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西湖美不胜收,草地上蹦跶着小蚂蚱,连翅膀都没长出来,方云坐在草地上赏景,两个带刀护卫,半蹲在地上,时不时用手扣向草地,抓到蚂蚱便装进竹罐里。
宋长道一脸痛不欲生的样子,老子堂堂半步大宗师,竟然让我帮你抓蚂蚱?
一旁的胡彪抓的却兴致勃勃,一米多长的大刀都扔在一旁了。
至于为什么抓蚂蚱,自然是咱们的世子殿下口味独特,按照世子殿下的话来说:“就这种无公害,无污染的野味,才值得品尝,给我抓两斤,回去吃。”
“两斤啊,抓到什么时候啊。”宋长道真想一刀把这群蚂蚱碾成粉末,但没这个胆量,一脸苦兮兮的继续抓起来,此时的蚂蚱才刚刚破土而出,没有大一点的,都不知道抓到什么时候去。
“抓够了没啊?”方云打着哈气,看着即将落下的红日,感觉有些困了。
“一斤多了,少爷…..这东西吃多了不好,我看样子,应该够了。”
“一斤多?”方云还挺诧异,真的挺多了,两斤只是随口一说,本来就是想尝尝而已。
“是,是啊,还不够吗,要不再抓一会?”宋长道好歹也是半步大宗师,眼神还是感觉,都极为敏感,否则还真不会一个下午,就抓到这么多。
“不用了,回家吃?”方云心思一下,便否定了,不说青儿巧儿,哪怕后厨也不会给自己做这个吃的。
无奈摇摇头的方云便打算烤着吃得了,虽然没有调料,但好在这玩意自带香味,原滋原味也不错。
“不回去?那怎么吃?”宋长道惊愕道,难不成你要生吃?
方云翻了个白眼:“肯定不能活着吃,把脑袋,翅膀拔下去,然后在找个泉水清洗一下,我这里有金丝,到时候都穿好了,烤着吃。”
这个时候的西湖边上,总会看见不少泉眼,想要找个地方清洗一下死掉的蚂蚱,还是很简单的。
宋长道对这个蚂蚱没兴趣,便去打了两只肥兔子,今天世子殿下心情好,在湖边玩的尽兴,晚上不回去吃饭,自己也得有所准备啊,两只兔子自然是他和胡彪的。
这金丝是方云以备不时之需才携带的,怕出了意外,没了银两,好歹有金丝可以用用,也就是此时此刻,这里没人,否则看见他用金丝穿蚂蚱烤着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骂他败家子。
方云的蚂蚱自然需要小火就够了,真要是大火苗,蚂蚱直接就化为灰烬了,肯定不能和宋长道两人的兔子在一起烤。
从马匹上取下竹筒,皆是藏在地底下十四五年的女儿红,方云闻着酒香便咽起口水来,什么叫女儿红,那就是女儿出生,父亲自用糯谷就酿成酒水,日后女儿出嫁之时,在把其拿出来,用作陪嫁的贺礼。
方云自然喝不到假货,骗过燕王府的人,现在坟头草差不多三丈高了吧。
“这味道,带劲。”方云咕咚咕咚的灌了一口,串好的蚂蚱让他用两根树枝夹下来,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宋长道不知道殿下啥时候有这个爱好,但你吃的在香,本宗师不羡慕,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兔子什么时候烤好。
太极,阴阳,和自然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总是憋在院子里,方云搞不好都会境界跌落,所以没事四处看看,总是调和心境的好方法,一个人闷头苦练,往往出现不了大成就。
不过吃着正香的方云,感觉眼前飘过一阵风,手中的金丝没了,金丝没了不要紧,蚂蚱没了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最为气愤的是酒也没了。
怒气冲冲的世子殿下,正要破口大骂,宋长道和胡彪一脸紧张的比划着,别生气,千万别骂人,而且眼神直往他后面看。
“卧槽。”方云心中忍不住来口国骂,半步大宗师的宋长道都怂了,肯定有大宗师在自己身后咯?
果不其然,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道士正坐在他背后,一手拿着金丝,不顾金丝的滚烫,直接上嘴把蚂蚱一口撸掉,然后灌一口女儿红,又拿着半生不熟的兔子,啃了起来。
“厉害,这样嘴都没坏!”方云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老子的金丝都快烤红了,你就用嘴直接吃,老子都要忍不住打赏你了。
饿极了的疯道士,抬头看了眼方云,觉得方云没有食物有吸引力,便低下头继续大快朵颐,方云回头看了眼宋长道,甩了个眼神:“走不走,难道就这么看着他?”
“肯定不能走啊,这个真得怂啊。”
方云凭借超凡的灵魂境界,也没感受到此人有多么夸张的修为,但正因如此,方云也不敢乱动,生怕着疯道士秒了自己,凭借他抢食物的手段,就能把他们三个玩成蚂蚱。
而且这道士还漏了一手,凭空向十几米外的西湖一抓,一条大鲤鱼就破水而出,只看他五指轻颤在鱼身上一扫而过,鱼鳞纷纷掉落,向鱼嘴里熟练的插入一根木头,扔给了宋长道。
宋长道赶紧给他烤起来,这位爷他可惹不得。
好在道士吃饭的速度也不慢,蚂蚱兔子都吃完了,便悠闲的斜靠在大树上,等着吃烤鱼,他看向方云,懒洋洋的说:“你刚才问我什么?”
一脸迷糊的方云想了半天,差点忘了,毕竟是随口吐槽,那会记得那么清楚,但看那道士眼睛越来越犀利,他强迫自己想了起来:“自然问道长嘴功很厉害,烧红的金丝都烫不坏,简直非同一般啊。”
这个疯疯癫癫的道士看起来穿着破烂,但身上并不脏,看起来经常清洗,只是这长头发就不知道扎起来吗,乱糟糟的披头散发,跟个疯子似的。
“金刚不坏嘛,这都不懂,不过,不怨你,看你武艺也就下三流,太弱,太弱了。”道士瞧了方云一眼,便知道了他的境界。
方云一脸尴尬,蹲在地上叼着草棍,老子就这个实力,别说你了,随便一个一流高手也能看透我。
“不过嘛,我吃了你的蚂蚱,喝了你的酒,我可以教你一招。”疯道士突然眼冒金光,方云感觉自己好像被拔光了看似的。
“教我?教我什么?”方云回头看一眼宋长道,显然他知道疯道士的习惯,但此时宋长道也一脸迷糊,难道认错人了?但不可能啊,出手风格这么另类,而且连他都看不清出手的速度,除了万年老四还能有谁?
“当然是武功了,赶紧说,想学什么!”疯道士又喝了口酒,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瞪大眼睛的方云差点惊叹:“老子就是有奇遇了吗,妥妥主角待遇啊。”
酝酿一阵之后的方云有些皱眉,老子知道你会什么啊,我就说?
“道长你得先说你会什么啊,我这人太弱了,不知道道长你都有什么神通啊?”
疯道士一愣,摸了摸胡子,斜看了眼方云,忍不住又捏了捏下巴,好学决定了什么似的:“算啦算啦,想来你也不知道本道人的大名,我的神通都有什么,听好了。”
方云立马竖起耳朵,这是肯定要记住的,选出一个厉害的,让他教自己,否则岂不是被人打土豪了?
“重阳..抓奶手,龙虎撩阴腿,一剑天灵盖,拂尘一脸沙,总体来说呢,这就是我鼎鼎有名的四招,你选一个吧,相信我,任何一招练好了,打个小宗师是不成问题滴。”疯道人一脸倨傲的说道。
方云脸色听完直接由晴转阴,这尼玛都什么玩意?重阳抓奶手?卧槽,老子练完了对着女侠还好说,可以抓奶。
但对着大汉呢?好恶心,更何况自己对女侠用这招,岂不是变成淫贼了?
回头看了眼憋着笑的宋长道,方云本想问问他,但宋长道根本不敢有任何提示,两者之间纯属缘分,一切皆有因果,宋长道可不敢参与。
“道长,能不能问问,你哪招最厉害?”方云忍不住低声询问。
“一样厉害!”
“哪招最好练呢?”
“也是一样啊!”
方云不信斗不过这个老狐狸便说:“你刚才凭空抓鱼的手段是什么?”
“少年,你很有眼光嘛,此招正是我最爱用的,重阳抓奶手。”疯道士一脸赞叹的看着方云。
虽然早有预感,但听到这个名字,方云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抖了,不说其他三招,哪怕很厉害,但方云不一定适合,这‘重阳抓奶手’很适合自己,因为他感觉到了御物的手段。
而方云正好还能轻微御物,正差了这些手段,如果能学会这一手,哪怕不能有啥伤害,但装装大神也是可以的。
“怎嘛,选好了?”疯道士询问道。
“嗯,就,就这个重阳抓奶手。”方云一脸蛋疼。
“好,道爷教你,不过我只演示三次,学不会别找我。”疯道士让两个人滚蛋,宋长道和胡彪看了眼方云,只能后退,暗卫也不再,就算暗卫在了,他们也不敢动手。
事已至此,没什么可怕的了,只希望疯道士别伤害到他们殿下就好了。
疯道士已经开始演示起来,争取让这个小家伙看清楚些,但很有可能,这小子什么都没学会。
………………………………….
一脸沉默的方云自己走了回来,神色看起来不太好,但宋长道等人却松了口气,那疯道士可是陆地神仙榜的万年老四,他当然没有一万岁,但也有六七十岁了!
至于为什么叫万年老四,那就是每次陆地神仙榜排名的时候,他都恰处于第四名,哪怕突然有个第一,第二,第三名意外挂了,也轮不到他上去,总是刚好有人正道陆地神仙,或者实力上涌超过他。
一次两次就算了,一年一次的陆地神仙榜,第四名这个位置,他足足当了三十年,耶律三秋挂掉的时候,又有人顺着气运上位,他又是第四名,三年前,直接把这道士给气疯了。
当然疯的不彻底,有时候还能认得出熟人,反正这三年四处乱跑,惹了不少麻烦,但认出此人是谁后,敢去找报仇的真是一个没有,想去找一个陆地神仙的麻烦,真是嫌弃阎王爷不招待你了。
第三名的老剑仙之所以这么容易死了,主要是他不想退步,甚至以拼死之心,挑战一下到底有没有可能万人敌,或者想杀了燕王。
当然他终究还是死了,总得来说,耶律三秋真的太老了,以前还有不少旧伤,如果他在年轻一些,血气更旺盛,境界又有这般高,拼了命的去刺杀燕王,说不定还有可能。
但这都是马后炮,没什么用,至于为什么不在燕王身边没军队的时候,去城里刺杀,主要是想陆地神仙这个级别的人物,气机太过旺盛,根本遮掩不住,燕王自然有手段察觉到。
疯道士这人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不属龙虎山,不属全真教,是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野道士,没疯之前也没个名字,就叫荀道人,但实力却深不可测,很少有人和他比试,但他陆地神仙的身份,却是实实在在的。
没人知道陆地神仙榜是怎么排的名,但榜上的人都认为没错,普通人自然不敢怀疑。
不知何时,阴云密布,太阳早已落山,倾盆大雨瓢泼而下,纵马奔行的方云三人衣衫早已湿透,好在城门未关,而且最近的守城士兵早就换成了燕云步卒,认识方云几人的还不少,知道世子殿下没回府,哪敢关城门,至于不关城门会不会有意外,真以为四处乱逛的游鹰们是瞎子?
哪怕这个没有一丝危机的杭州城,游鹰们也没有一天停下脚步,不为其他,只为了跑熟整个杭州,甚至浙江。
燕云的斥候和中原的叫法不一样,而是叫游鹰,形容燕云十六州天空上游荡的猎鹰,准备着随时扑向食物,伺机而动,他们凶猛而且残忍,从来不会浪费一丝机会,又不会胡乱俯冲浪费体力,它们是天空中的霸主,所以他们叫游鹰黑骑。
要说燕云众多军营中那个最难进,不是虎豹骑,不是白马云骑,不是燕云重戟,而是游鹰黑骑。
五个人一组的游鹰黑骑,皆配燕刀,三个弓手,两个弩手,之所以叫游鹰黑骑,主要是他们时常夜间出动,就像黑暗中的影子,要说那个军营最需要单兵战力,那就是游鹰黑骑,这是毫无疑问的。
宋长道一脸痛不欲生的样子,老子堂堂半步大宗师,竟然让我帮你抓蚂蚱?
一旁的胡彪抓的却兴致勃勃,一米多长的大刀都扔在一旁了。
至于为什么抓蚂蚱,自然是咱们的世子殿下口味独特,按照世子殿下的话来说:“就这种无公害,无污染的野味,才值得品尝,给我抓两斤,回去吃。”
“两斤啊,抓到什么时候啊。”宋长道真想一刀把这群蚂蚱碾成粉末,但没这个胆量,一脸苦兮兮的继续抓起来,此时的蚂蚱才刚刚破土而出,没有大一点的,都不知道抓到什么时候去。
“抓够了没啊?”方云打着哈气,看着即将落下的红日,感觉有些困了。
“一斤多了,少爷…..这东西吃多了不好,我看样子,应该够了。”
“一斤多?”方云还挺诧异,真的挺多了,两斤只是随口一说,本来就是想尝尝而已。
“是,是啊,还不够吗,要不再抓一会?”宋长道好歹也是半步大宗师,眼神还是感觉,都极为敏感,否则还真不会一个下午,就抓到这么多。
“不用了,回家吃?”方云心思一下,便否定了,不说青儿巧儿,哪怕后厨也不会给自己做这个吃的。
无奈摇摇头的方云便打算烤着吃得了,虽然没有调料,但好在这玩意自带香味,原滋原味也不错。
“不回去?那怎么吃?”宋长道惊愕道,难不成你要生吃?
方云翻了个白眼:“肯定不能活着吃,把脑袋,翅膀拔下去,然后在找个泉水清洗一下,我这里有金丝,到时候都穿好了,烤着吃。”
这个时候的西湖边上,总会看见不少泉眼,想要找个地方清洗一下死掉的蚂蚱,还是很简单的。
宋长道对这个蚂蚱没兴趣,便去打了两只肥兔子,今天世子殿下心情好,在湖边玩的尽兴,晚上不回去吃饭,自己也得有所准备啊,两只兔子自然是他和胡彪的。
这金丝是方云以备不时之需才携带的,怕出了意外,没了银两,好歹有金丝可以用用,也就是此时此刻,这里没人,否则看见他用金丝穿蚂蚱烤着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骂他败家子。
方云的蚂蚱自然需要小火就够了,真要是大火苗,蚂蚱直接就化为灰烬了,肯定不能和宋长道两人的兔子在一起烤。
从马匹上取下竹筒,皆是藏在地底下十四五年的女儿红,方云闻着酒香便咽起口水来,什么叫女儿红,那就是女儿出生,父亲自用糯谷就酿成酒水,日后女儿出嫁之时,在把其拿出来,用作陪嫁的贺礼。
方云自然喝不到假货,骗过燕王府的人,现在坟头草差不多三丈高了吧。
“这味道,带劲。”方云咕咚咕咚的灌了一口,串好的蚂蚱让他用两根树枝夹下来,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宋长道不知道殿下啥时候有这个爱好,但你吃的在香,本宗师不羡慕,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兔子什么时候烤好。
太极,阴阳,和自然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总是憋在院子里,方云搞不好都会境界跌落,所以没事四处看看,总是调和心境的好方法,一个人闷头苦练,往往出现不了大成就。
不过吃着正香的方云,感觉眼前飘过一阵风,手中的金丝没了,金丝没了不要紧,蚂蚱没了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最为气愤的是酒也没了。
怒气冲冲的世子殿下,正要破口大骂,宋长道和胡彪一脸紧张的比划着,别生气,千万别骂人,而且眼神直往他后面看。
“卧槽。”方云心中忍不住来口国骂,半步大宗师的宋长道都怂了,肯定有大宗师在自己身后咯?
果不其然,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道士正坐在他背后,一手拿着金丝,不顾金丝的滚烫,直接上嘴把蚂蚱一口撸掉,然后灌一口女儿红,又拿着半生不熟的兔子,啃了起来。
“厉害,这样嘴都没坏!”方云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老子的金丝都快烤红了,你就用嘴直接吃,老子都要忍不住打赏你了。
饿极了的疯道士,抬头看了眼方云,觉得方云没有食物有吸引力,便低下头继续大快朵颐,方云回头看了眼宋长道,甩了个眼神:“走不走,难道就这么看着他?”
“肯定不能走啊,这个真得怂啊。”
方云凭借超凡的灵魂境界,也没感受到此人有多么夸张的修为,但正因如此,方云也不敢乱动,生怕着疯道士秒了自己,凭借他抢食物的手段,就能把他们三个玩成蚂蚱。
而且这道士还漏了一手,凭空向十几米外的西湖一抓,一条大鲤鱼就破水而出,只看他五指轻颤在鱼身上一扫而过,鱼鳞纷纷掉落,向鱼嘴里熟练的插入一根木头,扔给了宋长道。
宋长道赶紧给他烤起来,这位爷他可惹不得。
好在道士吃饭的速度也不慢,蚂蚱兔子都吃完了,便悠闲的斜靠在大树上,等着吃烤鱼,他看向方云,懒洋洋的说:“你刚才问我什么?”
一脸迷糊的方云想了半天,差点忘了,毕竟是随口吐槽,那会记得那么清楚,但看那道士眼睛越来越犀利,他强迫自己想了起来:“自然问道长嘴功很厉害,烧红的金丝都烫不坏,简直非同一般啊。”
这个疯疯癫癫的道士看起来穿着破烂,但身上并不脏,看起来经常清洗,只是这长头发就不知道扎起来吗,乱糟糟的披头散发,跟个疯子似的。
“金刚不坏嘛,这都不懂,不过,不怨你,看你武艺也就下三流,太弱,太弱了。”道士瞧了方云一眼,便知道了他的境界。
方云一脸尴尬,蹲在地上叼着草棍,老子就这个实力,别说你了,随便一个一流高手也能看透我。
“不过嘛,我吃了你的蚂蚱,喝了你的酒,我可以教你一招。”疯道士突然眼冒金光,方云感觉自己好像被拔光了看似的。
“教我?教我什么?”方云回头看一眼宋长道,显然他知道疯道士的习惯,但此时宋长道也一脸迷糊,难道认错人了?但不可能啊,出手风格这么另类,而且连他都看不清出手的速度,除了万年老四还能有谁?
“当然是武功了,赶紧说,想学什么!”疯道士又喝了口酒,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瞪大眼睛的方云差点惊叹:“老子就是有奇遇了吗,妥妥主角待遇啊。”
酝酿一阵之后的方云有些皱眉,老子知道你会什么啊,我就说?
“道长你得先说你会什么啊,我这人太弱了,不知道道长你都有什么神通啊?”
疯道士一愣,摸了摸胡子,斜看了眼方云,忍不住又捏了捏下巴,好学决定了什么似的:“算啦算啦,想来你也不知道本道人的大名,我的神通都有什么,听好了。”
方云立马竖起耳朵,这是肯定要记住的,选出一个厉害的,让他教自己,否则岂不是被人打土豪了?
“重阳..抓奶手,龙虎撩阴腿,一剑天灵盖,拂尘一脸沙,总体来说呢,这就是我鼎鼎有名的四招,你选一个吧,相信我,任何一招练好了,打个小宗师是不成问题滴。”疯道人一脸倨傲的说道。
方云脸色听完直接由晴转阴,这尼玛都什么玩意?重阳抓奶手?卧槽,老子练完了对着女侠还好说,可以抓奶。
但对着大汉呢?好恶心,更何况自己对女侠用这招,岂不是变成淫贼了?
回头看了眼憋着笑的宋长道,方云本想问问他,但宋长道根本不敢有任何提示,两者之间纯属缘分,一切皆有因果,宋长道可不敢参与。
“道长,能不能问问,你哪招最厉害?”方云忍不住低声询问。
“一样厉害!”
“哪招最好练呢?”
“也是一样啊!”
方云不信斗不过这个老狐狸便说:“你刚才凭空抓鱼的手段是什么?”
“少年,你很有眼光嘛,此招正是我最爱用的,重阳抓奶手。”疯道士一脸赞叹的看着方云。
虽然早有预感,但听到这个名字,方云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抖了,不说其他三招,哪怕很厉害,但方云不一定适合,这‘重阳抓奶手’很适合自己,因为他感觉到了御物的手段。
而方云正好还能轻微御物,正差了这些手段,如果能学会这一手,哪怕不能有啥伤害,但装装大神也是可以的。
“怎嘛,选好了?”疯道士询问道。
“嗯,就,就这个重阳抓奶手。”方云一脸蛋疼。
“好,道爷教你,不过我只演示三次,学不会别找我。”疯道士让两个人滚蛋,宋长道和胡彪看了眼方云,只能后退,暗卫也不再,就算暗卫在了,他们也不敢动手。
事已至此,没什么可怕的了,只希望疯道士别伤害到他们殿下就好了。
疯道士已经开始演示起来,争取让这个小家伙看清楚些,但很有可能,这小子什么都没学会。
………………………………….
一脸沉默的方云自己走了回来,神色看起来不太好,但宋长道等人却松了口气,那疯道士可是陆地神仙榜的万年老四,他当然没有一万岁,但也有六七十岁了!
至于为什么叫万年老四,那就是每次陆地神仙榜排名的时候,他都恰处于第四名,哪怕突然有个第一,第二,第三名意外挂了,也轮不到他上去,总是刚好有人正道陆地神仙,或者实力上涌超过他。
一次两次就算了,一年一次的陆地神仙榜,第四名这个位置,他足足当了三十年,耶律三秋挂掉的时候,又有人顺着气运上位,他又是第四名,三年前,直接把这道士给气疯了。
当然疯的不彻底,有时候还能认得出熟人,反正这三年四处乱跑,惹了不少麻烦,但认出此人是谁后,敢去找报仇的真是一个没有,想去找一个陆地神仙的麻烦,真是嫌弃阎王爷不招待你了。
第三名的老剑仙之所以这么容易死了,主要是他不想退步,甚至以拼死之心,挑战一下到底有没有可能万人敌,或者想杀了燕王。
当然他终究还是死了,总得来说,耶律三秋真的太老了,以前还有不少旧伤,如果他在年轻一些,血气更旺盛,境界又有这般高,拼了命的去刺杀燕王,说不定还有可能。
但这都是马后炮,没什么用,至于为什么不在燕王身边没军队的时候,去城里刺杀,主要是想陆地神仙这个级别的人物,气机太过旺盛,根本遮掩不住,燕王自然有手段察觉到。
疯道士这人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不属龙虎山,不属全真教,是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野道士,没疯之前也没个名字,就叫荀道人,但实力却深不可测,很少有人和他比试,但他陆地神仙的身份,却是实实在在的。
没人知道陆地神仙榜是怎么排的名,但榜上的人都认为没错,普通人自然不敢怀疑。
不知何时,阴云密布,太阳早已落山,倾盆大雨瓢泼而下,纵马奔行的方云三人衣衫早已湿透,好在城门未关,而且最近的守城士兵早就换成了燕云步卒,认识方云几人的还不少,知道世子殿下没回府,哪敢关城门,至于不关城门会不会有意外,真以为四处乱逛的游鹰们是瞎子?
哪怕这个没有一丝危机的杭州城,游鹰们也没有一天停下脚步,不为其他,只为了跑熟整个杭州,甚至浙江。
燕云的斥候和中原的叫法不一样,而是叫游鹰,形容燕云十六州天空上游荡的猎鹰,准备着随时扑向食物,伺机而动,他们凶猛而且残忍,从来不会浪费一丝机会,又不会胡乱俯冲浪费体力,它们是天空中的霸主,所以他们叫游鹰黑骑。
要说燕云众多军营中那个最难进,不是虎豹骑,不是白马云骑,不是燕云重戟,而是游鹰黑骑。
五个人一组的游鹰黑骑,皆配燕刀,三个弓手,两个弩手,之所以叫游鹰黑骑,主要是他们时常夜间出动,就像黑暗中的影子,要说那个军营最需要单兵战力,那就是游鹰黑骑,这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