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言坐在她面前,见她望着自己发愣,便问道:“我很好看么?”】
活了十几年,九念自认是个早熟稳重的女子,与同年龄的女孩相比,她从未失礼过、轻狂过。
自小随父亲出入官场,迎来送往,长了一些见识,而在商场上,曾家三十二间铺子只要九念去了,掌柜的从不会拿她当作小孩子看待。
可眼前的这个偷马贼,打破了九念所有的冷静和礼数,让她几欲抽出匕首割破他的喉咙,以发泄心中的怨气!
若不是他,她此刻也许已到滑州城内,带着奔宵补一补干粮,治一治她体内的热毒,然后继续马不停蹄的赶往洛阳。
可这一切的计划,全部被他给打乱了,她心爱的奔宵被他的同伙偷了去,而她高烧不退全身起痘,病恹恹的被困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连口饭都吃不上。
可这个没心没肺的偷马贼,居然在烈日炎炎的晌午,躺在土道中间睡着了!
九念放眼望去周围的环境:左侧是一条宽度不过十丈的窄小河流,大概是黄河的一条很细的之流。她和阿言所处之处则是这河水裸露出的河滩,泥土柔软细腻,因为长期被行路之人踩踏而成了一条路,河滩往上走,开始零星的长出稀稀落落的草木,越往上草木越密,成了一片水杉林。
那水杉树树干笔直,要等到二月下旬才开花,此时树干上光秃秃的,只生了许多像胡须一样的小枝,冷不防看去,像是一根根山药扎在地上。
九念往林子里走,眺望了一下,林子不深,再往前走是一小片油菜花田,那些油菜花摇摇摆摆密密麻麻,被人用篱笆隔成了两片,中间是一条一望无际的土道,大概是通往村镇的小路。
有篱笆就定有村镇,那顺着这条路走大概就能出去。
九念探查完地形,只觉口干舌燥,嘴里像是着了火一样,便去小河里捧了几口水喝,喝完擦擦嘴,并不觉得解渴,看来自己真的如那偷马贼所说,是被热毒给闹的。
她见他还在睡,便有些烦操,走到河滩上踢了阿言一脚,又把手里捧着的水“嚯”的一下全部浇到了他的脸上,冷冷道:“偷马贼!别睡了!醒来告诉我如何治病,我还要急着赶路!”
阿言猛地被水浇醒,浓黑的眉毛皱了皱,脸上本来就沾满了土,被水一洒便和成了泥,成了已经看不清五官的泥人。
他吃力的坐起来,双腿还是动弹不得,仰起头看着她。
她的脖子上已经还是起痘了,马上就会蔓延到脸上。看来热毒之症非但没有缓解,反而严重了。
阿言正想着在没有药石的情况下如何救她,胳膊却忽然被人架了起来!
“你做什么?”阿言警惕的问。
九念夹着他的胳膊往树林里拖:“你这样横挡在路中间,行人要是骑马路过非踩死你不可!”
她的动作有些粗暴野蛮,不禁让他感到不舒服。
“衣服...衣服这样拖会磨破...”他抗议道。
九念像是听不见一样,蛮力将他拖到树林里扔下,然后筋疲力尽半蹲在他的对面,冷嘲热讽:“偷马贼,你大概看不到你现在的样子吧?还顾得上衣服?”
阿言靠在水杉树笔直的树干上,悄悄地拿起地上的一块石头藏在衣袖里,提防的打量着她:她头发梳成一束,绑以银质青莲冠,英气逼人,看得出是女子,却生得龙睛凤颈。而她身着的青色男装虽是布衣,做工样式却是最入时且实用的胡服,窄腰绑袖,衣边袖口都有修纹和绸边,极其讲究,手腕上戴着深紫色护腕,腰间挂着蹀躞七事,足蹬昂贵的牛皮靴,身后还背着一顶防雨的尖头蓑帽。虽赶路多日身上却是一尘不染,不是达官显贵也是商贾之女。
阿言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白衣已经变成了土色,胸前因为爬了一晚给她换绢帕去热已经破了好几个洞,而脸上更是粘了厚厚的一层泥,干裂发痒。
他看着九念,忽然拉住了她的手腕,九念本能的想要甩开,却被他的另一只手握住小臂。
架势倒是像在给她把脉。
九念半信半疑的问:“偷马贼,我除了除出痘发热并没有什么大碍吧?”
阿言松开她的手,沉吟片刻,道:“脉数有力,火毒炽盛,血为热迫,随火上逆,明日你的痘便会发痒,抓破既会溃烂结痂,热伤脉络,邪火入脑,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九念一下子站起来,以刀怒指他:“偷马贼!你不要装神弄鬼的来威胁我!”
阿言望着她震怒的样子,平静的说:“你平日也是这样狂躁暴动?若不是,则皆由热盛津伤,大热烦躁所致。”
九念一愣,的确,她从昨天开始就狂躁不安,失眠,浑身热得难受,总是觉得口干想喝水。
她压了压火气重新坐在他对面,真的有些怕了,语气不再这样生硬:“偷马贼...那我...”
“叫我阿言。”
“哪个言?”
“你无需知道。”
“那...偷马...不对,阿言...你说我的病,当下该如何治?”
他布满泥巴的脸颊面无表情,只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望着她,忽然双手伸出来,像是孩童对大人讨要拥抱一般,对她说:
“背我去河边洗一洗。”
“...”
九念很听话,虽说由于阿言骨架太大没能背得动,但这次架着胳膊将他拖拽到河边的时候,动作还算温柔。
幸亏这路是河滩的细沙堆积而成,还算柔软细腻,否则这样拖来拖去,衣服早就成了布条。
阿言趴在河边细细的洗脸,九念就百无聊赖的坐在他身旁抬头望着天空,思绪放空。
三月三就快到了,按旧俗,三月三要在水边洗涤污垢,祭祀先祖,而她如今却是家散人散,同一个陌生人在水边洗脸,也不知父亲怎么样了。
“有没有束发的绳子?”身旁的人对她说。
九念闻声转过头去,就见他已然洗净了脸,倒是一副她未曾预料到的俊朗面孔,她微微愣怔着,看着他。
原来那血污之下的容颜,竟是如羊脂玉一般白皙的,九念曾见过最好看的男子当属吉云战,可是眼前的人,五官虽没有吉云战一般精致妖娆,却多了几分温润正气,看着竟很顺眼。
阿言坐在她面前,见她望着自己发愣,便问道:“我很好看么?”
九念这才回过神来,不屑的冷笑一声,道:“想不到你不止爱干净,还很自恋。”
阿言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没做声,低头默默地将自己破旧的白衣拿起一角,撕下一小条来。
他黑长的头发分成上下两层,将上层挽成一束扎在后面,下层垂在背上,登时利落了许多。
若是他的白衣衫再干净点,也算是个美男子了。九念这样想着,就见他开始解衣了。
“你脱衣服做什么?”九念问道。
“我的衣衫太脏,需要脱下来洗一洗,失礼了。”阿言先象征性的道了个歉,然后当着九念的面把自己身上的薄衫脱了下来,只剩身下长裤。
大周女子并不像古人一般保守,九念也不回避,望着他平直的锁骨,问:“天这么凉,你不怕冷吗?”
“我怕污浊胜过怕冷。”他说完,竟将衣衫丢进了九念怀里。
“你让我给你洗衣裳?”她攥着那血迹斑斑的白衫,不可置信的问道。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给自己洗过衣服,更别说给别人。
然而阿言却**着上身坐在她面前,用手撑在身后,一脸诚挚的说:
“洗完衣裳,你的热毒会缓解许多,多谢。”
九念哭笑不得,她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了这个偷马贼的。
活了十几年,九念自认是个早熟稳重的女子,与同年龄的女孩相比,她从未失礼过、轻狂过。
自小随父亲出入官场,迎来送往,长了一些见识,而在商场上,曾家三十二间铺子只要九念去了,掌柜的从不会拿她当作小孩子看待。
可眼前的这个偷马贼,打破了九念所有的冷静和礼数,让她几欲抽出匕首割破他的喉咙,以发泄心中的怨气!
若不是他,她此刻也许已到滑州城内,带着奔宵补一补干粮,治一治她体内的热毒,然后继续马不停蹄的赶往洛阳。
可这一切的计划,全部被他给打乱了,她心爱的奔宵被他的同伙偷了去,而她高烧不退全身起痘,病恹恹的被困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连口饭都吃不上。
可这个没心没肺的偷马贼,居然在烈日炎炎的晌午,躺在土道中间睡着了!
九念放眼望去周围的环境:左侧是一条宽度不过十丈的窄小河流,大概是黄河的一条很细的之流。她和阿言所处之处则是这河水裸露出的河滩,泥土柔软细腻,因为长期被行路之人踩踏而成了一条路,河滩往上走,开始零星的长出稀稀落落的草木,越往上草木越密,成了一片水杉林。
那水杉树树干笔直,要等到二月下旬才开花,此时树干上光秃秃的,只生了许多像胡须一样的小枝,冷不防看去,像是一根根山药扎在地上。
九念往林子里走,眺望了一下,林子不深,再往前走是一小片油菜花田,那些油菜花摇摇摆摆密密麻麻,被人用篱笆隔成了两片,中间是一条一望无际的土道,大概是通往村镇的小路。
有篱笆就定有村镇,那顺着这条路走大概就能出去。
九念探查完地形,只觉口干舌燥,嘴里像是着了火一样,便去小河里捧了几口水喝,喝完擦擦嘴,并不觉得解渴,看来自己真的如那偷马贼所说,是被热毒给闹的。
她见他还在睡,便有些烦操,走到河滩上踢了阿言一脚,又把手里捧着的水“嚯”的一下全部浇到了他的脸上,冷冷道:“偷马贼!别睡了!醒来告诉我如何治病,我还要急着赶路!”
阿言猛地被水浇醒,浓黑的眉毛皱了皱,脸上本来就沾满了土,被水一洒便和成了泥,成了已经看不清五官的泥人。
他吃力的坐起来,双腿还是动弹不得,仰起头看着她。
她的脖子上已经还是起痘了,马上就会蔓延到脸上。看来热毒之症非但没有缓解,反而严重了。
阿言正想着在没有药石的情况下如何救她,胳膊却忽然被人架了起来!
“你做什么?”阿言警惕的问。
九念夹着他的胳膊往树林里拖:“你这样横挡在路中间,行人要是骑马路过非踩死你不可!”
她的动作有些粗暴野蛮,不禁让他感到不舒服。
“衣服...衣服这样拖会磨破...”他抗议道。
九念像是听不见一样,蛮力将他拖到树林里扔下,然后筋疲力尽半蹲在他的对面,冷嘲热讽:“偷马贼,你大概看不到你现在的样子吧?还顾得上衣服?”
阿言靠在水杉树笔直的树干上,悄悄地拿起地上的一块石头藏在衣袖里,提防的打量着她:她头发梳成一束,绑以银质青莲冠,英气逼人,看得出是女子,却生得龙睛凤颈。而她身着的青色男装虽是布衣,做工样式却是最入时且实用的胡服,窄腰绑袖,衣边袖口都有修纹和绸边,极其讲究,手腕上戴着深紫色护腕,腰间挂着蹀躞七事,足蹬昂贵的牛皮靴,身后还背着一顶防雨的尖头蓑帽。虽赶路多日身上却是一尘不染,不是达官显贵也是商贾之女。
阿言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白衣已经变成了土色,胸前因为爬了一晚给她换绢帕去热已经破了好几个洞,而脸上更是粘了厚厚的一层泥,干裂发痒。
他看着九念,忽然拉住了她的手腕,九念本能的想要甩开,却被他的另一只手握住小臂。
架势倒是像在给她把脉。
九念半信半疑的问:“偷马贼,我除了除出痘发热并没有什么大碍吧?”
阿言松开她的手,沉吟片刻,道:“脉数有力,火毒炽盛,血为热迫,随火上逆,明日你的痘便会发痒,抓破既会溃烂结痂,热伤脉络,邪火入脑,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九念一下子站起来,以刀怒指他:“偷马贼!你不要装神弄鬼的来威胁我!”
阿言望着她震怒的样子,平静的说:“你平日也是这样狂躁暴动?若不是,则皆由热盛津伤,大热烦躁所致。”
九念一愣,的确,她从昨天开始就狂躁不安,失眠,浑身热得难受,总是觉得口干想喝水。
她压了压火气重新坐在他对面,真的有些怕了,语气不再这样生硬:“偷马贼...那我...”
“叫我阿言。”
“哪个言?”
“你无需知道。”
“那...偷马...不对,阿言...你说我的病,当下该如何治?”
他布满泥巴的脸颊面无表情,只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望着她,忽然双手伸出来,像是孩童对大人讨要拥抱一般,对她说:
“背我去河边洗一洗。”
“...”
九念很听话,虽说由于阿言骨架太大没能背得动,但这次架着胳膊将他拖拽到河边的时候,动作还算温柔。
幸亏这路是河滩的细沙堆积而成,还算柔软细腻,否则这样拖来拖去,衣服早就成了布条。
阿言趴在河边细细的洗脸,九念就百无聊赖的坐在他身旁抬头望着天空,思绪放空。
三月三就快到了,按旧俗,三月三要在水边洗涤污垢,祭祀先祖,而她如今却是家散人散,同一个陌生人在水边洗脸,也不知父亲怎么样了。
“有没有束发的绳子?”身旁的人对她说。
九念闻声转过头去,就见他已然洗净了脸,倒是一副她未曾预料到的俊朗面孔,她微微愣怔着,看着他。
原来那血污之下的容颜,竟是如羊脂玉一般白皙的,九念曾见过最好看的男子当属吉云战,可是眼前的人,五官虽没有吉云战一般精致妖娆,却多了几分温润正气,看着竟很顺眼。
阿言坐在她面前,见她望着自己发愣,便问道:“我很好看么?”
九念这才回过神来,不屑的冷笑一声,道:“想不到你不止爱干净,还很自恋。”
阿言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没做声,低头默默地将自己破旧的白衣拿起一角,撕下一小条来。
他黑长的头发分成上下两层,将上层挽成一束扎在后面,下层垂在背上,登时利落了许多。
若是他的白衣衫再干净点,也算是个美男子了。九念这样想着,就见他开始解衣了。
“你脱衣服做什么?”九念问道。
“我的衣衫太脏,需要脱下来洗一洗,失礼了。”阿言先象征性的道了个歉,然后当着九念的面把自己身上的薄衫脱了下来,只剩身下长裤。
大周女子并不像古人一般保守,九念也不回避,望着他平直的锁骨,问:“天这么凉,你不怕冷吗?”
“我怕污浊胜过怕冷。”他说完,竟将衣衫丢进了九念怀里。
“你让我给你洗衣裳?”她攥着那血迹斑斑的白衫,不可置信的问道。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给自己洗过衣服,更别说给别人。
然而阿言却**着上身坐在她面前,用手撑在身后,一脸诚挚的说:
“洗完衣裳,你的热毒会缓解许多,多谢。”
九念哭笑不得,她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了这个偷马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