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闲着没事,将手里的钱给烧掉?

  不会。

  那如果,你烧掉一万,有人会给你十万呢!?

  同理。

  凶手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让‘人头狗’活过来的想法,绝对有一个理由!

  “移植人头,目的是为了造出人头狗?不,目的是让人头狗活。”

  “而本质,便是‘活’这个字!”

  许生笑道。

  本质是活,那凶手制造案件的真正目的,便是让死人活过来。

  这是他的欲望。

  欲望是怎么形成的?

  与身处环境,条件向上,与环境截然相反的东西!

  比如,你穷的裤衩子都穿不上,欲望自然是有钱。

  你要是有钱,难道欲望是变得很穷?

  同理。

  凶手想要死物活过来,那他的动力,他的环境,自然是有人‘死亡’!

  “还得是关系密切的人!”

  许生肯定的说道。

  举个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人被人持刀残忍杀害,伱会愤怒,冲上去对峙?

  有人会冲上去,但不会愤怒。

  如果,这个被持刀杀害的,是自己的亲人呢?比如母亲,父亲,孩子。

  不说死没死,就是刚被持刀挟持的那一刻,肾上腺素都会第一时间满功率加持全身!

  同理,凶手为此不惜杀害至少两人,绝不会是因为外人死亡才出现的动力!

  “你是说......”

  “凶手身边,有亲近的人死亡,并且疑似死法和人头有关!?”

  李胜眼角一抽,他总觉得这案子和之前他所侦查过的任何案子都不同。

  疯子......

  简直就是个疯子!

  不对,如果凶手的思维,和许生之前推测的相同,是个从未与知识交流过信息的人,那么,在对方思维中,或许移植人头的行为,一点问题没有......

  “没错。”

  许生点点头,说着,他又补充信息,“由此可得,凶手的目标诞生,和受害者脱不了干系!”

  “换句话说......”

  和受害者脱不了干系?

  一旁的警察愣住,随即小张立马道:

  “凶手不是随机杀人!?”

  世界上有种案子很难破。

  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随机杀人,完全没来由,就是单纯想让你死的案子。

  但眼前这案子,明显不是这种。

  “你觉得是吗?”

  许生反问对方。

  “第一案发现场,和第二案发现场,间隔十余公里!”

  “但两人的死亡时间,却间隔不到一天,并且凶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围的流浪狗,杀完人后,能第一时间找到狗的身体。”

  “他的目的明确,思维清晰,杀人地点了如指掌,知晓受害者在家的时间,明白自己完成目标所需的条件,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

  “你觉得,就这样,凶手还是随机杀人?”

  确实,杀了第一人后,半天多点的时间,精准赶到十余公里外杀人,随即再带着脑袋,找到周围的流浪狗......

  这不是提前踩点,提前预谋,绝对完不成!

  众警察哑然,连环杀人的性质才刚确定不久,信息还没采集完呢,他们是真没时间思索这些......

  “如果,受害者真和凶手有关系......”

  “并且,凶手身边那人,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关的话......”

  李胜眉头一锁,他想到一个问题。

  “受害者是如何伤害到凶手身边人的?”

  “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没怎么接触过,是如何共同得罪一个人的?”

  已知,受害者两人互不认识,未说过话,手机里没有联系方式,没有血缘关系,工作内容,年龄,时间段,均不同!

  连居住地点都不同,距离十多公里。

  如此,两素不相识的人,是如何对凶手的人,造成生命影响的!?

  “你问我,我问谁?”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们可以从确定的‘结果’,反向推导信息!”

  许生沉思片刻,他脑子里立马有了许多种害人的法子。

  “首先,我们先总结一下,凶手的信息。”

  “目前,凶手为男性,年龄不详,居住地带随机,并且拥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杀人,又或是提前谋划计划。”

  “从思维层面,以及时间和居住地点来推测,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儿童,因为亲人受到伤害,所以才会选择进行报复,而对方与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最清晰直观的便是......”

  说着,许生一顿,再次开口。

  “双方活动范围的共同处!”

  “拾荒者拥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几乎不会改变动向,除非凶手习惯流浪,边走边拾荒。”

  在同一个地点拾荒十年,和边走边拾荒做对比......

  就好比你在家附近,想吃东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东西外出,寻找店铺时的心情。

  一个了如指掌,另一个略显迷茫。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凶手对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选择!

  “概率较小,按照概率大的,当成凶手拥有自己的地盘,那么这个地盘便是对方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动范围的。

  普通人,如果回忆一下自己的活动范围,就会发现自己几乎是两点一线的方式。

  并且,这个范围往往会被身份所固定死!

  举个例子。

  学生身份,以半年为时间期限,回忆过后,便会发现几乎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范围,并且去上学的路几乎也只会走同一条!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动轨迹:家,公交或者地铁,工作地铁,下班回家依旧公交地铁,劳累一天回家,偶尔去家附近几公里的娱乐地点玩玩,但也仅限于上网,或者吃饭。

  当然,活动范围有可能会更远,比如几百公里,但这种大多都是提前计划的,比如上班时提前想着放假的生活安排。

  这种东西很好查,但警察没异样,就代表,受害者两人,并未有改变的想法。

  也就是说.....

  受害者和凶手之间,两人均无改变想法,但依旧在固定活动范围内发生矛盾的话......

  “那他们的活动范围,必然会有一部分相同!”

  许生认真的说道。

  “某个地点,两名受害者,凶手,包括未出现的受害者,一定在这出现过!”

  活动范围,在信息时代还没来的时候,产生的矛盾几乎被这四个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对方,就无法产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动范围,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极玩的,没办法被在南极的人殴打至死。

  但却可以被同样去北极玩的人殴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胜眼前一亮,他有点理解许生的想法,逐渐跟上对方的思路。

  “凶手的身份我们猜测的不一定准确......”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们了解的很足够!”

  “也就是说,只要将行动地点文字化,然后从这些文字里,抠出符合凶手身份,以及矛盾冲突点的地方......”

  可行吗?

  可行!

  还是那句话,电脑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个人矛盾,都被活动范围限定的死死的!

  凶手和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必然会被存在于纸面上,那寥寥文字!

  至于这个地点怎么确定.....

  “得等......”

  许生刚想开口说话,下一刻,一道声音将其打断。

  “砰!”

  一个人影急匆匆闯进来,看着在场几人。

  “老大,遇害时间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身体齐齐一震。

  三个人......

  这已经不能说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个人,省厅都能直接出手了!

  许生看着来人,没有在意人数,反而有点轻松。

  “看样子......”

  “不用等了。”

  许生说过,第三个人的遇害地点......

  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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