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故人戏 第一章 前朝一场梦

小说:十二年,故人戏 作者:墨宝非宝 更新时间:2024-08-18 07:11:24 源网站:顶点小说
  那日在码头接待她的人,是庚款奖学金派遣的留美学生,据说在这里一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学校要留他教书,被他拒绝了。

  “我来这里,是要学好本事回国的。”那个男人如此对她说。

  在安置她住下来的第二个月,他回国了。

  唯一一个算是熟悉的人的离开,让沈奚十分不安。她像被人流放在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她在那人安排的房子里担惊受怕地睡了三日,想了无数种下场,比如在这里被当作异类除掉,或是卖去隔着一条街的房子里做妓女……

  这里的每一样物件,都让她感到陌生,感到不安。

  她把家里能吃的东西都找到,用以果腹,可到了第四日,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多余的吃的。老柜橱里被她翻了个遍,最后只有一个金属扁长形盒子里放着的东西吸引了她。

  褐色的,块状,让她想起了大烟膏。

  凑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物。

  她蹲在老柜子前,借着窗口照进来的日光,仔细看它。

  有人在叩门。

  沈奚心一颤,下意识将这个东西攥在手心,警惕地看向三步外的大门。

  再次,叩门声。

  “沈奚。”门外唤出了她的名字。

  是谁?

  她去开了门,伴随着室外的喧闹,两个提着老皮箱子的人同时出现在她面前,一男一女。两人二十来岁的年纪,都是洋人的装扮。男人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笑着脱帽:“沈小姐。”

  女人反倒更大方活络些,直接笑着,握住沈奚的肩:“傅侗文的弟妹?”

  她握着一块不知是否“有毒”的食物,怔怔出神地望着面前的两个人,过了会儿,从唇角溢出笑来。

  这就是她和她未来两个邻居的初次见面。

  当晚,这对男女住进了这间房子,女的叫窦婉风,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顾义仁,在楼下。在将沈奚的肚子填饱后,婉风将桌子狠狠擦了一遍,让它露出了应有的洁净光泽,又铺了一块桌布上去,最后才将一盏灯放在桌上:“真是托了你的福气,我们两个原本是要帮小朋友教书去赚学费,现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听懂了这句,是在说,傅侗文为他们出了日后的学费。

  “说说看,你想要去学什么?”顾义仁坐下来,笑着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寻思半晌说:“学医。”

  两人诧异对视,顾义仁竟问出了让她意外的问题:“是因为傅侗汌?”

  沈奚略错愕,记起这是自己的“丈夫”,因为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就没吭声。

  倒是婉风用脚踢顾义仁,截断了这场问话。

  “我们来给你安排。”婉风告诉她。

  不知是他们的本事大,还是傅侗文的人帮助了他们。很快,沈奚确定了读书的学校,离正式入学还有三个月,婉风俨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师,事无巨细,着手衣食住行,让她适应这里的生活。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能否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我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给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他画在了信的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这期间她从一个完全跟不上的学生,到已经开始听得懂教授在讲些什么,总算是喜事一桩。就连仅用一年读完硕士的顾义仁也惊叹她的聪慧:“你比你的……”顾义仁的话再次被婉风打断,两个人都是抱歉地对她笑。

  沈奚猜到,顾义仁想说的应该是自己比傅四爷还要学得快?

  这一晚,她又在灯下写了封信给傅侗文。

  学着傅侗文的习惯,在信尾写下:

  沈奚

  十二月二十三日

  钢笔才刚放下,她再提笔补了几句,大意是告诉他,在自己到这里没有多久,有一艘很有名的船叫titanic沉没了。它是从英国出发的,目的地是美国。

  这个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两人不相干的闲话,可在沈奚心里,似乎任何能和英国、美国有关的,都像是和他们两个有关系。

  信照旧被封好,寄了出去。

  这次的信很厚,里边有她收集的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和《纽约晚报》。这是她选的一门政治系课程的老教授推荐的报纸。今年恰逢美国大选年,那位老教授对这门课程的要求就是让他们紧跟大选,做报纸摘要和报告。她选这门课程就是因为傅侗文,作业也做了两份,一份交上去,一份留下来送给他。

  总不能到了她读完医,还寄不到吧?

  翌日,她把信交给婉风时,反复确认这封信是否真的会寄出去。婉风连连保证,她绝没有收到过任何“吩咐”,阻止沈奚和傅家通信,说完还笑着用信敲她的头:“早说了,海上变数大,书信这种东西你要随缘。”

  沈奚摸摸额头,对婉风含糊解释:“写一封信耗心神,丢了可惜。”

  “好了,我保证这信能到傅家。还有一桩要紧的事,明天是耶稣诞节,我带你去我的老师家做客。”婉风神秘地对她笑笑。

  这个节日沈奚也曾听同学说过,但并不太放在心上,毕竟这是当地人的节日。而且据婉风所说,傅侗文因为猜到这里的基督家庭都十分热情,会响应号召招待从中国去的留学生,所以特地嘱咐了他们两人,让沈奚尽量避开这些。安心读书,静心读书。

  可是婉风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早已将庆祝耶稣诞节当作习惯。

  沈奚晚上也无事,跟她赴了晚宴,宴后倒是有趣,主人搬出一筐收到的节日赠礼,一一拆开。临行前,招待的主人也给沈奚和婉风备了礼,幸好婉风早有准备,替她备了回礼。

  到了家里,两人嬉笑着拆开盒子,是两份精致的月份牌。

  沈奚翻看着,婉风竟然探手,从她的棉被下掏出了一个被绸缎包裹的物事。

  沈奚笑着,用光着的脚去踩婉风的脚背:“干净吗?放在我睡觉的地方?”

  婉风摇头,啧啧感慨:“漂洋过海,不算干净。”

  沈奚呆了一呆,心忽地被顶了上来。

  婉风轻笑,催促她:“快拆。”

  手指触上绸缎,拆开,是个扁长的木匣子。

  什么?装信的?要如此大吗?

  掀开盒盖,又是两个用绸缎包裹好的东西。没有信。

  沈奚忙乱地拆开,是巧克力和钢笔。

  “这个东西,我刚听到同学说,”婉风先抢过来尝了一口,惬意地蹙了鼻尖,又拿起一颗塞到她口中,“你那颗是什么味道?里边有什么?”

  “像糖……奶糖。”

  婉风还想要再吃,被沈奚拦住:“你行行好,不要都给我吃了。”

  婉风笑起来:“好,好,我们看这个。”

  她拿出钢笔来,仔细读上边的字:mont blanc。

  “哦,天啊,这钢笔太漂亮了,”婉风抓住沈奚的手,“你太让人羡慕了,沈奚。”

  沈奚反握住她的手:“信呢,还有信对不对?”

  婉风笑,变戏法一般将信交给她,还颇为识相地趿拉着鞋,先一步离开了房间:“家书万金,哪敢私藏?慢慢看。”

  她将那信封裁开,展开信纸。

  时隔一年,他的回信仍是惜字如金:

  带给你的软心巧克力,是领事馆所赠,比利时的新物事,想能抵消苦中带涩。钢笔亦是。卿勿念,善自珍摄。

  九月二十八日

  沈奚的信到的当天,来了个年轻人。

  那人穿着蓝麻布褂子,底下是灰布裤子,入了书房,见到傅侗文就红了眼眶:“我家先生要我来的。三爷,出大事了。”

  傅侗文身子稍向前倾,目光沉下来:“慢慢说。”

  “宋先生遭暗杀。”那人轻声说,眼中隐隐有泪光。

  傅侗文和医生草草对视一眼。

  “先生中弹后,托付了三件事。第一,将所有在南京、北京和东京存的书,全捐入南京图书馆。第二,先生家穷,老母尚在,嘱人照顾。第三……”那人喉头哽住,“请各位继续奋斗救国,勿以我为念放弃责任。”

  话音落地,房内陷入死寂。

  半晌,傅侗文轻声问:“先生可还活着?”

  “含恨离世。”

  傅侗文的眸光微动,冷笑:“hell is empty and all the devils are here.”

  医生知道他在说着什么,他们在英国留学时听过的歌剧里,曾出现过这句:

  地狱已成空,厉鬼在人间。

  二爷对宋先生很是崇敬,受此事打击极大,他在报刊上设有专栏,对此事愤慨异常,连写了几篇大骂总统的文章。有人悄悄递了话给傅侗文,让他劝劝二哥,傅侗文表面上答应了,却没对二爷说半个字。

  傅侗文反倒掏了钱,打点那些报社,授意他们想办法保护二爷。

  于是,不久,二爷的稿子再没机会见报。大家都以为二爷是被打压了,连二爷也常在饭席间抱怨,反倒被傅老爷抡起椅子,砸伤了,让他管着自己的笔杆子,不要连累傅家。

  不久,有人递了张名片进府,给傅二爷的,是总统府警卫军参谋官。

  这位参谋官姓陆,在北京城颇有名气,他有个特殊癖好,想杀谁就设宴招待,饭罢再掏枪送人上路。明目张胆,手段毒辣,单去年就杀了不少爱国志士。

  名片没递到二爷院子,反倒被下人先一步送到了傅侗文的书房。

  傅侗文拿着那名片,沉吟片刻:“唤二爷来。”

  “是。”下人离去。

  他在书房用了半盏茶,傅二爷来了。

  傅侗文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警卫军的参谋官要见你。”

  二爷怔了一怔。

  傅侗文指八仙桌旁的凳子:“坐,我陪你一道见。”

  二爷怕连累他:“还是在前堂见吧。”

  傅侗文笑笑,对外吩咐:“带客人来。”

  “是,三爷。”

  不大会儿,陆参谋官进来了。

  他以为要见的是二爷,却不料,自己进的是傅三爷的书房。

  对于这位赫赫有名的傅三爷,陆参谋官曾有幸在八大胡同见过。

  是上月初八。

  彼时三爷为捧人,包了半个场子,跷着个二郎腿,穿着立领衬衫,马甲敞着,偏过头去和身边人低语。那天他只见着傅侗文的侧脸,透着一种消沉的风流。都说他待风尘女子也是彬彬有礼,在一桩桩香艳传闻中,虽是负心郎,薄情却又不寡义,但凡女子提到他,尽是好话,竟无半句恶语。

  当然,那是风月场上的三爷,不是这里的。

  谁都晓得,三爷为人处世,绝非君子。

  从见到傅三爷那一眼,陆参谋官打的腹稿全都作废了,反倒和二爷谈起了民生。

  和和气气,仿佛老友重逢。

  傅侗文始终冷眼听着,一声也不言语。

  这期间,医生进来,为他送了药片和水,他吞了药,撂下白瓷杯的手势有些重。陆参谋官听得心里“咯噔”一下,像得了令,忙不迭推开椅子:“和二爷太投脾气,话密了。时辰不早,我也要去办公了。”

  傅侗文不答,算是默认。

  陆参谋官不敢再耽搁,匆匆告辞。

  傅侗文让仆从将人送走,将陆参谋官送到府门外,傅侗文身边始终伺候的那位医生追出来,从怀里摸出个信封,递给这位参谋官:“三爷嘱咐,参谋官上月初八在八大胡同想是没玩痛快,这里有张支票,够参谋官在那儿住上半年的。”

  陆参谋官接过信封,手都冷了。

  上回楼里往来恩客无数,傅侗文是如何晓得,在那夜他曾出现过?这一念间,陆参谋官已经明白,日后傅家的人,万万碰不得。

  人走干净了,傅侗文无端记起美国的信和包裹,他找到一把军用匕首,割开包裹,拿出来厚厚一摞报纸和报告,又将身上的马甲解开,松了口气。

  还没来得及仔细翻看,仆从又抱着一摞书信进来,放到书桌上。

  最上头那封,恰好是美国来的。

  第二年课业结束,公寓热闹了不少。

  又有一批新的留学生被送到这里,大家也会说起国内形势,会讲到宋先生遇刺。

  “宋先生家境贫寒,可当袁世凯派人送给他一本空白支票,保证永不退票,却被他拒绝。先生之志,在家国!我辈当效仿之!”

  “对!如先生所说,‘死无惧,志不可夺’!”

  有泫然泪下者,也有义愤填膺者。

  可如今大总统手握重兵,谁又能奈他何?

  沈奚听着,猜想,自己父兄当年是否也是如此,才落得最后的下场。

  这些人聚在一处,常彻夜畅谈。

  此时沈奚已经选读了外科,除了给傅侗文写信的时间,不舍昼夜苦读,从不参与他们的谈话。相熟的留学生里,也有一位男同学和她同专业,叫陈蔺观,倒是和她很投脾气,两人平素不太说闲话,但凡开口,就是课业。

  两人你跑我追的,学到入魔,上课做不完、画不完老师提供的模型,下课补上。不满足于解剖课、实践课课时,就由沈奚做东,这位男同学想办法,出钱去买通人,让两人旁观外科手术,也由此积累了不少珍贵的手术素材及解剖画。

  只是每每得到珍贵资料,两人都算得清楚,锱铢必较。

  陈蔺观家境贫寒,钱大多是由沈奚来出。有时钱用得多了,沈奚也会抱怨,昔日在烟馆有无人领回去的烟鬼尸体,真是活活浪费了。所有花费她都会记在账上,让陈蔺观记得日后要救活多少中国人,为傅侗文积福。

  婉风觉得沈奚学得过于疯魔,会想办法将她绑出去,听歌剧,看电影,她对这些并不十分有兴致。后来她迷上了心脏,可能教她的人在这个学校却没有。

  教授也说,血液汩汩而出,心脏无法停跳,在如此情况下手术,难度极大。

  “上世纪有人说,在心脏上做手术,是对外科艺术的亵渎。谁敢这么做,那一定会身败名裂,”教授在课堂上笑着,摊开手,“可已经有人开始成功,坚冰已经破除,我们会找到那条通往心脏的航路。”

  大家笑,对未来信心满满。

  等到了第三年,她顺利完成了预定课业。

  教授问她,是否准备继续读下去?若她止步于此,在专业上很是可惜。

  她举棋不定。

  傅侗文从未说过对她未来的安排。

  这一夜她在灯光下,翻看着自己生物学的笔记到快天亮,终于从笔记本下抽出早备好的信纸,给他写了一封信。这是她头次提及“今后”二字,想是内心惧怕,怕他会说“后会无期”,或是“不宜再见”的字眼,她遮遮掩掩,写满三张纸也没说明白这封信的主旨。

  这一回信寄出去,她又从夏盼到冬。

  这晚,婉风和顾义仁都受邀去了基督教家庭聚会。她和陈蔺观切磋血管缝合术,转眼天亮回到家,倒头就睡。再醒来已是黄昏。

  他的信被当作礼物放在地毯上。

  这一看到不要紧,沈奚人连着棉被滚下床,狼狈地抱着信和被子爬回去。

  床头柜的抽屉底层,放着专门裁信封的刀片,今年快过去了,才算用上这一次。

  她小心裁开信封,抽出纸,依旧是三折。

  心跳得急,手却慢,打开纸,又是寥寥两三句:

  我不日将起程去英国,归期不详。至于你的学费,无须挂心,可供你到无书可读之日。匆杂书复,见谅。

  七月七日

  一看这日期,沈奚猜到,他一定没来得及收到信,就已经动身了。

  她内心失落,将棉被裹住身子,脸埋在枕头里。

  褶层里消毒药水的味道挥之不去。

  他去英国,是为生意还是为什么?还是有什么红颜知己在异国等候?思绪一旦到了这里,越想越离谱。饥肠辘辘,满脑子他要在英国娶妻生子的念头,沈奚再躺不住,翻身下床,勉强算是穿戴整齐,下了楼。

  “我必须马上吃点东西,吃点中国人该吃的。”

  沈奚三步并作两步,从楼上连跑带跳地下来,前脚刚落到地板上,就看到了客厅里坐着的人。她一时收不住,很丢人现眼地撞到了扶手上。

  公寓的开放式客厅里,坐着几个人。

  都呈众星拱月的姿态,将那个男人围在了当中。

  傅侗文握着个茶杯,灰黑拼色领的西装上衣敞开着,露出里边的马甲和衬衫来,领带好看,衬衫的立领好看,人也……遗世而独立,佳人再难寻……

  天,这是什么要命的话。

  幼时跟着家里先生读的书都白费了。

  莎士比亚歌德托尔斯泰,李白杜甫白居易,血管缝合血栓止血带……

  我该说什么?

  沈奚忘了身处何地,身处何时,前一刻还在构想他在英国的风流韵事,此刻却面对面,不,是隔着十一……十三、十四步远的距离,彼此对视。

  傅侗文饮尽手中的英式茶,将白瓷杯搁下,不咸不淡地取笑她:“没想到,弟妹在这里还过着中国的时间?”

  为强调这句调侃,他望了眼窗外。

  已近黄昏。

  一抹斜阳的光,从窗子透进来,落在他的西裤和褐色皮鞋上,仿佛洒下了金粉、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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