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早餐做了林思思喜欢吃的猪肉香葱馅的生煎包,煮了小米稀饭,稀饭里面加了些许红枣丝,补血滋养。女人要从每一餐里面疼惜自己。

  “玲珑,这个周末咱俩去逛街吧,给你买些新衣服,你看你穿的衣服都不时髦了。”林思思边咬着生煎包,吸着汤汁,一边像挑菜一样上下的看着玲珑。

  “买那么多衣服干嘛?我上班又不能穿好衣服,穿着工作服什么好衣服都糟蹋了。”玲珑看了看身上穿着的去年买的t恤衫和浅蓝色牛仔裤,觉得也挺好看的,便摇着头拒绝了林思思的提议。

  “你上班没人看,可是下班了,总不能也穿工作服吧,看看多漂亮一个小妮,可不能没有件时髦的漂亮衣服。而且京城的人好多都是以貌取人的,你穿的旧旧的,容易被人欺负啦。”林思思是觉得玲珑在饭店上班,前厅都是漂亮的服务员,肯定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玲珑本来就漂亮,可是不爱打扮,怕被服务员欺负。

  “哎呀,你想太多了。谁要是因为我穿的旧不时髦就瞧不起我,那说明那个人人品一定很差,这样的人,我干嘛要和他来往?至于服务员,我们都是在厨房里才接触到,我时髦不时髦跟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啦,你突然这么cao心,我很不习惯的l啦。”玲珑脑海里想象着林思思化身成唠叨大妈的形象,身体禁不住抖了抖,还是继续大大咧咧的好。

  吃过早餐,把化身为大妈的林思思应付走,玲珑照常去上班。每天早上到了工作间,第一件事是换好衣服带上帽子,整理仪表。然后并不是去切菜,而是去搬碟子。因为大厨房的洗碗间与大厨房不在一个房间里,是单独隔开的,所以玲珑要和宋玉出一起去把属于配菜间的盘子碟子搬回来,否则要忙的时候没有盘子,洗碗间的阿姨们才不会主动的给你送回来呢。

  俩人先上二楼把包间里撤下来的盘子用大盆抬下来,再去一楼消毒柜橱柜里面搬一楼大厅里撤下来的盘子碟子等。搬完了大的物件,再去找小的蘸料碟了。这个要慢慢找,洗碗间的阿姨是属于管洗不管归置的,那么多的盘子碟子她们也搞不懂哪是哪的,没办法,只能一个柜子一个柜子的快速找。

  厨房嘛,洗洗涮涮的每天不停,地面总是潮湿的。天天拖地,也是滑溜溜的。玲珑每次在走廊上,都举步维艰的,生怕一不小心就滑倒。要保证人不摔跤,那么盘子碟子就没事,那都是钱啊。

  玲珑抱着一摞蘸料碟小心翼翼从洗碗间通过走廊走向大厨房,拐弯的时候,从厨房里冲出来一个人,也不知是着急什么,急匆匆的低着头就往前冲,等玲珑反应过来要喊他一句的时候,已经晚了,啪啪啪,碟子掉了一地。

  “前面有人……啊~”玲珑话还没有说完,那人已经撞上了。碟子掉了一地,碎了一地。玲珑本来在走廊上就小心翼翼,有所防备,这一摔,紧接着就下意识的脚上用力一登,向后划去,再用手撑地,不让自己摔的很惨。可奈何前面的人占着地方,脚没有登在地上,反而踢了那个人一脚。玲珑实实在在的摔了一跤,左手还按在了破碎的瓷片上,划了好几个口子,瞬时鲜血就流了出来。

  这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大家都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都急忙把来人扶了起来。玲珑这才看清楚到底是谁撞的自己。

  “王琳,你怎么走路的?急匆匆的要去投胎啊?你看看把我玲珑妹子摔得,这手都划破了,流了这么多血。”玲珑还没说话,宋玉出就护短的先喊了起来。

  “怎么是我不看路?明明是她不小心的。”王琳本来就想让玲珑摔一跤的,教训教训她,可没想到玲珑摔了一跤,手还划破了。看着那流血不止的手,她就有点气短。

  “我好好的抱着碟子走路,你要是不急冲冲的往外跑,不看路,能撞上我吗?”玲珑本来还以为是不小心,道个歉就算了。赶紧去冲洗一下,别感染了。可听着王琳这么一说,似乎是故意找茬?

  玲珑的信条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打得过就把他打怕;要是打不过,攒着力气以后打怕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她了,可是人家都打上门来了,来而不往非礼也,自己自然也不能让他好过了。

  “我这不是来给于坤哥送早饭吗。看时间到了该点名了,一着急,就跑起来了,谁知道你也不提醒我,我又不是故意撞你的。”王琳一想起自己的目的,就理直气壮的说起来。哼,让你勾引我于坤哥,于坤哥是我的,谁也不能抢。

  玲珑听见她说于哥,就没再反驳她。瞪着她,不说话。王琳和于坤在谈恋爱,这几天玲珑也是知道的。想想于哥对自己挺好,自己也把他当成哥哥一样,虽然通过这件事,玲珑觉得王琳不一定适合于坤,但是毕竟他俩现在正在谈恋爱,还是给于哥留点面子,不和她争吵了。毕竟整件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有好几个人都看见了,谁是谁非,不是谁说自己没错就没错的。

  众人见玲珑不说话了,也都互相劝着,都是一个饭店的,以后注意点就行,别急躁躁的,小姑娘家家的,这么急躁,小心嫁不出去。

  王琳见玲珑不支声了,以为是怕了自己,毕竟自己是老人了,她才来几天。也就道了声对不起,然后走过去抱着于坤胳膊,说自己没事,不用担心,然后要去前厅点名去了,再不去就真晚了。于坤没说话,点点头,让她走了。宋玉出暗自嘀咕道:腻歪歪的样子,好不恶心,不就谈个恋爱吗,谁没谈过。

  玲珑习惯性的摸了摸装筷子的布袋,发现没在身上,急忙低头找,也不着急包扎伤口了。这一找,发现筷子整掉在了碎碟子旁边,上面还占了自己左手流出的血。包着的布袋已经被血染了一块,浸透了袋子,流到了筷子上。玲珑急忙拿起来,气愤的不行。王琳这个白痴,要是筷子有什么问题,我一定饶不了你,管你是谁。

  看了看筷子只是滴上了少许鲜血,擦擦就干净了,玲珑也就没再关注。赶紧的放进口袋,去医务室包扎伤口去了。却没注意到筷子在拿出来的时候,那一闪而过的光芒,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

  医务室的刘大夫说,现在正是夏天,玲珑又在厨房上班,最好是回家养几天伤口,不要碰水,要不容易感染,也容易留下疤痕。

  王厨听说了以后,给玲珑放了3天假,让回家养着,一天换一次药,不要沾水,三天里差不多也能好个差不多,要是不行,再来请假。说完不只是有意无意的看了于坤一眼,就忙自己的去了。还好是早上,都是准备工作,大家都不忙。配菜那里本来就三个人,加快速度也能赶上热菜的进度,玲珑回家养伤,大家都没有意见。

  玲珑下了班,想想回到家该是中午了,自己手又受伤了,该是不能做菜做饭吃了,决定去买一份老爷爷来吃。她虽然不提倡吃快餐,但老爷爷的鸡排汉堡还是很美味的,快餐不健康,但是禁不住他好吃方便啊。要了一份蜂蜜柚子茶,一个鸡排汉堡,一份鸡米花,玲珑就回到出租屋里。

  看了看时间,吃了午饭,玲珑就觉得自己有点困了。决定窝在沙发里眯一会儿。睡梦中,似乎有个声音说,鲜血好好喝啊,我还要喝,还要喝。玲珑觉得是在做梦,可怎么觉得这声音这么真实呢。

  玲珑猛然惊醒,又听见了这个声音,就在自己身上,一直在喊,鲜血好好喝,我还要喝还要喝。声音小小的,嫩嫩的,像个孩子一样。玲珑吓得跳起来,寻找声音的来源。似乎在自己的兜里?可兜里除了钥匙就是祖传的筷子了。钥匙是不可能发声音的,难道是筷子?

  玲珑吧筷子拿了出来,发现筷子竟然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筷子是纯黑色的,而现在似乎有些发红?血,鲜血,还要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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