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女郎拉着我的手走着。
沿途的人看着我们两个极是惹眼,因为兔女郎衣裳奇异,而我头发蓬蓬松松,既没有理也没有梳,身上的衣裳也很破旧,比乞丐强不了多少。
兔女郎上下打量了我,皱了皱眉头,“你的头发怎么那么长,也没有梳理过?”
我的头发一直蓬蓬松松,我也从没有觉得自己的长发有什么不好。
兔女郎拉着我走进一家理发店,我坐到一面镜子面前,看着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才想起自己好几天没有洗发了。
理发师走了过来,“要给这位先生理发吗?”
“嗯,把他的头发剪出一个好看的造型来。”
我站起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父亲跟我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格外爱惜。”
兔女郎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难道你要一辈子不理发吗?真不懂你们中国人的规矩。”
“那也不是,父亲说得我长大成人,能独立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就可以理发了。”
“你这么大了,还不能独立生活吗?”
我抓了抓头皮,嘿嘿一笑,“早就能了。我曾经一个人在荒原上呆了七天呢。只是父亲觉得我还小,一直没有给我举行加冠礼。”
“什么是加冠礼?”
“就是一种仪式,举行过这个仪式,就意味着我长大成人了。”
“那不就得了,你现在只缺一个仪式,今天的理发就是一个仪式,从此之后,你就是一个成年男子了。”兔女郎说完就示意理发师给我理发。
我说:“还是不对,加冠礼需要我爸给我主持。”
“哈哈,你不知道吧,我就一名主持人,比你爸还专业。”
”还是不对的,加冠是我父亲给我戴上三顶帽子,依次是布冠,皮冠和爵弁,各有各的寓意,布冠代表不忘本心,皮冠代表我可以从军征战,爵弁则意味着我可以参加宗族事务了。“
”你可真啰嗦,我一会儿给你买十顶,只要你愿意,就是圣诞老人的帽我也能给你买来。“
就这样,我被兔女郎一番稀里糊涂的道理讲糊涂了,于是稀里糊涂地让理发师剪去了一头长发。
理发的过程,我闭着眼睛,心一直跳,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被剪掉一头发的样子。理发店里静了下来,理发师和兔女郎都没有说话,我眼睛眯出一条缝,斜眼看着兔女郎的表情,兔女郎却一把扭过我的头,差点把我的脖子扭断,我正要说话,兔女郎却说:“看前面。”
我这才向镜子里看去,镜子里是一个短发的男子,他黄皮肤,黑眼睛,鼻子高高地,脸型也瘦瘦地。皮肤光洁,眉锋分明,目光如炬,嘴唇还微微透出一点点的傲骄。
兔子郎啧啧地说:“没想到,你这傻小子还挺好看。嗯,就是衣服有些破旧,走,我再给你换一身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没关系,刚才当了一回你爸,现在再当一回你妈妈,给你买一身合适的衣服。”
“我怎么感觉你在占我便宜。”
兔女郎做了一个吐血的表情,“你的脑袋有问题吗,我掏钱给你理了发,现在又掏钱给你买衣服,怎么算都是我在吃亏,好不好?”
她不由分说,拉着我又走进一家服装商店,从里到外,给我选择了一身合适的衣服。
当我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自己来了,镜子里面的人穿着雪白的衬衣,打着领结,外面是一件燕尾服。
兔女郎得意的说:“怎么样?我的眼光比你妈妈要强吧!”说完拉着我走出了服装店,径直向一家酒吧走去。
在酒吧门前,兔女郎看着我说:“我带你进去,你不要给我丢脸。别人问起来,你就说是我的小弟。”
“哦,你叫什么?”
兔女郎狡黠地一笑,“不告诉你。”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就是不告诉你。”
“那是为什么?别人问起我的老大是谁?我怎么回答。”
“你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跟着我走就是了。”
于是兔女郎又一次转换身份,由开始的我的爸爸妈妈,变成了我的老大。
今天我经历了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进城,第一次拉起女孩子的手,第一次剪断长发,第一次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也是第一次走进一个叫汤姆酒吧的地方。
走进酒吧,喧嚣扑面而来。酒吧中灯光黑暗,正中央是一个舞池,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在充满野性的音乐中,贴身热舞。
我看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还有一个叫酒吧的地方,这里人们的跟荒原上的兽群一样,雄性追逐着雌性的气息,撒着欢儿展示自己的雄性荷尔蒙。
兔女郎一进门便吸引了所有雄性,不,准确说是男性的目光。兔女郎带着我来到吧台面前,大手一挥:“今天我请客,随便喝。”
一名女侍者在变戏法般的将各种饮料、酒水倒在一起,那杯子在她的手中好像活了起来,我觉得很好玩:“喂,小丫头,你拿着杯子在耍什么?”
女侍者撇了撇嘴:“你刚进城的吧?”
我一挑大拇指,大声的说:“牛!你眼光真好,怎么一眼就瞧出来的。”
兔女郎凑到我耳朵边,在嘈杂声中对我说:“她是笑话你是刚进城的。”
“嗯,她确实猜对了,我就是刚进城的。”
兔女郎大约是头疼,摸了摸额头走开了,走到乐队那里,原来兔女郎居然可以演奏架子鼓,看着她样子我感觉很有朝气,鼓点敲起来,让她情绪高涨,流畅的动作好像荒原上的一只蹦蹦跳跳羚羊。等等,她不是说她是专业主持吗?难道 这丫头骗了我。
我要了一杯女侍者调的那种饮料,原来这玩意儿叫鸡尾酒,只是比起我偷喝父亲的中国酒要差了许多,但许多人都要这种酒,想必这种酒是这里最好的酒了。
两杯酒下肚,我的脸红扑扑的,笑盈盈地打量着这个酒吧以及酒吧中的每一个人,他们或男或女,或黑或白,有俊朗的年轻人,也有大腹便便的成年人,他们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之中,像一只只发情的土狗寻找心仪的对象。
一位红衣女郎静静地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她穿着红色的衣裙,清丽脱俗,气质有时候真不是装出来的。
她感觉到我在看她,也向我看过了来,我微微一笑,向她举了举杯子,然后告诉女侍者,再给那个女孩续一杯酒,反正是兔女郎请客,我就借花献佛了。
女侍者将一杯酒放到红衣女郎的桌子上,说明了情况,红衣女郎向我举杯表示谢意,那一笑真可谓倾国倾城,我又叫来女侍者,告诉她再次送过十杯酒水过去。
女侍者从没有见过我这么大方的顾客,笑着答应,大约是觉得我是冤大头,亦或者酒水卖得越多,她的收入也会越高吧。
十杯酒水摆满了红衣女郎的桌子,她惊诧莫名,女侍者向她说明了情况,那女郎嫣然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进酒吧,他身材比我高一些,瘦瘦地身体,面容白净,笔挺的红西装干净利落。一旁的女侍者花痴般的叫了起来,”小布公子,他好帅呀。“我撇了撇嘴,”我怎么看不出一点点帅气的样子?‘
小布刚刚进门,一个花枝招展的酒吧女就迎了上去,小布绅士谢绝了那个酒吧女,向吧台走了过来。
兔女郎已经敲完了鼓,跑到我身边,她发现了小布哈哈一笑:“小布,你小子还敢来酒吧!”然后告诉我,这个叫小布的是矿区矿主布郎的儿子——小布朗。
兔女郎说的布郎我认识,他的矿区就在温哲小镇,他进出矿区乘坐着汽车,住着豪华的房子,穿金戴银,却没有一点仁慈之心。我却亲眼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据说偷吃了布郎那只拉布的狗粮,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印象中有个光头,像抓小鸡仔一样抓起小乞丐隔着别墅扔到围栅外面。在这些人身上,我看到了富贵,但在他们的心中,我却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慈悲。
我又想起了尼莫,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后来,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就已经咽了气。达淑哭得很伤心,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只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磅的补偿,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
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他觉得布朗用一百英磅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一直耿耿于怀。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终于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只是忘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
其实,黑皮肤哪里是什么原罪,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恶,此时看着小布的样子,无论他多么帅气,我都满是反感。
小布来到我们面前。兔女郎笑道:“今天我会让你输得连一条内裤都不剩。”
小布微微一笑笑着,“那就试试看。“
”哼,少得意,你爸爸不是我叔叔的对手,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小布拧起了眉头,”少说风凉话,我爸爸和你叔叔是生意上的伙伴,谈不上对手。倒是你哪次不是我手下败将!“
”嘻嘻,小布,这次你就不是我的对手了,我新收了一个小弟,分分钟扁死你。“
”哈哈,皮优,你也收起小弟来了,是这个小子吗?“小布看了我一眼。
我这才知道兔女郎的名字原来叫皮优。皮优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虫子,我新收的小弟。”
“很普通嘛。这货也能当你小弟,我可以打得他满地找牙,皮优,你的眼光越来越差了。” 说着得意地看着身后跟来的那位酒吧女,那个酒吧女娇笑着说:“就是,这个乡巴佬哪知道小布少爷的厉害。”
看着小布和酒吧女一唱一和,我觉得他们就像两个小丑,跑出去说相声倒很合适。想起过往的所见,再看到小布嚣张的样子,我心中也不禁厌恶。
我故作刚认出小布,急忙起身,低头弯腰地赔礼:“哟,这不是小布少爷吗?您怎么也得闲到这玩来了。您请随意,我不打搅了。”说着便乖乖地走开了。
皮优见我转变如此之快,又对小布卑躬屈膝,不禁大怒:“臭虫子,你这个小怂包。”
我的献媚让小布觉得脸上大是光彩,“哈哈,皮优,你的脑瓜让驴子踢了吗?收了个怂包当小弟,还跑到这里来炫耀。”说完,一屁股坐到我让出的座位上。
就在小布的屁股准备坐下的那一刹那,刚刚走出三步的我,右脚向后一勾,那把椅子迅速的被我勾了过来。小布失去重心,重重的坐在地上,四脚朝天。
周围的人全都哈哈大笑,皮优也乐不可支,这才明白我刚才是在耍弄小布。
我对皮优说:“喂,老大,你不是说这个酒吧都是俊男靓女吗,怎么还有四脚朝天的乌龟。”
小布涨红了脸,忍着疼痛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王八蛋,你阴我,是吧!”
我笑了笑,“玩的就是你”,突然伸手抓住小布嚣张的手指,反方向折去,小布吃痛,身体不由自主蹲了下去。
沿途的人看着我们两个极是惹眼,因为兔女郎衣裳奇异,而我头发蓬蓬松松,既没有理也没有梳,身上的衣裳也很破旧,比乞丐强不了多少。
兔女郎上下打量了我,皱了皱眉头,“你的头发怎么那么长,也没有梳理过?”
我的头发一直蓬蓬松松,我也从没有觉得自己的长发有什么不好。
兔女郎拉着我走进一家理发店,我坐到一面镜子面前,看着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才想起自己好几天没有洗发了。
理发师走了过来,“要给这位先生理发吗?”
“嗯,把他的头发剪出一个好看的造型来。”
我站起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父亲跟我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格外爱惜。”
兔女郎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难道你要一辈子不理发吗?真不懂你们中国人的规矩。”
“那也不是,父亲说得我长大成人,能独立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就可以理发了。”
“你这么大了,还不能独立生活吗?”
我抓了抓头皮,嘿嘿一笑,“早就能了。我曾经一个人在荒原上呆了七天呢。只是父亲觉得我还小,一直没有给我举行加冠礼。”
“什么是加冠礼?”
“就是一种仪式,举行过这个仪式,就意味着我长大成人了。”
“那不就得了,你现在只缺一个仪式,今天的理发就是一个仪式,从此之后,你就是一个成年男子了。”兔女郎说完就示意理发师给我理发。
我说:“还是不对,加冠礼需要我爸给我主持。”
“哈哈,你不知道吧,我就一名主持人,比你爸还专业。”
”还是不对的,加冠是我父亲给我戴上三顶帽子,依次是布冠,皮冠和爵弁,各有各的寓意,布冠代表不忘本心,皮冠代表我可以从军征战,爵弁则意味着我可以参加宗族事务了。“
”你可真啰嗦,我一会儿给你买十顶,只要你愿意,就是圣诞老人的帽我也能给你买来。“
就这样,我被兔女郎一番稀里糊涂的道理讲糊涂了,于是稀里糊涂地让理发师剪去了一头长发。
理发的过程,我闭着眼睛,心一直跳,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被剪掉一头发的样子。理发店里静了下来,理发师和兔女郎都没有说话,我眼睛眯出一条缝,斜眼看着兔女郎的表情,兔女郎却一把扭过我的头,差点把我的脖子扭断,我正要说话,兔女郎却说:“看前面。”
我这才向镜子里看去,镜子里是一个短发的男子,他黄皮肤,黑眼睛,鼻子高高地,脸型也瘦瘦地。皮肤光洁,眉锋分明,目光如炬,嘴唇还微微透出一点点的傲骄。
兔子郎啧啧地说:“没想到,你这傻小子还挺好看。嗯,就是衣服有些破旧,走,我再给你换一身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没关系,刚才当了一回你爸,现在再当一回你妈妈,给你买一身合适的衣服。”
“我怎么感觉你在占我便宜。”
兔女郎做了一个吐血的表情,“你的脑袋有问题吗,我掏钱给你理了发,现在又掏钱给你买衣服,怎么算都是我在吃亏,好不好?”
她不由分说,拉着我又走进一家服装商店,从里到外,给我选择了一身合适的衣服。
当我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自己来了,镜子里面的人穿着雪白的衬衣,打着领结,外面是一件燕尾服。
兔女郎得意的说:“怎么样?我的眼光比你妈妈要强吧!”说完拉着我走出了服装店,径直向一家酒吧走去。
在酒吧门前,兔女郎看着我说:“我带你进去,你不要给我丢脸。别人问起来,你就说是我的小弟。”
“哦,你叫什么?”
兔女郎狡黠地一笑,“不告诉你。”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就是不告诉你。”
“那是为什么?别人问起我的老大是谁?我怎么回答。”
“你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跟着我走就是了。”
于是兔女郎又一次转换身份,由开始的我的爸爸妈妈,变成了我的老大。
今天我经历了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进城,第一次拉起女孩子的手,第一次剪断长发,第一次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也是第一次走进一个叫汤姆酒吧的地方。
走进酒吧,喧嚣扑面而来。酒吧中灯光黑暗,正中央是一个舞池,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在充满野性的音乐中,贴身热舞。
我看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还有一个叫酒吧的地方,这里人们的跟荒原上的兽群一样,雄性追逐着雌性的气息,撒着欢儿展示自己的雄性荷尔蒙。
兔女郎一进门便吸引了所有雄性,不,准确说是男性的目光。兔女郎带着我来到吧台面前,大手一挥:“今天我请客,随便喝。”
一名女侍者在变戏法般的将各种饮料、酒水倒在一起,那杯子在她的手中好像活了起来,我觉得很好玩:“喂,小丫头,你拿着杯子在耍什么?”
女侍者撇了撇嘴:“你刚进城的吧?”
我一挑大拇指,大声的说:“牛!你眼光真好,怎么一眼就瞧出来的。”
兔女郎凑到我耳朵边,在嘈杂声中对我说:“她是笑话你是刚进城的。”
“嗯,她确实猜对了,我就是刚进城的。”
兔女郎大约是头疼,摸了摸额头走开了,走到乐队那里,原来兔女郎居然可以演奏架子鼓,看着她样子我感觉很有朝气,鼓点敲起来,让她情绪高涨,流畅的动作好像荒原上的一只蹦蹦跳跳羚羊。等等,她不是说她是专业主持吗?难道 这丫头骗了我。
我要了一杯女侍者调的那种饮料,原来这玩意儿叫鸡尾酒,只是比起我偷喝父亲的中国酒要差了许多,但许多人都要这种酒,想必这种酒是这里最好的酒了。
两杯酒下肚,我的脸红扑扑的,笑盈盈地打量着这个酒吧以及酒吧中的每一个人,他们或男或女,或黑或白,有俊朗的年轻人,也有大腹便便的成年人,他们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之中,像一只只发情的土狗寻找心仪的对象。
一位红衣女郎静静地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她穿着红色的衣裙,清丽脱俗,气质有时候真不是装出来的。
她感觉到我在看她,也向我看过了来,我微微一笑,向她举了举杯子,然后告诉女侍者,再给那个女孩续一杯酒,反正是兔女郎请客,我就借花献佛了。
女侍者将一杯酒放到红衣女郎的桌子上,说明了情况,红衣女郎向我举杯表示谢意,那一笑真可谓倾国倾城,我又叫来女侍者,告诉她再次送过十杯酒水过去。
女侍者从没有见过我这么大方的顾客,笑着答应,大约是觉得我是冤大头,亦或者酒水卖得越多,她的收入也会越高吧。
十杯酒水摆满了红衣女郎的桌子,她惊诧莫名,女侍者向她说明了情况,那女郎嫣然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进酒吧,他身材比我高一些,瘦瘦地身体,面容白净,笔挺的红西装干净利落。一旁的女侍者花痴般的叫了起来,”小布公子,他好帅呀。“我撇了撇嘴,”我怎么看不出一点点帅气的样子?‘
小布刚刚进门,一个花枝招展的酒吧女就迎了上去,小布绅士谢绝了那个酒吧女,向吧台走了过来。
兔女郎已经敲完了鼓,跑到我身边,她发现了小布哈哈一笑:“小布,你小子还敢来酒吧!”然后告诉我,这个叫小布的是矿区矿主布郎的儿子——小布朗。
兔女郎说的布郎我认识,他的矿区就在温哲小镇,他进出矿区乘坐着汽车,住着豪华的房子,穿金戴银,却没有一点仁慈之心。我却亲眼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据说偷吃了布郎那只拉布的狗粮,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印象中有个光头,像抓小鸡仔一样抓起小乞丐隔着别墅扔到围栅外面。在这些人身上,我看到了富贵,但在他们的心中,我却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慈悲。
我又想起了尼莫,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后来,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就已经咽了气。达淑哭得很伤心,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只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磅的补偿,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
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他觉得布朗用一百英磅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一直耿耿于怀。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终于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只是忘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
其实,黑皮肤哪里是什么原罪,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恶,此时看着小布的样子,无论他多么帅气,我都满是反感。
小布来到我们面前。兔女郎笑道:“今天我会让你输得连一条内裤都不剩。”
小布微微一笑笑着,“那就试试看。“
”哼,少得意,你爸爸不是我叔叔的对手,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小布拧起了眉头,”少说风凉话,我爸爸和你叔叔是生意上的伙伴,谈不上对手。倒是你哪次不是我手下败将!“
”嘻嘻,小布,这次你就不是我的对手了,我新收了一个小弟,分分钟扁死你。“
”哈哈,皮优,你也收起小弟来了,是这个小子吗?“小布看了我一眼。
我这才知道兔女郎的名字原来叫皮优。皮优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虫子,我新收的小弟。”
“很普通嘛。这货也能当你小弟,我可以打得他满地找牙,皮优,你的眼光越来越差了。” 说着得意地看着身后跟来的那位酒吧女,那个酒吧女娇笑着说:“就是,这个乡巴佬哪知道小布少爷的厉害。”
看着小布和酒吧女一唱一和,我觉得他们就像两个小丑,跑出去说相声倒很合适。想起过往的所见,再看到小布嚣张的样子,我心中也不禁厌恶。
我故作刚认出小布,急忙起身,低头弯腰地赔礼:“哟,这不是小布少爷吗?您怎么也得闲到这玩来了。您请随意,我不打搅了。”说着便乖乖地走开了。
皮优见我转变如此之快,又对小布卑躬屈膝,不禁大怒:“臭虫子,你这个小怂包。”
我的献媚让小布觉得脸上大是光彩,“哈哈,皮优,你的脑瓜让驴子踢了吗?收了个怂包当小弟,还跑到这里来炫耀。”说完,一屁股坐到我让出的座位上。
就在小布的屁股准备坐下的那一刹那,刚刚走出三步的我,右脚向后一勾,那把椅子迅速的被我勾了过来。小布失去重心,重重的坐在地上,四脚朝天。
周围的人全都哈哈大笑,皮优也乐不可支,这才明白我刚才是在耍弄小布。
我对皮优说:“喂,老大,你不是说这个酒吧都是俊男靓女吗,怎么还有四脚朝天的乌龟。”
小布涨红了脸,忍着疼痛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王八蛋,你阴我,是吧!”
我笑了笑,“玩的就是你”,突然伸手抓住小布嚣张的手指,反方向折去,小布吃痛,身体不由自主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