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女孩名叫钱梅,钱小兰给杨振介绍的时候说:“她叫钱梅、梅子,是我家邻居,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初中一起毕业后,一起学的裁缝,是我最好的朋友。今晚我请你们吃饭。”
钱小兰微笑的介绍很恬静,让杨振看了心里好喜欢,脸上的笑容也就越发的傻了。
杨振没有跟她争。
一顿饭要不了多少钱,想为她花点钱,有的是地方,没有争这点小事。
三人都是微笑着,跟着下班去吃饭的人流,来到不远处的快捷餐厅。
一点选了一份快餐,盛饭菜的是不锈钢托盘,饭菜都放在上面。
8块钱一份,一荤两素,加米饭,还有一份冬瓜肉片汤。飘着诱人食欲的香气,干活累了的许多工人吃得狼吞虎咽,似乎很好吃。
钱真的是钱小兰付的,钱梅很高兴,一点没有客气的意思。不过她见杨振没有抢着付钱,再看杨振的眼神,就有点鄙夷了。
杨振见了,也没有在意。
三份饭菜24块钱,钱小兰抢着付账。
付钱的时候,她从左边的牛仔裤小口袋里抠出一张十块和两张五块。
杨振微微一怔,没想到她身上钱这么少,还都是零钱。以为她身上钱不够,就赶紧掏自己的口袋,说:“钱不够?没关系,我来!我来!”
说着,手上已经掏出四百多块钱,四张大红钞票裹着几张十块二十的,钱小兰见了,脸蛋微红,却一闪身拦在杨振身前,坚持着说:“不行不行!说好了我请,我身上还有钱,我记得还有几块硬币!”
在牛仔裤右边的小口袋里抠了好几下,终于抠出五块硬币。
付了饭钱,还剩下一块钱。
她微红的脸上露出心喜的笑容,回头对杨振说:“相信了吧?我的钱够。快把你的钱收起来吧!”
……
“你的钱都交给家里了吧?”
钱梅在前,杨振和钱小兰跟在后面,端着装满了饭菜的托盘往南边窗户旁边的一张空桌走去的时候,杨振轻声问钱小兰。
“是呀,我的工资都交给我妈,不过,每个月妈妈都会留一百块钱给我自己用。”
钱小兰随口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脸上依然带着甜甜的笑容,嘴角两个深深的小酒窝,很可爱。
一个月才一百块钱?
杨振微微一愣,心里有些后悔刚才没有抢先付钱了。
付了刚才的饭钱,她身上只剩下一块钱了。
钱小兰一转脸,看见杨振脸上的表情,好像猜到了杨振心里的想法,微笑着说:“不用担心!今天晚上我们就要发上个月的工资了,我不会缺钱用的。我每个月的钱都用不完呢。这个月买了一双鞋,所以,才用了那么多钱。”
“是你脚上这双吗?”
杨振下意识地低头望了一眼她的脚,看见她脚上的淡蓝色板鞋确实挺新,很干净,看不到一丝灰尘。
款式也是今年流行的款式。
但……女孩子的鞋子这么便宜吗?一百块钱还能剩几十块钱?
“是啊!好看吗?”
钱小兰脸上的红晕仍在,可能是因为杨振来看她,杨振从看见她到现在,她脸上始终都有喜喜的笑容。
“嗯!很漂亮。”
杨振说的是实话。
也许,做服装的女孩对穿着上的审美高于一般人。
也可能是因为钱小兰看多了服装设计之类书籍的缘故,这双几十块钱的板鞋穿在她那双小脚上,和牛仔裤搭配在一起,真的很好看。
有一种朴素的美。
这种美,杨振很久没见过了。看了,让他心生怜惜。
这么普通的一双鞋,她能穿得这么开心,换了周颖可以吗?
不期然的,杨振心里忽然闪过这个念头。
和周颖分手之后,每次想到周颖,他心里都会黯然。
但这次把她和钱小兰一起想,心里却只有温馨和甜蜜。
这个发现,让杨振相信,他真的爱上身旁这个单纯的女孩了。
……
杨振和两个女孩共桌吃晚饭的时候,傲天魔神杀死风火连城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很多地方。
很多学生、很多白天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白领,甚至工地上的工人,晚上,都是《血色江湖》里的玩家。
在那里,他们可以放松心情,释放白天的压力。
也可以在那里,体会到武功高强的强大感。
实力强,或者运气的话,还能在那里赚到一笔钱。
对于他们这些非职业玩家来说,能在游戏里赚到钱,哪怕只有一百块,也足以让他们心情非常愉悦,成为他们和朋友们吹嘘的资本。
非常骄傲,十分自豪。
知道昨晚风火连城在时隔两年多之后,又一次死在傲天魔神爪下这件事的,今天白天,自然会忍不住跟身边的同学、朋友或者同事们说了。
然后,一传十、十传百。
消息很快就被数十上百万的人知晓。
数十上百万,这个数字看上去,似乎很大。
但事实上,相比于全球七亿多《血色江湖》玩家,这个总数来说,这些人,仅仅只是一小撮。
游戏中的事情,游戏外都有这么多人知道了,游戏里,自然已经被更多的人得知。
……
《血色江湖》、扬州城东、蜀香楼二楼邻窗的一桌上,四个围坐在一起饮酒作乐的公子哥一人怀里抱着一名歌女。
歌女温顺听话,为他们端酒杯、夹菜肴。
四位公子哥双手只顾在她们身上游走,只需张张嘴,就能喝酒吃菜。
吃喝之间,其中一位面色苍白,似乎纵欲过度的俊秀男笑道:“真是没有想到,那个傲天魔神当年被风火连城他们三次杀到零级,现在武功居然又那么厉害了!可惜啊!当年我孙某人还曾拜在他的鹰爪门下呢!早知道他可以东山再起,两年前,孙某就不离开鹰爪门了。”
说到这个话题,其他三人就哈哈一笑。
其中一位胖脸的胖公子笑道:“孙奕,你省省吧!别说傲天魔神现在还仅仅只是杀了风火连城,他还没跟南星、妖瞳他们交过手呢,也许一遇到南星或者妖瞳,那傲天魔神又被一夜杀到零级也不是不可能。就算他能一一打败南星和妖瞳,但幽灵公主呢?灵鹫宫的八荒**唯我独尊功,是傲天魔神那一套小小鹰爪功可以对付的?嘿嘿,做梦吧!”
“嘿嘿,所以,孙奕!就算你现在还在鹰爪门,也不会有什么光明前途的!!!”另一个身长、脸也长的黑脸青年大笑着接过胖脸青年的话,笑话着那个姓孙的孙奕。
最后一个白衣青年笑过之后,添了一句:“也不一定呢!也许人家幽灵公主突然爱上了他,情愿让他杀死呢!哈哈哈……”
“哈哈哈……”
三人笑成一片,让刚才还谈笑自若的孙奕面露尴尬,心里非常郁闷,又不好跟三个朋友翻脸,只能一把夺过怀着歌女手中的酒杯,一仰脖子,喝尽杯中之酒。
……
类似的谈笑,发生在神洲很多地方。
以上只是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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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兰微笑的介绍很恬静,让杨振看了心里好喜欢,脸上的笑容也就越发的傻了。
杨振没有跟她争。
一顿饭要不了多少钱,想为她花点钱,有的是地方,没有争这点小事。
三人都是微笑着,跟着下班去吃饭的人流,来到不远处的快捷餐厅。
一点选了一份快餐,盛饭菜的是不锈钢托盘,饭菜都放在上面。
8块钱一份,一荤两素,加米饭,还有一份冬瓜肉片汤。飘着诱人食欲的香气,干活累了的许多工人吃得狼吞虎咽,似乎很好吃。
钱真的是钱小兰付的,钱梅很高兴,一点没有客气的意思。不过她见杨振没有抢着付钱,再看杨振的眼神,就有点鄙夷了。
杨振见了,也没有在意。
三份饭菜24块钱,钱小兰抢着付账。
付钱的时候,她从左边的牛仔裤小口袋里抠出一张十块和两张五块。
杨振微微一怔,没想到她身上钱这么少,还都是零钱。以为她身上钱不够,就赶紧掏自己的口袋,说:“钱不够?没关系,我来!我来!”
说着,手上已经掏出四百多块钱,四张大红钞票裹着几张十块二十的,钱小兰见了,脸蛋微红,却一闪身拦在杨振身前,坚持着说:“不行不行!说好了我请,我身上还有钱,我记得还有几块硬币!”
在牛仔裤右边的小口袋里抠了好几下,终于抠出五块硬币。
付了饭钱,还剩下一块钱。
她微红的脸上露出心喜的笑容,回头对杨振说:“相信了吧?我的钱够。快把你的钱收起来吧!”
……
“你的钱都交给家里了吧?”
钱梅在前,杨振和钱小兰跟在后面,端着装满了饭菜的托盘往南边窗户旁边的一张空桌走去的时候,杨振轻声问钱小兰。
“是呀,我的工资都交给我妈,不过,每个月妈妈都会留一百块钱给我自己用。”
钱小兰随口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脸上依然带着甜甜的笑容,嘴角两个深深的小酒窝,很可爱。
一个月才一百块钱?
杨振微微一愣,心里有些后悔刚才没有抢先付钱了。
付了刚才的饭钱,她身上只剩下一块钱了。
钱小兰一转脸,看见杨振脸上的表情,好像猜到了杨振心里的想法,微笑着说:“不用担心!今天晚上我们就要发上个月的工资了,我不会缺钱用的。我每个月的钱都用不完呢。这个月买了一双鞋,所以,才用了那么多钱。”
“是你脚上这双吗?”
杨振下意识地低头望了一眼她的脚,看见她脚上的淡蓝色板鞋确实挺新,很干净,看不到一丝灰尘。
款式也是今年流行的款式。
但……女孩子的鞋子这么便宜吗?一百块钱还能剩几十块钱?
“是啊!好看吗?”
钱小兰脸上的红晕仍在,可能是因为杨振来看她,杨振从看见她到现在,她脸上始终都有喜喜的笑容。
“嗯!很漂亮。”
杨振说的是实话。
也许,做服装的女孩对穿着上的审美高于一般人。
也可能是因为钱小兰看多了服装设计之类书籍的缘故,这双几十块钱的板鞋穿在她那双小脚上,和牛仔裤搭配在一起,真的很好看。
有一种朴素的美。
这种美,杨振很久没见过了。看了,让他心生怜惜。
这么普通的一双鞋,她能穿得这么开心,换了周颖可以吗?
不期然的,杨振心里忽然闪过这个念头。
和周颖分手之后,每次想到周颖,他心里都会黯然。
但这次把她和钱小兰一起想,心里却只有温馨和甜蜜。
这个发现,让杨振相信,他真的爱上身旁这个单纯的女孩了。
……
杨振和两个女孩共桌吃晚饭的时候,傲天魔神杀死风火连城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很多地方。
很多学生、很多白天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白领,甚至工地上的工人,晚上,都是《血色江湖》里的玩家。
在那里,他们可以放松心情,释放白天的压力。
也可以在那里,体会到武功高强的强大感。
实力强,或者运气的话,还能在那里赚到一笔钱。
对于他们这些非职业玩家来说,能在游戏里赚到钱,哪怕只有一百块,也足以让他们心情非常愉悦,成为他们和朋友们吹嘘的资本。
非常骄傲,十分自豪。
知道昨晚风火连城在时隔两年多之后,又一次死在傲天魔神爪下这件事的,今天白天,自然会忍不住跟身边的同学、朋友或者同事们说了。
然后,一传十、十传百。
消息很快就被数十上百万的人知晓。
数十上百万,这个数字看上去,似乎很大。
但事实上,相比于全球七亿多《血色江湖》玩家,这个总数来说,这些人,仅仅只是一小撮。
游戏中的事情,游戏外都有这么多人知道了,游戏里,自然已经被更多的人得知。
……
《血色江湖》、扬州城东、蜀香楼二楼邻窗的一桌上,四个围坐在一起饮酒作乐的公子哥一人怀里抱着一名歌女。
歌女温顺听话,为他们端酒杯、夹菜肴。
四位公子哥双手只顾在她们身上游走,只需张张嘴,就能喝酒吃菜。
吃喝之间,其中一位面色苍白,似乎纵欲过度的俊秀男笑道:“真是没有想到,那个傲天魔神当年被风火连城他们三次杀到零级,现在武功居然又那么厉害了!可惜啊!当年我孙某人还曾拜在他的鹰爪门下呢!早知道他可以东山再起,两年前,孙某就不离开鹰爪门了。”
说到这个话题,其他三人就哈哈一笑。
其中一位胖脸的胖公子笑道:“孙奕,你省省吧!别说傲天魔神现在还仅仅只是杀了风火连城,他还没跟南星、妖瞳他们交过手呢,也许一遇到南星或者妖瞳,那傲天魔神又被一夜杀到零级也不是不可能。就算他能一一打败南星和妖瞳,但幽灵公主呢?灵鹫宫的八荒**唯我独尊功,是傲天魔神那一套小小鹰爪功可以对付的?嘿嘿,做梦吧!”
“嘿嘿,所以,孙奕!就算你现在还在鹰爪门,也不会有什么光明前途的!!!”另一个身长、脸也长的黑脸青年大笑着接过胖脸青年的话,笑话着那个姓孙的孙奕。
最后一个白衣青年笑过之后,添了一句:“也不一定呢!也许人家幽灵公主突然爱上了他,情愿让他杀死呢!哈哈哈……”
“哈哈哈……”
三人笑成一片,让刚才还谈笑自若的孙奕面露尴尬,心里非常郁闷,又不好跟三个朋友翻脸,只能一把夺过怀着歌女手中的酒杯,一仰脖子,喝尽杯中之酒。
……
类似的谈笑,发生在神洲很多地方。
以上只是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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