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息!”铃铃伸着筷子从锅里捞起一根裹着红油的土豆粉,晶莹剔透,我想提醒她可能还不大熟,又想起来她不像我爱吃煮烂的,最终闭了嘴。
“唉...”随后一声叹息,她收了刚才那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咱俩啊!一个比一个没出息!”
海底捞适时的放起了一首叫“男孩”的歌,也不知道是谁点的,大概同是天涯沦落人,正与我们共苦。
铃铃就是这样,热心肠的爱开导我,却也开导不了自己。这世界上很多事都是这样,分外有趣。
其实我不似她想的那般伤情,相反,还有些不痛不痒。我想的很开,也不是非要一个答案。
她低头收拾那根无冤无仇的土豆粉,额前洒下几根伶仃的刘海,挡住了我想看见的表情。我一直想看见她不那么坚强的模样,可她从不给我机会,也不给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看见的机会。
所以,她自己蠢,也是活该。都说柔弱是女孩子最好的武器,她始终不上道,谁也赖不了。可是假装坚强真的是错吗?我在思考。
难道,所有都能一个人抗下,就真的不会痛了吗?
那是最后一口,铃铃吃完匆匆离开,她早上六点就要上班,我低头看手机,现在已经是半夜四点,看来她是急着要回家画个妆。
我呆了半晌,一个人踩着细高跟走下海底捞门店坏了的扶梯。这种情景,外人看起来或许有些悲凉,却看不见我心里悬着一轮满月。
我在想他。
我又在想他。
他应该下班了吧?应该回家了,睡觉了吧?我看了看手机屏,还是没勇气点亮和他发一句消息。
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少,他会喜欢我的概率就有多少。
“王笑涵。”我深吸一口气,这个点已经没有车了,他的名字给了我走一个多小时夜路的底气。
我和铃铃一样,明天一天的活。我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到处接演出,是一个不怎么知名的舞者。我接商演,接客串演员,有人找我上课,我也带几节课。缺钱的时候,也接礼仪,穿着高跟鞋站一天的那种,对谁都要笑。
这点我哥就比我强,他比我出名,我在漂泊,他却已经稳定了下来。现在不光跳舞,还开了一家小酒馆。
我们这个旅游城市,小酒馆很吃香,更何况是他那种有故事的小酒馆。
他自己创新,小酒馆里每天晚上十二点开始,就会有人讲一个故事。有好结局的,也有坏结局的,有幸福的,也有遗憾的,总而言之,就是二十多岁年轻的故事。
一个个故事里,让行色匆匆的人们看见暮年的自己,佝偻着腰,或是霜华满鬓,或是衣衫褴褛,踩下一条泥泞的路。那条路上,能将一切一帧一帧放出。
童年、少年、青年、中年,最后是老年。天真,还是荒唐,又或是孤傲、麻木,一切的一切,都是一生。讲故事的人的声音是一把能割破时空的利刃,带着风,将淬凝的生途和喷张的血脉吹成一张张蕴满故事的脸,刻上了他们自己那段虚无的光景。
这就是我不喜欢去光顾我哥生意的理由,那里太容易勾出我苦苦埋藏的情绪,让我好不容易塑造的外壳前功尽弃。
夜里有些冷风,吹得阴阳怪气,叫人摸不清源头,也不知该从哪个方向去迎。就和长辈们口中的美好青春一样,其实乱七八糟,身在其中什么也看不清。
高跟鞋太累脚,要是在从前,我完全可以一个电话打过去,叫我哥开车来接我回家。无论风吹雨打,或是半夜三更,他一定会来。
可是今天不行,他新找了女朋友,这个点了去打扰,我可不想太没情趣。
我心事纷纷,什么也没留意,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身后好像有人蹑手蹑脚的尾随。我以为是铃铃有东西落在我这里了,猛一回头,没有铃铃。
这样一个静夜,十几米外有一个人影,就立在我面前。
白色的短袖,我的腿忽然有些发软。
是他!是他吗?
脑子有些管不住身体,我开始在脑海中编排一场罗曼蒂克的大戏,我暗恋的那个男孩,也在偷偷保护着我。脚也不疼了,我朝那人影靠近的飞快,就好像末世电影里看见了心脏的丧尸。
他垂头看手机,似乎被我吓了一跳。那是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与我脑海中那个人只有都是男人这一个共同点。
我终于清醒,或许也是因为不论再期盼,心底里也认定了不可能是他,所以才会这么有勇气的上前吧?
“有事吗?”他锁了手机屏礼貌的看着我,文质彬彬,在夜里也不会让我觉得他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
我挤出一个笑,摇了摇头。
“你是在等人?”他似乎能洞察我的失落,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的伪装。
“没有!”我急速打断。
他打量我,有些犹豫,“我送你回家吧。”
我无心打量他,摇了摇头,还是走了。
“不用了。”
刚刚白往回走了十几步路,我觉得有点亏。穿着高跟鞋的脚,每一步都很艰难。这一点在安徒生那个时代已经有了表达,小美人鱼为了王子,将鱼尾变成双腿,每一步都像针扎,可能就是以此为原型。
我也一样,明知道晚上会走这么远,为了见他一眼的时候自己会好看一些,还是穿了这鞋。
那个男子似乎以为我将他当成了坏人,才会执意一个人走回家。其实不然。
风吹着我和夜,眼前有无数屋舍楼宇,身后有无数屋舍楼宇,可我只有一轮月亮。
今天,铃铃之所以会陪我吃这顿海底捞,都是因为我哥给我的那一席话。
不错,我哥招的那些在酒馆讲故事的人,其中就有他。今天我也是打着听故事的幌子,想去看他一眼而已。谁知道就被我那老哥教育了一通。
我哥说,长痛不如短痛,劝我趁早死了这条心。
我自然知道,喜欢他的姑娘多的超过了我的认知,来酒馆的客人,最少也有四五桌是奔着他去的。可是他一个也没答应。没有女朋友,我喜欢他也不是什么错事,不是吗?我欲言又止。
最后,我哥无奈,“看来,你非得等他有女朋友了才能死心!”
“唉...”随后一声叹息,她收了刚才那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咱俩啊!一个比一个没出息!”
海底捞适时的放起了一首叫“男孩”的歌,也不知道是谁点的,大概同是天涯沦落人,正与我们共苦。
铃铃就是这样,热心肠的爱开导我,却也开导不了自己。这世界上很多事都是这样,分外有趣。
其实我不似她想的那般伤情,相反,还有些不痛不痒。我想的很开,也不是非要一个答案。
她低头收拾那根无冤无仇的土豆粉,额前洒下几根伶仃的刘海,挡住了我想看见的表情。我一直想看见她不那么坚强的模样,可她从不给我机会,也不给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看见的机会。
所以,她自己蠢,也是活该。都说柔弱是女孩子最好的武器,她始终不上道,谁也赖不了。可是假装坚强真的是错吗?我在思考。
难道,所有都能一个人抗下,就真的不会痛了吗?
那是最后一口,铃铃吃完匆匆离开,她早上六点就要上班,我低头看手机,现在已经是半夜四点,看来她是急着要回家画个妆。
我呆了半晌,一个人踩着细高跟走下海底捞门店坏了的扶梯。这种情景,外人看起来或许有些悲凉,却看不见我心里悬着一轮满月。
我在想他。
我又在想他。
他应该下班了吧?应该回家了,睡觉了吧?我看了看手机屏,还是没勇气点亮和他发一句消息。
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少,他会喜欢我的概率就有多少。
“王笑涵。”我深吸一口气,这个点已经没有车了,他的名字给了我走一个多小时夜路的底气。
我和铃铃一样,明天一天的活。我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到处接演出,是一个不怎么知名的舞者。我接商演,接客串演员,有人找我上课,我也带几节课。缺钱的时候,也接礼仪,穿着高跟鞋站一天的那种,对谁都要笑。
这点我哥就比我强,他比我出名,我在漂泊,他却已经稳定了下来。现在不光跳舞,还开了一家小酒馆。
我们这个旅游城市,小酒馆很吃香,更何况是他那种有故事的小酒馆。
他自己创新,小酒馆里每天晚上十二点开始,就会有人讲一个故事。有好结局的,也有坏结局的,有幸福的,也有遗憾的,总而言之,就是二十多岁年轻的故事。
一个个故事里,让行色匆匆的人们看见暮年的自己,佝偻着腰,或是霜华满鬓,或是衣衫褴褛,踩下一条泥泞的路。那条路上,能将一切一帧一帧放出。
童年、少年、青年、中年,最后是老年。天真,还是荒唐,又或是孤傲、麻木,一切的一切,都是一生。讲故事的人的声音是一把能割破时空的利刃,带着风,将淬凝的生途和喷张的血脉吹成一张张蕴满故事的脸,刻上了他们自己那段虚无的光景。
这就是我不喜欢去光顾我哥生意的理由,那里太容易勾出我苦苦埋藏的情绪,让我好不容易塑造的外壳前功尽弃。
夜里有些冷风,吹得阴阳怪气,叫人摸不清源头,也不知该从哪个方向去迎。就和长辈们口中的美好青春一样,其实乱七八糟,身在其中什么也看不清。
高跟鞋太累脚,要是在从前,我完全可以一个电话打过去,叫我哥开车来接我回家。无论风吹雨打,或是半夜三更,他一定会来。
可是今天不行,他新找了女朋友,这个点了去打扰,我可不想太没情趣。
我心事纷纷,什么也没留意,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身后好像有人蹑手蹑脚的尾随。我以为是铃铃有东西落在我这里了,猛一回头,没有铃铃。
这样一个静夜,十几米外有一个人影,就立在我面前。
白色的短袖,我的腿忽然有些发软。
是他!是他吗?
脑子有些管不住身体,我开始在脑海中编排一场罗曼蒂克的大戏,我暗恋的那个男孩,也在偷偷保护着我。脚也不疼了,我朝那人影靠近的飞快,就好像末世电影里看见了心脏的丧尸。
他垂头看手机,似乎被我吓了一跳。那是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与我脑海中那个人只有都是男人这一个共同点。
我终于清醒,或许也是因为不论再期盼,心底里也认定了不可能是他,所以才会这么有勇气的上前吧?
“有事吗?”他锁了手机屏礼貌的看着我,文质彬彬,在夜里也不会让我觉得他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
我挤出一个笑,摇了摇头。
“你是在等人?”他似乎能洞察我的失落,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的伪装。
“没有!”我急速打断。
他打量我,有些犹豫,“我送你回家吧。”
我无心打量他,摇了摇头,还是走了。
“不用了。”
刚刚白往回走了十几步路,我觉得有点亏。穿着高跟鞋的脚,每一步都很艰难。这一点在安徒生那个时代已经有了表达,小美人鱼为了王子,将鱼尾变成双腿,每一步都像针扎,可能就是以此为原型。
我也一样,明知道晚上会走这么远,为了见他一眼的时候自己会好看一些,还是穿了这鞋。
那个男子似乎以为我将他当成了坏人,才会执意一个人走回家。其实不然。
风吹着我和夜,眼前有无数屋舍楼宇,身后有无数屋舍楼宇,可我只有一轮月亮。
今天,铃铃之所以会陪我吃这顿海底捞,都是因为我哥给我的那一席话。
不错,我哥招的那些在酒馆讲故事的人,其中就有他。今天我也是打着听故事的幌子,想去看他一眼而已。谁知道就被我那老哥教育了一通。
我哥说,长痛不如短痛,劝我趁早死了这条心。
我自然知道,喜欢他的姑娘多的超过了我的认知,来酒馆的客人,最少也有四五桌是奔着他去的。可是他一个也没答应。没有女朋友,我喜欢他也不是什么错事,不是吗?我欲言又止。
最后,我哥无奈,“看来,你非得等他有女朋友了才能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