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软细腻地手感,堪堪只有巴掌大小,拿在手中把玩时发着微弱地光芒,美不胜收,光瓶身就已是不可多得地宝贝。

  阿吉轻启瓶封,周围空气中的精华就已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动起来,纷纷被吸纳于瓶中,一时间整个房间香气四溢,闻之令人身舒体泰。

  “谢谢你的好意,只是这些药丸,对我怕是没用了。”想起周大哥昨日的话语,阿吉不禁苦从中来。

  小白神色木然地立在当场,也不知想着什么。

  “你莫要为我担心,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见小白也是一筹莫展,阿吉抿嘴一笑,宽慰道:“再说了,我阿吉自幼行善,也做过许多积德地事。指不定什么时候遇到大师指点一下,搞个阵法一祭,我便得救了不是。”

  呆滞在原地地小白闻言眸光一闪,似是想到了什么。

  轻推着阿吉的身子,往铜门外地山峰行去。

  七星峰顶,白云已经远远飘去,只留下湛蓝天空,清风朗日。

  ………………

  天都,地处天元大陆正南方,是南岭边界重大城邦交汇口。

  广袤无垠地草原,冬暖夏凉地气候,令许多眼光独到地商人看到了投资的机遇,大面积地水稻种植和牧业兴盛起来。

  光是天都每年生产地粮食以及牛羊的皮毛,都足以让天元大陆地所有居民吃上整整一年。

  随着部队地驻扎,不断有人来到此地找寻机遇,加之土木业飞快发展,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平地起高楼`的景象。

  物华天宝,景色宜人。

  每天吹着凉爽地微风,呼吸着清新的花香空气,令人不知不觉间已然过完了一天。

  更是让一些久居在此修养的老人赞不绝口,口口相传。

  连带着偏远一些小本买卖地手艺人,也拖家带口扎根在此。久而久之,各地的文化也都汇聚起来。

  天都大街上,叫买叫卖声此起彼伏。

  随处都可见与妖兽和平相处、相互友爱地各族人民。

  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身后孩童怀抱里淘气可爱地奶狗兽正温柔地舔着他稚嫩地脸颊。

  民风淳朴,亲如一家。

  短短三百年来,已经让天都发展成为天元大陆重要的文化交流聚集地。

  望着高耸挺拔地大门,周谷心里颇为触动。

  深山中居住了许久,而今见这繁华的市集,当真是别样感受。

  城中多是些中年男子,巳时时分,正是与家人逛街商议添置家居地时候。给孩童买三俩糖人,给妻子买些胭脂水粉,一家人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一别多年,也不知那故人如何了?

  随着络绎不绝地人群入了城门,周谷茫然走在青砖路上,走到熟悉的地方。

  原先简陋质朴地草堂,现如今已变成了繁华高楼。

  朱红梁柱上雕龙画凤,红艳地楹联墨迹鲜活,一如昨日才被人提笔写出。

  可曾还有谁记得,那个篆刀雕刻了三天三夜方才完成的贺春新禧?

  岂非正如昔日的故人?一别经年,缘尽于此,再不复相见?

  周谷一念至此,意兴阑珊。

  飘香苑的酒招旗迎风招展,送走了纸醉金迷地老友,欢迎着涉世未深地新朋。

  拖着沉重的步子走进酒楼,选了个靠窗地位置,便招呼小二,点了一碟花生,一坛百花酿喝起闷酒来。

  街上人来人往,形形色色,或匆忙或悠然,或喜或忧。

  窗外地景色也从正午变成暮光,直到夜深人静。

  都说仙人不会醉。

  可是周谷看起来,已经醉地一塌糊涂。

  看来仙人也会醉。

  心醉了,人也就醉了。

  周谷正借着酒劲,左手扶着桌子,右手不断地夹桌面上洒落地一颗花生,夹起来将要送到嘴边时又掉下去,如此往复,偏偏夹不到。

  他闭着眼睛呢喃一阵,索性一展身子,双手用力一拍,那花生便稳稳当当地落入他的口中。

  因用力涌出的酒红便顺势泛上脸颊、额头接着渗透到耳根,不依不饶。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踢开脚下堆满了空酒坛,穿着得体地周谷此时此刻,俨然成了一位借酒消愁的落榜秀才。

  “祈月多照五千里,犹含清泪诉衷肠。”又喝了一大口,周谷摇晃着手中的酒坛,诗兴大发。

  “月光照不照得到五千里,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若是喝醉了,待会儿就会被扫地出门。”有女子不合时宜地打断道。

  “花生兄,你怎的开口说起话来?”闻听此言,趴在桌上地周谷微微皱眉,似是不满。

  迷迷糊糊看到红衣女子坐在对面的板凳上,周谷自然心有怨言,出言讽道。

  “你的花生兄可不会开口说话,开口说话地是大姐大。”那女子不以为意,接着道。

  “开口说话地是大姐大。”周谷反反复复念了好几次,不明就里。

  听着浅笑声方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女子是在打趣他。

  “不知是哪位姑娘,怎地这般粗鲁,失了规矩。”周谷脸颊通红,摇晃着身子愤然起身道:“我周某与你斗实在有辱斯文,我且先走,你好自为之罢!”

  周谷方才走了两步,只觉酒意上头,脚下一轻,人已栽倒下来。

  恍惚间投入了一个温暖地怀抱,带着淡淡地兰花香味,耳边传来温柔地话语。

  “你为何不睁开眼睛来,看看我是谁呢?”

  ......

  沙漠,黄沙漫天。

  炎热的午后总是令人心烦气躁,而身处在沙漠之中,即使学会了克服烦躁,你也不过是勉强合格而已。

  只因沙漠环境恶劣,气候多变,所以你不仅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更重要的还是得计划着怎么活下去。

  口干舌燥的滋味虽然并不好受,但你下一刻若是寻找不到食物,那感觉要比口渴难耐要痛苦十倍。

  特别是对于久经塞外的人来说,你就算是给他千座金山、万亩良田,他也实在是不愿意再多遭受一次这种罪。

  长歌就是这样想的,不同的是,他是第一次来。

  身上的长衫已经被黄沙刮损地不成模样,事到如今,他也不在乎了。

  所以其实他不光这样想着,而且现在他也确实这样承受着。

  刚刚走到稍有人迹踏足的路段,无常的狂风,便从天边的沙漠中卷起风暴。

  瞬息之间带走了他所有的干粮以及一大袋马奶酒。

  先前还跟在身后的骆驼也迷失在了风暴中,这无疑令人更加绝望。

  现在只留下一柄未被风卷起地、狭小细长的剑,安然躺在沙子上。

  剑鞘上镶嵌着七颗翠绿明珠,以北斗七星地运势相辅相成。

  鞘身纹路雕刻地很精致,在黄沙半掩之下,依然璀璨夺目,不难看出这是一把利剑。

  长歌当然没时间思考这些,只因这把剑在他手中已握了整整十年。

  他五岁开始拿剑,七岁已经打败了声名远播的‘江中只狼‘姚重山,十二岁名满天下,年轻一辈地人无一不是他的手下败将。

  别人还依偎在大人怀中撒娇要糖人吃的时候,他早已不慕虚名。

  这把剑乃至剑鞘上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着其存在的必要。

  通过什么样的姿势,还有什么样的速度,以及达到的什么样的效果,他都一清二楚。

  就如同现在这般,剑柄可以用来当拐杖支撑用,剑身也可以借用来挖土,他都实在是了如指掌。

  他看起来并不是很聪明,只简单了挖了一个土坑,堆了一个土包勉强抵御着炎热。

  长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去,便将这柄并肩作战了十年的宝剑随意的丢在了一旁。

  这浩瀚无垠地荒漠,入眼处不见人影,倒也不必担心有人捡了去。

  他好像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死活,随着嘴角荡漾地一缕笑意,进入了梦乡。

  好在只睡了小半个时辰,接二连三地风铃声就已经自风声中传来。

  一个由九只骆驼编制地队伍正缓缓行来。

  长歌抬起眼帘,拍掉身上夹杂的沙粒,嘴角笑意更甚。

  火红的阳光照在火红的幔帐上。

  骆驼脖子上挂着火红的铃铛,火红的人儿也都穿着火红的衣裳。

  后面的五只骆驼身后都拉着一个板车,板车上坐着几个干练的汉子,同样放着的几个火红地大箱子。

  队伍中间地板车上盖着一个幔帐,里面几个倩丽的身影隐隐绰绰,婀娜多姿。

  当头的三只骆驼身上分别坐着三个楼兰汉子,看他们在鞍上四平八稳,如履平地,想来也是练家子。

  黝黑的胳膊粗壮有力,其上缠着几根油腻的麻绳,头上戴着红色头巾,个个皆目光如匹练,此刻望向墨白时满是戒备之色。

  “望各位恕在下唐突之罪。”微微抱拳致歉,长歌沉吟片刻,出言道:“在下实是无心打扰,奈何游历到此,于风沙中一时迷了方向,不知几位可否载我一程?”

  见几人恍若未曾听闻一般,仍是拿目光不断扫视着自己手中的剑。

  “诸位不必太过紧张,我真的只是路过而已。”长歌飒然一笑,将剑挂在了后背,双手平摊在前示意安全。

  几个楼兰汉子眼中少了些许敌意,目光相互交汇间仍是闭口不言,看神情倒像是听不懂。

  “罢了,谁叫我身无分文呢?”长歌摆摆手,整理了一下褴褛地衣衫,决定就此告辞。

  长歌方才走了九步,身后便传来骆驼走动的声音。

  “浓木吉,阿嗲哇系嚯立呀,苦已得呱,其扁西达路。”粗犷地声音响起,与人在攀谈着什么。

  “阔仑西,把侬登哈嗦,吾呢吉马拓。”

  长歌走到十三步的时候,幔帐中传来轻灵的天籁之声,如鹧鸪鸟版婉转低吟:”这位侠士,请留步。”

  “多谢姑娘了。”

  闻听此言,长歌转过身来,朝中间幔帐处,屈身一拜谢道。

  “不打紧的,侠士还是早些上来喝些酒水润润喉吧!”

  未等长歌回话,靠前地楼兰汉子已拉着骆驼走过来,发亮的眼睛不怒自威,盯着长歌,示意与他同坐。

  装作不经意间瞄了一眼他手臂上偌大结实的肌肉,长歌张着惊讶地嘴巴勉强一笑。

  终是笨手笨脚地上了骆驼背身,虽然其过程是他身后的剑柄有意无意的刮了两次这汉子脸颊。

  见汉子未曾在意,长歌滴溜溜地眼珠一转,只得悻悻收手,拿起骆驼背上的马奶酒,咕咚咕咚地灌起来,再不说话。

  倒是身后传来姑娘轻声娇笑,惹得长歌又是浑身不自在,忍不住再戏弄戏弄这个楼兰壮汉。

  幸好这时前面带队的人摇起手中的铃铛,骆驼便不急不慢地开始赶起路来。

  兀自喝了几口烈酒,长歌好似醉了一般,躺在驼峰上一动不动。

  呼吸间酒气冲天,楼兰汉子返身一看,太阳当空,他却是睡得正香咧!

  骆驼队伍远近行了两个时辰,长歌这才悠悠转醒。

  睡眼惺忪地揉了揉腰,捶了捶腿,一点也不客气地又拿马奶酒喝起来,把前面的钢铁汉子都逼成了一脸委屈的样子。

  从长歌手里接过以后也狠狠灌了几大口,沿途干燥地喉咙遭遇烈酒,自然是呛得不轻。

  “你放心,我不白喝你的。”轻轻拍着大汉的背,长歌又笑了。

  他笑并不是因为大汉的吝啬,也不是因为大汉的气量。

  只因大汉这样的吝啬实在要比他的很多豪情大方地朋友要大方地多,气量也比那些自诩腹中撑船、虚怀若谷地大侠要大地更多。

  长歌基本每天都笑,不仅仅是因为笑容能让他忘掉烦恼,忘掉他那些不愿回忆地过往。

  他的笑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信息,那就是即将发生的事会让他觉得有趣。

  就在他脸上笑容未曾退散地时候,结实的路面两边已经扬起了阵阵飞沙。

  几乎一瞬间,从地上已然站起来了十七八个黑衣大汉,眼神冷冽,个个手持精钢弯刀,明晃晃地刀刃透着一股寒意。

  领头地大汉当先察觉不对劲,第一时间抽出佩刀护身,奈何对面反应更为迅捷,绳索自骆驼蹄上一套,楼兰汉子已然失去重心,一时间人仰骆驼翻。

  骆驼嘶鸣,队伍混乱。

  “侬咚伊阿西达路,阔哦西。”摔倒在地的汉子说完这一句话,就已被弯刀架在了脖子上。

  几个楼兰大汉抵抗一阵,长歌便听到了几个女子惊慌失措地尖叫声。

  回头望去,一行几人皆已被驱赶下来,蹲在地上。

  熟练地刀法,行事雷厉风行,且训练有素,看样子似乎是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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