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女命格奇特,恐生灾厄……”
天炸惊雷,霹毁了千寻城玄罗寺的长生殿,本应朗朗青天,却赤日不再,黑暗持续了近一个时辰,事后也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翌日,城主府泛曦居,这里住着城主一生最珍爱的女人。
“曦夫人,那大师说了,这是个灾星,留在家里恐生灾厄!您年纪还轻,待城主归来,不愁再要个一男半女的……”海妈妈苦口劝说着,想从女人怀中抢过婴孩。
“不!不要!不要碰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她还这样小,这样软,怎么可能招来什么劳什子灾厄!阿胤!阿胤!阿胤你在哪儿啊!救救我们的香儿吧!”女人拖着产后疲惫的身体,声嘶力竭地呼救。
“跟她说这些作甚,还曦夫人!啊呸!这女人生下这灾星,便该与这灾星一道去死!就算城主回来也不能说我们的不是,老太太和大夫人都发话了,今日且不动这女人,过两日招了人伢子来,随便发卖到偏远的楚馆红帐去,今日单把这灾星丢到乱葬岗子去让她自生自灭便交代了。”费妈妈一掌劈在曦夫人颈后,曦夫人当下便软到在地,身体再也不支。
那个孩子毫无悬念地被丢到了乱葬岗中,任其自生自灭。而那年轻的母亲还算幸运,在发卖的当日,城主及时赶回,救下了她。
只是丧女之痛使她从此浑浑噩噩,疯疯傻傻,日日跑到乱葬岗去唤那孩子,终是杳无音信。
其实城主也到乱葬岗去找过那孩子,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无缘得见便被丢弃荒野,自是心痛的。
可他也明白,那样娇弱软嫩的孩子,在乱葬岗呆了一夜,定是被乌鸦秃鹫啄食殆尽了。这场父女缘分开没开始便结束了。虽是气愤,但这事有自己亲生母亲的手笔,自己又能如何呢?
春去冬来,又过了一年,曦夫人又诞下一子,取名思归。
城主本以为再有一个孩子曦夫人便会恢复正常,但事与愿违,曦夫人仍旧整日疯癫,视亲子如无物,城主要事在身,无法,只得将幼子托于孩子的祖母教养。
十二年后?崆峒山芦墟宫戒堂
其实,这些年芦墟宫的戒堂很少开,方氏家规并不多,也不复杂,很少有人会明知故犯地去犯家规。
常去的也就只有方昭,和看守戒堂的大叔甚是聊得来,即使被罚到戒堂罚跪也不寂寞。
当然,她又不可能真的乖乖罚跪。
最后方昭还是被他大哥拎去了书房。
没错,就是拎去。
从小到大,方昭每回惹是生非后,都是她大哥把她“拎”回去。
十二岁的方昭跪在哥哥方晤的书房中间,双手直直地向上举着,托着她哥哥方晤那把比她短不了多少的佩剑霁月。
要说这剑,还真是把好剑,精钢铸造,刀锋锐利,削铁如泥,连剑鞘都十分完美,触手温润。
如果这对于方昭来说不是惩罚的道具,她一定会很爱这把剑的。
“哎呦喂,好沉呐……”方昭小小声地抱怨道。
“沉?昭儿,你到我这来恐怕还不足一刻钟吧。最近我不在,你的功课可有认真完成?我是时候要拜访一下你的几位师父了。”方晤一脸严肃的问道,掂了掂手里的戒尺。顺便吓出方昭一身冷汗,似乎达到了排毒养颜的功效,脸瞬间白了一些。
“哥哥,这你可冤枉我了,不管是早课还是晚课,我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起早贪黑地……”
“是起早贪黑的上房揭瓦吧,看来你又皮痒了。这是第二次偷溜出境了,说吧该怎么罚。”方昭正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她有多么认真的完成每日文武师父们布下的功课,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她厚黑的哥怎么可能如她的愿,就这么被糊弄住?
“罚,罚抄家规?”方昭虽然询问着方晤,但她的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盯着方晤手里的戒尺,怕这东西一个不注意招呼到自己身上。
“抄家规?你上回抄了多少遍?”
“三十遍……”方昭弱弱道。
“会背吗?”
“会背……”方昭的声音更小了,看来今天是逃不过去了。
“知法犯法,今天就让你涨涨记性,伸手!”
方昭:“……”好吧,谁让咱段位低呢?毕竟英雄也有气短的时候!打就打,十八年后我又是一条女汉子!
然而,老天还是眷顾她的,有一名外院仆从急匆匆赶来,和方晤耳语了些什么,看起来好像有什么急事。
方昭很好奇,十分好奇,非常好奇,这能让他那遇事向来处变不惊的哥哥脸色都变来变去的是什么事。
但即使竖起耳朵努力听,方晤不想让她知道的她也半个字都听不到。
终于,兄长大人大发慈悲,放下手里的戒尺却道:“别想蒙混过关,这次就暂且先给你记下,再敢有下次,竹板伺候。”
方昭的内心是一片波涛汹涌:
……为何受伤的总是我……
明明偷溜出崆峒境的不止我一人……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再激其怒气恐怕又是一顿竹笋炒肉……
我亲爱的兄长大人,我劝你善良!
说起崆峒方氏,可算是秦淮两江最强的仙门世家了,传承近千年,可人丁却向来不怎么兴旺,尤其是这一辈,嫡系子弟更是少得可怜,只有方晤,方昭兄妹二人。
所以对二人的教养自是十分严格上心。
尤其是年龄小的方昭,不仅被长辈管,还要被长辈养得端方持正的哥哥管,当真是悲惨得可以。
自五岁开始跟随方晤修行开始,竹笋炒肉更是家常便饭……可怜的紧,可怜的紧……
唉,世人果然有眼无珠。
传闻我这光风霁月的哥哥,自十六岁第一次独自历练开始出现在世人眼中,便令无数少女春心萌动。
无论是仙门中的各家仙子,还是凡俗少女,皆对他趋之若鹜。
又因佩剑名为霁月,所以得了霁月公子之称。都道方氏有子,泽世之玉。
哥哥是无数少女心头的“白月光”,殊不知他在家是如何折腾我这可爱又无辜的妹妹的。
真希望他快些找个嫂子嫁了。
天炸惊雷,霹毁了千寻城玄罗寺的长生殿,本应朗朗青天,却赤日不再,黑暗持续了近一个时辰,事后也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翌日,城主府泛曦居,这里住着城主一生最珍爱的女人。
“曦夫人,那大师说了,这是个灾星,留在家里恐生灾厄!您年纪还轻,待城主归来,不愁再要个一男半女的……”海妈妈苦口劝说着,想从女人怀中抢过婴孩。
“不!不要!不要碰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她还这样小,这样软,怎么可能招来什么劳什子灾厄!阿胤!阿胤!阿胤你在哪儿啊!救救我们的香儿吧!”女人拖着产后疲惫的身体,声嘶力竭地呼救。
“跟她说这些作甚,还曦夫人!啊呸!这女人生下这灾星,便该与这灾星一道去死!就算城主回来也不能说我们的不是,老太太和大夫人都发话了,今日且不动这女人,过两日招了人伢子来,随便发卖到偏远的楚馆红帐去,今日单把这灾星丢到乱葬岗子去让她自生自灭便交代了。”费妈妈一掌劈在曦夫人颈后,曦夫人当下便软到在地,身体再也不支。
那个孩子毫无悬念地被丢到了乱葬岗中,任其自生自灭。而那年轻的母亲还算幸运,在发卖的当日,城主及时赶回,救下了她。
只是丧女之痛使她从此浑浑噩噩,疯疯傻傻,日日跑到乱葬岗去唤那孩子,终是杳无音信。
其实城主也到乱葬岗去找过那孩子,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无缘得见便被丢弃荒野,自是心痛的。
可他也明白,那样娇弱软嫩的孩子,在乱葬岗呆了一夜,定是被乌鸦秃鹫啄食殆尽了。这场父女缘分开没开始便结束了。虽是气愤,但这事有自己亲生母亲的手笔,自己又能如何呢?
春去冬来,又过了一年,曦夫人又诞下一子,取名思归。
城主本以为再有一个孩子曦夫人便会恢复正常,但事与愿违,曦夫人仍旧整日疯癫,视亲子如无物,城主要事在身,无法,只得将幼子托于孩子的祖母教养。
十二年后?崆峒山芦墟宫戒堂
其实,这些年芦墟宫的戒堂很少开,方氏家规并不多,也不复杂,很少有人会明知故犯地去犯家规。
常去的也就只有方昭,和看守戒堂的大叔甚是聊得来,即使被罚到戒堂罚跪也不寂寞。
当然,她又不可能真的乖乖罚跪。
最后方昭还是被他大哥拎去了书房。
没错,就是拎去。
从小到大,方昭每回惹是生非后,都是她大哥把她“拎”回去。
十二岁的方昭跪在哥哥方晤的书房中间,双手直直地向上举着,托着她哥哥方晤那把比她短不了多少的佩剑霁月。
要说这剑,还真是把好剑,精钢铸造,刀锋锐利,削铁如泥,连剑鞘都十分完美,触手温润。
如果这对于方昭来说不是惩罚的道具,她一定会很爱这把剑的。
“哎呦喂,好沉呐……”方昭小小声地抱怨道。
“沉?昭儿,你到我这来恐怕还不足一刻钟吧。最近我不在,你的功课可有认真完成?我是时候要拜访一下你的几位师父了。”方晤一脸严肃的问道,掂了掂手里的戒尺。顺便吓出方昭一身冷汗,似乎达到了排毒养颜的功效,脸瞬间白了一些。
“哥哥,这你可冤枉我了,不管是早课还是晚课,我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起早贪黑地……”
“是起早贪黑的上房揭瓦吧,看来你又皮痒了。这是第二次偷溜出境了,说吧该怎么罚。”方昭正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她有多么认真的完成每日文武师父们布下的功课,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她厚黑的哥怎么可能如她的愿,就这么被糊弄住?
“罚,罚抄家规?”方昭虽然询问着方晤,但她的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盯着方晤手里的戒尺,怕这东西一个不注意招呼到自己身上。
“抄家规?你上回抄了多少遍?”
“三十遍……”方昭弱弱道。
“会背吗?”
“会背……”方昭的声音更小了,看来今天是逃不过去了。
“知法犯法,今天就让你涨涨记性,伸手!”
方昭:“……”好吧,谁让咱段位低呢?毕竟英雄也有气短的时候!打就打,十八年后我又是一条女汉子!
然而,老天还是眷顾她的,有一名外院仆从急匆匆赶来,和方晤耳语了些什么,看起来好像有什么急事。
方昭很好奇,十分好奇,非常好奇,这能让他那遇事向来处变不惊的哥哥脸色都变来变去的是什么事。
但即使竖起耳朵努力听,方晤不想让她知道的她也半个字都听不到。
终于,兄长大人大发慈悲,放下手里的戒尺却道:“别想蒙混过关,这次就暂且先给你记下,再敢有下次,竹板伺候。”
方昭的内心是一片波涛汹涌:
……为何受伤的总是我……
明明偷溜出崆峒境的不止我一人……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再激其怒气恐怕又是一顿竹笋炒肉……
我亲爱的兄长大人,我劝你善良!
说起崆峒方氏,可算是秦淮两江最强的仙门世家了,传承近千年,可人丁却向来不怎么兴旺,尤其是这一辈,嫡系子弟更是少得可怜,只有方晤,方昭兄妹二人。
所以对二人的教养自是十分严格上心。
尤其是年龄小的方昭,不仅被长辈管,还要被长辈养得端方持正的哥哥管,当真是悲惨得可以。
自五岁开始跟随方晤修行开始,竹笋炒肉更是家常便饭……可怜的紧,可怜的紧……
唉,世人果然有眼无珠。
传闻我这光风霁月的哥哥,自十六岁第一次独自历练开始出现在世人眼中,便令无数少女春心萌动。
无论是仙门中的各家仙子,还是凡俗少女,皆对他趋之若鹜。
又因佩剑名为霁月,所以得了霁月公子之称。都道方氏有子,泽世之玉。
哥哥是无数少女心头的“白月光”,殊不知他在家是如何折腾我这可爱又无辜的妹妹的。
真希望他快些找个嫂子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