮尔斯的判断力。
36人的骑士队值守的人却只有两个,刚刚,我弄死了一个,现在只剩一个人,而那个人似乎在睡觉。
约克觉得连上天都在帮他。主教大人,你的好运气到头了。
收拾完手尾,约克小心地接近里维斯所在的小楼。
这种独门独户的小楼在教堂里有两座,都是用来接待重要外宾的,平日里就连特蕾莎也不会使用。
为了不打扰大人物的雅兴,今夜这里连巡逻的人都几乎没有,只在教堂的围墙外布置了两支人手,约克轻而易举地就越过了他们。
他们已经安逸太久了,敌人、警戒心这两个词汇大概被遗忘地差不多了吧?恰好,我给你们带了件名为仇恨的锤子,你们会喜欢它的!因为能敲响你们遍布蜘蛛网的警钟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时间应该是凌晨两点多了吧?正是刺杀的最好时候。
如果顺利的话自己应该能轻而易举地杀死那个没了神力加护就和常人无异的老头子吧?
虽然自己还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主教大人,约克用脚趾头都能大概猜想到他的身体状况。
理智告诉约克,应该先通过自己这些年重操旧业积累下的人脉调查清楚那个主教的底细再行动,冒冒失失地直接去刺杀,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但,万一他明天就回去了呢?一个镇级的教堂而已,能让一个大人物呆多久呢?
在野外和在城里那些护卫的警戒心等级可是不一样的。
除非多找些人来。
但刺杀主教这么疯狂的事情可不会有人来愿意帮他,就算愿意帮的,他又出不起价钱。
那些敢刺杀大人物的刺客们的价钱可不是一般的高。
而且刚刚一时冲动杀了兰德里那个家伙,这可瞒不了多久,他的等级再低也是个神官,可不是实习生能比的。
我还没准备好
约克对自己有清晰的认知。
但,没什么事情是百分百做好准备才去做的,况且,七年了,他已经积蓄了七年了,现在,一个绝妙的机会在他面前,他不想再错失。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皮尔斯今年三十七岁了,如果从十岁开始接受教会神侍武士的训练开始算,他在这一行已经做了二十七年,在教会现役的武士当中应该算是最老的那一批了吧?
还有三年,再有三年他就可以光荣退役,拿着丰厚的退休金去考瑞圣城的城郊买块庄园过起美好的田园时光了。
但现在,他还是得做好一个武士该做的事情,保卫好地区副主教里维斯大人。
该死的,他其实一点都不想给这个外表慈祥和蔼,内心龌龊的糟老头子做侍卫。
但谁让他位高权重,对他们这些侍卫又出手阔绰呢?
只要他没有触犯圣光神的教义,那他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视而不见。皮尔斯这样自我安慰着。
多年的历练、见识早就消磨了他早年的正义与热血。
那些还坚守着正义的家伙基本去了西边的战线与黑暗神系或者两界边境与恶魔们浴血奋战了,神女大人在上,从那些鬼地方能活着退休出来的一千个里能有一个就算是不错的了!
现在,自己只要闭好嘴,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就好,还会有不少下面的狗腿子牧师奉承、贿赂,只求自己能在里维斯提上一两句。
挺好的。里维斯晃了一下有些晕乎的脑袋,他穿着当仪仗队时才穿着的精美铠甲,显得别外威武高大。
那几个下面村子来的牧师可真够热情的,喝得有些多;还有那个唱诗班的女神官,天哪,这家伙真的是圣光神女的信徒吗,那个勾魂的小眼神,还有火辣的身材,唱诗班招人到底用的是什么标准?哦,也许走之前能和她发生点什么。嘿嘿。玛丽,原谅我,你知道的我是爱你的。
高墙下,皮尔斯开始浇灌一颗小树。
“淅沥沥”
他舒畅地呼了口气,一边,他侧耳倾听。
里维斯大人房里的动静已经没了,大概已经完事儿了吧。
天,那个老家伙口味实在是
皮尔斯脸色古怪,大概从一年前开始,出现在里维斯房间里的就不在单单只是女人了,现在,他男女通吃。
希望那两个小家伙能承受地住老家伙的摧残吧,自己可不想再帮他收尸了。
抖了抖,把家伙放回原位,皮尔斯打算回自己的岗位。
其实他更想去偷会儿懒,但是其他那些混蛋早就借着不胜酒力的借口不见踪影了,指望他们换班是不可能的了。和他一起值守的家伙也已经靠在柱子上睡得死死的,这家伙站着也能睡着,天呐,这家伙是上辈子是匹马吗?
没有一个人值守还是不行的。
这么想着,他转身准备回去。
这里的雾可真够大的,都快能比得上海上人鱼族制造的雾了。
“淅淅索索”
细微的响动从雾里传来,皮尔斯看到一个人影。
“查理?你这家伙,被尿憋醒了吗?你可别再睡了,我一个人可守不了夜。”他并没有起疑心,只以为是一起值守的伙伴。
那身影默不作声,多年的武士经验并没有被酒精压到,他微微警惕起来。
就在他把注意力放在前面那道身影的时候,“噗呲”刀尖入肉的声音。
皮尔斯只觉得后心一痛,一把匕首顺着精美铠甲和骨头间的缝隙刺进他的后心。战士的反射神经让他下意识的想要反击,但可惜,他的对手也是个老道的战士
约克用胸腹抵住匕首,一只手捂住他的嘴,一只手锁住了他的手臂。
教廷精锐神侍武士的力量几乎挣脱了约克的大手。
这是个和自己实力相差无几的超凡级武者。他默默想着。
随着皮尔斯心脏的鲜血顺着特制匕首的放血糟不断流淌,他逐渐失去力量,直至失去意识。
该死的,我该穿着战斗战甲的。皮尔斯的意识消散,连呼吸也停止了。
约克小心地把尸体拖进草丛,尽量不发出声响。
随后收起匕首在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重新握在手上,然后用手抖了抖衣服,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血珠子被一抖就抖出了衣服表面,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这是被鲜血神教加持过神术的衣服,不会沾染一点鲜血。不过平日里不可能穿上它走在大街上的,这位鲜血之神是个邪神,和黑暗神系、光明神系、中立神系都不是一个系统的,完全被诸神排斥在外。被所有神明厌恶、追杀的存在。
但,这东西很好用,而且也不贵,没有信仰的杀手、赏金猎人们几乎人手一件。
这样子,鲜血的味道就会降到最低。
每一个合格的战士都对鲜血的味道非常敏感,即使那是个喝醉酒的战士。
也许我得感谢一下酒神,顺便给他送点香火钱,今天的收获可都和他有关。
约克这么想着,收拾下了皮尔斯看见的人影:一件被树枝撑着的连体衣服。
大雾和酒精影响了皮尔斯的判断力。
36人的骑士队值守的人却只有两个,刚刚,我弄死了一个,现在只剩一个人,而那个人似乎在睡觉。
约克觉得连上天都在帮他。主教大人,你的好运气到头了。
收拾完手尾,约克小心地接近里维斯所在的小楼。
这种独门独户的小楼在教堂里有两座,都是用来接待重要外宾的,平日里就连特蕾莎也不会使用。
为了不打扰大人物的雅兴,今夜这里连巡逻的人都几乎没有,只在教堂的围墙外布置了两支人手,约克轻而易举地就越过了他们。
他们已经安逸太久了,敌人、警戒心这两个词汇大概被遗忘地差不多了吧?恰好,我给你们带了件名为仇恨的锤子,你们会喜欢它的!因为能敲响你们遍布蜘蛛网的警钟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