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锁办公室之后, 某个人隔三差五就要让余檀上去。
一回生,二回熟。
后来倒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特别是中午, 谢之煜是让余檀上去和他一起用午餐。
只不过余檀想起那天一直到天黑, 整个办公大楼几乎人去楼空,她还重新换了一套衣服才可以下楼, 就根本不想再上楼。
这个办公室里有太多不堪入目的回忆,沙发、书桌,里面的休息室,留下他们很多的痕迹。
以至于余檀一再强调, 谢之煜必须换掉办公室的那张湿透的沙发。
这倒不是什么难办的事,隔天谢之煜就让人重新购置了一套真皮沙发。
余檀每天中午去谢之煜的办公室, 不再和自己的同事一起用餐,难免惹人好奇。不过她借口要工作, 说要和其他人错峰用餐,也就没人再说什么。
做贼似的,余檀只能等同事走得差不多了, 才偷偷摸摸溜到十六楼。
谢之煜的小灶的的确确要比楼下的食堂好吃一些, 但小灶也是楼下食堂的大厨亲自做的。
余檀记得自己之前还不知道谢之煜就是总裁时还默默吐槽过, 大致意思是他一个人单独开小灶不好。
谢之煜自然要为自己解释一番:“我要是去食堂了,你以为他们能安心吃饭?所以我还是不去他们面前晃悠,让彼此吃一顿轻松的午餐, 你好我好大家好。”
余檀觉得谢之煜是狡辩:“别的企业老总都很亲民, 为什么你就是喷火龙?”
谢之煜:“别的企业老总是什么样我不知道, 但我就是我。”
“你是不一样的烟火。”
谢之煜:“什么玩意儿?”
余檀唱出那句耳熟能详的歌词:“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边唱边笑, 乐不可支。
余檀唱歌一贯走调, 这次也不例外,但她没事也喜欢哼哼几句。
走调这件事没办法改。
还记得上学那会儿的音乐课,余檀每次唱歌都走调,一首歌曲从她嘴里愣是成了搞笑剧。
有一次因为唱歌的事,余檀还气呼呼地回家说自己跟同学吵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同学嘲笑她唱歌走调难听。余檀不服气,自己在家练同一首歌练了很久很久。久到谢之煜耳朵都要听出茧子,可她还是会走调。
不同的是,谢之煜的音乐乐感非常不错,他会弹钢琴就算了,唱的歌也挺好听。
余檀有一次无意间听到谢之煜在哼一首粤语歌,逼着他唱给她听。
高三晚自习下课回家,他们两个人并排走在路上,谢之煜不得已低低哼唱:
“追追赶赶,高高低低
深呼吸然后与你执手相随
甜蜜中不再畏高
可这样跟你荡来荡去无畏无惧……”
谢之煜的声线本就低沉,唱粤语歌更多了一分韵味。
能够让谢之煜展现歌喉的时候并不多,余檀是个例外。
那首歌是陈奕迅的《幸福摩天轮》,谢之煜难得分享自己的感受。他说自己挺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写得有几分遗憾,又有几分浪漫。
余檀听谢之煜唱歌,又听他用普通话逐句翻译歌词,再听他谈对歌词的理解和感受。
那时候余檀觉得,谢之煜还真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大男孩。别看他是个外型野蛮的人,可是他会记得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做什么、会记得她的鞋码、知道她最爱听哪首歌……
受到谢之煜的影响,有一段时间余檀的耳机里也一直在单曲循环那首《幸福摩天轮》。
后来时隔多年再听这首歌,余檀的思绪似乎一下子回到当年的光景。
她也终于理解谢之煜口中对这首歌的理解。
余檀退婚之后心心念念要去坐摩天轮,不管不顾,就算游乐园已经关门了,她还厚着脸皮让谢之煜用一下钞能力。
或许早在高三那个看似普普通通的晚上,她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颗有关摩天轮的种子,就像歌词里所唱的那般:“天荒地老流连在摩天轮,在高处凝望世界流动,失落之处仍然会笑着哭。”
说起当年的趣事,余檀笑个不停。
她和谢之煜之间相处有一点好处,从来不会冷场。可能是从小就认识,有太多属于彼此之间的回忆。好比今天中午聊着聊着,忽然就回忆起了当年,接着又是一堆说不完的话。
除开今天,以往很多时候也是这样。
有一天晚上,余檀正在敷着面膜,忽然想到什么,兴致勃勃跑到谢之煜的面前问他:“你还记得我们初三的时候,有一次你跟人打架,差点把脸划破吗?”
谢之煜哪里记得这些小事:“怎么?我的脸要是破相了,你就不要我了吗?”
余檀啧一声:“你这人怎么小人之心呢!我正想说,那时候如果你破相了,我就勉为其难收了你。”
谢之煜:“是么?”
余檀:“是的呀!是不是很感动。”
谢之煜:“特别感动,所以我今晚可以好好报答你。”
余檀赶紧溜之大吉:“不用了,谢谢!”
余檀的话最多,谢之煜也会完全下意识地给她回应和反馈。
分享欲是最高级的浪漫。
余檀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的就是这份无拘无束和说不完的废话。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和聊不完的天,恰恰是最简单却又最不容易的小幸福。
笑容会传染,谢之煜也不免跟着笑。自从和余檀领证结婚之后,其实身边的工作伙伴能够明显感觉到谢之煜的不一样。
以往多么嚣张跋扈的人,现在似乎有了某些羁绊,收敛了许多。
谢之煜从来不是一个被束缚或者被管教的人,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就是他,独一无二的谢之煜。
可是现在,有老婆的男人,老婆说一,他不敢说二。
谢之煜将心肝宝贝拥在怀里,伸手掐一把她细嫩的脸颊,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怎么办呢?
好像怎么都要不够。
真是要命。
有关某件夫妻之间亲密的事情,谢之煜倒也真真研究过。
第一次他就让余檀生病发烧,后来也想着收敛一点。但是这种东西收敛不了,感觉一上头,人就跟着了魔似的,忍不住。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
谢之煜也体贴余檀,倒也没有让她使什么力气。
转眼到了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新闻上说一股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席卷整个南方。
最先发现余檀和谢之煜之间有猫腻的,自然是那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秘书大人。
秘书大人名叫杨飞沉,性别男,年龄三十有二,英文名chaplin,美籍华裔,未婚。
杨飞沉是个外表绅士儒雅的男性,鼻梁上架着一副有近五百度的无框眼镜,平日里都是不苟言笑的形象。
他本人是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毕业,后来继续在芝加哥大学布兹商学院深造。
杨飞沉这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亦是谢之煜花费重金请来当自己的秘书,这位秘书每年的年薪数字惊人。
余檀第一次来找谢之煜签字时,并没有引起杨飞沉的任何怀疑。
可是,当余檀第二次从谢之煜的办公室出来并且脸色不自然时,敏锐的杨飞沉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框,眯了眯眼,发现了一些猫腻。
纸包不住火。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杨飞沉最终得出一个惊人的推理:那位不起眼的小职员就是总裁夫人!
原因有一下几点:
一,谢之煜每次见过这位余檀之后心情总会大好;
二,两个人手上戴着款式类似的婚戒;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杨飞沉和谢之煜公事已经有四年的时间,最是清楚自己这位老板的脾性。虽然谢之煜对女性友善,但平日里他的办公室并不会出现什么闲杂人等。有什么文件需要签署,一般都是经过总裁办,再交到谢之煜的手上,除非一些紧急文件,员工才会主动去找谢之煜。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有些自以为能够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居心不良人士。有杨飞沉把关,现在已经很少有那些情况发生。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位余檀却能够随意出入谢之煜的办公室!
可见关系有多不一般!
第四点,这才是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每天中午谢之煜的办公室里会有两份午餐等待收拾。
杨飞沉有八卦却不能说,紧紧捂着自己的嘴,眼睛却能看到总裁和总裁夫人旁若无人地眉来眼去。
好几次总裁办的同事在说起煜总的八卦时,杨飞沉选择推一推自己的眼镜,半个字也不多说。
更痛苦的是,每次杨飞沉偶遇到余檀时,还要装作对她的身份一无所知。
一个合格的秘书,深藏功与名。
这天中午,杨飞沉再次被谢之煜支开。
不过,即便不用谢之煜多说,他本人亦十分有自觉,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应该主动离开不再出现。
午餐用到一半,忽然有急要的事情要处理。
杨飞沉不得不硬着头皮敲了敲谢之煜办公室的门。
此时的余檀正在谢之煜的办公室里和他一起享用午餐。
余檀是真的忙,自己搬了笔记本电脑来十六楼,一来是不想扫了谢之煜吃午餐的兴致,二来她也挺喜欢楼上开的小灶。
刚好余檀这边还在和外部客户对接工作,人家客户都没有吃饭,她当然不好冷落人家。便让谢之煜自己先吃饭。
谢之煜一个人不吃独食,要等余檀忙完。
余檀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看到一旁色泽诱人的糖醋里脊,自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入口。倒也没有忘记工作,放下筷子后手指立马又在键盘上噼里啪啦。
不知道的,还以为余檀在谈什么几亿的大项目。
谢之煜觉得余檀工作起来的样子也挺可爱,不打扰她。见她糖醋里脊吃得挺开心,便拿起筷子又夹了一块放到她唇边。
余檀很自然地张口咬下,也没忘记感谢他:“好好吃,谢谢bb猪。”
一句谢谢bb猪,谢之煜的尾巴能翘到天上去。
一口饭一口菜才能吃得更香。
谢之煜就又用勺子舀了一勺饭递到余檀唇边,笑着哄她:“吃吧。”
余檀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况且肚子也是真的饿,一口吃了饭,还提示谢之煜:“我还想吃糖醋里脊。”
谢之煜依着她:“要不要喝口汤?”
余檀双眼盯着屏幕,点头:“好呀。”
谢之煜又像个贴心保姆似的,再给余檀喂一勺烫。
被人喂饭的感觉,总之不差。
夫妻之间的那点小情趣,余檀总是不经意地在和谢之煜上演,并且她完全没有察觉。
敲门声响起时,余檀正投入工作也没在意。
谢之煜看了余檀一眼,见她没反应,便让人进来。
杨飞沉推开总裁办公室的大门,看到的就是眼前这副场景。
一向高高在上且生人勿进的喷火龙,这会儿正用筷子夹着菜,满脸柔情蜜意地喂老婆吃饭。
这场景让杨飞沉有一瞬间不适,他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眼花。
眼前这个人还是谢之煜吗?
不对,这人是传说中的喷火龙吗?
谢之煜不但不觉得不妥,还一副理所当然,见站在门口的人愣愣的,提醒:“什么事?”
杨飞沉清了一下嗓子,这边还投入工作的余檀也一个激灵。
余檀抬头,视线下意识望向门口,原本嘴里还在香香地咀嚼着糖醋里脊,忽然难以下咽。
谢之煜不紧不慢,又给她夹了一筷子。
余檀和眼前人人敬畏的秘书大人面对面,只是一眼,立马做贼心虚地推开谢之煜给她夹菜的那只手。
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是她却莫名对这位秘书大人有几分惧怕,像是小学生上课偷吃零食被老师抓包,一动不敢动。
谢之煜见余檀这样不自然,开口:“chaplin,有什么事等我们吃完饭再说。”
杨飞沉的脚也才刚迈进总裁室一步,又缓缓推开,道了声好,并自觉地关上总裁室的大门。
走出办公室的人重重呼了一口气,还有点缓不过来。
这画面实在过于震撼,谁能懂?
人一走,余檀就要疯了。
工作也不重要了,跑过去掐着谢之煜的脖子,不自觉地撒着娇:“你怎么让人进来了呀!”
谢之煜满脸无辜且淡然:“我看过你,你没反应。”
“啊啊啊!谢之煜,我没脸见人了!”
刚刚她都做了什么呀!居然让谢之煜给她喂饭!这种事情两个人关起门来做倒是没什么,可是叫人看见了,她真的没办法再直视这位不苟言笑的秘书大人了!
救命啊!
作者有话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刺激!
坐等过几天在全公司面前掉马!
解锁办公室之后, 某个人隔三差五就要让余檀上去。
一回生,二回熟。
后来倒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特别是中午, 谢之煜是让余檀上去和他一起用午餐。
只不过余檀想起那天一直到天黑, 整个办公大楼几乎人去楼空,她还重新换了一套衣服才可以下楼, 就根本不想再上楼。
这个办公室里有太多不堪入目的回忆,沙发、书桌,里面的休息室,留下他们很多的痕迹。
以至于余檀一再强调, 谢之煜必须换掉办公室的那张湿透的沙发。
这倒不是什么难办的事,隔天谢之煜就让人重新购置了一套真皮沙发。
余檀每天中午去谢之煜的办公室, 不再和自己的同事一起用餐,难免惹人好奇。不过她借口要工作, 说要和其他人错峰用餐,也就没人再说什么。
做贼似的,余檀只能等同事走得差不多了, 才偷偷摸摸溜到十六楼。
谢之煜的小灶的的确确要比楼下的食堂好吃一些, 但小灶也是楼下食堂的大厨亲自做的。
余檀记得自己之前还不知道谢之煜就是总裁时还默默吐槽过, 大致意思是他一个人单独开小灶不好。
谢之煜自然要为自己解释一番:“我要是去食堂了,你以为他们能安心吃饭?所以我还是不去他们面前晃悠,让彼此吃一顿轻松的午餐, 你好我好大家好。”
余檀觉得谢之煜是狡辩:“别的企业老总都很亲民, 为什么你就是喷火龙?”
谢之煜:“别的企业老总是什么样我不知道, 但我就是我。”
“你是不一样的烟火。”
谢之煜:“什么玩意儿?”
余檀唱出那句耳熟能详的歌词:“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边唱边笑, 乐不可支。
余檀唱歌一贯走调, 这次也不例外,但她没事也喜欢哼哼几句。
走调这件事没办法改。
还记得上学那会儿的音乐课,余檀每次唱歌都走调,一首歌曲从她嘴里愣是成了搞笑剧。
有一次因为唱歌的事,余檀还气呼呼地回家说自己跟同学吵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同学嘲笑她唱歌走调难听。余檀不服气,自己在家练同一首歌练了很久很久。久到谢之煜耳朵都要听出茧子,可她还是会走调。
不同的是,谢之煜的音乐乐感非常不错,他会弹钢琴就算了,唱的歌也挺好听。
余檀有一次无意间听到谢之煜在哼一首粤语歌,逼着他唱给她听。
高三晚自习下课回家,他们两个人并排走在路上,谢之煜不得已低低哼唱:
“追追赶赶,高高低低
深呼吸然后与你执手相随
甜蜜中不再畏高
可这样跟你荡来荡去无畏无惧……”
谢之煜的声线本就低沉,唱粤语歌更多了一分韵味。
能够让谢之煜展现歌喉的时候并不多,余檀是个例外。
那首歌是陈奕迅的《幸福摩天轮》,谢之煜难得分享自己的感受。他说自己挺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写得有几分遗憾,又有几分浪漫。
余檀听谢之煜唱歌,又听他用普通话逐句翻译歌词,再听他谈对歌词的理解和感受。
那时候余檀觉得,谢之煜还真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大男孩。别看他是个外型野蛮的人,可是他会记得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做什么、会记得她的鞋码、知道她最爱听哪首歌……
受到谢之煜的影响,有一段时间余檀的耳机里也一直在单曲循环那首《幸福摩天轮》。
后来时隔多年再听这首歌,余檀的思绪似乎一下子回到当年的光景。
她也终于理解谢之煜口中对这首歌的理解。
余檀退婚之后心心念念要去坐摩天轮,不管不顾,就算游乐园已经关门了,她还厚着脸皮让谢之煜用一下钞能力。
或许早在高三那个看似普普通通的晚上,她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颗有关摩天轮的种子,就像歌词里所唱的那般:“天荒地老流连在摩天轮,在高处凝望世界流动,失落之处仍然会笑着哭。”
说起当年的趣事,余檀笑个不停。
她和谢之煜之间相处有一点好处,从来不会冷场。可能是从小就认识,有太多属于彼此之间的回忆。好比今天中午聊着聊着,忽然就回忆起了当年,接着又是一堆说不完的话。
除开今天,以往很多时候也是这样。
有一天晚上,余檀正在敷着面膜,忽然想到什么,兴致勃勃跑到谢之煜的面前问他:“你还记得我们初三的时候,有一次你跟人打架,差点把脸划破吗?”
谢之煜哪里记得这些小事:“怎么?我的脸要是破相了,你就不要我了吗?”
余檀啧一声:“你这人怎么小人之心呢!我正想说,那时候如果你破相了,我就勉为其难收了你。”
谢之煜:“是么?”
余檀:“是的呀!是不是很感动。”
谢之煜:“特别感动,所以我今晚可以好好报答你。”
余檀赶紧溜之大吉:“不用了,谢谢!”
余檀的话最多,谢之煜也会完全下意识地给她回应和反馈。
分享欲是最高级的浪漫。
余檀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的就是这份无拘无束和说不完的废话。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和聊不完的天,恰恰是最简单却又最不容易的小幸福。
笑容会传染,谢之煜也不免跟着笑。自从和余檀领证结婚之后,其实身边的工作伙伴能够明显感觉到谢之煜的不一样。
以往多么嚣张跋扈的人,现在似乎有了某些羁绊,收敛了许多。
谢之煜从来不是一个被束缚或者被管教的人,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就是他,独一无二的谢之煜。
可是现在,有老婆的男人,老婆说一,他不敢说二。
谢之煜将心肝宝贝拥在怀里,伸手掐一把她细嫩的脸颊,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怎么办呢?
好像怎么都要不够。
真是要命。
有关某件夫妻之间亲密的事情,谢之煜倒也真真研究过。
第一次他就让余檀生病发烧,后来也想着收敛一点。但是这种东西收敛不了,感觉一上头,人就跟着了魔似的,忍不住。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
谢之煜也体贴余檀,倒也没有让她使什么力气。
转眼到了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新闻上说一股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席卷整个南方。
最先发现余檀和谢之煜之间有猫腻的,自然是那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秘书大人。
秘书大人名叫杨飞沉,性别男,年龄三十有二,英文名chaplin,美籍华裔,未婚。
杨飞沉是个外表绅士儒雅的男性,鼻梁上架着一副有近五百度的无框眼镜,平日里都是不苟言笑的形象。
他本人是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毕业,后来继续在芝加哥大学布兹商学院深造。
杨飞沉这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亦是谢之煜花费重金请来当自己的秘书,这位秘书每年的年薪数字惊人。
余檀第一次来找谢之煜签字时,并没有引起杨飞沉的任何怀疑。
可是,当余檀第二次从谢之煜的办公室出来并且脸色不自然时,敏锐的杨飞沉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框,眯了眯眼,发现了一些猫腻。
纸包不住火。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杨飞沉最终得出一个惊人的推理:那位不起眼的小职员就是总裁夫人!
原因有一下几点:
一,谢之煜每次见过这位余檀之后心情总会大好;
二,两个人手上戴着款式类似的婚戒;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杨飞沉和谢之煜公事已经有四年的时间,最是清楚自己这位老板的脾性。虽然谢之煜对女性友善,但平日里他的办公室并不会出现什么闲杂人等。有什么文件需要签署,一般都是经过总裁办,再交到谢之煜的手上,除非一些紧急文件,员工才会主动去找谢之煜。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有些自以为能够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居心不良人士。有杨飞沉把关,现在已经很少有那些情况发生。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位余檀却能够随意出入谢之煜的办公室!
可见关系有多不一般!
第四点,这才是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每天中午谢之煜的办公室里会有两份午餐等待收拾。
杨飞沉有八卦却不能说,紧紧捂着自己的嘴,眼睛却能看到总裁和总裁夫人旁若无人地眉来眼去。
好几次总裁办的同事在说起煜总的八卦时,杨飞沉选择推一推自己的眼镜,半个字也不多说。
更痛苦的是,每次杨飞沉偶遇到余檀时,还要装作对她的身份一无所知。
一个合格的秘书,深藏功与名。
这天中午,杨飞沉再次被谢之煜支开。
不过,即便不用谢之煜多说,他本人亦十分有自觉,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应该主动离开不再出现。
午餐用到一半,忽然有急要的事情要处理。
杨飞沉不得不硬着头皮敲了敲谢之煜办公室的门。
此时的余檀正在谢之煜的办公室里和他一起享用午餐。
余檀是真的忙,自己搬了笔记本电脑来十六楼,一来是不想扫了谢之煜吃午餐的兴致,二来她也挺喜欢楼上开的小灶。
刚好余檀这边还在和外部客户对接工作,人家客户都没有吃饭,她当然不好冷落人家。便让谢之煜自己先吃饭。
谢之煜一个人不吃独食,要等余檀忙完。
余檀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看到一旁色泽诱人的糖醋里脊,自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入口。倒也没有忘记工作,放下筷子后手指立马又在键盘上噼里啪啦。
不知道的,还以为余檀在谈什么几亿的大项目。
谢之煜觉得余檀工作起来的样子也挺可爱,不打扰她。见她糖醋里脊吃得挺开心,便拿起筷子又夹了一块放到她唇边。
余檀很自然地张口咬下,也没忘记感谢他:“好好吃,谢谢bb猪。”
一句谢谢bb猪,谢之煜的尾巴能翘到天上去。
一口饭一口菜才能吃得更香。
谢之煜就又用勺子舀了一勺饭递到余檀唇边,笑着哄她:“吃吧。”
余檀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况且肚子也是真的饿,一口吃了饭,还提示谢之煜:“我还想吃糖醋里脊。”
谢之煜依着她:“要不要喝口汤?”
余檀双眼盯着屏幕,点头:“好呀。”
谢之煜又像个贴心保姆似的,再给余檀喂一勺烫。
被人喂饭的感觉,总之不差。
夫妻之间的那点小情趣,余檀总是不经意地在和谢之煜上演,并且她完全没有察觉。
敲门声响起时,余檀正投入工作也没在意。
谢之煜看了余檀一眼,见她没反应,便让人进来。
杨飞沉推开总裁办公室的大门,看到的就是眼前这副场景。
一向高高在上且生人勿进的喷火龙,这会儿正用筷子夹着菜,满脸柔情蜜意地喂老婆吃饭。
这场景让杨飞沉有一瞬间不适,他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眼花。
眼前这个人还是谢之煜吗?
不对,这人是传说中的喷火龙吗?
谢之煜不但不觉得不妥,还一副理所当然,见站在门口的人愣愣的,提醒:“什么事?”
杨飞沉清了一下嗓子,这边还投入工作的余檀也一个激灵。
余檀抬头,视线下意识望向门口,原本嘴里还在香香地咀嚼着糖醋里脊,忽然难以下咽。
谢之煜不紧不慢,又给她夹了一筷子。
余檀和眼前人人敬畏的秘书大人面对面,只是一眼,立马做贼心虚地推开谢之煜给她夹菜的那只手。
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是她却莫名对这位秘书大人有几分惧怕,像是小学生上课偷吃零食被老师抓包,一动不敢动。
谢之煜见余檀这样不自然,开口:“chaplin,有什么事等我们吃完饭再说。”
杨飞沉的脚也才刚迈进总裁室一步,又缓缓推开,道了声好,并自觉地关上总裁室的大门。
走出办公室的人重重呼了一口气,还有点缓不过来。
这画面实在过于震撼,谁能懂?
人一走,余檀就要疯了。
工作也不重要了,跑过去掐着谢之煜的脖子,不自觉地撒着娇:“你怎么让人进来了呀!”
谢之煜满脸无辜且淡然:“我看过你,你没反应。”
“啊啊啊!谢之煜,我没脸见人了!”
刚刚她都做了什么呀!居然让谢之煜给她喂饭!这种事情两个人关起门来做倒是没什么,可是叫人看见了,她真的没办法再直视这位不苟言笑的秘书大人了!
救命啊!
作者有话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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