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欢喜一把握过谭朝的胳膊:“那边……好像有什么。”
谭朝把她向后一拉,让人跟在自己后面,然后率先推门进去。
是普通女孩的卧室,整理的干净整洁,床、梳妆台、衣柜,房间空间不大,一眼就能看完,也是久无人居住的原因,积了薄薄一层灰尘。
卧室的窗户也紧闭着,沉闷的气味比客厅还重。
而且隐隐的,季欢喜觉得这狭窄空间里空气不只是沉闷而已,甚至还有点……那是她从没闻过的味道,直让她觉得恶心。
铃铛声忽然响起,季欢喜惊的一抖,寻声望去,见识窗台前挂着一串风铃,如今正叮叮当当作响。
她舒出一口气,然后一下子全身都僵了。
这屋子窗户都关着,根本没有风,风铃怎么会响!
“谭……谭朝。”
谭朝站在她身侧,也正看着那串无风而动的风铃,上面缀着的两层铃铛,都被什么撞击着似的,晃的厉害。
“怨气。”
“什么?”季欢喜还不明白,谭朝已经扭过头去,看向墙角。
在季欢喜看来空空如也,但显然那里有什么东西,因为谭朝的眉心都皱起了一点。
然后他走过去,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小刀。
黑色刀把,刀鞘造型古朴笨拙,像是什么石头的材质,反射的光辉内敛。尖刀拔出刀削,一瞬间如月之光华,刹那过去才发现刀刃很钝,并非锋利的刀器。
就见他走到墙角不远处站定,扭动手腕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刀子。看似轻巧,每一次刀的挥动却带起一阵寒意,季欢喜即便站在他的身后,也能感觉到仿佛有风冷的刺骨,连骨缝中都要结冰。
然后谭朝反手将刀刺入刀鞘。
季欢喜小声问人:“是什么?”
“冤魂。”
“冤魂?”
谭朝难得耐心,跟她解释道:“失了三魂七魄,然怨气极重,故而不灭。”
“那……是不是就可以从它嘴里问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是没有魂魄的东西,算不得人,简而言之,更像一股戾气。留恋世间,只能害人。”说着脚下一顿,严肃看向季欢喜,“如果你以后遇到类似的东西,即便他们能化作人形,也绝对不可相信他们的话。”
季欢喜挠了挠下巴,乖乖应了一声。
有谭朝在身边,即便知道屋内还有一个冤魂在,她也丝毫不担心,将那串终于安静的风铃取下来,仔细看了看。
是个普通样子,穿了上下两串铃铛,铃铛拇指大小,风铃花样式向下悬口,铜质,看着不是什么贵的东西,做工有些粗糙。上面也没什么花纹,只是季欢喜食指从顶上一擦,一点积灰都没有。
将风铃倒过来,见里面有一处圆形凹槽,也不过一个指节大小,季欢喜想伸手去摸,谭朝忽然叫了她一声。她连忙应着,一面将风铃挂回去。
“走了,去下一家。”
“唉唉,”季欢喜紧跟上,忽然一下子笑开,“怎么觉得你说这话,好像我们是什么走街串巷的风水先生。”
“五个铜板算次命,等挣着钱了就去吃灌汤包,请吧先生。”谭朝难得跟她逗趣,说着一边半侧过身来看她,他偶尔真心笑起,眼内竟似有星河涌动。
季欢喜看的几乎愣住,如第一次见到北极光。
谭朝却蓦地敛了神色,眼神向她身后望去,然后轻轻一拉她的肩膀:“到前面来。”
“啊?哦。”季欢喜尚沉浸在谭朝美色中,就像才发现这人长得好看一样,直愣愣地被他推到前面去,踉踉跄跄走了几步。
而谭朝只低头看着地面,在季欢喜每踏出一步之后,刚刚踩过的地上,就会滞后般出现一个脚印,像是什么人从泥地里刚爬出来一样,黑乎乎一层,却又很快淡了下去。
有什么东西在亦步亦趋跟着季欢喜。
谭朝眼色更深。
他郑重抬起右手,五指张开,对着那个东西默念了几句,然后猛地一抓。
瞬间黑色烟雾从指缝中漏了出来。
季欢喜走在前面,什么也没看到,只隐约听到一声长啸,回过头去,见谭朝神色如常,只觉得大概是自己听错,也就没有多问。
而谭朝默默甩了甩手,掌心赫然一道黑色伤痕。
第二个死者的房子离这里半座城远,到的时候季欢喜已经睡了一觉。
谭朝开了副驾的车门俯身给她解安全带。
季欢喜睁开眼时,两人之间气息可触,近的她能数清谭朝的睫毛。
她第一反应向后靠,然后后知后觉闻到谭朝身上的味道。
有点香,但并不是她寻常闻过的香水味道。那些气味都是暖的,带着人体的气温。但谭朝身上的味道季节鲜明,像是凛冬。
她眨了眨眼,只觉得这一刻被无限延长,然后开了个糟的不行的冷笑话:“老板你终于良心发现要对我好点了吗,要不然把我工资给提一提吧。”
谭朝白眼都不用翻,一双眼里全是嫌弃。
谭朝之前给她的卡预支了她三个月的工资,她现在省吃俭用,唯恐一个不小心花超了,日后只能靠拍上下不穿衣服的照片来贷款。
而此时的陆执正被市公安局医学鉴定技术科的法医拦在外面。
他睡的昏天黑地的时候,接到谭朝的电话。也没时间饬自己,捞起昨天晚上穿的衣服就往外跑。这件白色棉布衬衫上,如今不仅有褶子、有饭汤、有猫毛,还有王建国抓出的好几道爪印。
法医的目光从他衣服上挪到他抓的全蓬起来的头发上,再从头发上挪到他背着的黑色大包上,然后克制而礼貌地拒绝人道:“不好意思,我们这里外卖不能进。”
陆执摆着一张“快放我回去睡觉吧”的脸,也不解释,从兜里掏出工作证和介绍信递给人,法医接过来看完,不可置信地盯着陆执那张脸,然后尴尬地笑了两声,一边侧开身给人让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真没看出来。”
陆执慢吞吞地往里走,也不在乎,嘴里糊弄地应道:“应该的,应该的。”
也不知道是说人家道歉应该,还是把他认成外卖小哥应该。人到三十混成他这个样子,也实在是难能可贵。
谭朝把她向后一拉,让人跟在自己后面,然后率先推门进去。
是普通女孩的卧室,整理的干净整洁,床、梳妆台、衣柜,房间空间不大,一眼就能看完,也是久无人居住的原因,积了薄薄一层灰尘。
卧室的窗户也紧闭着,沉闷的气味比客厅还重。
而且隐隐的,季欢喜觉得这狭窄空间里空气不只是沉闷而已,甚至还有点……那是她从没闻过的味道,直让她觉得恶心。
铃铛声忽然响起,季欢喜惊的一抖,寻声望去,见识窗台前挂着一串风铃,如今正叮叮当当作响。
她舒出一口气,然后一下子全身都僵了。
这屋子窗户都关着,根本没有风,风铃怎么会响!
“谭……谭朝。”
谭朝站在她身侧,也正看着那串无风而动的风铃,上面缀着的两层铃铛,都被什么撞击着似的,晃的厉害。
“怨气。”
“什么?”季欢喜还不明白,谭朝已经扭过头去,看向墙角。
在季欢喜看来空空如也,但显然那里有什么东西,因为谭朝的眉心都皱起了一点。
然后他走过去,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小刀。
黑色刀把,刀鞘造型古朴笨拙,像是什么石头的材质,反射的光辉内敛。尖刀拔出刀削,一瞬间如月之光华,刹那过去才发现刀刃很钝,并非锋利的刀器。
就见他走到墙角不远处站定,扭动手腕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刀子。看似轻巧,每一次刀的挥动却带起一阵寒意,季欢喜即便站在他的身后,也能感觉到仿佛有风冷的刺骨,连骨缝中都要结冰。
然后谭朝反手将刀刺入刀鞘。
季欢喜小声问人:“是什么?”
“冤魂。”
“冤魂?”
谭朝难得耐心,跟她解释道:“失了三魂七魄,然怨气极重,故而不灭。”
“那……是不是就可以从它嘴里问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是没有魂魄的东西,算不得人,简而言之,更像一股戾气。留恋世间,只能害人。”说着脚下一顿,严肃看向季欢喜,“如果你以后遇到类似的东西,即便他们能化作人形,也绝对不可相信他们的话。”
季欢喜挠了挠下巴,乖乖应了一声。
有谭朝在身边,即便知道屋内还有一个冤魂在,她也丝毫不担心,将那串终于安静的风铃取下来,仔细看了看。
是个普通样子,穿了上下两串铃铛,铃铛拇指大小,风铃花样式向下悬口,铜质,看着不是什么贵的东西,做工有些粗糙。上面也没什么花纹,只是季欢喜食指从顶上一擦,一点积灰都没有。
将风铃倒过来,见里面有一处圆形凹槽,也不过一个指节大小,季欢喜想伸手去摸,谭朝忽然叫了她一声。她连忙应着,一面将风铃挂回去。
“走了,去下一家。”
“唉唉,”季欢喜紧跟上,忽然一下子笑开,“怎么觉得你说这话,好像我们是什么走街串巷的风水先生。”
“五个铜板算次命,等挣着钱了就去吃灌汤包,请吧先生。”谭朝难得跟她逗趣,说着一边半侧过身来看她,他偶尔真心笑起,眼内竟似有星河涌动。
季欢喜看的几乎愣住,如第一次见到北极光。
谭朝却蓦地敛了神色,眼神向她身后望去,然后轻轻一拉她的肩膀:“到前面来。”
“啊?哦。”季欢喜尚沉浸在谭朝美色中,就像才发现这人长得好看一样,直愣愣地被他推到前面去,踉踉跄跄走了几步。
而谭朝只低头看着地面,在季欢喜每踏出一步之后,刚刚踩过的地上,就会滞后般出现一个脚印,像是什么人从泥地里刚爬出来一样,黑乎乎一层,却又很快淡了下去。
有什么东西在亦步亦趋跟着季欢喜。
谭朝眼色更深。
他郑重抬起右手,五指张开,对着那个东西默念了几句,然后猛地一抓。
瞬间黑色烟雾从指缝中漏了出来。
季欢喜走在前面,什么也没看到,只隐约听到一声长啸,回过头去,见谭朝神色如常,只觉得大概是自己听错,也就没有多问。
而谭朝默默甩了甩手,掌心赫然一道黑色伤痕。
第二个死者的房子离这里半座城远,到的时候季欢喜已经睡了一觉。
谭朝开了副驾的车门俯身给她解安全带。
季欢喜睁开眼时,两人之间气息可触,近的她能数清谭朝的睫毛。
她第一反应向后靠,然后后知后觉闻到谭朝身上的味道。
有点香,但并不是她寻常闻过的香水味道。那些气味都是暖的,带着人体的气温。但谭朝身上的味道季节鲜明,像是凛冬。
她眨了眨眼,只觉得这一刻被无限延长,然后开了个糟的不行的冷笑话:“老板你终于良心发现要对我好点了吗,要不然把我工资给提一提吧。”
谭朝白眼都不用翻,一双眼里全是嫌弃。
谭朝之前给她的卡预支了她三个月的工资,她现在省吃俭用,唯恐一个不小心花超了,日后只能靠拍上下不穿衣服的照片来贷款。
而此时的陆执正被市公安局医学鉴定技术科的法医拦在外面。
他睡的昏天黑地的时候,接到谭朝的电话。也没时间饬自己,捞起昨天晚上穿的衣服就往外跑。这件白色棉布衬衫上,如今不仅有褶子、有饭汤、有猫毛,还有王建国抓出的好几道爪印。
法医的目光从他衣服上挪到他抓的全蓬起来的头发上,再从头发上挪到他背着的黑色大包上,然后克制而礼貌地拒绝人道:“不好意思,我们这里外卖不能进。”
陆执摆着一张“快放我回去睡觉吧”的脸,也不解释,从兜里掏出工作证和介绍信递给人,法医接过来看完,不可置信地盯着陆执那张脸,然后尴尬地笑了两声,一边侧开身给人让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真没看出来。”
陆执慢吞吞地往里走,也不在乎,嘴里糊弄地应道:“应该的,应该的。”
也不知道是说人家道歉应该,还是把他认成外卖小哥应该。人到三十混成他这个样子,也实在是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