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换个问题,“那你为什么要缠上我,我和你无冤无仇的。”
他又伸着鼻子在我身上嗅了一口,像是十分贪恋的样子。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还是有优势的。
若是个丑八怪敢这么在我身上闻来闻去,管他是人是鬼,我肯定拼死也要反抗的。
可是当对象换成言诉以后…;…;
咳咳,我承认,我花痴。
“珠儿,你不记得我了吗…;…;”言诉的语气,突然变得十分的委屈,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般。
我顿时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你找错人了,我不是什么珠儿,我叫张小雨!”
“你是珠儿,我闻得出来,你和她的味道一模一样。”
汗,这也行?
跟一个不是人的玩意儿讲道理简直就讲不通。
我往后退了一步,“你说我是珠儿,这个珠儿是谁啊?”
“珠儿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三媒六聘下过契约的。”
敢情是把我认作未婚妻了呀?
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突然就冒出一个想法来,赶紧问言诉,“你还记得你死了多久了吗?”
言诉蹙着眉想了一下,摇头道:“不记得了,但我记得,我上一次苏醒,是在两百年前。”
两百年前…;…;
这就算不是鬼,也是个老妖怪了!
“那,那你未婚妻早就死了,你怎么可能找得到她。”我的舌头又开始打结了。
言诉突然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看着我,沉声道:“我知道她已经死了,只是我答应过她,会找到她的转世,娶她进门的。你就是珠儿的转世,所以,我要和你配阴婚。”
“什,什么?”配阴婚?!是我听错了还是他说错了?
我的眼珠子瞪得老大,都有些语无伦次了,“大兄弟,咱们讲点道理啊!你已经死了,我还是活人,怎么可能…;…;”
“就因为我已经死了,我才要配阴婚。”言诉打断我的话道:“若是我还活着,我大可用你们人间的规矩把你娶过门。”
此时的我,简直是欲哭无泪。
这都什么事儿啊!
早知道会遇到这种事,我明天就是被导师骂到吐血甚至让我挂科,我都不会去上今天这节解剖课的!
大哥说过,鬼魂存在于人世,靠的就是一抹执念,他们大多偏执,一根筋,和他们讲道理,是不可能讲得通的。
眼前这个言诉,虽然自称不是鬼,但毕竟已经死了,和鬼又有多少区别?
我讲道理,他不听,我用暴力,又打不过他——
等等?
黑狗血糯米既然对他没用的话,如果…;…;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小宇宙爆发了,还是焚寂煞气泄露了,总之,我抬手就是一拳,狠狠地打在言诉的头上。
然后,这个看起来很牛逼的男人,就晕倒了…;…;倒了…;…;
晕倒后的他,躺在地上就像是一个死人一样,哦不,他本来就是个死人。
我盯着他看了半晌,却又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了。
扔出去?
这人失去意识以后就是一具尸体,扔出去不得吓坏一堆人?
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最终,我狠狠地踢了他两脚,算是报仇了,然后澡也不想洗了,直接就跳上身后的床,蒙上被子——睡觉!
本以为有具尸体在房间里,我肯定睡不安稳。
但没想到这一觉睡得又香又甜,一觉睡到大天亮,连个梦都没做。
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几圈,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盯着我看。
我睁开眼睛转过头去,好吧,再次看到言诉,我已经很淡定了。
今天的言诉,和昨天看到的,好像又有了一点的不同。
昨天的他,虽然看得出很英俊,但还是能认出一些只有尸体才有的特质,比如脸色青白,嘴唇青紫,表情也不自然。
但短短的一晚上过去之后,我发现言诉的脸色变得自然了很多,唇色也变成了平常人的粉色。可以说,他这样出现在人群中,绝对不会有人怀疑他是个死人。
“珠儿,你醒啦!”言诉见我睁开眼睛,顿时露出欣喜的表情,就像是一只等待着主人醒来给食物的大狗一般。
我无力地扶着自己的额头,“我不是珠儿,我叫张小雨。”
“好吧,那我就叫你小雨了,虽然你这个名字土得没边儿了,但谁让你是我媳妇儿呢。”
虽然他一脸的妥协和讨好,但我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好吧,虽然我的名字确实是很普通,但珠儿也没有好听到哪里去好吗?
听着像是在喊“猪儿”,比张小雨还土好吗!
还有,我什么时候承认是他媳妇儿了?
我正兀自生着气呢,言诉又凑了过来,“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我决定了,以后就住在你这儿了。”
我:“…;…;”
大兄弟,请你别自说自话好吗!
我愤怒地把言诉推开,“我可没有跟一具尸体住在一起的习惯,你最好赶紧离开,虽然我收拾不了你,但我哥很厉害的,我让他来收拾你!”
言诉根本就没把我的威胁放在眼里,反而又狗皮膏药一样地贴了上来,“你哥再厉害也杀不死我的。小雨,你嫁给我吧,让我们红尘作伴再续前缘啊!”
我心里一阵翻涌,千言万语化作一个字:“滚!”
这老妖怪,简直就是个变态!
不过,生气归生气,我心里也明白,眼前这个凑不要脸的老妖怪,来历肯定不简单,也没那么好对付。
他似鬼非鬼,似人非人,没有体温,没有心跳,却有呼吸。
他自称已经死了上百年了,可他的尸体,却如同活人一样新鲜。
而且,他成长得也太快了,不过一晚上而已,我就发现他比昨天要强了一些。
至少,外表看起来已经不像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人了。虽然他没有体温和心跳。
如今被这么个东西缠上,我一时也没了办法。
大哥一直告诉我,人有人道,鬼有鬼道,神仙有神仙道,各自平行存在,互不干涉。
他天天对我耳提面命,说轮回,说因果,并告诉我,凡事留一线,不要作孽,会损阴德的。
不管眼前这个老妖怪是人是鬼还是妖,他并没有表露出害我之心,别说我没有除他的能力,就算有,也不能就这么把他给除了。
做我们这行,本就是违背常理,钻的是天道的空子,若再滥杀无辜,是会遭报应的。
大哥常常在我耳边念叨:生存,是每种事物的权力,是最基本的天道。人也好,鬼也好,都要生存下去的。
言诉看着我的眼神里并没有凶意,也感受不到他有任何的煞气,虽然人是无赖了一点,但确实不是害人的玩意。
要不,就暂时留下他?
免得他脱离了我的视线,要是突然想杀人了怎么办?
虽然昨晚上他连我都打不过,咳咳…;…;
我思量片刻,轻咳一声问他:“你真那么想留在我身边?”
言诉赶紧猛点头。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道:“我可以允许你留下来。但是第一,我不是你的未婚妻,以后配阴婚的话就不要再说了。第二,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东西,现在你生活的地方,是人间,你得遵守人间的规矩,像个人一样的活着。你答应我这两点,我就让你留下。否则,我除不了你,但我大哥可认识不少的驱邪师,我们多人合力,未必也拿你没办法。”
言诉见我神色认真,委屈地撇撇嘴,像是受了天大的欺负一般,委曲求全地点了头。
我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下了一半。
虽然只是一个口头上的承诺,但是像我这样的人,还有言诉这样的身份,一个口头上的约束就已经够了。
他如果敢毁约,自会受到惩罚,相对而言,我也是一样。
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承诺可不是像平凡人一样,可以轻易许下的。
你可以骗过你许诺的对象,却骗不过一个“道”字。
和言诉达成协议之后,我这才收拾着去学校上课,并且勒令他在家等我回来,不许出门。
为了怕他出门吓到人,我在门上贴了一张符,虽然可能对他来说作用不大,但好在心里安稳了一点。
原本以为标本诈尸的事会在学校里掀起很大的风浪呢,结果连个泡都没冒。
试探性地找了几个同学打探,他们都对此毫无印象,根本就记不得了。
我猜想,这应该是言诉的功劳,他能有这样的认知,我还是蛮欣慰的。
毕竟如果此事真的闹大了,还不知道会惹出多少麻烦呢。
也难怪他昨天晚上那么弱,直接被我一拳打倒了,应该是用了什么术,透支了力量吧。
大三以后重要的是实践,所以课程已经很少了,今天只有半天的课。
上完课以后,我想起家里的言诉,犹豫了一下,还是拐进了一家服装店,给他选了两套衣服,又买了两顶帽子。
当然,我是一个穷**丝,买不起什么名牌衣服,给他买的,都是一些几十百来块钱一件的野鸡牌子。
不过,就算这些东西很便宜,等我选完后一结账,也足足有七八百软妹币,这么大一笔钱,就这样花掉了。
这可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省出来的钱,本来想去看男神的演唱会的,结果就这么浪费在言诉的身上了。
他最好给我乖乖的,要是给我惹麻烦,我就把他卖去当鸭子,肉偿!
哼!
他又伸着鼻子在我身上嗅了一口,像是十分贪恋的样子。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还是有优势的。
若是个丑八怪敢这么在我身上闻来闻去,管他是人是鬼,我肯定拼死也要反抗的。
可是当对象换成言诉以后…;…;
咳咳,我承认,我花痴。
“珠儿,你不记得我了吗…;…;”言诉的语气,突然变得十分的委屈,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般。
我顿时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你找错人了,我不是什么珠儿,我叫张小雨!”
“你是珠儿,我闻得出来,你和她的味道一模一样。”
汗,这也行?
跟一个不是人的玩意儿讲道理简直就讲不通。
我往后退了一步,“你说我是珠儿,这个珠儿是谁啊?”
“珠儿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三媒六聘下过契约的。”
敢情是把我认作未婚妻了呀?
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突然就冒出一个想法来,赶紧问言诉,“你还记得你死了多久了吗?”
言诉蹙着眉想了一下,摇头道:“不记得了,但我记得,我上一次苏醒,是在两百年前。”
两百年前…;…;
这就算不是鬼,也是个老妖怪了!
“那,那你未婚妻早就死了,你怎么可能找得到她。”我的舌头又开始打结了。
言诉突然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看着我,沉声道:“我知道她已经死了,只是我答应过她,会找到她的转世,娶她进门的。你就是珠儿的转世,所以,我要和你配阴婚。”
“什,什么?”配阴婚?!是我听错了还是他说错了?
我的眼珠子瞪得老大,都有些语无伦次了,“大兄弟,咱们讲点道理啊!你已经死了,我还是活人,怎么可能…;…;”
“就因为我已经死了,我才要配阴婚。”言诉打断我的话道:“若是我还活着,我大可用你们人间的规矩把你娶过门。”
此时的我,简直是欲哭无泪。
这都什么事儿啊!
早知道会遇到这种事,我明天就是被导师骂到吐血甚至让我挂科,我都不会去上今天这节解剖课的!
大哥说过,鬼魂存在于人世,靠的就是一抹执念,他们大多偏执,一根筋,和他们讲道理,是不可能讲得通的。
眼前这个言诉,虽然自称不是鬼,但毕竟已经死了,和鬼又有多少区别?
我讲道理,他不听,我用暴力,又打不过他——
等等?
黑狗血糯米既然对他没用的话,如果…;…;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小宇宙爆发了,还是焚寂煞气泄露了,总之,我抬手就是一拳,狠狠地打在言诉的头上。
然后,这个看起来很牛逼的男人,就晕倒了…;…;倒了…;…;
晕倒后的他,躺在地上就像是一个死人一样,哦不,他本来就是个死人。
我盯着他看了半晌,却又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了。
扔出去?
这人失去意识以后就是一具尸体,扔出去不得吓坏一堆人?
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最终,我狠狠地踢了他两脚,算是报仇了,然后澡也不想洗了,直接就跳上身后的床,蒙上被子——睡觉!
本以为有具尸体在房间里,我肯定睡不安稳。
但没想到这一觉睡得又香又甜,一觉睡到大天亮,连个梦都没做。
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几圈,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盯着我看。
我睁开眼睛转过头去,好吧,再次看到言诉,我已经很淡定了。
今天的言诉,和昨天看到的,好像又有了一点的不同。
昨天的他,虽然看得出很英俊,但还是能认出一些只有尸体才有的特质,比如脸色青白,嘴唇青紫,表情也不自然。
但短短的一晚上过去之后,我发现言诉的脸色变得自然了很多,唇色也变成了平常人的粉色。可以说,他这样出现在人群中,绝对不会有人怀疑他是个死人。
“珠儿,你醒啦!”言诉见我睁开眼睛,顿时露出欣喜的表情,就像是一只等待着主人醒来给食物的大狗一般。
我无力地扶着自己的额头,“我不是珠儿,我叫张小雨。”
“好吧,那我就叫你小雨了,虽然你这个名字土得没边儿了,但谁让你是我媳妇儿呢。”
虽然他一脸的妥协和讨好,但我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好吧,虽然我的名字确实是很普通,但珠儿也没有好听到哪里去好吗?
听着像是在喊“猪儿”,比张小雨还土好吗!
还有,我什么时候承认是他媳妇儿了?
我正兀自生着气呢,言诉又凑了过来,“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我决定了,以后就住在你这儿了。”
我:“…;…;”
大兄弟,请你别自说自话好吗!
我愤怒地把言诉推开,“我可没有跟一具尸体住在一起的习惯,你最好赶紧离开,虽然我收拾不了你,但我哥很厉害的,我让他来收拾你!”
言诉根本就没把我的威胁放在眼里,反而又狗皮膏药一样地贴了上来,“你哥再厉害也杀不死我的。小雨,你嫁给我吧,让我们红尘作伴再续前缘啊!”
我心里一阵翻涌,千言万语化作一个字:“滚!”
这老妖怪,简直就是个变态!
不过,生气归生气,我心里也明白,眼前这个凑不要脸的老妖怪,来历肯定不简单,也没那么好对付。
他似鬼非鬼,似人非人,没有体温,没有心跳,却有呼吸。
他自称已经死了上百年了,可他的尸体,却如同活人一样新鲜。
而且,他成长得也太快了,不过一晚上而已,我就发现他比昨天要强了一些。
至少,外表看起来已经不像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人了。虽然他没有体温和心跳。
如今被这么个东西缠上,我一时也没了办法。
大哥一直告诉我,人有人道,鬼有鬼道,神仙有神仙道,各自平行存在,互不干涉。
他天天对我耳提面命,说轮回,说因果,并告诉我,凡事留一线,不要作孽,会损阴德的。
不管眼前这个老妖怪是人是鬼还是妖,他并没有表露出害我之心,别说我没有除他的能力,就算有,也不能就这么把他给除了。
做我们这行,本就是违背常理,钻的是天道的空子,若再滥杀无辜,是会遭报应的。
大哥常常在我耳边念叨:生存,是每种事物的权力,是最基本的天道。人也好,鬼也好,都要生存下去的。
言诉看着我的眼神里并没有凶意,也感受不到他有任何的煞气,虽然人是无赖了一点,但确实不是害人的玩意。
要不,就暂时留下他?
免得他脱离了我的视线,要是突然想杀人了怎么办?
虽然昨晚上他连我都打不过,咳咳…;…;
我思量片刻,轻咳一声问他:“你真那么想留在我身边?”
言诉赶紧猛点头。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道:“我可以允许你留下来。但是第一,我不是你的未婚妻,以后配阴婚的话就不要再说了。第二,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东西,现在你生活的地方,是人间,你得遵守人间的规矩,像个人一样的活着。你答应我这两点,我就让你留下。否则,我除不了你,但我大哥可认识不少的驱邪师,我们多人合力,未必也拿你没办法。”
言诉见我神色认真,委屈地撇撇嘴,像是受了天大的欺负一般,委曲求全地点了头。
我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下了一半。
虽然只是一个口头上的承诺,但是像我这样的人,还有言诉这样的身份,一个口头上的约束就已经够了。
他如果敢毁约,自会受到惩罚,相对而言,我也是一样。
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承诺可不是像平凡人一样,可以轻易许下的。
你可以骗过你许诺的对象,却骗不过一个“道”字。
和言诉达成协议之后,我这才收拾着去学校上课,并且勒令他在家等我回来,不许出门。
为了怕他出门吓到人,我在门上贴了一张符,虽然可能对他来说作用不大,但好在心里安稳了一点。
原本以为标本诈尸的事会在学校里掀起很大的风浪呢,结果连个泡都没冒。
试探性地找了几个同学打探,他们都对此毫无印象,根本就记不得了。
我猜想,这应该是言诉的功劳,他能有这样的认知,我还是蛮欣慰的。
毕竟如果此事真的闹大了,还不知道会惹出多少麻烦呢。
也难怪他昨天晚上那么弱,直接被我一拳打倒了,应该是用了什么术,透支了力量吧。
大三以后重要的是实践,所以课程已经很少了,今天只有半天的课。
上完课以后,我想起家里的言诉,犹豫了一下,还是拐进了一家服装店,给他选了两套衣服,又买了两顶帽子。
当然,我是一个穷**丝,买不起什么名牌衣服,给他买的,都是一些几十百来块钱一件的野鸡牌子。
不过,就算这些东西很便宜,等我选完后一结账,也足足有七八百软妹币,这么大一笔钱,就这样花掉了。
这可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省出来的钱,本来想去看男神的演唱会的,结果就这么浪费在言诉的身上了。
他最好给我乖乖的,要是给我惹麻烦,我就把他卖去当鸭子,肉偿!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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