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案之盛世暮歌 第三十七章 怕老鼠的猫

小说:唐案之盛世暮歌 作者:懒猫布丁 更新时间:2024-08-06 05:13:14 源网站:顶点小说
  说起宫闱旧事,大家伙都是一副兴致不浅的模样。

  月见指尖放在茶杯边缘,看向众人,道:“皇上怕猫你们都知道吧。”

  沈灵均和赵祁他们几个都点头,这个事情也不算秘密。

  不过也有人听说过,但不太清楚具体原因的,比如李梦白和沈长风。

  李梦白就问了:“莫非皇上让猫咬过?”

  封正拿了茶壶添水,大笑道:“你以为狗啊。”

  沈灵均很认真的点头:“嗯,猫只挠人,绝不咬人。”

  苏幕遮撑着窗台看外边风情,这会儿转头道:“听说和之前那位萧淑妃有关。”

  封正跑到门口,打开门探头探脑的看了一圈,然后跑回来,压低声音问道:“月见,你说实话,萧淑妃是不是让皇上给害死的?”

  月见从小在皇宫长大,接受训练成为侍卫。有一次当年还是天后的武曌遇到行刺,差点就让人谋害,先皇就特地派遣了月见姐妹两个贴身保护武曌,时至今日。

  所以,宫里的那些事情,没有人比月见更清楚的。

  月见挠了挠脸:“这个嘛,事情比较复杂,不太好说。”

  封正绘声绘色的给大家说道:“我跟你们说,传闻萧淑妃死的时候哭天喊地,痛斥一句‘阿武妖猾,仍至于此!愿来世生我为猫,阿武为鼠,生生扼其喉。’所以,皇上一夜之间把皇宫的猫全弄死了呢。”

  月见抽了抽嘴角:“你倒是清楚,亲眼看到的?”

  “别人给我说的,月见,你应该看到了吧,事情是不是这样?”封正纯黑的眼珠子亮晶晶的,闪耀着八卦的光芒。

  月见抹掉茶碗边上的水渍,歪着脑袋道:“我进去的时候,萧淑妃已经去世了,不过,后来皇上说做了个噩梦,梦到猫妖索命,所以很忌讳宫内养猫。至于是非曲直,我就不好妄自揣测了。”

  其余人都明白,月见这是不想说了。也能理解,她是皇帝亲侍来着,断没有乱说话的道理。

  沈灵均两根手指头抓了桌上一根筷子,敲了敲封正的额头:“你一个读书人,当今探花,不知道世间传闻不可尽信这个理?”

  戏时猛点头:“就是。”

  叶清芷提醒道:“李明月后来做了什么?”

  都让封正把话题带偏了,大家同时投去鄙视的目光。

  月见眯了眯眼,笑道:“大概天真烂漫的年纪都喜欢养点小动物吧,李明月当时就养了一只纯黑色的波斯猫。据说那猫还很有些灵性,李明月有一年不小心坠河,还是这猫救了她一命,因而,她就更加嗜此猫如命了。”

  戏时张大嘴巴:“莫不是成精的猫妖吧。”

  洛城两根手指头钳住戏时的嘴巴,示意月见继续。

  月见弯了弯眉角:“当时越王奉命进京参加公主婚礼,是准许带家属的,所以也把李明月带了过去。他根本不知道李明月因为太喜欢那只猫,舍不得分开太久,就一直藏在身上。就在御前觐见时,不知道是现场有人用了什么香粉,刺激了那只猫,李明月偷偷藏在袖笼里的猫突然窜出来,扑到了皇上身上。”

  “嚯——”封正瞪大眼,咋舌道:“好大的胆子。”

  赵祁挑眉:“找死。”

  叶清芷摇摇头:“如果我是她爹,也要吓昏过去的。”

  要知道,当年皇上虽还是天后,可朝政已逐渐由其接手,而且,她行事素来果断,风格刚烈,朝廷上下根本无人敢忤。

  沈长风道:“但皇上并未怪罪。”

  月见颇具深意的一笑:“因为李明月还做了一件事。”

  这个时候,店小二叩响房门,因着点的多,轮番送了三次才将酒菜上齐。

  一桌子的菜,色香味俱全,大家反而没有立即下筷子的冲动。

  戏时最喜欢听故事,此刻催促道:“月见,你快说啊。”

  月见也不卖关子,拾起筷子夹了一片山药,道:“李明月当着在场所有大人说——世人皆知猫抓鼠,鼠怕猫,我偏不信,所以今日带过来让tiān huáng和天后做个见证。”

  慢条斯理的把嘴里山药嚼下,在众人目光中,月见手中的筷子都不好意思伸出去了,只得暂时阁下。

  “然后,李明月用绢帕做了一只老鼠的形状来引猫,说来也奇怪,那猫见了假老鼠却是吓的瑟瑟发抖,所有毛发都竖起来,等李明月把老鼠放到猫的鼻子跟前,那只黑猫干脆四脚一挺,昏死过去。”月见一口气说完,拿起酒杯。

  等酒入喉,月见眨眨眼,觉得不对劲呢?

  低头一看杯子——什么时候酒变茶水了?

  李梦白把茶壶放她面前:“叶姑娘说,喝酒容易留疤,还有饭菜,最好吃点清淡的。”

  月见摸了摸脸颊:“还有这个说法,没听过。”不过也没有强求,喝茶喝酒都一样。

  封正半边身子都趴在桌上,拧着眉头:“不能啊,就算猫不抓老鼠,也不至于惧怕一只假老鼠吧?”

  这正是所有人心中的疑惑。

  月见摊摊手:“谁知道呢,反正事情就是这样的,后来皇上没有责怪越王,并且还赏赐了李明月很多东西,让她带着黑猫回去了。”

  苏幕遮同样不动声色的挪开沈灵均的酒杯,淡淡道:“此女子不简单。”

  赵祁哼笑道:“李贞应该庆幸生的是个女儿。”

  其他人面面相觑,都明白他的言下之意。

  像李贞这样身份尴尬的人,生个女儿聪明点无妨,若是儿子,恐怕就不太妙了。

  沈灵均抓起杯子,手感不对,放到眼前一看,不满道:“我要喝酒!”

  苏幕遮凉声道:“伤好了?”

  沈灵均撸起袖子:“没事了。”

  伤疤已经愈合,硬痂也退了大半,留下淡粉色的伤痕。

  因为手腕白皙,这一道伤痕反而更加明显,看着叫人觉得不痛快。

  苏幕遮想了下,另外拿出一瓶东西,给沈灵均抹上去。

  这次是黑色的胶状物,有点像碾碎的芝麻,也不知道苏幕遮是不是故意的,给抹了好厚的一层,抹完后,原本只有一道细细的伤疤,顿时成了碗口粗的大刀疤。

  沈灵均甩甩手:“不用了吧?”

  “去疤痕的。”苏幕遮盖上瓶口。

  叶清芷瞄了一眼:“雪肤肌,好东西啊。”

  沈灵均吹了吹:“贵不贵?”

  叶清芷喝口汤,道:“有价无市。”

  简单四个字,说明不是贵不贵的问题,是绝对很贵很贵的问题。

  李梦白倾身过来:“小师叔祖,这个祛疤效果好不好啊?”

  苏幕遮老实摇头:“不清楚。”不过他费了不少劲才弄来的,应该不能差。

  叶清芷拿帕子擦了擦嘴角,拿起那个瓶子放在手中看:“据说不仅能祛疤,还可以使皮肤比原来的更bái nèn,还能去皱养颜,重返年轻。”

  李梦白眨眨眼:“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苏幕遮一脸大方:“嗯,送给你了。”他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而且这次顺便弄了两三瓶,以防不时之需。

  月见还取笑了一声:“小白,你是想当小白脸吗?”

  没想到,下一刻李梦白把瓶子塞她手里,有些扭捏的道:“那个,咳,晚上你睡前抹了试试看。”

  月见握了握瓶子,还有些没反应过来,随后,弯起眉眼,眸中亮起星辉:“谢谢哈。”

  封正吸溜着一团粉丝,左右看看,捂住心口——这里好空,好寂寞啊。

  饭后,众人自酒楼徒步去城北汀字坊。

  因着清和蝉羽带着其他的行礼等东西与众人分开两路,先去那边布置安排,这会儿估计也收拾的差不多了。

  行装简便的几人牵着马匹,就当是逛街。

  新津府算是热闹,街上往来人数不少,所以走着走着,一群人就叫路人给挤散了。

  沈灵均和苏幕遮走在最前面,正好走到一个香粉摊边,几个姑娘围住了,从里面挑选胭脂水粉。

  那胭脂水粉自然不算是最上等的货色,但盒子做的倒还算精美,沈灵均多看了两眼。

  苏幕遮跟着她的视线扫了眼:“想买?”

  沈灵均转头,笑眯眯道:“随便看看。”

  苏幕遮还真就停下了:“喜欢就买。”

  沈灵均戳了戳他的脸:“我说,苏公子,是不是全部喜欢的话都买下了。”

  苏幕遮表情淡然:“嗯。”伸手掏钱袋。

  沈灵均拽住他的衣领就往前走,边走边摇头——败家啊败家。

  他们走后,香粉摊旁,那几个姑娘捧着个脸,满眼冒星星——

  “太帅了……”

  “他们两个好配哦!”

  “我要回家,打听一下最近咱们新津府到底搬来了哪家新贵……”

  “我也去!”

  胭脂水粉被扔回去,姑娘们一溜烟跑开了。

  摊主拿起一盒胭脂,探个脑袋往前伸,一脸莫名:“姑娘,美女,小可爱,你们不要啦?”

  ……

  赵祁和叶清芷经过一个花鸟市场,让门口一只雄鹰吸引住了目光。

  像叶清芷的性格,其实对动物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但不知为何,她见到这只被困在牢笼中的老鹰时,却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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