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算是吧。”叶欢没有抬头,而是依旧在慢慢揉捏着林依依的脚腕,“其实准确来说,我应该是兽医。”
“啊?”林依依正惊异于叶欢的手段,甚至被捏了这一会儿,还有一种莫名的陶醉,心底更是隐隐感觉有些不舍得叶欢的手离开。
可是,一听到兽医俩字,林依依顿时张大了小嘴:“你是兽医?”
叶欢抬起头来,点了点头:“当然,因为我是要成为兽王的男人。”
说完,轻轻拍了拍林依依的脚腕一下:“好了,可以起来了。”
不得不说,林依依的脚腕白嫩丝滑,捏起来非常舒服。
虽然叶欢认为林依依的胸没有小尼姑那般大,但这葱玉般的脚腕却要比小尼姑强上一些。
林依依打了一个哆嗦,边试探着慢慢活动自己的脚,边哼哼道:“哼,我看是禽兽王才对,就是一个禽兽。”
可是,蓦然之间,林依依发现自己的脚腕不但好了,甚至连那泛着青紫色的勒痕都不见了。
“太神奇了。”
林依依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林依依本就是中医世家出身,打小就受中医理论的影响,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竟然能有如此神奇的手段。
站起来之后,林依依走了两步,没有任何感觉,跟受伤前简直一模一样。
“喂,禽兽王,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林依依忍不住问道。
叶欢白了林依依一眼:“请不要侮辱我要成为兽王的伟大理想,把禽字去掉。”
叶欢边说着,转身就往山下走去。
林依依此时已经彻底被叶欢勾起了好奇心。
光从叶欢的打扮来看,叶欢绝对是个乡巴佬。
可是,这个乡巴佬却懂得医术,而且说话古里古怪,简直就是一个怪人。
“喂,怪人,你要去哪里?”
“下山。”
“那……那你认不认识老神仙?”
“不认识。”
“他医术非常厉害,传闻是个巫医呢。”
“嗯?”叶欢停下脚步:“巫医跟老神仙有半毛钱关系?”
林依依小跑两步追上叶欢:“你认识那个巫医?”
叶欢点了点头:“如果你说那个老混蛋的话,我的确认识,但老神仙就不认识了。”
“真的?”林依依大喜,连忙解释道:“外界传言那位巫医没有治不了的病,所以都叫他老神仙,你认识他,那……那能不能带我去找他啊?”
叶欢摇了摇头:“不能。”
“为什么?”林依依很郁闷,没想到叶欢竟然拒绝地这么干脆,想起这几日的种种遭遇,顿时感觉委屈不已,小嘴一撅,就要哭了:“兽王,我叫你兽王还不行吗?这次我背着家人偷偷来到这里,就是想找老神仙救救我爷爷。我爷爷已经昏迷半年了,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看过了,甚至都找道士驱过邪,却依旧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有人说如果想要爷爷醒过来,只有找老神仙,我……我求求你了好不好?”
林依依抓住叶欢的胳膊,不断摇晃着,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林依依打小就跟金丝雀一般,虽然衣食无忧,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这次为了帮爷爷治病偷偷来到雷公山,却发现这里比想象中要恐怖多了。
之前就碰到了好几头野兽,后来虽然侥幸逃掉了,可差点又被一棵怪树给吊死了。
如果不是叶欢及时出现,林依依根本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才仅仅是雷公山的边缘啊,如果再往里走,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更别提要找到老神仙了。
这次好不容易抓到叶欢这根救命的稻草,林依依怎么可能放过?
虽然叶欢这个怪人很可恶很没有男子汉气度,可林依依却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叶欢打小就受不了小尼姑哭,此时看到林依依要哭了,顿时急了:“喂喂喂,你说就说呗,怎么哭了啊?”
“我想救我爷爷。”林依依眼圈越来越红,泪水已经在眼眶打转了。
“拜托,老混蛋肯定是不会出山的,他跟师太正干柴烈火呢。”叶欢有些头疼,揉了揉脑袋,“行了行了,要不这样,我陪你去好不好?”
“你?”林依依抹了一把眼泪:“你能行吗?”
“哎哟我的暴脾气,我可是那个老混蛋的真传弟子,你竟然敢质疑我?”
叶欢顿时不乐意了:“想当初小青的一条腿都给一头熊给咬断了,老子花了半个小时给它接上,又花了半个小时用草药治好,如今就跟你的腿一样,完美!”
叶欢说到这里,不禁一脸的洋洋得意。
林依依此时也听出来,这个乡巴佬怪人竟然是老神仙的徒弟。
怪不得手段那么厉害呢。
可是,林依依依旧抽泣着:“我不认识小青,如果你救不醒爷爷,我们就没机会了,医生说爷爷坚持不了一个星期了。”
“切,老子如果治不好,以后就是禽兽!”
“真的?”林依依破涕为笑:“你发誓!”
“啥?”叶欢有点蒙圈。
“你去救我爷爷,发誓。”
“好啊,你装哭?”叶欢突然发现自己似乎钻进了林依依的圈套里面了。
无奈地叹了口气:“老子这毛病全怪小尼姑,就见不得女人哭。哎,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呐……”
叶欢转身,再次往山下走去。
林依依终于扳回了一局,心满意足地追着叶欢而去。
可是,只追了几分钟,林依依悲催的发现自己跑得越快离叶欢越远,本来好利索的脚竟然又疼了起来。
而且,这次双脚都疼了。
“怪人,我走不动了。”
林依依撒娇般坐在地上不走了。
叶欢停下来,“女人真麻烦。”
又走到林依依面前,半蹲下腰:“上来吧。”
“干嘛?”
“背你啊。”
“啊?”林依依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活了十八年,何曾跟一个男人如此亲密接触过?
林依依使劲摇了摇头:“我自己能走。”
“嗯,就你那走法,恐怕下山都得半夜了,到时候你是不是宁愿跟我在这荒郊野岭里过夜?”叶欢嘿嘿一笑:“虽然这里晚上野兽很多,可我说不定也会变成禽兽呢。”
说完,有意无意扫了林依依胸口两眼。
林依依一怔,“那……那你背我的话,不能乱摸。”
“上不上?”叶欢道。
林依依使劲咬了咬牙,还是乖乖趴到了叶欢的背上。
叶欢两只大手同时罩住了林依依的屁股。
咔嚓!
林依依瞬间仿佛被雷劈了一般,浑身被一道电流极速穿过。
而且,更让林依依郁闷的是,叶欢竟然还感慨了一句:“好软,好有弹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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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听到兽医俩字,林依依顿时张大了小嘴:“你是兽医?”
叶欢抬起头来,点了点头:“当然,因为我是要成为兽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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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林依依的脚腕白嫩丝滑,捏起来非常舒服。
虽然叶欢认为林依依的胸没有小尼姑那般大,但这葱玉般的脚腕却要比小尼姑强上一些。
林依依打了一个哆嗦,边试探着慢慢活动自己的脚,边哼哼道:“哼,我看是禽兽王才对,就是一个禽兽。”
可是,蓦然之间,林依依发现自己的脚腕不但好了,甚至连那泛着青紫色的勒痕都不见了。
“太神奇了。”
林依依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林依依本就是中医世家出身,打小就受中医理论的影响,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竟然能有如此神奇的手段。
站起来之后,林依依走了两步,没有任何感觉,跟受伤前简直一模一样。
“喂,禽兽王,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林依依忍不住问道。
叶欢白了林依依一眼:“请不要侮辱我要成为兽王的伟大理想,把禽字去掉。”
叶欢边说着,转身就往山下走去。
林依依此时已经彻底被叶欢勾起了好奇心。
光从叶欢的打扮来看,叶欢绝对是个乡巴佬。
可是,这个乡巴佬却懂得医术,而且说话古里古怪,简直就是一个怪人。
“喂,怪人,你要去哪里?”
“下山。”
“那……那你认不认识老神仙?”
“不认识。”
“他医术非常厉害,传闻是个巫医呢。”
“嗯?”叶欢停下脚步:“巫医跟老神仙有半毛钱关系?”
林依依小跑两步追上叶欢:“你认识那个巫医?”
叶欢点了点头:“如果你说那个老混蛋的话,我的确认识,但老神仙就不认识了。”
“真的?”林依依大喜,连忙解释道:“外界传言那位巫医没有治不了的病,所以都叫他老神仙,你认识他,那……那能不能带我去找他啊?”
叶欢摇了摇头:“不能。”
“为什么?”林依依很郁闷,没想到叶欢竟然拒绝地这么干脆,想起这几日的种种遭遇,顿时感觉委屈不已,小嘴一撅,就要哭了:“兽王,我叫你兽王还不行吗?这次我背着家人偷偷来到这里,就是想找老神仙救救我爷爷。我爷爷已经昏迷半年了,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看过了,甚至都找道士驱过邪,却依旧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有人说如果想要爷爷醒过来,只有找老神仙,我……我求求你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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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依打小就跟金丝雀一般,虽然衣食无忧,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这次为了帮爷爷治病偷偷来到雷公山,却发现这里比想象中要恐怖多了。
之前就碰到了好几头野兽,后来虽然侥幸逃掉了,可差点又被一棵怪树给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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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打小就受不了小尼姑哭,此时看到林依依要哭了,顿时急了:“喂喂喂,你说就说呗,怎么哭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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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依使劲摇了摇头:“我自己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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