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故人戏 第三章 沉酣戏中人

小说:十二年,故人戏 作者:墨宝非宝 更新时间:2024-08-18 07:11:24 源网站:顶点小说
  冬天过去,她开始上课以后,傅侗文也开始了他在美国的社交活动。

  她每月能见到他一两次,偶尔会问到她的课业。一问一答,总是他说得多,她答得少,反倒是顾义仁和婉风和他说的话多些。三月的一个周末,傅侗文留宿在公寓,这天他精神出奇地好,在客厅和他们一起喝下午茶。大家讨论时事,说实业救国,婉风忽然问到傅侗文常去八大胡同,是否见过能让蔡锷为之倾倒的小凤仙。

  傅侗文笑笑:“未曾有幸。”

  对传闻中的“肆意用情”,倒是从不辩解。

  他将视线落到她身上:“怎么不见你说话?”

  她一不留意时政,二交际圈小,不像婉风和顾义仁,可以这么快交流到国内的消息,实在没谈资,只能端起茶壶:“我去给你们添水。”

  等到她将茶壶端回来,顾义仁正立起身子说:“义仁必当终其一生报效家国。”

  突如其来的表忠心,像在告辞。

  果然,傅侗文的回答印证了她的推测:“保重身子,万事都要想到,‘留得青山在’这个道理。”

  顾义仁慷慨激昂:“三爷放心!”

  沈奚这才觉得烫手,将茶壶砰地放到了桌上,掌心都烫红了。顾义仁和婉风都笑起来,婉风拉住她的手,揉搓着:“就是怕你舍不得,我们今日才说。”

  “你们?”沈奚更是错愕。

  “是我们,”婉风笑了,“我们结伴一道走。”

  沈奚憬然,难怪他会回来,要和众人一叙。

  顾义仁对傅侗文的尊敬是打从心底的,临行前这一夜,喝了个不省人事。傅侗文被他的情绪感染,饮去数杯,沈奚默默数给他满杯的次数,到第四杯时,傅侗文察觉了,望过来。

  沈奚立刻别过头,去看墙壁上挂着的钟。

  “看什么呢?”婉风小声问。

  “要送他上楼去吗?醉成这样,明日如何登船啊?”沈奚耳语。

  “你去好吗?”婉风的手腕轻轻压在她的后背上,求饶,“我想和三爷单独坐一会儿。”话未说完,又将身子转过来,面对着沈奚,“求你了,我明天就走了。”

  单独坐一会儿?

  沈奚懂了她的意思,女孩子之间不用说穿的那层意思。

  婉风喜欢上傅侗文了。什么时候的事?也许远比她认识傅侗文还要早。

  “求你了。”婉风声音极低。

  沈奚食指指尖下意识滑着桌子,碰到盘子边沿,冰的。

  “我去叫人来,扶他上去。”沈奚妥协了。

  她发现,离开这个饭桌的艰难程度远超她的想象,以至于跟着傅侗文的那个少年架起顾义仁,要求她搭一把手时,沈奚还在走神,魂不守舍。

  顾义仁到楼上大吐特吐,暂解了她的胡思乱想。

  她跟着收拾,到擦干净地板,看到床上叠得齐整的白衬衫,还有一条深蓝色的针织领带。这应该是他准备归国的“戎装”了。而自己呢?还有一年,两年?还是更久?

  顾义仁在床上翻了身,嘴里咕哝着什么,沈奚凑近听,在说桥梁土建。

  她将棉被摊开,盖在他身上:“再见吧,顾兄。”

  顾义仁自然听不到,梦中和周公诉衷肠,表着建造大桥的心愿去了。

  沈奚坐在床边沿,看床上的一块表,过去一小时了,还没动静。

  她想下楼,怕撞到不该撞见的,可坐在这儿也踏实不下来。她两手撑在身后,挺直腰杆,舒展自己的腰肌,配合着顾义仁,开始背诵《黄帝内经》。虽学西医,但她笃信老祖宗的东西,所以任何中文的医书也从未放过。“总会有用。”这是她常有的论调。

  “心移寒于肺,肺消,肺消者饮一溲二,死不治。肺移寒于肾,为涌水,涌水者,按腹不坚,水气客于大肠,疾行则鸣濯濯如囊裹浆……”

  门被叩响。

  沈奚停下,身后的男人还在讲着他的毕业论文。

  开了门,是婉风。

  婉风双目泛红,在看向她时,像有隐含的一番意思。

  “去吧,去三爷那儿。”她低声说。

  去傅侗文那里?

  沈奚错愕,没等发问,婉风已经将双手握住她的:“这一别,山高水远,你要好好照料自己。明知学海无涯,读不完,慢慢读。”

  “这才三点,道别太早了,”沈奚低声回,“明早我送你们。”

  婉风淡淡笑笑,颔首。

  她离开,可还觉得有什么不对。说不清,道不明的。

  顾义仁的房间在一楼,她出来时,厅堂的灯灭了。

  开关在大门边,她懒得再去,摸黑爬楼梯。

  夜深人静,高跟鞋的鞋跟落在楼梯上,有响声,听得让人心焦。她索性踮起脚跟,快步跑上去,一路到了傅侗文门外,驻足。

  门虚掩着,她想从缝隙看一眼,没有用。

  只得硬着头皮:“三哥。”

  无人应声。

  沈奚轻轻推门,看到傅侗文背对着门,正穿西装:“关上门。”他说。

  沈奚反手将门关上,望着他的背影。

  傅侗文说:“今日是告别夜。”

  “嗯。”她明白。

  “看你的样子,也很伤感?”

  沈奚再点头:“大家都是,尤其……婉风,我想她最舍不得三哥。”

  她觉得这话说得再平整不过,可傅侗文却忽然回身来看她。不言不语的,竟让她心虚起来,窗外唰唰落着雨,从她这里看,能见到雨滴斜砸在玻璃窗上的一个个印子,密密麻麻。

  “你以为,方才她和我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傅侗文忽然笑问,“是不是只要我和一个女孩子共处一室,总能让人去误会?”

  沈奚再次惊讶于他读心的本事,讷讷道:“并没有。”

  虽然这是一句假话。

  傅侗文饶有兴致地笑着:“我说告别夜的意思是,我该离开纽约了。”

  “你要走?和他们一起回国吗?”

  “不,我利用了他们,其实要走的是我。”

  傅侗文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他因为不想与人合作鸦片生意,惹了点麻烦。所以他现在必须走,用顾义仁的身份走。此行隐秘,他带来的仆从都不会跟随,包括那个少年,也会按照他原定的旅程去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分院,去拜访他的一位老朋友。

  而顾义仁和婉风也要离开,过了今夜,这里将是一个空置的公寓。

  他轻描淡写,好似在说他要去踏青,从北京城东到城西。

  可这是匆匆潜逃,远渡重洋,三个多月的航程。稍不慎就会要了人命。

  “只有你和谭先生?”沈奚急匆匆问,“这怎么可以?”

  他反而笑:“这怎么不可以?”

  傅侗文从书桌上的杂志里翻出了一张支票和一张名片:“叫你来,只是想说抱歉。你们三个都会被安排离开,沈奚,日后没人再照料你了。”

  他走到她面前,将支票递到她眼下:“你去加利福尼亚,换一位导师。”

  天高海阔,他在和她告别。

  沈奚低头看名片上的名字,很有名的一位学者,所以他刚来时,婉风说他去“探望朋友”,难道就是早为她做了另一手的安排?

  “骨科的。”他说。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的她了。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现在不一样了。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一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一面。沈奚的心空出来一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我想回国。”她低声说。

  这是一个让他意外的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我怕我学成时,没了回国的机会,或者我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了。这些都说不准,万一……我是说万一,我学成了,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的辛苦都白费了。”

  他终于微笑起来:“你有点像我四弟,迫不及待,好像晚一分钟、晚一秒钟,都要国破家亡了。”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可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极其无力的感伤。

  说完,他沉默着,掏出怀表。

  这是在看时间,也是在考虑。

  等待的忐忑情绪排山倒海地压过来,她在想,倘若他拒绝,要再用什么理由说服他。

  分分秒秒。

  窗外的雨势更大了,砸得玻璃窗砰砰作响,一定混杂了冰块,才敲得如此起劲。

  沈奚轻轻地换了口气,耐心等。

  “你的前程,在你自己手里,”傅侗文将怀表收回去,“也许,一百多天的航程,你会死在海上。那时,你后悔就再来不及了。”

  这是答应了。答应了。

  沈奚的血液流入心房,她激动得脸颊红红,笑起来。

  “就像titanic吗?”

  傅侗文轻摇头,笑叹:“医学生大概都是一个性子。”

  死生无忌讳。

  原定计划,沈奚是最晚离开这里的人,自然也没有让她提前准备。

  是以,傅侗文做了决定后,沈奚一刻也没敢再耽搁,冲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搁在床底下三年的老皮箱子拉出来。上头落了厚厚一层灰尘,湿毛巾草草擦了,开始装行李。

  衣裳,内外的,计算三个月的时间,只要及时清洗,无须太多替换。书籍太重,丢掉又舍不得。她将箱子盖上,又觉得不放心,再打开,将手术刀放到了最上层最容易拿到的地方。最后书的比例太大,比谭庆项的箱子还要重。

  她费力提着皮箱子到了客厅,少年负责帮她装上车,提起的一霎,脸就变了:“你这是要拖三爷的后腿吗?”

  沈奚脸一白,想夺下箱子,再删减一番。

  “让她带,又能重多少?”谭医生笑着,接过箱子,轻松自如,“我看,你是看不惯你家三爷不带你走,带了她吧?”

  少年倒也不否认,板着脸问她:“三个月在海上,你晓得如何伺候三爷吗?”

  伺候人……她过去的知识库里,只有如何伺候大烟鬼的教程。

  “我何时需要人伺候了?”

  傅侗文从楼梯走下来,两只手的手指从后向前,滑过立领衬衫的领口,最后落在了领带上,轻轻扳正。这一番做派,真不是去逃命。

  “寻常的琐事……倒也不用,”少年郁郁,“可谁给三爷洗烫衣裳?”

  “这个我会。”沈奚舒了口气。

  “会配衣裳吗?三爷穿西装,连袜子皮鞋也是要配好的。”

  这关乎审美,沈奚迟疑了一下。

  “沈小姐,”他虽看不上沈奚,倒也不得不随着三爷这么唤她,“若是路上真有生生死死的事,记得三爷是救过你的。攸关性命了,你要和我们一样,保三爷。”

  话没接上去,又压了重担下来。

  傅侗文微微笑着,曲起两指,狠叩了下少年的前额:“你这咄咄逼人的样子,倒像个白相人。”

  少年哑了。

  沈奚没听明白,轻声问:“白相人是什么?”

  几个仆从都笑了。

  其中一个中年人回她说:“小钱的家乡话。”

  沈奚点点头,其实没懂。

  他们在这时都是轻松的,在客厅里,像在送傅侗文去赴一场宴席。当有人为傅侗文他们开了大门,气氛渐冷了。

  沈奚也被这压抑气氛搞得紧张不已。

  风灌入门廊里,飕得她额头发紧。

  眼前头,傅侗文高瘦的背影,从大门走了出去。

  她不禁回头,看了眼这公寓。

  摆放在门廊上的大理石雕像,桌上没有水和鲜花的玻璃花瓶,钟表,还有地板,她最后看了一眼曾翻找出巧克力的柜子。

  这一晚,前半场她沉浸于离别,而后半场,却是她在匆忙中离去。

  与人的告别很不舍,可和这间公寓的告别,竟也让她心生感伤。顾义仁还在酣睡,婉风一定在照顾他。谁都没料到,是她最先离开了。

  三年留学期,沉酣一场梦。

  沈奚坐上帕克特的后排座椅,谭医生先为她关上车门,又去将身后的公寓大门关上。

  这样,在门口只剩他和傅侗文。

  傅侗文料到了他有话要说,将身子后退了半步,在屋檐下避雨。

  凌晨三点,马路边竟然还蹲着卖烟的人。

  “你怎么可以带她回国?”方才在公寓内的说笑都是掩饰,此时才是谭医生想说的,“当初不是说好了,送她出国,再不接回来?衣食无忧,过得像个贵族,这不是你给她预定好的将来吗?”

  傅侗文没有作声,对卖烟人招手。

  “三十美分一百支,先生。”卖烟的女人递过来烟。

  傅侗文付了钱,将烟塞给谭医生。

  “你看,我从没让你戒烟,虽然我讨厌烟草,”不用旁人提醒,傅侗文也晓得,他在给自己找一个天大的麻烦,“她有她的志向,我没有权利去剥夺。”

  三年前车送沈奚到码头,她登船时,他们两人都在那里,只是没有露面。送沈奚去美国,确实是他们两个达成的一致意见。可刚刚在房间里,他推翻了计划。

  谭庆项是在为他着想,他不该再和沈奚见面,更不该带她归国。

  谭医生见他不说话,低头点烟,深吸两口后,又苦口婆心地劝说他:“送她去加利福尼亚,你若坚持,她会听话。只差一步你就是功德圆满,让她留在美国才是最正确的。”

  傅侗文不答,从他指间取出那根香烟,双唇轻抿烟嘴,烟头一闪一闪,真的在吸。傅侗文瞳孔里有着路灯的倒影,有光亮,没温度,与这纽约街头的磅礴大雨意外合衬。

  他将那蓬烟吐出来。

  “这就能让你成瘾?”烟被扔到路边的水坑里,“意志薄弱。”

  如此是在结束议题,不容争辩。

  很快,傅侗文和谭医生都上了车。

  因为天没亮,车先将他们送到一间低矮厂房里。

  那里摆放着四排缝纫机,走道狭窄,地面上堆积着废弃的棉线。

  “女工三天没来了,”司机用有浓重口音的英文说,“离这里十公里的地方,有杜邦公司的工厂,生产弹药的,那里给的工钱多。大家都去了那里,所以你们可以放心在这里休息,到天亮,我们去码头。”司机说完,回了车上。

  谭医生坐了会儿,也去门外,抽烟提神。

  厂房里剩了她和傅侗文。

  “会吗?”傅侗文坐在凳子上,踩了两下缝纫机的踏板。

  “我没用过。”沈奚坦白。

  在中国没机会接触这个稀罕玩意,在美国也没时间研究这个。

  “来试试。”傅侗文让开了凳子。

  沈奚坐上去。

  他右手撑在边沿,观察这个机器。

  “足蹴木板,会自己运转。不过,要找一块布料。”

  两人同时看四周,没有。

  傅侗文看看自己的西装,有了主意,将它脱下,翻过来放在针下:“来吧。”

  沈奚将衬里揪出来,一点点塞到那下头:“这样踩?”她用脚尖示意。

  “我想是。”

  沈奚诧异:“你想?”

  傅侗文微笑:“你以为我用过?”

  “这倒没有……”她局促地捋了一下头发,注意力放在了缝纫机上。

  他消瘦白皙的脸近在咫尺,在等待看她试验这个“玩具”。气息扑到她侧脸上,一轻,一重……沈奚怔了一怔,记起那天在影院,黑暗中也是如此。

  “怕弄坏?”傅侗文见她不动,低声问。

  沈奚轻摇头,收了神,轻轻踩动踏板的同时,西装的衬里被针线拽住,从她手中滑出去,她小心停住脚下的动作,凑近去看,细针密缕,真是好物。

  傅侗文手指从她眼前滑过,去摸了摸针脚:“很不错。”

  “嗯。”她心猿意马。

  他的手指近在眼前,指甲修剪得很妥帖,长且直。

  这让她无端记起在傅家听丫鬟的闲话:三爷早年一直是被丫鬟伺候着修剪指甲,每回做过此事的小丫鬟都会面红耳赤地给大家学,三爷和她聊了什么。后来不知怎的,这下人们的私话让傅侗文晓得了,于是自此就再没丫鬟碰过他的手。三爷房里的人也都换成了小厮。

  “三爷虽然风流,那也是最高级的风流,不会吃下人们的豆腐。”丫鬟读书少,这样的一句话说得奇奇怪怪。

  可沈奚能领会她想说的。

  “你知道,这个在北京城市价多少?”他拍拍那缝纫机,“四十到五十银。”

  她猜想:“你也想做这个?”

  傅侗文没有否认,笑着,带着少许的自嘲:“我什么都想做。”

  “连这个也想做,”他取下西装口袋上的钢笔,在灯光下看着这小小一支物事,感慨万千,“一百多年前英国人就开始做它,可我们到现在还不会。那时候……是嘉庆年间?”

  “嗯。”

  一百多年,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六代皇帝。

  如此一算,时间的距离更明显了。

  沈奚试着安慰他:“都是人做出来的,我们都在学。”

  “今后的中国,在你们这一代的手上,”傅侗文笑着,将西装上的线头扯断,重新穿上,“我出去透透气。”

  明明只差了十年而已,说这话的态度却像个垂垂老者。

  她目送傅侗文离开厂房,他的影子在地上拖延得很长,消失在了铁门外。

  直到天亮,他也没再进来。

  九点三十分,他们到了码头。大雨未停。

  当初她离开中国是这样,现在她要回国也是如此。

  不过,离乡时是秋霖,归家时是春雨,兆头要好一些。沈奚自我宽慰。

  码头上,到处都是亲人间的依依惜别,情人间的泪眼相拥。许多妇人撑着伞,将这如闹市的码头弄得越发拥挤不堪。傅侗文怕沈奚被人流挤走,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臂弯:“挽住我。”沈奚点头,攀住他的手臂:“谭医生呢?”

  “在找人送行李上船。”

  他和谭医生的关系真奇怪,又像同学,又像家内医生,又像主仆。到现在,沈奚也看不透,他们究竟是何关系。

  两人上了船,傅侗文递出船票后,就有专人送他们到特等舱。

  他的房间是套房。

  行李很快被人搬进来。沈奚立在客厅里,数着行李,听到搬运的人在门外轻声议论,说他们这对中国夫妇很吝啬,付得起最贵的房间,却没有仆从。

  沈奚佯装未闻,走到窗边,探头望出去:“这里能看到海,比我来时要好多了。”

  傅侗文笑:“当初过来,晕过船吗?”

  “不堪回首,”她摇头,“不能想,想到就晕。”

  “在抱怨我当初没为你安排好?”他笑。

  沈奚再摇头,继续去看外头。

  等搬运的人离开,傅侗文将最大的一个皮箱子打开,将一叠衬衫抱起来,丢去床上。

  要帮他吗?沈奚回头,目光踌躇。

  傅侗文似乎没有让她沾手的想法,独自收整着,衬衫、马甲、西装,依次去挂到衣柜里。他背对着她,忽然说:“有件事,要和你商量。”

  原来还是要帮的。

  沈奚暗笑,自觉到傅侗文身旁,将他手里的衣架接过来,拿起一条长裤,搭上去:“这件事不用商量,我会帮你都整理妥当。”

  傅侗文摇头:“这个不用你。”

  “无妨的,”沈奚将长裤挂好,“三哥不用客气。”

  “倒不是客气,”他说,“我要和你商量的事,是关于你的住处。”

  沈奚回身,望着他。

  “在海上的这段日子,你要和我住在这里,并没有单人的房间,”傅侗文一脸正派,望向大床,“你睡床,我睡——”他想了想,说,“晚上再看。”

  她怔了怔:“房间已经没了吗?”

  临时带她走的缘故。

  “这是一个原因,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倘若你介意我……也可以和庆项住一间房,我想,他比我的名声好一些。”

  沈奚完全不经思考,脱口而出:“我不和他睡。”

  什么鬼话……

  腾的一下子,她的耳根有火烧上来。

  傅侗文想控制,没稳住,还是笑了:“就算你想,他也不敢。他是老实人。”

  他竟还拿这个开玩笑,沈奚更是止不住脸热。

  傅侗文又在笑。

  这次有了看戏的味道,她心慌地想,自己说得有何不妥,能让他笑成这样?

  “你看,你也没比我好到哪里去。品性这种东西,于你,于我,都是奢侈之物。”傅侗文的视线落到她身后四米的地方。

  沈奚慌张转身,看到早就立在房门外的人:“……谭医生。”

  “三爷的话,听听就好。”谭庆项应对傅侗文,早是轻车熟路。

  傅侗文喜欢避重就轻,四两拨千斤,而他更喜欢说实情:“我是不习惯和女孩子一个房间的,让你独自一间又不安全。再者,他晚上需要医生照顾,沈小姐,这回麻烦你了。”

  义正词严,不苟言笑。像在托付一位病人。

  谭医生的出现让她一时窘迫,却也解了此事的尴尬。

  她要照顾他、掩护他,住在一间房里是对的。沈奚宽慰自己,和谭医生交流起傅侗文要用的西药,还拿到了双耳听诊器,注射器和针头是应急物品,最好不用。沈奚到此时才知道谭医生是研究心肺功能方面的医生,很意外。

  谭医生笑说:“不要惊讶,过去并不方便让你知道他的具体情况。”

  她听懂他的防备。

  “而我也注意到,你是好奇的。”自然谭医生更要防范。

  什么时候让他发现自己的好奇?是她在傅家看谭医生诊病,还是后来在纽约试图看他的药?沈奚看那些药,放了心,并不是肺结核。她这几年每每回想他,都会记起咳嗽不断的画面。当时应该只是受凉了。

  但同时她也有了后悔的情绪,是心脏,是她放弃的方向。

  “这次在纽约做过心电图,”谭医生笑笑,“不用太担心,他目前身体状况稳定。”

  她记得这个东西,教授现场带他们看过。记录仪会被放在一千多米外的地方,而受检者双臂要浸泡在盐水里,接受检查。不过教授也说过,他们看到的不是最新产品,还有更好的。

  也不晓得他用的,是不是最新的记录仪。

  沈奚蹙起眉头,再次后悔自己没刨根问底地和教授探讨过这项检查。就算将结果拿给她看,她也不敢保证自己看得懂。

  “这并不是你的专长,”谭医生安慰她,“不必深想。”

  两个医生交接病患的工作做完,谭医生建议傅侗文要深眠两个小时。

  游轮驶离港口后,沈奚将窗帘拉拢,将能透光的缝隙也掩掩好,四周暗如深夜。

  她回身,傅侗文将马甲放在一旁座椅上。

  在黑暗中,他穿着衬衫的背影略显单薄:“我先占用你的床,晚上,就睡地板吧。”

  “不用,我睡地板,”沈奚反驳,“让你睡地板,我会因为丧失医德而做噩梦。”

  “让女孩子睡地板,我大概不能算是个男人了,”傅侗文微笑着,在黑暗里望了她一眼,“我也是个留洋过的新派男人,在你心里竟是如此形象吗?”

  他不予争辩,右手比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奚还在脑内措辞要如何说服他,见他这个姿态没缓过神。傅侗文促狭地笑了笑,将腰带上的手枪皮套取下来,接着是匕首皮套:“你是想看这个?”

  她连他带着手枪都没留意……

  不过傅侗文已经从皮套里掏出了一把精巧的手枪,银色的枪身,白色枪把上刻着一匹小马:“勃朗宁m1900。”他作势要丢过来给她看。

  沈奚怕碰枪,倒是指那个匕首:“那个,我认识。”

  那把皮套上刻着union cutlery company,联合刀具公司,她有个喜欢狩猎的教授推荐过这个公司的刀具,可割可刺,杀死一头狗熊也没问题。

  看到这些真实的枪械匕首,她算是对“危险”二字有了重新的认识。

  傅侗文笑一笑,将枪塞入枕头下。

  “去私人甲板,让人为你煮一杯咖啡,或是要一杯葡萄酒,晒晒海上的日光。不要乱跑,更不要去公共甲板。”他背对她,开始解衬衫。

  沈奚应了声,别过头,避开这让她脸红的一幕,替他关上卧室门。

  私人甲板是特供给套房的,自然不会有外人。

  不过说是能晒太阳,却只是对着一扇扇全透明的玻璃而已。她和服务生要报纸看,又说不清想看什么,只说想了解最近发生的大小事。服务生谨慎筛选过后,抱了二十几份报纸给她看,又煮了一壶咖啡,放在躺椅上。

  纯银的咖啡壶和咖啡杯,配成一套,再添上二十几份报纸,也不过让她坚持了三十分钟。

  最后将报纸盖上脸,昏天黑地昏睡过去。

  梦里头,是喜庆的事。

  二哥带她去看老管家儿子做亲的阵仗。虽然是小户人家,可却该有的都齐备了,杀鸡剖鱼,杀猪宰羊,有人抬了十几担嫁妆到院内。从碗筷到枕头、帐子,到镜台、合欢床,看花了人眼。二哥挽着她的小手,让她去摸每样嫁妆上系的那一缕大红丝绵。“央央日后要嫁人,我也要为你准备这些,”二哥将她抱起来,六岁的丫头了还要抱在臂弯里,“到时将广州城给你掏空了,凡你眼风扫过的,都是你的。”

  ……

  沈奚在睡梦中,呼吸急促,放在胸口的两只手握成了拳。

  报纸也随着她的喘气,起伏作响。

  有一只手掀开了那挡住光的物事。

  “沈奚。”

  她被他从往事中拽出来,睁开眼的一霎,像溺水的人,无助挣扎着努力去看岸边旁观的人。夕阳的余晖被一扇扇玻璃窗切割开来,每一扇窗都被镶了金边。他戴了一副黑框的眼镜,透过那镜片,能看到他双眼里有血丝。他背对着光,望着自己。

  “三……”三爷还是三哥?梦境的混淆,堵住了她的喉咙。

  心底泛起了一层浪,沈奚不争气地眼眶发热,慌张用手压住双眼:“抱歉,三哥……”

  沈家的日日夜夜,碰不得,早被大火烧成灰的架子,一触就会轰然塌陷,将她掩埋。

  一方折叠好的手帕被递给她:“是我要说抱歉,这一觉睡太久了。”

  是很久。

  船是上午离岸,到日落人才醒。

  沈奚摇头,归还手帕给他,视线始终落在眼前的衬衫领口上,不敢看他的脸。傅侗文晓得她是怕自己看到她的泪眼,弯下腰,将地上散落的报纸捡起,一张张叠好,放在躺椅旁的藤木矮几上,给她擦掉眼泪的时机。

  沈奚看着他的背影,胡乱抹着脸。

  “庆项已经催过三次,我们再不过去,怕会被他笑话。”

  沈奚两只手又从前额梳理过去,顺到脑后,摸摸用来绑住长发的缎带,尚妥。

  “想吃羊排。”她笑。

  “好,三哥给你记下了。”傅侗文背对她笑笑,单手插入长裤口袋,走向大门。

  从捡报纸开始,他没多看她一眼。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懂女人的男人?

  沈奚追上他。

  他们进入餐厅,走的是旋转门。她跟得太紧,追着傅侗文迈进同一个隔间里,明明是一人的位置,挤了两人,手臂挨着手臂,前胸挨上后背。

  沈奚努力盯着雾蒙蒙的玻璃,直到走入餐厅,才松了口气。

  谭医生点了一壶咖啡,倚在餐桌旁,百无聊赖地将一张报纸翻过来,看到他们,随即将报纸叠好,还给身后的服务员:“你们两个在一处,真是需要个管家。”

  “我的错,”傅侗文领了责,笑着落座,“点好了?”

  “三爷挑剔,我可不敢代劳。”

  两人还在调侃对方,一个衣冠楚楚的青年人越过两张餐桌,不请自来。这餐厅里,除了他们三个,这是唯一的一个亚裔面孔。

  “傅三爷。”青年人微欠身,含笑招呼。

  傅侗文抬眼,打量他:“你是?”

  那人不急作答,招手,让服务生替他将空着的座椅拉开,他坦然落了座。“三爷贵人多忘事,不晓得可还记得这个?”他将身子凑近,用微乎其微的声音哼唱了一句,“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是《牡丹亭》。

  傅侗文一笑,不应这个青年人。

  “三爷可觉得耳熟?”那人倒不怕被扫了颜面。

  傅侗文拿起服务生放下的银制咖啡壶,为沈奚倒了半杯,算是默认。

  “能有几分熟?”那人含笑追问。

  沈奚想笑,当是牛排、羊排吗?

  “至多三分。”傅侗文开口。

  那人马上抱拳,笑着恭维:“能让三爷有三分面熟,是茂清的造化。”

  她不喜这人的油滑世故,右边手撑着下巴,左手则在桌下,悄悄地捻着桌布的边沿。桌布被她拧成了细细的一条边,又松开。如此反复,自得其乐。

  身边的服务生递上餐单。

  傅侗文接过,放在沈奚面前,两指叩着餐单说:“挑你喜欢的。”

  沈奚点头,视线溜过一道道菜。

  有了这个不速之客,晚餐吃得并不愉快。

  那个茂清,自称姓蔡的家伙,一直厚着脸皮跟着他们。谭医生倒是一反常态,和此人攀谈起来。平常也不见谭医生是个好相与的,此时倒显热情。

  沈奚看他碍眼,她很少这么讨厌一个人。

  四人走到一等舱,谭医生停下脚步:“跟我拿一趟东西,懒得送上去了。”

  傅侗文睡了一整日,也不想太早回房,便跟着去了。

  蔡茂清跟着谭医生走入,环顾四周感慨:“这是天堂啊,三个月的天堂,三爷家连医生都如此命好,茂清嫉妒。”傅侗文倚靠在门边沿,也在环顾这房间。

  谭医生从房间里翻出了一个袋子,很小,倒出来,是两瓶药,他递给沈奚。

  “只有这么多?”就为这个特地来一趟?

  “啊,对,还有样东西。你去里头找一找,是双耳听诊器。你房内的好像是坏的。”

  这可是要紧东西,她不等谭医生再说,主动进去了。

  “在床边柜子,第二层。右手。”谭医生在客厅大声说。

  “知道了。”她也高声回。

  这卧室虽比特等舱小了不少,大致摆设却一致,她找到谭庆项说的那个柜子,底层抽屉里有被白布包裹的手术刀,还有一个本子,她翻看着,都是医学相关的笔记。除了这些,没他所说的那个东西。

  “真的在这里吗?谭先生?”

  外头没回应。

  “谭先生,要不然你自己进来找给我看吧?”沈奚将手术刀重新裹好。

  哐当一声撞击,沉闷的,人身体坠地的声响。

  沈奚来不及多想,夺门而出,被眼前的景象震慑住。

  傅侗文脸色苍白地背抵着墙壁,大口喘着气。谭医生和那个姓蔡的家伙身子以一种肉搏的姿态,摔在地上。沈奚的尖叫已经冲到了喉咙口,傅侗文一个箭步过来,右手盖上她下半张脸:“不要——喊人。”

  他虚弱地伏在沈奚身上。

  那家伙突然将谭医生掀翻在地,两指掐住谭庆项的喉骨。

  傅侗文手肘撑在墙壁上,脸色越来越差……他的另一只手虚弱地摸到沈奚的脸,胡乱地,想要说话,可完全没力气。

  电光石火之间,她醒了。

  刀,手术刀。

  她跌撞着跑进卧室,眼前因为太过紧张而有了一阵阵白色光圈,胡乱抓住包裹刀的布,又冲出去。谭医生用尽全力,一脚将那人推得撞到了桌子,在这一秒,她眼里的这个家伙就像是躺在解剖室的尸体。心脏在哪里,她一清二楚。

  手术刀刺入,她还是手抖了。

  那人被剧痛刺激得低吼一声,将沈奚撞出去。

  沈奚重重撞到木质墙壁,谭医生扑身上去,将那把插入前胸的手术刀一推到底。

  沈奚用手背堵住自己尖叫的意识,一口咬住自己,努力冷静。

  去看着那个人挣扎着,倒地,这个位置,这个深度,没有回旋的余地。就算最好的心脏科医生在,也绝没有机会了。

  谭医生手上也都是血,他喘了口气,慢慢地撑着桌子,缓和几秒后,镇定下来。

  他去将靠在墙壁上的傅侗文扶起来,搀到桌旁坐下,又去找药。他用一件干净的衬衫将手擦干净,倒出药,给傅侗文塞进嘴里,又将水给他灌入口中。

  沈奚看着他一个接一个的动作,仍是手脚发麻。

  死人她不怕,不管在烟馆,还是在纽约,见过太多的尸体。

  刀割开人肉身,她也不怕。

  可这不同……她是杀了人,亲自下的手。她是医生,不是刽子手……

  在刚刚的一念间,她有过犹豫,可她还是选择站在他这一边。

  傅侗文手肘撑在桌面上,无血色的脸上、眼里,都在表达着担心。

  刚刚谭庆项让沈奚进房,就是为了让她避开这个局面,可这个男人比他想象的要难缠,他的身子是累赘,谭庆项也不是练武的身架子……

  “侗文?”谭庆项想给他把脉。

  傅侗文摇摇头,他的身体状态,他自己清楚。

  漫长的二十分钟。

  沈奚背靠着墙壁,眼前雾蒙蒙的,低着头。

  谭庆项静默地观察沈奚,怕她昏过去,或是情绪崩溃,毕竟这是她的第一次。但沈奚比他想得更能承受打击。他在这一刻,是万分感谢这个女孩子的,她的专业知识帮了所有人。

  傅侗文恢复了一点体力,沉默着将西服的纽扣解开,有些费力地脱下来,扔去桌上。他手撑着桌子站起身,走到了沈奚的面前。

  他无声地对她伸出了双手。

  这一个动作,像钟锤在漆黑的夜,猛地撞击上钟楼的巨钟,震碎了黑夜,也震碎了她的心中最后的一点坚强。沈奚无措地流着泪,扑到他身上。

  手上的血,全都胡乱地蹭到衬衫的袖口、臂弯和后背。

  “不要内疚,”傅侗文右手按在她脑后,让她能贴自己更近一些,“他并不无辜。”

  他和谭庆项从不相信巧合。

  这个家伙在京城见过他,却又能在纽约同时和他登船,在这世间不会有如此的缘分。所以以他和谭庆项的默契,完全不用交流。进了房间,把沈奚支开,谭庆项马上动手,试图将他制住。无辜的人第一反应该是大叫争辩,有备而来的人才会选择反抗。

  他的搏杀,证实了他们的猜想。

  只是什么都算好了,还是让她沾了手。

  眼泪浸透了他的衣衫前襟。

  傅侗文一直用右臂抱着她,偏过头去,轻声和谭庆项商议如何处理这具尸体。茫茫大海,想要让一具躯体彻底消失,十分容易。

  谭庆项冷静地建议:“我可以将尸体进行处理……”

  傅侗文摇头,让他不要再刺激沈奚。

  谭庆项领会他的意图:“这里交给我。”

  傅侗文将掌心压在沈奚的后背上,低头问:“我们回去?”

  沈奚心乱如麻,看都不敢去看那个人。多亏了过去的种种经历和职业,还能勉强让自己比常人更容易恢复正常……她低下头,点头。

  傅侗文从谭庆项手中接过毛巾,包裹住沈奚的手指,替她擦干净血。

  沈奚盯着他的袖口看了半晌,那里有血迹。她身上倒没有。

  “穿上西装看不到。”傅侗文打消她的顾虑,他将毛巾放下,将西装外套穿上,衬衫的血迹全都被遮盖住。

  他是冷静的,在给她拥抱之前,还记得要脱下外套。

  两人回到特等舱,专属的管家很是关心地望着沈奚。

  “我太太人不舒服,”傅侗文也是一脸忧心,用英语做着交代,“不要打扰我们。”

  “好的,先生,”那个美国人微笑着,替他打开门,“我们随时听候您的吩咐。”

  管家细心地为他们关上门。

  沈奚坚持从一等舱走到这里已经是奇迹,在门关上的一刻,她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膝盖触地前,傅侗文勾住她的身子,打横抱起她。这样的动作他很少做,尤其在心脏病发不久之后,但沈奚已经做到她的极限,他不能再强迫她自己爬到床上去。

  窗帘厚重,又是夜晚,更不透光。

  她被放到床上,傅侗文用棉被裹住她的身体。

  “睡一觉,”他的声音在深夜中,在她耳边,像带了回声,“你没睡醒前,我都在。”

  他的心脏不太好受,怕她察觉,于是将怀表摸出,放到桌上。

  用秒针跳动的响声分散她的注意力。

  沈奚将手从棉被里伸出,摸到他的手。傅侗文没有躲开,任由她握住他的手背。

  “……你杀过人吗?”

  她在求助,心理上的求助。

  傅侗文的手,将她脸上凌乱的发丝一根根捋到额头上,用手将她额头的汗和碎发都抹到高出去。许多的汗,还有头发,摩挲着,润湿了他的掌心。

  “很多。”他说。

  傅侗文摸到她的长发后,将用来束发的缎带取下,初次做这种事,没经验,还将她的头发拽断了两根。缎带放到桌上,尾端的玉坠叩到怀表表盘上,脆生生一响。

  他以为她会惊醒,她已然沉沉入梦。

  这一晚,他回答的“很多”,被演变成无数的影像。她会看到年轻的傅侗文端坐在椅子上,跷着二郎腿,掏出枪放在桌上,嘱人去杀谁,也看到他走过一个破败的宅子,地上皆是尸体。这些幻境,像听人在唱戏文。

  看不清他的面容,全是剪影。

  最后她跟着他的背影,看到他与一位穿着前朝官服、留着辫子的大人说:“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听到这句,她觉察出不对。

  这是梦。是幼时所背的书,不该是他的话……

  她转身向外走,过大门时,明明是三寸六分的门槛,却又蹿高了三寸,生生将她绊倒。这一跤跌得她浑身痛,人也醒了。

  裹在身上的棉被束缚着她。

  沈奚想翻过身,感觉到棉被的另一端被什么压住。她睁开眼,被汗水打湿的眼睫黏在一起,模模糊糊地,挡着眼前的视线。

  适应了黑暗,她看到一个枕头竖靠在床头,垫高了,傅侗文枕在那上头。身上衬衫、长裤都没脱掉,甚至皮鞋也还穿着,只是将棉被盖在了身上。

  想来是换了干净衣服,却没去处,最终还是在这里休息。

  棉被被她方才扯下去,胸前只剩了一个边角,他似乎冷了,在梦中微蹙眉。

  这姿态,好似下一句就要开口责备。

  沈奚挪动身子,替他盖上。

  那清隽的脸上,不耐散去。

  他睡着,她看着。

  听他的呼吸,还不是很舒服的样子。

  沈奚悄然下床,从衣柜下的抽屉里找到听诊器,又光着脚,爬上床。她戴上,慢慢地将听诊器压在他的衬衫上。手指挨上他衣衫布料,隔着衣服,触得到他的体温。

  心跳声穿过听诊器,撞入她的耳膜。

  寂静的房间,唯有心跳声。

  他的心跳。

  一只手,及时拉下了她的听诊器。

  “是心脏里的血管被堵住了。”

  沈奚抬眼,正对上他的眼。

  冠脉闭塞。沈奚想到了最新的那本医学杂志上的说法,似乎是如此翻译。

  心脏病学的发展始于欧洲,有名的学术杂志也都在法国和德国,这儿两年前才有了英语杂志。她和几个同学每次拿到都如获至宝,看得不多,自然记得牢。

  “你是生下来就这样吗?”她问。

  傅侗文微笑着,摇头。

  她也没有可问的了。

  如果说心脏外科学是荒漠一片,内科就是荒漠中刚出现的绿洲,小小一片,四周仍是未知的领域。傅侗文昨晚的症状,很像是教授提到过的,冠脉闭塞导致急性心梗。对于这个,教授的乐观口号是,至多三十年,一定能找到有效治疗的方法。

  三十年……那又是何年何月了。

  她低头将听诊器收起来:“现在有不舒服吗?”

  “我很好,”傅侗文调整姿势,从侧卧到倚靠床头,“你好些了吗?”

  沈奚颔首:“我在烟馆,每天都要帮他们扛尸体。你也不用太担心我。”

  经过灭门的人,又怎会脆弱不堪。

  过不去的是心理上的坎,可她从听到他心跳的那一刻,就发现自己都释然了。她要的是傅侗文活着,坚信他是对的,是善的,那么别的都不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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