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巷尾华灯璀璨,五彩霓虹之下,情侣手挽手,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对面花坛虫鸣叶舞,偌大燕京似乎处处充斥着欢乐。
柳鼎元感觉唯有自己站立的这片地方好似一所孤寂的监狱,天地之间只有自己一个人,那是一种无处诉说的空荡。
想要做点什么,却发现自己只有孤身一人无所措的寂寞和苦涩。
那句“你喜欢我,我就一定要喜欢你啊。”在耳畔萦绕不去,在脑海中若隐若现。
手中的酒碗砰然落地,洒出的酒水在地上漾开,宛若未干的泪痕,印上心头。
柳鼎元有些忍不住埋怨周元,要不是他鼓励一句,自己或许也不会落得这个下场。
其实按照柳鼎元的打算,是等到与她的朋友相识之后,最好利用外公的关系与她的父母认识之后,到时候找个朋友在场的机会再表白一次。
这是最稳妥的,最坏的结果,就算是汪晓敏依旧不喜欢他,但是大家还是能做朋友嘛。
虽说打心底不喜欢这种结果,但也比现在的结果好,估计以后形同陌路了。
爱情没有对错,但付出的那一方似乎总是卑微的。
“晓敏,对不起啊。”
柳鼎元望着星空喃喃自语了一句,开始收拾一地的残余。
周元一头雾水,挠了挠头:“你干嘛说对不起,你喜欢她,你又没错。倒是她,连一点情面也不讲,白白浪费你十年的感情,不是应该她给你道歉吗?”
柳鼎元没说话,把小店外的残余收拾干净,从酒柜里又拿出了一坛酒,给自己和周元倒了一杯。
喝了一大口酒,柳鼎元苦笑道:“她为什么要给我道歉,她不喜欢我,这样拒绝了我,又没有错。”
周元诧异的看着突然开口的柳鼎元,这才想起这是之前的那个问题,越发疑惑。
“那你为什么要给她道歉?”
“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开开心心,结果我的喜欢让她不高兴了。如果你觉得你喜欢谁,谁就必须要跟你在一起,那还能叫做喜欢么,那是占有。”
周元竖起大拇指,端起酒碗:“元爷,就你冲你这句话,我们走一个。”
一口一碗酒,周元笑道:“以后我谁都不服就服你了。”
“服我干嘛,我其实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其实我都快伤心死了,就像有人生生撕裂了我的胸膛,一把攥住了心脏了,连呼吸都很困难。”
“我其实恨不得整个燕京,整个华夏,整个世界,都知道我喜欢她,恨不得她像我喜欢她一样喜欢我。”
柳鼎元摇摇头说了一句,我上楼洗澡了,你要留下睡等会儿,要回去记得帮我关门,上了二楼。
周元叹了口气,拿出手机,将柳鼎元的话编辑成了短信给汪晓敏发了过去。
没有收到回信,周元又编辑了一条短信。
“元爷说喜欢你是他的事,与你无关,但作为元爷的哥们儿,我觉得你至少应该知道元爷到底为你做些什么,他不是仅仅嘴上说说喜欢你而已。
高中毕业,你参加歌唱比赛,之后签约经济公司是元爷找到我家老头子,与小草音乐公司老总做出了交易,要不然你以为你刚刚出道新人,能拿到A级合同?
你在娱乐圈也混好几年了,你以为你为什么能平平坦坦的过这么多年······”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最后不知道周元出于何种考虑,只发了一句元爷喜欢你不是嘴上说说而已的。
然后,上二楼睡觉。
翌日。
清晨的阳光洒入小餐馆,柳鼎元已经开始在餐馆忙碌了,昨夜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还剩下很多东西要收拾。
昨夜随意收拢的垃圾进行分类挑拣,干垃圾和湿垃圾分得清清楚楚。
没办法,分不清要被罚款。
垃圾处理,又开始忙着清洗昨夜留下的杯盘碗碟。
偶尔哈一口气,拿餐巾布仔细擦一擦,愈发干净,干净的能倒映出清晰的人影。
不被自己喜欢的姑娘喜欢,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
但天塌不下来,该怎么活,还得怎么活。
生活方式,取决于自己的心态,自己不是没了姑娘就活不下去的人。
这是柳鼎元昨夜听着周元的呼噜声,想了大半夜想明白的事。
当然,想明白了不代表不难受。
这种难受与同学会上的那些抱怨的同学的难受不同。
生活带来的难受,熬一熬似乎也就过去了。
但这种难受好像一辈子都熬不过去,或许一辈子太久,不过柳鼎元认为自己恐怕要花不少时间。
实际上,柳鼎元平日不会这么早起来打扫,只是想找事做而已。
做事抵消心中的忧愁效果不明显,好歹也有点效果,至少从杯盘中看到自己清晰的人影时,之前那种挥之不去,萦绕在心扉间的那股淡淡的伤感又淡了许多。
忙碌到六点半,柳鼎元出了门,顺着街道开始慢跑。
“元哥。”背着书包的李兴打招呼。
“这么早就去补习班了。”
“对啊,读书人命苦。”
“那不读书了,帮你爸妈做早餐卖早餐?”
李兴打了个冷颤:“那我还是读书吧。”
每天三四点就要起床忙活,这辈子是不可能从事这种的行业的。
“好好读书,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但是读书是最好的出路。”
柳鼎元恍然,前世爸妈用这句话教育自己时,嗤之以鼻,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用这句话来教育别人。
告别了去上学的李兴,柳鼎元继续慢跑,一边跑一边嘀嘀咕咕。
敏爷多半是真不喜欢你的,别想了。
柳鼎元,你真是一个倒霉蛋儿,好不容易喜欢一个姑娘,结果真凄惨。
不过仔细想想还是有一点好处。
不都说没有失败的初恋就不算是一个男人么,至少证明现在的柳鼎元是个男人。
想到这里,柳鼎元又有了浅浅地笑容。
半个小时后,柳鼎元回到小店,正好听到汪晓敏说什么我不知道,还要你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柳鼎元小跑着进店,站到汪晓敏身前,脱口而出道:“吃早饭了么?”
周元叹了口气,自己这哥们儿是好男人,却不会讨女人欢心,备胎的份,没跑了。
汪晓敏扯了扯嘴角,板着脸,一言不发。
对这个连一句甜言蜜语都不会说家伙,她心里是有气的。
七年了,平日里发短信永远是天冷了加衣服别感冒,要不然就是工作是忙不完的,别太累。
遇到自己感冒了,就是一句记得吃感冒药,多喝热水。
从来就没说过要来看看自己,好不容易煲个电话粥,不到十分钟,就是平日工作那么忙,早点休息。
自己凭什么要一下子就答应他?
要不是昨夜看到周元发给她的短信,她今天是不会过来的。
柳鼎元对周元说的那些话,就像一头小鹿跑进了汪晓敏的心房,在心房里迷了路。
当时看到短信的她,过了许久,狠狠的骂了一句,这个混蛋,这些话平时就不能多说一点。
柳鼎元轻声道:“我估计你也没吃吧,我今天起床的时候熬了粥,我去给你盛。”
汪晓敏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一扫昨夜的阴霾,柳鼎元兴冲冲的进了厨房。
吃过早饭,三人一起出了门。
柳鼎元准备出门采买今天的食材,顺便送周元和汪晓敏。
虽说他很想和汪晓敏说说话,但是他觉得过犹不及,现在的情况已经不错了。
拦了一辆出租车,周元上了车,汪晓敏却没动。
“你不走?”
“你就这么想我走?”汪晓敏没好气道。
柳鼎元哦了一声,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真是个木头木脑的家伙。
汪晓敏径直坐到了柳鼎元推着的二八杠上。
“你坐我自行车干嘛?”
“你不是要去买食材,我跟你一起去。”
柳鼎元哦了一声,也没多想,嘱咐汪晓敏坐好,骑上二八杠就走。
车速很慢,犹如乌龟爬爬,但柳鼎元觉得车速还是太快了。
载着心爱的姑娘,不知道心爱的姑娘喜不喜欢自己,却希望时间停留在这一刻。
永远抱着自己的腰间。
柳鼎元感觉唯有自己站立的这片地方好似一所孤寂的监狱,天地之间只有自己一个人,那是一种无处诉说的空荡。
想要做点什么,却发现自己只有孤身一人无所措的寂寞和苦涩。
那句“你喜欢我,我就一定要喜欢你啊。”在耳畔萦绕不去,在脑海中若隐若现。
手中的酒碗砰然落地,洒出的酒水在地上漾开,宛若未干的泪痕,印上心头。
柳鼎元有些忍不住埋怨周元,要不是他鼓励一句,自己或许也不会落得这个下场。
其实按照柳鼎元的打算,是等到与她的朋友相识之后,最好利用外公的关系与她的父母认识之后,到时候找个朋友在场的机会再表白一次。
这是最稳妥的,最坏的结果,就算是汪晓敏依旧不喜欢他,但是大家还是能做朋友嘛。
虽说打心底不喜欢这种结果,但也比现在的结果好,估计以后形同陌路了。
爱情没有对错,但付出的那一方似乎总是卑微的。
“晓敏,对不起啊。”
柳鼎元望着星空喃喃自语了一句,开始收拾一地的残余。
周元一头雾水,挠了挠头:“你干嘛说对不起,你喜欢她,你又没错。倒是她,连一点情面也不讲,白白浪费你十年的感情,不是应该她给你道歉吗?”
柳鼎元没说话,把小店外的残余收拾干净,从酒柜里又拿出了一坛酒,给自己和周元倒了一杯。
喝了一大口酒,柳鼎元苦笑道:“她为什么要给我道歉,她不喜欢我,这样拒绝了我,又没有错。”
周元诧异的看着突然开口的柳鼎元,这才想起这是之前的那个问题,越发疑惑。
“那你为什么要给她道歉?”
“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开开心心,结果我的喜欢让她不高兴了。如果你觉得你喜欢谁,谁就必须要跟你在一起,那还能叫做喜欢么,那是占有。”
周元竖起大拇指,端起酒碗:“元爷,就你冲你这句话,我们走一个。”
一口一碗酒,周元笑道:“以后我谁都不服就服你了。”
“服我干嘛,我其实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其实我都快伤心死了,就像有人生生撕裂了我的胸膛,一把攥住了心脏了,连呼吸都很困难。”
“我其实恨不得整个燕京,整个华夏,整个世界,都知道我喜欢她,恨不得她像我喜欢她一样喜欢我。”
柳鼎元摇摇头说了一句,我上楼洗澡了,你要留下睡等会儿,要回去记得帮我关门,上了二楼。
周元叹了口气,拿出手机,将柳鼎元的话编辑成了短信给汪晓敏发了过去。
没有收到回信,周元又编辑了一条短信。
“元爷说喜欢你是他的事,与你无关,但作为元爷的哥们儿,我觉得你至少应该知道元爷到底为你做些什么,他不是仅仅嘴上说说喜欢你而已。
高中毕业,你参加歌唱比赛,之后签约经济公司是元爷找到我家老头子,与小草音乐公司老总做出了交易,要不然你以为你刚刚出道新人,能拿到A级合同?
你在娱乐圈也混好几年了,你以为你为什么能平平坦坦的过这么多年······”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最后不知道周元出于何种考虑,只发了一句元爷喜欢你不是嘴上说说而已的。
然后,上二楼睡觉。
翌日。
清晨的阳光洒入小餐馆,柳鼎元已经开始在餐馆忙碌了,昨夜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还剩下很多东西要收拾。
昨夜随意收拢的垃圾进行分类挑拣,干垃圾和湿垃圾分得清清楚楚。
没办法,分不清要被罚款。
垃圾处理,又开始忙着清洗昨夜留下的杯盘碗碟。
偶尔哈一口气,拿餐巾布仔细擦一擦,愈发干净,干净的能倒映出清晰的人影。
不被自己喜欢的姑娘喜欢,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
但天塌不下来,该怎么活,还得怎么活。
生活方式,取决于自己的心态,自己不是没了姑娘就活不下去的人。
这是柳鼎元昨夜听着周元的呼噜声,想了大半夜想明白的事。
当然,想明白了不代表不难受。
这种难受与同学会上的那些抱怨的同学的难受不同。
生活带来的难受,熬一熬似乎也就过去了。
但这种难受好像一辈子都熬不过去,或许一辈子太久,不过柳鼎元认为自己恐怕要花不少时间。
实际上,柳鼎元平日不会这么早起来打扫,只是想找事做而已。
做事抵消心中的忧愁效果不明显,好歹也有点效果,至少从杯盘中看到自己清晰的人影时,之前那种挥之不去,萦绕在心扉间的那股淡淡的伤感又淡了许多。
忙碌到六点半,柳鼎元出了门,顺着街道开始慢跑。
“元哥。”背着书包的李兴打招呼。
“这么早就去补习班了。”
“对啊,读书人命苦。”
“那不读书了,帮你爸妈做早餐卖早餐?”
李兴打了个冷颤:“那我还是读书吧。”
每天三四点就要起床忙活,这辈子是不可能从事这种的行业的。
“好好读书,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但是读书是最好的出路。”
柳鼎元恍然,前世爸妈用这句话教育自己时,嗤之以鼻,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用这句话来教育别人。
告别了去上学的李兴,柳鼎元继续慢跑,一边跑一边嘀嘀咕咕。
敏爷多半是真不喜欢你的,别想了。
柳鼎元,你真是一个倒霉蛋儿,好不容易喜欢一个姑娘,结果真凄惨。
不过仔细想想还是有一点好处。
不都说没有失败的初恋就不算是一个男人么,至少证明现在的柳鼎元是个男人。
想到这里,柳鼎元又有了浅浅地笑容。
半个小时后,柳鼎元回到小店,正好听到汪晓敏说什么我不知道,还要你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柳鼎元小跑着进店,站到汪晓敏身前,脱口而出道:“吃早饭了么?”
周元叹了口气,自己这哥们儿是好男人,却不会讨女人欢心,备胎的份,没跑了。
汪晓敏扯了扯嘴角,板着脸,一言不发。
对这个连一句甜言蜜语都不会说家伙,她心里是有气的。
七年了,平日里发短信永远是天冷了加衣服别感冒,要不然就是工作是忙不完的,别太累。
遇到自己感冒了,就是一句记得吃感冒药,多喝热水。
从来就没说过要来看看自己,好不容易煲个电话粥,不到十分钟,就是平日工作那么忙,早点休息。
自己凭什么要一下子就答应他?
要不是昨夜看到周元发给她的短信,她今天是不会过来的。
柳鼎元对周元说的那些话,就像一头小鹿跑进了汪晓敏的心房,在心房里迷了路。
当时看到短信的她,过了许久,狠狠的骂了一句,这个混蛋,这些话平时就不能多说一点。
柳鼎元轻声道:“我估计你也没吃吧,我今天起床的时候熬了粥,我去给你盛。”
汪晓敏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一扫昨夜的阴霾,柳鼎元兴冲冲的进了厨房。
吃过早饭,三人一起出了门。
柳鼎元准备出门采买今天的食材,顺便送周元和汪晓敏。
虽说他很想和汪晓敏说说话,但是他觉得过犹不及,现在的情况已经不错了。
拦了一辆出租车,周元上了车,汪晓敏却没动。
“你不走?”
“你就这么想我走?”汪晓敏没好气道。
柳鼎元哦了一声,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真是个木头木脑的家伙。
汪晓敏径直坐到了柳鼎元推着的二八杠上。
“你坐我自行车干嘛?”
“你不是要去买食材,我跟你一起去。”
柳鼎元哦了一声,也没多想,嘱咐汪晓敏坐好,骑上二八杠就走。
车速很慢,犹如乌龟爬爬,但柳鼎元觉得车速还是太快了。
载着心爱的姑娘,不知道心爱的姑娘喜不喜欢自己,却希望时间停留在这一刻。
永远抱着自己的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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