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叶孤鸿的问话,曼迪朝亚帝国的使者亚布健,满脸吃惊地回答道:“妈哎内姆以死亚布健。”
没想到,这个曼迪朝亚帝国使用的语言,居然是后世的英语。
真的把叶孤鸿给震惊到了。
后世的英语,其实是西日耳曼语,已经有一千四百多年的使用历史了。
而这个世界上,居然同样有英语。
这让叶孤鸿感觉,这里似乎是一个和地球类似的,但是不同走向的平行世界。
上学的时候,叶孤鸿的英语水平一般。
但是一般的书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迅速看了一遍之后,叶孤鸿不由对皇上说道:“启禀皇上,曼迪朝亚帝国,是想和我大兴通商。”
亚布健傲然说道:“我曼迪朝亚帝国,遍地黄金,烤肉成山,美酒成河,愿意和大兴帝国通商,互通有无。”
叶孤鸿似笑非笑地看了亚布健一眼,然后问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曼迪朝亚帝国,大概还没有我大兴一个省大吧?”
亚布健顿时红了脸,面红耳赤地说道:“我们国家虽然不大,但是我们很强大!”
叶孤鸿再次问道:“你们的粮食也不多吧?够吃吗?”
亚布健手足无措地说道:“几十年前,的确不够,但是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了!”
果然和叶孤鸿猜测的差不多。
这个曼迪朝亚帝国,应该就是类似于地球上,西方欧洲的一些小国家。
两人的对话,也让满朝文武,都不由的哄堂大笑。
满朝文武看向叶孤鸿的眼神,都格外的满意。
这个叶神医,把他们的脸面都找回来了。
接下来,大兴皇帝不由对叶孤鸿说道:“叶神医,你给曼迪朝亚帝国写一封回信。”
“就说我大兴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并不需要和他们经商。不过我们允许他们来朝拜。”
“是,皇上。”
在叶孤鸿看来,通商其实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事情。
但是古代,通常都喜欢闭关锁国。
而现在叶孤鸿也并不了解这个朝代,也不好多说。
接下来,叶孤鸿按照皇上的吩咐,开始给曼迪朝亚帝国写回信。
不多时,一封回信写完。
而不得不说的是,写的好丑……
对叶孤鸿来说,用毛笔写英语字母,很有难度。
好在大兴皇上不认识英语,看不出美丑来。
写完回信之后,就没叶孤鸿什么事儿了。
接下来,叶孤鸿退下,要去给公主打针。
再次看到公主的时候,叶孤鸿发现公主的状态,比昨天好了许多。
已经可以靠着枕头自己坐立。
再次看到叶孤鸿的时候,公主不由羞红了脸颊,迅速低下头去。
却是忍不住,偷偷用余光观看着叶孤鸿。
服侍的宫女,很快识趣地离开。
叶孤鸿用手背试了试公主的额头,发现还是有些烫,不过没有昨天烫的那么厉害了。
看起来,还是再打一次退烧针吧。
而在叶孤鸿试完体温之后,公主可爱地吐出舌头。
一时间,居然将叶孤鸿看傻了,要不要这么可爱?
不过很快的,叶孤鸿就反应过来。
昨天检查的时候,叶孤鸿是让她伸出舌头来,查看一下舌苔的。
估计公主将这个当成常规检查了吧?
叶孤鸿装模作样地检查了一番,然后点头说道:“公主,可以了,现在我们来打针吧。”
公主羞红了脸,然后缓缓地趴卧在床上。
这一次,又是在叶孤鸿的帮助下,才除去衣衫。
等打完针之后,两人都是十分的不堪。
叶孤鸿甚至有种要流鼻血的冲动。
打完针后,叶孤鸿转身要走。
公主夏婉莹却是轻轻说道:“叶神医,能陪人家说说话嘛?”
叶孤鸿回过头来,看到公主正羞涩的,但是情意绵绵的看着他。
叶孤鸿微微一怔,随即说道:“当然可以啊!”
夏婉莹看着叶孤鸿,低声问道:“叶神医,你成亲了吗?”
叶孤鸿微微一笑说道:“没有啊,我这么穷,哪有人肯嫁给我啊?”
听到叶孤鸿的话,夏婉莹心情一片大好,不由抿嘴说道:
“那是她们有眼无珠,只能说是她们的损失罢了!对了,不知叶神医喜欢什么呢?”
叶孤鸿说道:“我喜欢音乐、诗词还有运动。”
夏婉莹不由欢喜地说道:“叶神医喜欢诗词?不知道你最喜欢哪一首呢?”
最喜欢哪一首?
他喜欢的诗词很多,非要找一首最喜欢的,还真不好选择。
而看着夏婉莹,一首词不由自主的就浮现出来。
叶孤鸿轻轻吟哦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听到这首词,夏婉莹不由痴了,一双眼睛亮晶晶,前面有无数小星星闪现。
“叶神医,这首词是你作的吗?”
嗯?
这首词,明明是宋朝秦观的鹊桥仙啊。
不过叶孤鸿很快就意识到,这个时代是大兴朝。
是历史上从来都不曾出现过的朝代。
所以,秦观的这首词,在这个世界多半还没有出现。
想到这里,叶孤鸿不由说道:“如果不是前人所做的话,哪就是我作的了。”
听到叶孤鸿的话,夏婉莹不由抿嘴说道:“前人诗词,从来没有这一首。”
“叶神医,谢谢你,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七夕礼物。也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啥情况?
这丫头以为这首词,是我专门送给她的?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单独拆开来的话,这可以算是一首求爱诗啊。
她以为自己在追求她?并且还很高兴?
姑娘,你心真大,未免,也忒自作多情了吧?
不过,我喜欢,嘿嘿!
而对夏婉莹来说,此时心里又是娇羞、又是甜蜜,一颗芳心,怦怦直跳。
昨日的救命之恩,还有肌肤之亲,让叶孤鸿在她心目中,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但是这一切,都比不上今日这一首词来的更加的具有冲击性。
对一个文学女青年来说,这一首词的魅力,简直就是致命的。
不知不觉中,对叶孤鸿,夏婉莹已经是情根暗种。
没想到,这个曼迪朝亚帝国使用的语言,居然是后世的英语。
真的把叶孤鸿给震惊到了。
后世的英语,其实是西日耳曼语,已经有一千四百多年的使用历史了。
而这个世界上,居然同样有英语。
这让叶孤鸿感觉,这里似乎是一个和地球类似的,但是不同走向的平行世界。
上学的时候,叶孤鸿的英语水平一般。
但是一般的书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迅速看了一遍之后,叶孤鸿不由对皇上说道:“启禀皇上,曼迪朝亚帝国,是想和我大兴通商。”
亚布健傲然说道:“我曼迪朝亚帝国,遍地黄金,烤肉成山,美酒成河,愿意和大兴帝国通商,互通有无。”
叶孤鸿似笑非笑地看了亚布健一眼,然后问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曼迪朝亚帝国,大概还没有我大兴一个省大吧?”
亚布健顿时红了脸,面红耳赤地说道:“我们国家虽然不大,但是我们很强大!”
叶孤鸿再次问道:“你们的粮食也不多吧?够吃吗?”
亚布健手足无措地说道:“几十年前,的确不够,但是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了!”
果然和叶孤鸿猜测的差不多。
这个曼迪朝亚帝国,应该就是类似于地球上,西方欧洲的一些小国家。
两人的对话,也让满朝文武,都不由的哄堂大笑。
满朝文武看向叶孤鸿的眼神,都格外的满意。
这个叶神医,把他们的脸面都找回来了。
接下来,大兴皇帝不由对叶孤鸿说道:“叶神医,你给曼迪朝亚帝国写一封回信。”
“就说我大兴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并不需要和他们经商。不过我们允许他们来朝拜。”
“是,皇上。”
在叶孤鸿看来,通商其实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事情。
但是古代,通常都喜欢闭关锁国。
而现在叶孤鸿也并不了解这个朝代,也不好多说。
接下来,叶孤鸿按照皇上的吩咐,开始给曼迪朝亚帝国写回信。
不多时,一封回信写完。
而不得不说的是,写的好丑……
对叶孤鸿来说,用毛笔写英语字母,很有难度。
好在大兴皇上不认识英语,看不出美丑来。
写完回信之后,就没叶孤鸿什么事儿了。
接下来,叶孤鸿退下,要去给公主打针。
再次看到公主的时候,叶孤鸿发现公主的状态,比昨天好了许多。
已经可以靠着枕头自己坐立。
再次看到叶孤鸿的时候,公主不由羞红了脸颊,迅速低下头去。
却是忍不住,偷偷用余光观看着叶孤鸿。
服侍的宫女,很快识趣地离开。
叶孤鸿用手背试了试公主的额头,发现还是有些烫,不过没有昨天烫的那么厉害了。
看起来,还是再打一次退烧针吧。
而在叶孤鸿试完体温之后,公主可爱地吐出舌头。
一时间,居然将叶孤鸿看傻了,要不要这么可爱?
不过很快的,叶孤鸿就反应过来。
昨天检查的时候,叶孤鸿是让她伸出舌头来,查看一下舌苔的。
估计公主将这个当成常规检查了吧?
叶孤鸿装模作样地检查了一番,然后点头说道:“公主,可以了,现在我们来打针吧。”
公主羞红了脸,然后缓缓地趴卧在床上。
这一次,又是在叶孤鸿的帮助下,才除去衣衫。
等打完针之后,两人都是十分的不堪。
叶孤鸿甚至有种要流鼻血的冲动。
打完针后,叶孤鸿转身要走。
公主夏婉莹却是轻轻说道:“叶神医,能陪人家说说话嘛?”
叶孤鸿回过头来,看到公主正羞涩的,但是情意绵绵的看着他。
叶孤鸿微微一怔,随即说道:“当然可以啊!”
夏婉莹看着叶孤鸿,低声问道:“叶神医,你成亲了吗?”
叶孤鸿微微一笑说道:“没有啊,我这么穷,哪有人肯嫁给我啊?”
听到叶孤鸿的话,夏婉莹心情一片大好,不由抿嘴说道:
“那是她们有眼无珠,只能说是她们的损失罢了!对了,不知叶神医喜欢什么呢?”
叶孤鸿说道:“我喜欢音乐、诗词还有运动。”
夏婉莹不由欢喜地说道:“叶神医喜欢诗词?不知道你最喜欢哪一首呢?”
最喜欢哪一首?
他喜欢的诗词很多,非要找一首最喜欢的,还真不好选择。
而看着夏婉莹,一首词不由自主的就浮现出来。
叶孤鸿轻轻吟哦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听到这首词,夏婉莹不由痴了,一双眼睛亮晶晶,前面有无数小星星闪现。
“叶神医,这首词是你作的吗?”
嗯?
这首词,明明是宋朝秦观的鹊桥仙啊。
不过叶孤鸿很快就意识到,这个时代是大兴朝。
是历史上从来都不曾出现过的朝代。
所以,秦观的这首词,在这个世界多半还没有出现。
想到这里,叶孤鸿不由说道:“如果不是前人所做的话,哪就是我作的了。”
听到叶孤鸿的话,夏婉莹不由抿嘴说道:“前人诗词,从来没有这一首。”
“叶神医,谢谢你,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七夕礼物。也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啥情况?
这丫头以为这首词,是我专门送给她的?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单独拆开来的话,这可以算是一首求爱诗啊。
她以为自己在追求她?并且还很高兴?
姑娘,你心真大,未免,也忒自作多情了吧?
不过,我喜欢,嘿嘿!
而对夏婉莹来说,此时心里又是娇羞、又是甜蜜,一颗芳心,怦怦直跳。
昨日的救命之恩,还有肌肤之亲,让叶孤鸿在她心目中,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但是这一切,都比不上今日这一首词来的更加的具有冲击性。
对一个文学女青年来说,这一首词的魅力,简直就是致命的。
不知不觉中,对叶孤鸿,夏婉莹已经是情根暗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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