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虽然击退了草原魔狼,但是他意识到此地不宜久留,于是熄灭了了火焰,扶着艾丽莎出了森林。
蒙蒙的夜,东方的上空有几道微微彩霞,一片寂静中,暗藏着生机,好静好静,一切都还在梦中,遥望过去,天渐渐破晓,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这时,万籁惧寂,突然有了一声鸟叫,划破了这寂静。不一会儿,东方天际浮起一片鱼肚白,天空已洒下第一缕阳光,大地也渐渐地光亮了起来,天亮了。
折腾了一夜的唐吉和艾丽莎,此刻也都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听见了鸟鸣,艾丽莎第一个睁开了双眼,最近这两天她实在是太累了,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没想到睡得这么死,唐吉此刻还未醒。
艾丽莎的伤好了不少,已经可以自己站起来,她站起身后,环顾一下四周,他们出了森林又走了很远,最后来到这个小山包上度过了这个有惊无险的晚上,艾丽莎想马上就回到族里,把这件东西教给长老,可是她又放心不下唐吉,叹了一口气坐下来从包里拿出水果,慢慢的嚼着。
唐吉也睁开了眼睛,看艾丽莎早就醒了,和她打了一个招呼。
简单的吃过早饭,艾丽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想现在就回族里一趟,毕竟她身上藏着重要的东西,唐吉也同意她的想法,他俩的关系现在有点模糊,说恋人有些过,但是说朋友又好像比朋友亲密。
唐吉自告奋勇的要送艾丽莎回精灵部落,艾丽莎也没拒绝,毕竟现在的唐吉会魔法,护送艾丽莎回去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唐吉已经抱的美人归了,去不去草原王的金色大帐都没什么意义了。
于是他们就上路了,走了小半天,遇到了一个草原部落,可是当他们看见眼前的场景,两人都震惊了。
整个部落被付之一炬,顺风而来的浓烟,哭喊,惨叫,还有火光,部落俨然已经不存在了,到处都是被焚烧的焦土,有些帐篷此刻正熊熊燃烧着噼里啪啦的作响。
倒在地上的有牛羊牲畜,也有大量的牧民。
有些幸存的老人目光呆滞的望着地上死去的亲人,失去母亲的孩子此刻正嚎啕大哭,还有死了丈夫的女人,此刻正伏在她男人身上悲愤的嚎叫,地上还散落一些无人认领的首级,地上血流成河,现在已经干涸成黑色,这个部落彻底变成一片废墟,一片地狱景色。
一个年轻的少女被扒光衣服,看的出她死前曾经受过辱,此刻正双目圆睁,面目可怖,仿佛在无声的控诉这群屠杀者的罪行。
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被刺穿在帐篷周围的木栅栏上,还有几个小孩子被马蹄踏的稀烂,一些年轻人胸前有些血窟窿,似乎是长矛造成的。
还有些人身上布满了箭矢,像一只只刺猬一样,空气中弥漫着血的味道,令人毛骨悚然。
还有身中数刀未死的人,只见他身体已经被刀子划的皮开肉绽,此刻正在地上痛苦的挣扎着,等待咽气。
唐吉被眼前的地狱景象震惊了,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连孩子都不放过?
接着唐吉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肚子里的酸水都呕了出来。
一名草原妇女看见唐吉他们缓步走来,眼中怒火瞬间被点燃了,直奔唐吉而来,大声的说着什么话,看架势似乎要和唐吉拼命,妇女冲了过来,一把掐住唐吉的脖子,嘴里还念念有词,这次她是用奥斯曼语说的:“该死的奥斯曼人!我和你们拼了!你们这群畜生!畜生!!”
艾丽莎看她过来掐住唐吉,赶紧用力将他们分开。
分开之后唐吉揉着自己的脖子,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这时周围幸存的人都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眼中尽是仇恨和憎恶,那眼神恨不得马上就将唐吉给撕了,可是无奈这些幸存者大多数是老弱病残,没有一个青壮。
唐吉不敢再继续往前走了,拉着艾丽莎赶紧出了部落,然后又拽着艾丽莎跑了好久。
“唐吉,你认为是什么人做的?”艾丽莎轻轻的问到。
跑了很久的他们,此刻正好可以坐下休息一会,同时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唐吉坐在地上手摸着下巴说道:“应该不是其他部落做的,虽然说草原人本来就像强盗,他们不但抢草场,还会抢牛羊,抢马,抢女人,但是他们不会做的这么绝。而且就算是草原人自己做的,他们在把人杀掉后,会用一根杆子插在地上,把尸体挂在上面,脸对着圣山,以示对神灵的忏悔。”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艾丽莎好奇的问到。
“哈哈哈,我出来历练前可是有好好的拜读大陆通史的。”唐吉显得有些得意,也不怪艾丽莎,毕竟人类和精灵已经几千年没来往了,她怎么可能知道这些草原上的习俗。
艾丽莎白了他一眼:“继续!”
“首先确定一点,屠了这个草原部落的罪魁祸首不会是草原王的骑兵或者是那些流浪的部落,因为草原上物资紧缺,如果是草原王或者是流浪的部落做的,他们会收拢帐篷,带走牛羊甚至带走女人,根本不会烧了这些东西,从这可以看出,这次惨剧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草原人自己。其次有的牧民死亡原因是被长矛刺穿,草原人用的武器普遍是弯刀,马刀之类的。而像长矛这类东西,只有奥斯曼帝国才有!这里的长矛应该是骑枪,标准的骑兵装备。而且方才我看了那些死人身上的弓箭,每一支箭簇都是精钢所制,草原上这么缺乏铁矿,不会是草原人,反观奥斯曼这边则已铁器闻名于世。而且这里的血已经变成黑色,这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偌大的部落也被烧成了焦土,也需要一定时间,说明惨剧至少是昨晚发生的。另外那个女人刚才说的意思好像是奥斯曼人屠戮了部落。目前草原附近的帝国骑兵只有三支,一支是帝国西北伊霍行省境内的西北独立骑士团,不过那里距离这有十数座山,骑兵想要翻山越岭是不可能的,如果绕路的话一定会引人注意的。第二支骑兵就是特兰大公爵的私人骑兵团,特兰城距离这里虽然不算太远,可是别忘了,特兰城周围还有不少帝国的驻军,如果特兰城的军队想要来草原上杀人,那么也一定会有动静的。第三支骑兵嘛,就是飞龙军团!”唐吉像名侦探柯南一样说的头头是道,如果现在给他穿上蓝色小礼服带上大框眼镜,再配上音乐,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唐吉也不想往奥斯曼帝国这边想,可是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那个人,他想起了那个满头金发的年轻将军,就是他让自己有了变强的欲望。
“会是他吗?”
唐吉他们陆陆续续又路过了几个小部落和大部落,无一例外,全部遭受了屠戮,而且证据很明显的都指向了奥斯曼人,这下问题大了,如果这些真是奥斯曼帝国做的,那么他们到底要做什么?无缘无故挑起事端,可是兵家大忌,可是如果不是奥斯曼帝国做的,那事情就更大了,这就是要挑起奥斯曼和草原人的战争啊,其心可诛啊!
草原王庭金色大帐极其奢华,整个大帐足足有足球场大小,周围有无数大小不一的帐篷,数队精锐草原士兵正在紧密巡逻,帐篷周围是巨大草场,草地肥沃,水源充足,无数牛羊,和大量的马匹,俨然草原上第一大部族,帐篷周身有数条金子制成的丝线,阳光一晃,金光闪闪。大帐内炉火旺盛,大帐外金色的骷髅头纛被风吹的猎猎作响,大帐内却温暖如春。
萨尔马提亚人是一个强悍的草原部族,是金色骷髅头旗的主人,也是草原上的主人。草原上各个部族迫于他们强大的实力唯他们马首是瞻。萨尔马提亚人最早属于北方游牧民族,在萨尔马提亚人鼎盛时期,其部落甚至分布在如今奥斯曼帝国东北境内的维斯瓦纳河和玛瑙河。向北延伸到神秘而寒冷的贫瘠之地,向南延伸到雾气沼泽。他们曾经是帝国的巨大敌人,不过后来帝国出了一名特兰大公爵,这名奥斯曼人成为了草原人的噩梦,约八百年前,萨尔马提亚人还在帝国境内放牧,他们极其嚣张,那会儿奥斯曼帝国正在对其他国家征战,无暇顾及帝国西北方向的草原人,于是他们趁机侵入了奥斯曼帝国的西北部大量的领土,驱逐居于帝国西北部的臣民,占据了其势力范围。萨尔马提亚人的骑兵征战四方,机动性极其强悍,他们肆无忌惮的劫掠着奥斯曼人的城池,俘虏了无数的奥斯曼帝国女人和财富。奥斯曼帝国坐不住了,可是当时帝国正深陷于与邻国的战争泥潭无法自拔,草原人也是看准这一点才敢肆无忌惮的大肆蚕食奥斯曼的领土,后来这位传奇大公爵临危受命,说起来这位特兰大公也是一位传奇人物,他本名叫纳尔森-格林,他的家族格林家族,是帝国里面一个中等贵族,也是很有名气的贵族,他是家族长子,不过却很不受父亲待见,因为听说他五岁之前根本不会说话,人们都说他是白痴,十岁之前也没有任何特异之处,没有觉醒成狩灵,不会魔法,身子骨也很柔弱不适合练武技和斗气。于是十五岁成年那年就被老爹赶回老家封地,管理族产去了,可是阴差阳错之下,他竟然偶遇当时的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皇子,那个皇子也是不受父亲待见,和他同病相怜,再加上两人品性相似,兴趣相投,于是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好兄弟,后来更是在夺嫡过程中,纳尔森大显神威帮助这名皇子成功上位成为奥斯曼帝国的皇帝,但是格林家族当时支持的是另一个皇子,整个家族险些成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最后纳尔森用自己荣华富贵的前程换了保全自己的家族,皇帝当时大怒,将他贬黜到西北荒凉之地,他丝毫不在意,在西北经营几年后,他建了一个特别大的城池,当地人们都称之为传奇之城,那时正值帝国内忧外患之时,草原人又趁机蚕食帝国的土地,于是皇帝陛下想起来了纳尔森,命他为征西大将军,让他收拾草原人。萨尔马提亚人本来对他一点都没在意,他们自认为是马背上的民族,又有草原上数十万控弦之士,所以根本没把纳尔森放在眼里,但是他们大错特错了,没想到这个纳尔森心狠手辣至极,遇到草原人便杀,无论男女老幼,无论牛羊牲畜,无一例外,全部杀光,这下可震惊了草原各部,纳尔森自己组建的骑兵,凶悍异常,马匹都是精挑细选,杀次留好,装备也是精良,数量虽然不多,只有数万骑,但无一例外都是重装骑兵,每次冲锋都如钢铁洪流一般,草原人哪见过这个,于是草原人就被纳尔森生生给打出了帝国的土地,几年之后草原上的雄鹰、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萨尔马提亚人被迫大迁徙,族里也是四分五裂,于是迁移到了今天的荒漠草原,整个草原最贫瘠的地方,纳尔森功勋卓绝,皇帝龙心大悦,将西北众地分封给他做领土,赐姓特兰,封为世袭一等大公爵,于是他在西北建的那个城市就名正言顺的改名字,成为特兰城,他从此就是纳尔森-特兰大公爵,他的子孙也世世代代为帝国镇守西北,西北无战事从此被传为一段佳话。
蒙蒙的夜,东方的上空有几道微微彩霞,一片寂静中,暗藏着生机,好静好静,一切都还在梦中,遥望过去,天渐渐破晓,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这时,万籁惧寂,突然有了一声鸟叫,划破了这寂静。不一会儿,东方天际浮起一片鱼肚白,天空已洒下第一缕阳光,大地也渐渐地光亮了起来,天亮了。
折腾了一夜的唐吉和艾丽莎,此刻也都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听见了鸟鸣,艾丽莎第一个睁开了双眼,最近这两天她实在是太累了,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没想到睡得这么死,唐吉此刻还未醒。
艾丽莎的伤好了不少,已经可以自己站起来,她站起身后,环顾一下四周,他们出了森林又走了很远,最后来到这个小山包上度过了这个有惊无险的晚上,艾丽莎想马上就回到族里,把这件东西教给长老,可是她又放心不下唐吉,叹了一口气坐下来从包里拿出水果,慢慢的嚼着。
唐吉也睁开了眼睛,看艾丽莎早就醒了,和她打了一个招呼。
简单的吃过早饭,艾丽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想现在就回族里一趟,毕竟她身上藏着重要的东西,唐吉也同意她的想法,他俩的关系现在有点模糊,说恋人有些过,但是说朋友又好像比朋友亲密。
唐吉自告奋勇的要送艾丽莎回精灵部落,艾丽莎也没拒绝,毕竟现在的唐吉会魔法,护送艾丽莎回去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唐吉已经抱的美人归了,去不去草原王的金色大帐都没什么意义了。
于是他们就上路了,走了小半天,遇到了一个草原部落,可是当他们看见眼前的场景,两人都震惊了。
整个部落被付之一炬,顺风而来的浓烟,哭喊,惨叫,还有火光,部落俨然已经不存在了,到处都是被焚烧的焦土,有些帐篷此刻正熊熊燃烧着噼里啪啦的作响。
倒在地上的有牛羊牲畜,也有大量的牧民。
有些幸存的老人目光呆滞的望着地上死去的亲人,失去母亲的孩子此刻正嚎啕大哭,还有死了丈夫的女人,此刻正伏在她男人身上悲愤的嚎叫,地上还散落一些无人认领的首级,地上血流成河,现在已经干涸成黑色,这个部落彻底变成一片废墟,一片地狱景色。
一个年轻的少女被扒光衣服,看的出她死前曾经受过辱,此刻正双目圆睁,面目可怖,仿佛在无声的控诉这群屠杀者的罪行。
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被刺穿在帐篷周围的木栅栏上,还有几个小孩子被马蹄踏的稀烂,一些年轻人胸前有些血窟窿,似乎是长矛造成的。
还有些人身上布满了箭矢,像一只只刺猬一样,空气中弥漫着血的味道,令人毛骨悚然。
还有身中数刀未死的人,只见他身体已经被刀子划的皮开肉绽,此刻正在地上痛苦的挣扎着,等待咽气。
唐吉被眼前的地狱景象震惊了,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连孩子都不放过?
接着唐吉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肚子里的酸水都呕了出来。
一名草原妇女看见唐吉他们缓步走来,眼中怒火瞬间被点燃了,直奔唐吉而来,大声的说着什么话,看架势似乎要和唐吉拼命,妇女冲了过来,一把掐住唐吉的脖子,嘴里还念念有词,这次她是用奥斯曼语说的:“该死的奥斯曼人!我和你们拼了!你们这群畜生!畜生!!”
艾丽莎看她过来掐住唐吉,赶紧用力将他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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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周围幸存的人都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眼中尽是仇恨和憎恶,那眼神恨不得马上就将唐吉给撕了,可是无奈这些幸存者大多数是老弱病残,没有一个青壮。
唐吉不敢再继续往前走了,拉着艾丽莎赶紧出了部落,然后又拽着艾丽莎跑了好久。
“唐吉,你认为是什么人做的?”艾丽莎轻轻的问到。
跑了很久的他们,此刻正好可以坐下休息一会,同时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
唐吉坐在地上手摸着下巴说道:“应该不是其他部落做的,虽然说草原人本来就像强盗,他们不但抢草场,还会抢牛羊,抢马,抢女人,但是他们不会做的这么绝。而且就算是草原人自己做的,他们在把人杀掉后,会用一根杆子插在地上,把尸体挂在上面,脸对着圣山,以示对神灵的忏悔。”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艾丽莎好奇的问到。
“哈哈哈,我出来历练前可是有好好的拜读大陆通史的。”唐吉显得有些得意,也不怪艾丽莎,毕竟人类和精灵已经几千年没来往了,她怎么可能知道这些草原上的习俗。
艾丽莎白了他一眼:“继续!”
“首先确定一点,屠了这个草原部落的罪魁祸首不会是草原王的骑兵或者是那些流浪的部落,因为草原上物资紧缺,如果是草原王或者是流浪的部落做的,他们会收拢帐篷,带走牛羊甚至带走女人,根本不会烧了这些东西,从这可以看出,这次惨剧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草原人自己。其次有的牧民死亡原因是被长矛刺穿,草原人用的武器普遍是弯刀,马刀之类的。而像长矛这类东西,只有奥斯曼帝国才有!这里的长矛应该是骑枪,标准的骑兵装备。而且方才我看了那些死人身上的弓箭,每一支箭簇都是精钢所制,草原上这么缺乏铁矿,不会是草原人,反观奥斯曼这边则已铁器闻名于世。而且这里的血已经变成黑色,这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偌大的部落也被烧成了焦土,也需要一定时间,说明惨剧至少是昨晚发生的。另外那个女人刚才说的意思好像是奥斯曼人屠戮了部落。目前草原附近的帝国骑兵只有三支,一支是帝国西北伊霍行省境内的西北独立骑士团,不过那里距离这有十数座山,骑兵想要翻山越岭是不可能的,如果绕路的话一定会引人注意的。第二支骑兵就是特兰大公爵的私人骑兵团,特兰城距离这里虽然不算太远,可是别忘了,特兰城周围还有不少帝国的驻军,如果特兰城的军队想要来草原上杀人,那么也一定会有动静的。第三支骑兵嘛,就是飞龙军团!”唐吉像名侦探柯南一样说的头头是道,如果现在给他穿上蓝色小礼服带上大框眼镜,再配上音乐,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唐吉也不想往奥斯曼帝国这边想,可是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那个人,他想起了那个满头金发的年轻将军,就是他让自己有了变强的欲望。
“会是他吗?”
唐吉他们陆陆续续又路过了几个小部落和大部落,无一例外,全部遭受了屠戮,而且证据很明显的都指向了奥斯曼人,这下问题大了,如果这些真是奥斯曼帝国做的,那么他们到底要做什么?无缘无故挑起事端,可是兵家大忌,可是如果不是奥斯曼帝国做的,那事情就更大了,这就是要挑起奥斯曼和草原人的战争啊,其心可诛啊!
草原王庭金色大帐极其奢华,整个大帐足足有足球场大小,周围有无数大小不一的帐篷,数队精锐草原士兵正在紧密巡逻,帐篷周围是巨大草场,草地肥沃,水源充足,无数牛羊,和大量的马匹,俨然草原上第一大部族,帐篷周身有数条金子制成的丝线,阳光一晃,金光闪闪。大帐内炉火旺盛,大帐外金色的骷髅头纛被风吹的猎猎作响,大帐内却温暖如春。
萨尔马提亚人是一个强悍的草原部族,是金色骷髅头旗的主人,也是草原上的主人。草原上各个部族迫于他们强大的实力唯他们马首是瞻。萨尔马提亚人最早属于北方游牧民族,在萨尔马提亚人鼎盛时期,其部落甚至分布在如今奥斯曼帝国东北境内的维斯瓦纳河和玛瑙河。向北延伸到神秘而寒冷的贫瘠之地,向南延伸到雾气沼泽。他们曾经是帝国的巨大敌人,不过后来帝国出了一名特兰大公爵,这名奥斯曼人成为了草原人的噩梦,约八百年前,萨尔马提亚人还在帝国境内放牧,他们极其嚣张,那会儿奥斯曼帝国正在对其他国家征战,无暇顾及帝国西北方向的草原人,于是他们趁机侵入了奥斯曼帝国的西北部大量的领土,驱逐居于帝国西北部的臣民,占据了其势力范围。萨尔马提亚人的骑兵征战四方,机动性极其强悍,他们肆无忌惮的劫掠着奥斯曼人的城池,俘虏了无数的奥斯曼帝国女人和财富。奥斯曼帝国坐不住了,可是当时帝国正深陷于与邻国的战争泥潭无法自拔,草原人也是看准这一点才敢肆无忌惮的大肆蚕食奥斯曼的领土,后来这位传奇大公爵临危受命,说起来这位特兰大公也是一位传奇人物,他本名叫纳尔森-格林,他的家族格林家族,是帝国里面一个中等贵族,也是很有名气的贵族,他是家族长子,不过却很不受父亲待见,因为听说他五岁之前根本不会说话,人们都说他是白痴,十岁之前也没有任何特异之处,没有觉醒成狩灵,不会魔法,身子骨也很柔弱不适合练武技和斗气。于是十五岁成年那年就被老爹赶回老家封地,管理族产去了,可是阴差阳错之下,他竟然偶遇当时的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皇子,那个皇子也是不受父亲待见,和他同病相怜,再加上两人品性相似,兴趣相投,于是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好兄弟,后来更是在夺嫡过程中,纳尔森大显神威帮助这名皇子成功上位成为奥斯曼帝国的皇帝,但是格林家族当时支持的是另一个皇子,整个家族险些成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最后纳尔森用自己荣华富贵的前程换了保全自己的家族,皇帝当时大怒,将他贬黜到西北荒凉之地,他丝毫不在意,在西北经营几年后,他建了一个特别大的城池,当地人们都称之为传奇之城,那时正值帝国内忧外患之时,草原人又趁机蚕食帝国的土地,于是皇帝陛下想起来了纳尔森,命他为征西大将军,让他收拾草原人。萨尔马提亚人本来对他一点都没在意,他们自认为是马背上的民族,又有草原上数十万控弦之士,所以根本没把纳尔森放在眼里,但是他们大错特错了,没想到这个纳尔森心狠手辣至极,遇到草原人便杀,无论男女老幼,无论牛羊牲畜,无一例外,全部杀光,这下可震惊了草原各部,纳尔森自己组建的骑兵,凶悍异常,马匹都是精挑细选,杀次留好,装备也是精良,数量虽然不多,只有数万骑,但无一例外都是重装骑兵,每次冲锋都如钢铁洪流一般,草原人哪见过这个,于是草原人就被纳尔森生生给打出了帝国的土地,几年之后草原上的雄鹰、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萨尔马提亚人被迫大迁徙,族里也是四分五裂,于是迁移到了今天的荒漠草原,整个草原最贫瘠的地方,纳尔森功勋卓绝,皇帝龙心大悦,将西北众地分封给他做领土,赐姓特兰,封为世袭一等大公爵,于是他在西北建的那个城市就名正言顺的改名字,成为特兰城,他从此就是纳尔森-特兰大公爵,他的子孙也世世代代为帝国镇守西北,西北无战事从此被传为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