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铃铛,有着一张古铜色的脸,是一个侏儒。听人说,我一生下来,双亲就把我送人了。
送给谁呢?村子里的三大爷。
三大爷年龄不算太大,只四十挂零,可他到现在还是一个单身汉呢。其实三大爷人长得不赖,从侧面看,他的身高上的优势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有人说,除去他穷得养不起一只蚂蚁外,其他都还是蛮帅的!三大爷听有人这样评价他,很不服气,结果到亲戚家抱来一条小狗养着,“别说一只蚂蚁,就是一条狗我也能养!”
三大爷养狗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我离一穷二白还远着呢!”;这二是为了排除孤独,有一条狗相伴,自然可以除去心中的闷郁,和狗吧唧几句,与跟人呱唧两声,有什么区别呢?既然三大爷不孤独,为何还要收养我呢?再说他都穷得叮当响了,穷得买血买肾了,为何还要把我拖下水呢?想让我每天跟他吃土,还是喝西北风?甚至三年都看不到一个油星子?难怪我虚弱得两眼直冒金星,人像一把快散架的钢筋……有人说我更像一坨屎,长到60厘米以后,就再也长不高了。
我望着一脸皱纹和全身疲惫的养父,有几次都想问问他。可他只顾打他的瞌睡,呼噜声惊扰的我心烦意乱,只好打消了念头。
我想三大爷乐意收养我,肯定是为了证明他并不穷,他有能力养活一家人,他可以结婚娶老婆!我确信他收养我是有私心的,他不是真正的想抚养我长大!所以我投了反对票!只可惜反对无效,可能是那时我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缘故。
听说我的双亲是两位了不起的人物,所有人对他们都是顶礼膜拜,母亲生下我之后,很快就把我送人了,随后她和父亲就消失不见了,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在何方?说句实话,如果我能寄宿在双亲这棵大树下,何愁每天不能花天酒地?何愁日后不是脑满肠肥?又哪来今日的面黄肌瘦?甚至一天耍两个正点的小妞也是家常便饭!
可这个三大爷就为了他的那点私心,收养了我。他一没当官二没权力三没金钱四没地位,关键还没有一位操劳家务的女人,没人精心呵护我成长,这本身就是天大的事了,更何况这三大爷每天还臭气熏天的,一件上衣有半年不洗了,尤其是那裹在里面的内裤,散发出一种怪味,又浓又烈,保管让你想吐。
因为养父不爱干净的原因,我也被同伴疏远了。我们院子和我年纪相仿的只有三个人,两男一女,两男中一个叫小军,一个叫小飞;那小女孩叫小芳。大约三四岁时,小孩还不懂事,对大人的事似懂非懂,或者根本不懂,他们几个一有空就跑来跟我玩耍,即使大人阻止,他们也不听,每天都要跟我玩上几个小时。
后来长大一些,到了七八岁的年纪,对事情懂得多了。玩伴们开始到我家屋里去玩,其实,我家是不能称之为“屋”的,叫“棚”更好,最准确的应该叫它“场子”,所谓的场子,就是用木头或竹子横竖搭建一个临时的架,没有墙,四面漏风,比草棚还差。
本来,这场子是四面透风的,后来养父和我一侍弄,在柱子上挂了一些茅草,算是墙壁吧!同伴们刚一进门,恰巧养父在家,他们立马就闻到养父身下发出的那股气味,小军用手在鼻子前煽了煽,皱起了眉头,“这味道……”
小飞则捂紧了口鼻。
小芳屏住呼吸,沉默不语。
对我而言,养父身上的气味早已习以为常了。
接下来,他们三个立马逃出了我家的厂子,那时我在想:还好,这厂子四通八达的,消弱了养父身上的气味,如果是密封极好的房间,不把他们仨熏死才怪!有了这一次经历之后,玩伴们再也不来我的家了,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的嗅觉也越来越灵敏,后来在大人的劝阻下,这伙人见我就躲开了。
可是有一个人,就是小芳,不躲我。她是一个既聪明又漂亮的女孩,脑后挂着两根很灵动的小辫子,走起路来,小辫子挥舞起来,好看极了。她明里答应他爹娘,不跟我玩了,可背地里,仍然和我来往。有一次,我们在后山玩,玩着玩着就牵手了,恰巧被养父看见,他嘿嘿一笑,“臭小子,比我强多了,难怪身上没有发出我那种气味……”
那时我虽然快十岁了,但有些大人的话是听不懂的,小芳比我小月份,自然也听不懂。她看见养父走过来就开溜了,不想闻他身上发出的那股气味。
我想,我当时是太小了,不懂事,不然就不认他这个养父了。把我送给你这样一条不讲究的单身狗,还不如直接把我送给一条真正的狗算了,让我吃狗奶长大,啃别人吃剩的骨头——这是过去,要是现在,我又非常非常愿意做一条狗,因为现在的狗,都进化成宠物了,都是宝贝,谁家牵个小狗溜溜,哪个眼神不呈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现在的狗,不是贫穷,不是卑贱,而是高大上的代名词了。
可惜,我是生不逢时,早生了几百年。当我长大知道三大爷的底细后,开始埋怨起我的双亲来了,“太不把我当一回事了,你们就是真心想抛弃我,不要我,也不要把我送得这么早,晚个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不行吗?要知道现在的社会,或者未来的社会,大人们都把小孩当宝一样看待!”
听人说,娘生下我之后,我瘦得像三根钢筋支起来的一个怪物,但还有眼有嘴,眼里的黑珠子还在滑溜溜的转,表明我还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活物,我都不知道我是如何存活下来的!我的形象肯定是百分之百的让人厌恶,谁看了都会恶心!可三大爷一看见我就喜欢上了,还说这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他会用一生的爱来呵护这个小孩。
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三大爷才对?是他收养了我,让我活命到现在,不然我早死翘翘了。所以我没有半点资格去要求抚养我的人非富即贵?人家肯收留我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
现在我能活着,我感到很知足了,同时也非常珍视这个家。虽然养父有很多缺点,但我仍然爱他敬他。虽然家里很穷,时常揭不开锅,没有米做饭,大多数用野菜来充饥,甚至油星是一种奢望,但我仍然过得很开心,因为幸福不仅仅只是用物质生活来衡量。
当我正想享受这种幸福生活的时候,养父在一场意外中卧病不起,最后越来越严重,弥留之际,养父交给我一个银钩,这个银钩十分小巧,上面的图案精美绝伦,一看就不是俗物,“好好收藏,到时会有大用!”
说完,头一歪,腿一蹬,就离开了人世。随即,我看见养父化作一股烟雾,飘进了银钩之中,很快不见了。想着养父离我而去,又回忆起他的点点滴滴,不由悲从中来,终于,一颗滚烫的热泪掉了下来,紧接着眼眶的河堤决口了,这种一泻千里的壮观场景,包含了我对养父多少的眷恋与不舍啊!
送给谁呢?村子里的三大爷。
三大爷年龄不算太大,只四十挂零,可他到现在还是一个单身汉呢。其实三大爷人长得不赖,从侧面看,他的身高上的优势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有人说,除去他穷得养不起一只蚂蚁外,其他都还是蛮帅的!三大爷听有人这样评价他,很不服气,结果到亲戚家抱来一条小狗养着,“别说一只蚂蚁,就是一条狗我也能养!”
三大爷养狗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我离一穷二白还远着呢!”;这二是为了排除孤独,有一条狗相伴,自然可以除去心中的闷郁,和狗吧唧几句,与跟人呱唧两声,有什么区别呢?既然三大爷不孤独,为何还要收养我呢?再说他都穷得叮当响了,穷得买血买肾了,为何还要把我拖下水呢?想让我每天跟他吃土,还是喝西北风?甚至三年都看不到一个油星子?难怪我虚弱得两眼直冒金星,人像一把快散架的钢筋……有人说我更像一坨屎,长到60厘米以后,就再也长不高了。
我望着一脸皱纹和全身疲惫的养父,有几次都想问问他。可他只顾打他的瞌睡,呼噜声惊扰的我心烦意乱,只好打消了念头。
我想三大爷乐意收养我,肯定是为了证明他并不穷,他有能力养活一家人,他可以结婚娶老婆!我确信他收养我是有私心的,他不是真正的想抚养我长大!所以我投了反对票!只可惜反对无效,可能是那时我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缘故。
听说我的双亲是两位了不起的人物,所有人对他们都是顶礼膜拜,母亲生下我之后,很快就把我送人了,随后她和父亲就消失不见了,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在何方?说句实话,如果我能寄宿在双亲这棵大树下,何愁每天不能花天酒地?何愁日后不是脑满肠肥?又哪来今日的面黄肌瘦?甚至一天耍两个正点的小妞也是家常便饭!
可这个三大爷就为了他的那点私心,收养了我。他一没当官二没权力三没金钱四没地位,关键还没有一位操劳家务的女人,没人精心呵护我成长,这本身就是天大的事了,更何况这三大爷每天还臭气熏天的,一件上衣有半年不洗了,尤其是那裹在里面的内裤,散发出一种怪味,又浓又烈,保管让你想吐。
因为养父不爱干净的原因,我也被同伴疏远了。我们院子和我年纪相仿的只有三个人,两男一女,两男中一个叫小军,一个叫小飞;那小女孩叫小芳。大约三四岁时,小孩还不懂事,对大人的事似懂非懂,或者根本不懂,他们几个一有空就跑来跟我玩耍,即使大人阻止,他们也不听,每天都要跟我玩上几个小时。
后来长大一些,到了七八岁的年纪,对事情懂得多了。玩伴们开始到我家屋里去玩,其实,我家是不能称之为“屋”的,叫“棚”更好,最准确的应该叫它“场子”,所谓的场子,就是用木头或竹子横竖搭建一个临时的架,没有墙,四面漏风,比草棚还差。
本来,这场子是四面透风的,后来养父和我一侍弄,在柱子上挂了一些茅草,算是墙壁吧!同伴们刚一进门,恰巧养父在家,他们立马就闻到养父身下发出的那股气味,小军用手在鼻子前煽了煽,皱起了眉头,“这味道……”
小飞则捂紧了口鼻。
小芳屏住呼吸,沉默不语。
对我而言,养父身上的气味早已习以为常了。
接下来,他们三个立马逃出了我家的厂子,那时我在想:还好,这厂子四通八达的,消弱了养父身上的气味,如果是密封极好的房间,不把他们仨熏死才怪!有了这一次经历之后,玩伴们再也不来我的家了,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的嗅觉也越来越灵敏,后来在大人的劝阻下,这伙人见我就躲开了。
可是有一个人,就是小芳,不躲我。她是一个既聪明又漂亮的女孩,脑后挂着两根很灵动的小辫子,走起路来,小辫子挥舞起来,好看极了。她明里答应他爹娘,不跟我玩了,可背地里,仍然和我来往。有一次,我们在后山玩,玩着玩着就牵手了,恰巧被养父看见,他嘿嘿一笑,“臭小子,比我强多了,难怪身上没有发出我那种气味……”
那时我虽然快十岁了,但有些大人的话是听不懂的,小芳比我小月份,自然也听不懂。她看见养父走过来就开溜了,不想闻他身上发出的那股气味。
我想,我当时是太小了,不懂事,不然就不认他这个养父了。把我送给你这样一条不讲究的单身狗,还不如直接把我送给一条真正的狗算了,让我吃狗奶长大,啃别人吃剩的骨头——这是过去,要是现在,我又非常非常愿意做一条狗,因为现在的狗,都进化成宠物了,都是宝贝,谁家牵个小狗溜溜,哪个眼神不呈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现在的狗,不是贫穷,不是卑贱,而是高大上的代名词了。
可惜,我是生不逢时,早生了几百年。当我长大知道三大爷的底细后,开始埋怨起我的双亲来了,“太不把我当一回事了,你们就是真心想抛弃我,不要我,也不要把我送得这么早,晚个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不行吗?要知道现在的社会,或者未来的社会,大人们都把小孩当宝一样看待!”
听人说,娘生下我之后,我瘦得像三根钢筋支起来的一个怪物,但还有眼有嘴,眼里的黑珠子还在滑溜溜的转,表明我还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活物,我都不知道我是如何存活下来的!我的形象肯定是百分之百的让人厌恶,谁看了都会恶心!可三大爷一看见我就喜欢上了,还说这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他会用一生的爱来呵护这个小孩。
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三大爷才对?是他收养了我,让我活命到现在,不然我早死翘翘了。所以我没有半点资格去要求抚养我的人非富即贵?人家肯收留我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
现在我能活着,我感到很知足了,同时也非常珍视这个家。虽然养父有很多缺点,但我仍然爱他敬他。虽然家里很穷,时常揭不开锅,没有米做饭,大多数用野菜来充饥,甚至油星是一种奢望,但我仍然过得很开心,因为幸福不仅仅只是用物质生活来衡量。
当我正想享受这种幸福生活的时候,养父在一场意外中卧病不起,最后越来越严重,弥留之际,养父交给我一个银钩,这个银钩十分小巧,上面的图案精美绝伦,一看就不是俗物,“好好收藏,到时会有大用!”
说完,头一歪,腿一蹬,就离开了人世。随即,我看见养父化作一股烟雾,飘进了银钩之中,很快不见了。想着养父离我而去,又回忆起他的点点滴滴,不由悲从中来,终于,一颗滚烫的热泪掉了下来,紧接着眼眶的河堤决口了,这种一泻千里的壮观场景,包含了我对养父多少的眷恋与不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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