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圣两人没有动尸体,而是维持现场秩序,等待重案组和法医以及鉴证科到场搜查证据,在说那尸体死的样子,程圣可不想去碰,毕竟之前他还是普通人一个。
如原剧情一样,作为枪械鉴证科的陈小生开着车先来了,而且这厮嘴里还吃着沾了酱的面包,一副很吊的摸样。
程圣神情古怪,这厮不愧是久经沙场,对着尸体都能吃东西。
“是你们?”陈小生有些惊讶道。
“还是先办事吧!”程圣说道。
陈小生也知道现在有很多记者在场,不方便聊天。
“你和小生很熟悉吗?”看着陈小生进去后,陈三元小声问道。
“熟?给他开过罚单你说熟不熟?还有,早上不是告诉你,是他请我照顾你。”程圣淡淡的说道。
很快,陈小生检测完现场,然后做了一番初步研究和调查,来到程圣和陈三元面前问道:“你们是最先到的吗?”
“嗯。”两人都点点头,毕竟这是循例的问一问。
“有什么发现?”
陈三元摇摇头,她只是一个新人,哪有什么判断,更对现场没有什么观察力。
程圣想了想道:“子弹穿脑而过,死者显然是被近距离射杀,还有,子弹的型号是黑星手枪,也许是大圈帮干的,但也许是有人卖了黑星手枪,反正在我看来,这人要不是和死者熟悉,就是在和死者近距离争吵的时候,一枪杀掉死者。”
对于这一案件,没有人比程圣更了解谁是凶手,剧情里忠义与忠信是省港旗兵,与蛇仔明合谋,欲对付舞厅新贵建南,但忠信却是神经有问题的人,无意中和一个醉酒佬争吵,一枪就干掉了他。
可这事情程圣不能完全说破,毕竟这事情不好解释。
等到程圣说完,陈小生暗暗点头,这和他的判断完全吻合,至于是谁杀了死者,那已经不是很重要,因为这是重案组的事情。
“小生,这是我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我想你可以看看第七页那里,那里有被烟头烫过,也许有你感兴趣的东西。”程圣把一本杂志交给陈小生道。
剧情里,陈小生也是凭借这一本杂志,才推测出凶手的目标,为此,才布局让重案组的程峰抓住了一个凶手。
“哦,那我到是想拿回去好好研究。”说完,陈小生把杂志收了起来,然后潇洒的离去。
而程圣和陈三元却是还要留在现场维持秩序,等待这一切完成了后,天色已经晚了。
各自下班后,程圣立马赶去和陈小生约好的酒吧。
“小生,去哪里!”陈三元刚下班,揉着有些酸疼的脚,看到自家叔叔居然穿的很光亮,有些好奇的问道。
“和阿圣约了一起喝酒,那家伙自大说让我去见识他泡妞的功力。”陈小生把皮靴擦的光亮道。
陈三元一听,把脚放下来,双眼一亮道:“算我一个,那家伙今天臭屁的很,我也想去见识下。”
“那好,就一起,喝酒人多热闹才好。”陈小生说道。
晚上八点钟。
陈小生两人来到约好的酒吧里,四下看了下,想要找下程圣坐在那里。
忽然,陈小生两人目光一凝,他们露出古怪之色,程圣居然和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聊得很开心样子,而且少妇还时不时的抛下媚眼,这情况让两人有些懵逼。
就在陈小生想上前,陈三元却是拦了下来,然后递了一个眼神,两人偷偷的坐在林云隔壁,因为屏风的关系,少妇却是没有注意到,但程圣却是神秘一笑。
“我的心肝,姐也不多说,一个月十万港币给你,另外姐有好几栋别墅,你想要住哪里都可以,还有,你想要旅行或者买衣服,反正要什么,姐都给你,这样条件你觉得可以吗?”
隔壁的陈小生和陈三元一下子傻了,这是什么情况?两人都犹如石化人一样,张大嘴巴,一副见鬼的摸样。
这个该死的家伙!
他居然这么快就上手了一个女人!
下班才多久,竟然就勾搭上一个富婆,聊起了被包养的事情?够无耻的。
陈三元忽然感觉有些奇怪,她对于程圣为人是非常不屑,感觉程圣胆小怕事,懒懒散散,但他的帅气确实让她心动。
“呸!”陈三元脸红暗啐。
程圣的声音响起:“大姐,你的条件太优厚了,只不过,小弟身体有些羸弱,可经受不起你的折腾。”
“哎呀,我的小心肝呦,姐是那种人嘛!身体虚不要紧,姐疼你,姐给你钱去买这世界上最好的补品,放心吧!等你身体好了,姐一定会很温柔很温柔的爱你的,这样吧!我每个月在给你十万港币,算是给你补身体,好不好,心肝!你就成全了姐吧!而且……姐身材可是很棒,你想要这么玩,姐都奉陪。”
噗嗤!
陈小生想要吐血,这软饭吃的他都嫉妒无比,一个月什么都不做就有二十万,还能别墅任意居住,甚至还能随意玩!
听着哪位少妇和程圣的对话,陈小生真想一口答应下来,让我来!
娘的!
这个看脸的破社会!什么时候小白脸就那么吃香了,难怪阿圣平时像没钱人一样,可他还是活的潇洒无比,大手大脚,时不时请自己吃饭,原来这钱来的那么容易。
这一刻!陈小生嫉妒的发狂,为什么从来没人想包养自己?他也好想吃软饭。
陈小生拍了下肚腩,发现自己也不差,发福而已,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就这么大?
“骚货,难道就没有见过男人。”陈三元生气的低喃道。
“三元,听听,人家阿圣可是紧俏物品,要是你喜欢,那就要紧紧抓在手中,可不要让别的女人勾搭去。”看着生气的陈三元,陈小生似笑非笑的说道。
“哼,谁要了,这种随便的男人,你要就拿去,我才不要,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染病。”陈三元白了一眼,小声嘀咕起来,而后继续道:“小生,难道你就不嫉妒吗?同样是男人,你看人家程圣,为啥你们两人差距就那么大呢!”
如原剧情一样,作为枪械鉴证科的陈小生开着车先来了,而且这厮嘴里还吃着沾了酱的面包,一副很吊的摸样。
程圣神情古怪,这厮不愧是久经沙场,对着尸体都能吃东西。
“是你们?”陈小生有些惊讶道。
“还是先办事吧!”程圣说道。
陈小生也知道现在有很多记者在场,不方便聊天。
“你和小生很熟悉吗?”看着陈小生进去后,陈三元小声问道。
“熟?给他开过罚单你说熟不熟?还有,早上不是告诉你,是他请我照顾你。”程圣淡淡的说道。
很快,陈小生检测完现场,然后做了一番初步研究和调查,来到程圣和陈三元面前问道:“你们是最先到的吗?”
“嗯。”两人都点点头,毕竟这是循例的问一问。
“有什么发现?”
陈三元摇摇头,她只是一个新人,哪有什么判断,更对现场没有什么观察力。
程圣想了想道:“子弹穿脑而过,死者显然是被近距离射杀,还有,子弹的型号是黑星手枪,也许是大圈帮干的,但也许是有人卖了黑星手枪,反正在我看来,这人要不是和死者熟悉,就是在和死者近距离争吵的时候,一枪杀掉死者。”
对于这一案件,没有人比程圣更了解谁是凶手,剧情里忠义与忠信是省港旗兵,与蛇仔明合谋,欲对付舞厅新贵建南,但忠信却是神经有问题的人,无意中和一个醉酒佬争吵,一枪就干掉了他。
可这事情程圣不能完全说破,毕竟这事情不好解释。
等到程圣说完,陈小生暗暗点头,这和他的判断完全吻合,至于是谁杀了死者,那已经不是很重要,因为这是重案组的事情。
“小生,这是我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我想你可以看看第七页那里,那里有被烟头烫过,也许有你感兴趣的东西。”程圣把一本杂志交给陈小生道。
剧情里,陈小生也是凭借这一本杂志,才推测出凶手的目标,为此,才布局让重案组的程峰抓住了一个凶手。
“哦,那我到是想拿回去好好研究。”说完,陈小生把杂志收了起来,然后潇洒的离去。
而程圣和陈三元却是还要留在现场维持秩序,等待这一切完成了后,天色已经晚了。
各自下班后,程圣立马赶去和陈小生约好的酒吧。
“小生,去哪里!”陈三元刚下班,揉着有些酸疼的脚,看到自家叔叔居然穿的很光亮,有些好奇的问道。
“和阿圣约了一起喝酒,那家伙自大说让我去见识他泡妞的功力。”陈小生把皮靴擦的光亮道。
陈三元一听,把脚放下来,双眼一亮道:“算我一个,那家伙今天臭屁的很,我也想去见识下。”
“那好,就一起,喝酒人多热闹才好。”陈小生说道。
晚上八点钟。
陈小生两人来到约好的酒吧里,四下看了下,想要找下程圣坐在那里。
忽然,陈小生两人目光一凝,他们露出古怪之色,程圣居然和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聊得很开心样子,而且少妇还时不时的抛下媚眼,这情况让两人有些懵逼。
就在陈小生想上前,陈三元却是拦了下来,然后递了一个眼神,两人偷偷的坐在林云隔壁,因为屏风的关系,少妇却是没有注意到,但程圣却是神秘一笑。
“我的心肝,姐也不多说,一个月十万港币给你,另外姐有好几栋别墅,你想要住哪里都可以,还有,你想要旅行或者买衣服,反正要什么,姐都给你,这样条件你觉得可以吗?”
隔壁的陈小生和陈三元一下子傻了,这是什么情况?两人都犹如石化人一样,张大嘴巴,一副见鬼的摸样。
这个该死的家伙!
他居然这么快就上手了一个女人!
下班才多久,竟然就勾搭上一个富婆,聊起了被包养的事情?够无耻的。
陈三元忽然感觉有些奇怪,她对于程圣为人是非常不屑,感觉程圣胆小怕事,懒懒散散,但他的帅气确实让她心动。
“呸!”陈三元脸红暗啐。
程圣的声音响起:“大姐,你的条件太优厚了,只不过,小弟身体有些羸弱,可经受不起你的折腾。”
“哎呀,我的小心肝呦,姐是那种人嘛!身体虚不要紧,姐疼你,姐给你钱去买这世界上最好的补品,放心吧!等你身体好了,姐一定会很温柔很温柔的爱你的,这样吧!我每个月在给你十万港币,算是给你补身体,好不好,心肝!你就成全了姐吧!而且……姐身材可是很棒,你想要这么玩,姐都奉陪。”
噗嗤!
陈小生想要吐血,这软饭吃的他都嫉妒无比,一个月什么都不做就有二十万,还能别墅任意居住,甚至还能随意玩!
听着哪位少妇和程圣的对话,陈小生真想一口答应下来,让我来!
娘的!
这个看脸的破社会!什么时候小白脸就那么吃香了,难怪阿圣平时像没钱人一样,可他还是活的潇洒无比,大手大脚,时不时请自己吃饭,原来这钱来的那么容易。
这一刻!陈小生嫉妒的发狂,为什么从来没人想包养自己?他也好想吃软饭。
陈小生拍了下肚腩,发现自己也不差,发福而已,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就这么大?
“骚货,难道就没有见过男人。”陈三元生气的低喃道。
“三元,听听,人家阿圣可是紧俏物品,要是你喜欢,那就要紧紧抓在手中,可不要让别的女人勾搭去。”看着生气的陈三元,陈小生似笑非笑的说道。
“哼,谁要了,这种随便的男人,你要就拿去,我才不要,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染病。”陈三元白了一眼,小声嘀咕起来,而后继续道:“小生,难道你就不嫉妒吗?同样是男人,你看人家程圣,为啥你们两人差距就那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