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河西走廊那里,他们才开始体会到艰辛,那里十分干旱,但从此地到大秦可有几十里路,途中要隔几里甚至十几里才可能出现绿洲。黯离两人牵着马,耷拉着脑袋,花小楼为了防晒,甚至躲在了货仓里,程锦衣则不一样,坐在车顶,汗流浃背,读着书,岿然不动,“行了,老程,读这破书有何意义,读书是那些高官们的事,咱们可没这待遇,好了,快下来帮忙拉车!”黯略带不满地说道。
“行了,货仓里热得跟烤炉似的,你们能不能别吵了。对了,哥,你能不能先把你的帽子给我戴戴。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谁知她刚把手伸到程锦衣的帽檐上,就“哇”一声把手缩了回去,原来程锦衣的帽子是由钢打造而成,经过太阳暴晒,必然是烫手的。“行了,小楼,我这些竹简看完了,你去帮我再拿一批过来。你一个女孩子家,自打和我跟了千树师傅之后,就没动过竹简子,咋的?你怕字咬你啊,赶紧把它们都搬过来,和我一起看,快点!”“切,喝了点墨水,还真以为自己是大文学家呢。”黯:“各位,我先去前面看看有没有绿洲之类的,你们在此不要走动。”等了半天之后,黯快马加鞭回来了,“前…前头有绿洲!”听到这话的众人瞬间有了奔头。立马赶到了那片绿洲,本来那里并不大,但由于先前有人居住于此,并且种了很多树,所以绿洲慢慢变大了,而且还有很多居民住在这附近,他们把马车栓在了一棵树上,喝了一些水,便去到了镇上,虽然人不多,但在这个漫漫黄沙中能够有人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他们寻找着住店的地方时,一股粽叶与糯米的清香伴着悠扬悦耳的古筝弹奏的声音进入了程锦衣他们的鼻翼与耳朵中,沁入了肺腑,全是甜滋滋的。“粽艺坊,哥,这里是粽艺坊欸!”“这里不叫粽艺坊还叫啥?”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子伴着粽香走出粽艺坊。她叫青弦,是这间粽艺坊的女主人,手下有两个心腹,金柚柚和喜团团,他们一般在店中打理生意,金柚柚做事十分麻利,喜团团则擅长招揽生意。有了他们两个,这个粽艺坊一天至少赚四十两白银,去掉所有开销后还剩下三十多两,这便使粽艺坊在江湖上名声大噪。
“几位江湖好汉,长途跋涉了那么久,肯定饥渴难耐,来,进店来瞧瞧,弦姐的粽子又香又大,绝对符合各位爷的胃口。”
“金柚柚?”“你咋知道我的?”“呵呵,你这粽艺坊名震江湖,我能不知道喜大姐吗。”“那各位就随我来吧。”
程锦衣众人进入粽艺坊后,点了几个肉粽,坐在一起谈了起来,当然,这绝对没有花小楼的份,为了支开她,程锦衣派她把银车拉来,等肉粽上来后,立马吃了起来,“大哥,咱在这里大快朵颐,把人家小楼一个人丢在那里是不是有点缺德?”“算了,咱不管她,欸?这肉馅咋那么奇怪,味道不像牛羊鸡鸭,但我又感觉我吃过这肉?”程锦衣若有所思,突然浑身颤抖起来。“我想起来了!我当时为标记我杀了的2500人,曾吃过一回,这东西是…人肉!”
一听到这,黯和离当时就烦了恶心,程锦衣却如同回味一般,又吃了一口,“味道还不错,人肉果然好吃。”
------题外话------
新坑
“行了,货仓里热得跟烤炉似的,你们能不能别吵了。对了,哥,你能不能先把你的帽子给我戴戴。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谁知她刚把手伸到程锦衣的帽檐上,就“哇”一声把手缩了回去,原来程锦衣的帽子是由钢打造而成,经过太阳暴晒,必然是烫手的。“行了,小楼,我这些竹简看完了,你去帮我再拿一批过来。你一个女孩子家,自打和我跟了千树师傅之后,就没动过竹简子,咋的?你怕字咬你啊,赶紧把它们都搬过来,和我一起看,快点!”“切,喝了点墨水,还真以为自己是大文学家呢。”黯:“各位,我先去前面看看有没有绿洲之类的,你们在此不要走动。”等了半天之后,黯快马加鞭回来了,“前…前头有绿洲!”听到这话的众人瞬间有了奔头。立马赶到了那片绿洲,本来那里并不大,但由于先前有人居住于此,并且种了很多树,所以绿洲慢慢变大了,而且还有很多居民住在这附近,他们把马车栓在了一棵树上,喝了一些水,便去到了镇上,虽然人不多,但在这个漫漫黄沙中能够有人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他们寻找着住店的地方时,一股粽叶与糯米的清香伴着悠扬悦耳的古筝弹奏的声音进入了程锦衣他们的鼻翼与耳朵中,沁入了肺腑,全是甜滋滋的。“粽艺坊,哥,这里是粽艺坊欸!”“这里不叫粽艺坊还叫啥?”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子伴着粽香走出粽艺坊。她叫青弦,是这间粽艺坊的女主人,手下有两个心腹,金柚柚和喜团团,他们一般在店中打理生意,金柚柚做事十分麻利,喜团团则擅长招揽生意。有了他们两个,这个粽艺坊一天至少赚四十两白银,去掉所有开销后还剩下三十多两,这便使粽艺坊在江湖上名声大噪。
“几位江湖好汉,长途跋涉了那么久,肯定饥渴难耐,来,进店来瞧瞧,弦姐的粽子又香又大,绝对符合各位爷的胃口。”
“金柚柚?”“你咋知道我的?”“呵呵,你这粽艺坊名震江湖,我能不知道喜大姐吗。”“那各位就随我来吧。”
程锦衣众人进入粽艺坊后,点了几个肉粽,坐在一起谈了起来,当然,这绝对没有花小楼的份,为了支开她,程锦衣派她把银车拉来,等肉粽上来后,立马吃了起来,“大哥,咱在这里大快朵颐,把人家小楼一个人丢在那里是不是有点缺德?”“算了,咱不管她,欸?这肉馅咋那么奇怪,味道不像牛羊鸡鸭,但我又感觉我吃过这肉?”程锦衣若有所思,突然浑身颤抖起来。“我想起来了!我当时为标记我杀了的2500人,曾吃过一回,这东西是…人肉!”
一听到这,黯和离当时就烦了恶心,程锦衣却如同回味一般,又吃了一口,“味道还不错,人肉果然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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