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5-20
“如果这个世界是黑的,那你会是什么颜色?”
“我么?”曹操指关节敲击着桌面,沉默了一会儿,才微笑着,缓缓而有力的答道,“我想我是黑白混搭的,因为这个世界是黑的,我必须用白去区分它,我就是这世界的白,有时候,还要用黑去融入它。黑白,由我不由人。”
曹操轻声诉说着,窗外的雨落声,砸湿了屋檐,砸湿了这个陈留的夏天。
曹操躺在塌上,和一旁坐着的西门却冰都安静了下来,两人闻着屋内香炉飘扬起的熏香,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落雨,一滴滴划过,砸落。屋堂里很静,静得只剩下了雨声,还有大门前面,传来的鼾声。
“文满他睡着了。”曹操露出了笑意,却没去责怪守在门口护卫的典韦。
这鼾声,听着,很舒服,这在平常,曹操断然不会觉得,可在今天,却是顺耳了许多。
伴随着雨声,这鼾声轻了许多,也让雨声的清冷,不近凡尘多了点人味,人间烟火的味道。典韦的鼾声就是那一点点小小的火焰,和这雨声不和,可又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
“孟德,还记得那年洛阳的烟花时节么?”坐在左侧上首位子上的西门却冰说道。
他穿着一身白袍,一尘未染,就和眼睛中时不时溢出的光芒一样,很平凡,在平凡中,又透露出了不凡。他是西门却冰,也是唯一一个以玩家身份进入曹操阵营决策层的玩家,和曹操相遇在十年前,经过荣辱,描过兴衰,走到了今天。
他名却冰,自然可退尽天下冰冷,曹操也不例外,他们是朋友,也算是知己。
就像西门却冰的那头阿凡达毛驴一样,和爪黄飞电不是一路马,却总能凑到一起,阿凡达的草给爪黄飞电吃,爪黄飞电的水给阿凡达喝。这匹毛驴,和那匹爪黄飞电,在他们各自主人的影响下,也成了一对驴朋马友。
西门却冰知道这样说有损他和曹操的形象,这个比喻也很抽象,可还是蛮贴切的,他们是君和臣,也是朋和友,虽然一开始,差了很远。
“那个时候…”曹操喃喃着,已经陷入了回忆里面。
曹操独自走在街上,这里是洛阳,帝都洛阳。他二十岁来到这里,在城门口大笑了三声,正如这座洛阳城,用冷漠来嘲笑他一样。看着这个渺小,又寂寥无名的少年,没有给多大的关注,只当是个少年狂生。
“我要让这座城市,整个天下,永远铭刻住我的名字。”
曹操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着,他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口,他站在皇宫不远处,他站在洛阳城的最高处,那个时候,整个洛阳,都在曹操的眼底。
他站在那里,食指不断颤抖着,好像是自出生起就带来的血肉相融,从未在此刻,洛阳离得这么的近。就连心脏都在跳动着,一刻没有停缓,这是种惊悸,还是每个细胞,每一点血肉,皮毛,都在兴奋的特征。
洛阳很近,很近,近得曹操闻得到历史碾压过的痕迹,诸多大儒文士留下的风骚铁骨,还有那布满了浓浓铜绣味,被无数阴谋轨迹缠绕的朝堂的腐朽。这些,都让他深深的着迷,还有厌恶。于是曹操伸出了中指,对着皇宫,对着天空,对着地上,以及对着自己。
这是个一字,他鄙视着这一切,也赞扬着这一切,默默的看着这一切,连带着他自己,连带着那些历史,腐朽再发光,发光再腐朽。
什么是一字?
我就是一,曹孟德就是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他的道,就是一道。世人辱我,笑我,骂我,伤我,弃我,我自是我,十年后,尽皆还之,戮之。
他人由他言,我自走我道,试问史书上,谁人留遗风?谁人啸傲?
“我的名,会刻在朝堂之上,我的姓,会载入史册之中,我的血,我的骨,我的肉,会融入这片土地之中。有那么一块碑,会矗立在最西边的位置,上面会写着定远,汉朝定远侯。”曹操喃喃着,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只是眼角,还带着两滴晶莹的眼泪。
他收起心情,带着种愉悦欢快,看着人走过,看着马车施过,闻着街道里飘扬的面香,听着景阳宫的钟声,缓步行走在洛阳城里的大道上。
每一步都走得很慢,曹操低头数着青石板前进,细细的看着上面留下的印痕,还有不经意爬过的蚂蚁,在这一瞬间,曹操有了一种老而不死是为妖的怪异感觉。
他停住了脚步,在人海涌潮之间,别人都低头或平视的时候,骄傲的抬起头来,望着那碧蓝辽阔的天空,静静站立着。
曹操的呼吸,随着洛阳一起呼吸,他的心脏,随着洛阳一起跳动,就像是一体一样。这座城市经历的风风雨雨,都在曹操的眼前见证,每一条刀痕,都好像留在了曹操线条柔美却不失健壮的手臂上。那些历史,风云人物,惊世之事,都在他脑海中重新演化了一遍,时间回溯,曹操就象站在天下之巅,平静淡然的看着各种事情发生到终结。
许久,他才伸出手去,想要触摸天空,结果天离他太远,遥不可及。当他五指张开的时候,却清楚的看到,天就是那只手掌中,被五个指头分成了五个部分,虽然这只是一部分而已。
可是谁又说得清楚,他,曹操,不能掌握这一片天空呢?
别人不相信,就连傻子也不会信,可是他一直相信着。
傻子之所以是傻子,别人之所以是别人,而不是他曹操,那是他们太傻。我也很傻,但只不过,我虽然然傻,但还是伸出了那一只手。
谁说天抓不到呢?
他现在就在我手中!
曹孟德,他来了,在这个葳蕤时节,带着那把陪伴过六年岁月的青缸,踏入了洛阳城。
正如他所说的,要让这个天下都记住他,于是洛阳就记住了这个有点嚣张,有点癫狂,并用中指指过天,指过地,指过皇宫的少年,静静的看着他的中指,用独特的方式指着这个城市。
左道之南,少年自来,青缸傲视,既嚣且狂。漠然一指,王道初显,定远定边,天下谓之一言。一手遮天,天分五界。奸也?雄也?霸也?皆是人也。出自,《网编三国传,魏武帝曹操本纪。》
(今天,原本中午吃完饭,上下扣扣就准备码字的,我留了七小时,到晚上九点,六更。结果上了这扣,我后悔了,好心情被败光了,我退了组群,以后群送来的推荐邮件也看不到了。更新?看心情,好了五更六更一下午不是问题。反正,我只是来实践一个想法而已,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免得被人家说吃买断的醋,被人家嘲笑。就这样了,只有番外篇曹操传一,因为我的食言,你们不喜欢就退收藏吧,随便,反正书一定完本,成绩什么的不重要。拜上,谢谢三位书友的打赏,虽然只是几元钱,但可惜,不知道我有没有这几元钱的价值。)
“如果这个世界是黑的,那你会是什么颜色?”
“我么?”曹操指关节敲击着桌面,沉默了一会儿,才微笑着,缓缓而有力的答道,“我想我是黑白混搭的,因为这个世界是黑的,我必须用白去区分它,我就是这世界的白,有时候,还要用黑去融入它。黑白,由我不由人。”
曹操轻声诉说着,窗外的雨落声,砸湿了屋檐,砸湿了这个陈留的夏天。
曹操躺在塌上,和一旁坐着的西门却冰都安静了下来,两人闻着屋内香炉飘扬起的熏香,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落雨,一滴滴划过,砸落。屋堂里很静,静得只剩下了雨声,还有大门前面,传来的鼾声。
“文满他睡着了。”曹操露出了笑意,却没去责怪守在门口护卫的典韦。
这鼾声,听着,很舒服,这在平常,曹操断然不会觉得,可在今天,却是顺耳了许多。
伴随着雨声,这鼾声轻了许多,也让雨声的清冷,不近凡尘多了点人味,人间烟火的味道。典韦的鼾声就是那一点点小小的火焰,和这雨声不和,可又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
“孟德,还记得那年洛阳的烟花时节么?”坐在左侧上首位子上的西门却冰说道。
他穿着一身白袍,一尘未染,就和眼睛中时不时溢出的光芒一样,很平凡,在平凡中,又透露出了不凡。他是西门却冰,也是唯一一个以玩家身份进入曹操阵营决策层的玩家,和曹操相遇在十年前,经过荣辱,描过兴衰,走到了今天。
他名却冰,自然可退尽天下冰冷,曹操也不例外,他们是朋友,也算是知己。
就像西门却冰的那头阿凡达毛驴一样,和爪黄飞电不是一路马,却总能凑到一起,阿凡达的草给爪黄飞电吃,爪黄飞电的水给阿凡达喝。这匹毛驴,和那匹爪黄飞电,在他们各自主人的影响下,也成了一对驴朋马友。
西门却冰知道这样说有损他和曹操的形象,这个比喻也很抽象,可还是蛮贴切的,他们是君和臣,也是朋和友,虽然一开始,差了很远。
“那个时候…”曹操喃喃着,已经陷入了回忆里面。
曹操独自走在街上,这里是洛阳,帝都洛阳。他二十岁来到这里,在城门口大笑了三声,正如这座洛阳城,用冷漠来嘲笑他一样。看着这个渺小,又寂寥无名的少年,没有给多大的关注,只当是个少年狂生。
“我要让这座城市,整个天下,永远铭刻住我的名字。”
曹操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着,他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口,他站在皇宫不远处,他站在洛阳城的最高处,那个时候,整个洛阳,都在曹操的眼底。
他站在那里,食指不断颤抖着,好像是自出生起就带来的血肉相融,从未在此刻,洛阳离得这么的近。就连心脏都在跳动着,一刻没有停缓,这是种惊悸,还是每个细胞,每一点血肉,皮毛,都在兴奋的特征。
洛阳很近,很近,近得曹操闻得到历史碾压过的痕迹,诸多大儒文士留下的风骚铁骨,还有那布满了浓浓铜绣味,被无数阴谋轨迹缠绕的朝堂的腐朽。这些,都让他深深的着迷,还有厌恶。于是曹操伸出了中指,对着皇宫,对着天空,对着地上,以及对着自己。
这是个一字,他鄙视着这一切,也赞扬着这一切,默默的看着这一切,连带着他自己,连带着那些历史,腐朽再发光,发光再腐朽。
什么是一字?
我就是一,曹孟德就是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他的道,就是一道。世人辱我,笑我,骂我,伤我,弃我,我自是我,十年后,尽皆还之,戮之。
他人由他言,我自走我道,试问史书上,谁人留遗风?谁人啸傲?
“我的名,会刻在朝堂之上,我的姓,会载入史册之中,我的血,我的骨,我的肉,会融入这片土地之中。有那么一块碑,会矗立在最西边的位置,上面会写着定远,汉朝定远侯。”曹操喃喃着,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只是眼角,还带着两滴晶莹的眼泪。
他收起心情,带着种愉悦欢快,看着人走过,看着马车施过,闻着街道里飘扬的面香,听着景阳宫的钟声,缓步行走在洛阳城里的大道上。
每一步都走得很慢,曹操低头数着青石板前进,细细的看着上面留下的印痕,还有不经意爬过的蚂蚁,在这一瞬间,曹操有了一种老而不死是为妖的怪异感觉。
他停住了脚步,在人海涌潮之间,别人都低头或平视的时候,骄傲的抬起头来,望着那碧蓝辽阔的天空,静静站立着。
曹操的呼吸,随着洛阳一起呼吸,他的心脏,随着洛阳一起跳动,就像是一体一样。这座城市经历的风风雨雨,都在曹操的眼前见证,每一条刀痕,都好像留在了曹操线条柔美却不失健壮的手臂上。那些历史,风云人物,惊世之事,都在他脑海中重新演化了一遍,时间回溯,曹操就象站在天下之巅,平静淡然的看着各种事情发生到终结。
许久,他才伸出手去,想要触摸天空,结果天离他太远,遥不可及。当他五指张开的时候,却清楚的看到,天就是那只手掌中,被五个指头分成了五个部分,虽然这只是一部分而已。
可是谁又说得清楚,他,曹操,不能掌握这一片天空呢?
别人不相信,就连傻子也不会信,可是他一直相信着。
傻子之所以是傻子,别人之所以是别人,而不是他曹操,那是他们太傻。我也很傻,但只不过,我虽然然傻,但还是伸出了那一只手。
谁说天抓不到呢?
他现在就在我手中!
曹孟德,他来了,在这个葳蕤时节,带着那把陪伴过六年岁月的青缸,踏入了洛阳城。
正如他所说的,要让这个天下都记住他,于是洛阳就记住了这个有点嚣张,有点癫狂,并用中指指过天,指过地,指过皇宫的少年,静静的看着他的中指,用独特的方式指着这个城市。
左道之南,少年自来,青缸傲视,既嚣且狂。漠然一指,王道初显,定远定边,天下谓之一言。一手遮天,天分五界。奸也?雄也?霸也?皆是人也。出自,《网编三国传,魏武帝曹操本纪。》
(今天,原本中午吃完饭,上下扣扣就准备码字的,我留了七小时,到晚上九点,六更。结果上了这扣,我后悔了,好心情被败光了,我退了组群,以后群送来的推荐邮件也看不到了。更新?看心情,好了五更六更一下午不是问题。反正,我只是来实践一个想法而已,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免得被人家说吃买断的醋,被人家嘲笑。就这样了,只有番外篇曹操传一,因为我的食言,你们不喜欢就退收藏吧,随便,反正书一定完本,成绩什么的不重要。拜上,谢谢三位书友的打赏,虽然只是几元钱,但可惜,不知道我有没有这几元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