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此时书屋外苏陌严阵以待,神情凝重,而在书屋内则是另外一番气象了,其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咸鱼味道。
在进门靠墙的位置,周咸鱼一幅葛优躺的姿势坐着沙发上,左手拿着一张报纸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另一只手将手伸到面前的桌子上咖啡杯上。
“报纸,咖啡,加糖!!”
周咸鱼微微抿了一口咖啡,口中发出一阵惬意的声音,身后还有一个如初中生长相的少女穿着女仆装,正站在他后面为其按摩。
而在书屋的其他地方,一个穿着道袍的猥琐老头脱鞋盘坐在地上抠着脚丫,屁股底下就垫着一本书,旁边还有个小猴子负责帮忙剥花生米,然后就看到这个老道一边抠着脚丫,一边还用那双摸过脚丫的手去拿花生米,吃的不亦乐乎。
至于在周咸鱼的对面,安不起捧着一个超大型的保温杯,里面装着一整杯过期咖啡,喝得津津有味的。
整个书屋里,弥漫着一股咸鱼气息。
喝着手中的超霸杯过期咖啡,安不起看着自家老板,轻声叹息道:“老板,我看是不是把门口的那个招牌给撤掉啊,这都多少天了,书屋里一个客人都没有,简直是入不敷出了。”
在书店门口挂着一个牌子——
本店最低消费一千元!
一个书店,最低消费一千元,这简直丧心病狂,难怪这个书屋即使开在繁华的南大街上,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进来,每个人在看到这幅招牌时,都会望而止步,然后在心里低骂老板想钱想疯了。
“没人岂不是正好,免得打扰我们继续咸鱼。”
周咸鱼微眯着眼睛,上下眼皮不停的打架着,一幅昏昏欲睡的模样,即使是有咖啡提神也没用,不过当身后的女仆少女将手搭在自己肩膀上按摩的时候,那冰冷的气息直彻云霄,让他的精神不由为之一振。
即使是大热天的,但是书屋没有开空调却依旧冰凉清爽。
没办法身后的那个少女,身上无时无刻的散发着一股寒气,在大夏天的连空调费都节省了。
“再说了,就算书屋的生意再好有什么用,整个书屋谁不知道我是最穷逼的,在场的各位那个不比我富有,我就算在努力十辈子也赶不上你们,既然这样,那还挣扎个什么啊。”周咸鱼眯着眼睛,回想起曾经不那么咸鱼的自己,那个时候他也想过赚钱,但是突然发现身边一个个都是狗大户后,他就彻底放弃这个念头了。
整个书屋中,安不起作为律师,高薪职业,曾经还在地府中身居要职,风光无限,虽然现在很苦逼,但是天知道这家伙这么多年来攒了多少钱,单从这家伙几乎每天换一台跑车的架势来看,就绝对不是小富这么简单。
而在书屋厨房里,许娘子家有四十几套待拆迁的房子,这个也不说了。
就连看上去最矬的老道,那也是能拿出几个亿做慈善的大佬,甚至就连他身边的女仆,人家作为千年僵尸光陪葬品就有数千件,每一个都价值连城,看看和这些人待在一起,作为他们的老板还需要赚钱吗?
想起那天在夕阳下奔跑的身影,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咸鱼是一种生活态度,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浮夸社会中,我咸鱼,我骄傲!!!
周咸鱼叹了口气,口中喃喃道:“我没碰过钱,我对钱没兴趣,而且医生说我胃不好,所以只能吃软饭。”
“嘤嘤嘤,老板,我养你啊!”
恰巧这个时候,站在周咸鱼身后,看上去一脸乖巧的白莺莺突然说开口,小脸严肃,脸蛋上的小酒窝看上去格外可爱。
安律师一脸无语的看着自己家的老板。
头一次听人把吃软饭说的如此清新脱俗的,而且还有白莺莺这条舔狗在旁边推波助澜,同样身为舔狗,为什么人家舔到最后能应有尽有,我安不起就一无所有呢?
想到这里,安律师在心里暗自苦逼。
作为书屋的智囊,基本上大大小小的事物都是他帮忙打理的,因此他对书屋的每一个人都有着清晰的定位,比如说自家老板负责咸鱼,除非到迫不得已的时候,就会让老板体内的大大佬出来摆平,而白莺莺则是负责卖萌,老道负责引怪趟雷,至于那个长的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许娘子则负责……厨艺。
嗯,不做厨师的员工,不是好鬼差。
一想到这里,安不起就更累了。
但没办法,再累也得挺住啊,谁让自己还打算从龙之功,然后重回地府,将曾经丢掉的面子里子全部找回来。
而且安律师抬起头看了看自己家的老板,又朝着旁边正在抠脚的老道扫去,眼神深处还隐隐带着一丝得意。
人家从龙,那只能抱一个金大腿。
可是我这里,有两个啊!
而且一个比一个粗,拔根腿毛都比自己腰粗。
阴间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和自己有关系,所以只要抱紧这两根大腿,不对,我安不起不仅要抱,还要添。
艾瑞芭蕾,舔起来!
这以后要是不发达简直没天理了。
………………
就在书屋里的众人继续咸鱼的时候,苏陌拦住苏小妹,一脸严肃的盯着书屋的大门。
“有僵尸,而且气息不弱!”
苏陌喃喃道,里面有好几股僵尸的气息,其中有一道虽然非常隐晦,但是自己身上有盘古血脉,相当于新一代的僵尸王将臣,因此对方身上的气息非常敏感,那是一个在血脉上完全不比自己低的僵尸。
想到这里,苏陌表情凝重。
在僵尸中,若是论血统高贵程度,只有同为四大僵尸始祖的其他几个能和自己有的一比。
所以,里面是四大僵尸始祖的哪一个?
思忖到这里,苏陌故意将自己的一缕气息泄露出去,想要看看对方是什么反应。
果然,当苏陌发出信号后。
在书屋中,周咸鱼和白莺莺脸上同时色变,其中周咸鱼还好,脸上只是有些震惊,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白莺莺整个人却气质大变。
原本白莺莺身高只有一米六点,看上去就好像高中生一样稚嫩,有着一大片完整的飞机场,但是现在身高猛地拔高一截,身材看上去更加丰满,在其嘴角处两颗精致的僵尸獠牙显露出来,就连一头黑发也已经变成白发挥舞着,就好像是在上演白发魔女传一样,一缕缕寒气疯狂的散逸在书屋中。
那透彻心扉的寒气,竟然让书屋中的温度猛地跌到零度以下。
在白莺莺的脚下,一道道冰晶不停的扩散着,浑身上下散发出恐怖的煞气。
“好冷!”安不起突然抖了一下,低头看向自己手中的咖啡,居然在瞬间结冰了。
此时周咸鱼表情凝重,目光先朝着门口看了一眼,然后伸出一只手搭在白莺莺的肩膀上,只见他原本修长的五指竟然长出黑色的指甲,显得非常诡异锋利。
几乎是在瞬间,就扎入到白莺莺的身体中。
要知道白莺莺作为千年僵尸,身体硬的连导弹都轰不破,但是却被周咸鱼的手指甲轻易的刺破身躯。
不过当指甲刺进白莺莺的体内时,对方的神智也开始恢复清醒,身上的煞气倒卷回来,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白莺莺也重新变成一个宛如十五六岁的高中生少女。
白莺莺眼神中闪过一丝迷茫,但是感受到自家老板的气息后,也不在意对方的一只手还插在自己体内,便忍不住问道:“老板,我刚刚怎么了?”
“没什么!”
周咸鱼摇了摇头,慢慢的收回手掌,但是一张脸却前所未有的严肃。
另一边安律师看到自家老板这幅表情,口中惊诧道:“老板,这是怎么回事,莺莺怎么突然失控暴走了?”
“有一个很厉害的僵尸来了。”
周咸鱼抬起头,但是心里开始沟通自己体内的铁憨憨起来。
僵尸的等级制度非常严格,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克制非常大,仅仅只是气息就能让对方发狂,然后不受控制,很显然所来之人也是一个血统非凡的僵尸。
不过周咸鱼倒也不怎么担心,没办法自己体内的那位更牛逼。
四大僵尸始祖的赢勾啊,论僵尸血统,谁有他高贵?
基本上每次自己遇到危险,只要自己关门放狗,任何威胁都会得到解决。
“铁憨憨,对方是什么来历,居然会让白莺莺发狂,甚至就连刚刚我都有种控制不住的感觉。”周咸鱼在心里问道,自己和赢勾本就是一体的,或者说周咸鱼是赢勾分割出来的一部分,专门用来当看门狗瞒着别人耳目的。
不过后来作为看门狗的周咸鱼反客为主,两人的竟然变成了合作关系。
基本上只要是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都会丢给铁憨憨,谁让这家伙头比较铁,仗着自己是血海之主,遇谁怼谁,即使是自己身受重伤也在所不惜。
“不……不知道,但……很强!”
铁憨憨赢勾断断续续的回答道,当初的大战中他肉身死亡,但是一缕残魂却逃出来了,经历了无数年的修养,实力还是没有恢复到以前的百分之一的地步,所以依旧虚弱。
“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我,让我来会会他。”
在说这句话时,赢勾的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兴奋,希望是这样的……如此恐怖的气息,又同为僵尸,说不定是四大僵尸始祖的其他几位,就是不知道对方是谁了?
这一刻,铁憨憨身上带着一丝惊人的战意。
当赢勾正式接管周咸鱼的身体时,恐怖的气息猛地爆发,在他的脚下出现了一道道的幻影。
地面开始龟裂,大地开始震荡,一层层岩浆从地底正在喷涌而出。
周咸鱼的身边,无数凶魔的尸体开始显露而出,而眼前的这条似幻还真的岩浆中,竟然翻滚出了无数的亡魂,他们伸着自己的双手,扭动着自己的残破的身躯,在不停地哀嚎。
此间场面,当真是颠覆人的三观!
数之不清的白骨在周咸鱼身后开始累积起来,垒起来一座属于一个人的王座!
而周咸鱼身体微微向后一靠,很是自然地坐上了这白骨王座。
在其身下,是炽热翻滚的岩浆;其头顶,是血月当空;其身前,是冥河翻滚。
这里是地狱!
而他,
是赢勾!
幽冥之海,唯一的主人!
此时赢勾身上的衣服也在慢慢地变化,逐渐地褪去,露出了自己的上半身,皮肤上不断流转的符文,仿佛在诉说着什么,那是传承自上古的古老记忆,还有那一道道可怖的伤疤,其胸口位置那道最刺目的伤疤,是在涿鹿郊野杀死蚩尤前,对方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
“来吧……我…………等你!”
坐在白骨王座上的周咸鱼开口道,刹那间身下的岩浆升腾,白骨开始疯狂地舞动起来,冥河内的无数亡魂一起发出嘶吼,喧嚣震天!
那磅礴的威压,席卷而出,铺天盖地!
轰轰战鼓之音,仿佛是一记记重锤。
当苏陌真正踏入这间书屋时,看到这幅画面时神情微微呆滞了一下,什么鬼,我只是来打听消息的,要不要搞得这么夸张?
在见到苏陌后,赢勾突然从白骨王座上站起来,口中大喊道:“来……战!”
瞬间,恐怖的战意从对方席卷过来。
同为四大僵尸始祖,苏陌体内有着僵尸王将臣的血脉,他其实已经相当于新一代的僵尸王将臣了,因此在面对赢勾那战意盎然的气势后,在其胸腔内竟然凭空升起一道战意。
这一刻,苏陌脑子里全是昂然的战意,什么爱和平不要战争,什么我只是来打探个消息的,总之这一刻全部都被他抛之脑后了,眼中所剩下的只有对方。
将臣vs赢勾!
仿佛宿命般,苏陌整个人的气势也浑然一变,露出自己的僵尸法相。
恐怖的气息瞬间就把赢勾身上的气势给压回去了。
两大僵尸王,面对面。
眼中升腾起一股惊人的战意。
此时书屋外苏陌严阵以待,神情凝重,而在书屋内则是另外一番气象了,其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咸鱼味道。
在进门靠墙的位置,周咸鱼一幅葛优躺的姿势坐着沙发上,左手拿着一张报纸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另一只手将手伸到面前的桌子上咖啡杯上。
“报纸,咖啡,加糖!!”
周咸鱼微微抿了一口咖啡,口中发出一阵惬意的声音,身后还有一个如初中生长相的少女穿着女仆装,正站在他后面为其按摩。
而在书屋的其他地方,一个穿着道袍的猥琐老头脱鞋盘坐在地上抠着脚丫,屁股底下就垫着一本书,旁边还有个小猴子负责帮忙剥花生米,然后就看到这个老道一边抠着脚丫,一边还用那双摸过脚丫的手去拿花生米,吃的不亦乐乎。
至于在周咸鱼的对面,安不起捧着一个超大型的保温杯,里面装着一整杯过期咖啡,喝得津津有味的。
整个书屋里,弥漫着一股咸鱼气息。
喝着手中的超霸杯过期咖啡,安不起看着自家老板,轻声叹息道:“老板,我看是不是把门口的那个招牌给撤掉啊,这都多少天了,书屋里一个客人都没有,简直是入不敷出了。”
在书店门口挂着一个牌子——
本店最低消费一千元!
一个书店,最低消费一千元,这简直丧心病狂,难怪这个书屋即使开在繁华的南大街上,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进来,每个人在看到这幅招牌时,都会望而止步,然后在心里低骂老板想钱想疯了。
“没人岂不是正好,免得打扰我们继续咸鱼。”
周咸鱼微眯着眼睛,上下眼皮不停的打架着,一幅昏昏欲睡的模样,即使是有咖啡提神也没用,不过当身后的女仆少女将手搭在自己肩膀上按摩的时候,那冰冷的气息直彻云霄,让他的精神不由为之一振。
即使是大热天的,但是书屋没有开空调却依旧冰凉清爽。
没办法身后的那个少女,身上无时无刻的散发着一股寒气,在大夏天的连空调费都节省了。
“再说了,就算书屋的生意再好有什么用,整个书屋谁不知道我是最穷逼的,在场的各位那个不比我富有,我就算在努力十辈子也赶不上你们,既然这样,那还挣扎个什么啊。”周咸鱼眯着眼睛,回想起曾经不那么咸鱼的自己,那个时候他也想过赚钱,但是突然发现身边一个个都是狗大户后,他就彻底放弃这个念头了。
整个书屋中,安不起作为律师,高薪职业,曾经还在地府中身居要职,风光无限,虽然现在很苦逼,但是天知道这家伙这么多年来攒了多少钱,单从这家伙几乎每天换一台跑车的架势来看,就绝对不是小富这么简单。
而在书屋厨房里,许娘子家有四十几套待拆迁的房子,这个也不说了。
就连看上去最矬的老道,那也是能拿出几个亿做慈善的大佬,甚至就连他身边的女仆,人家作为千年僵尸光陪葬品就有数千件,每一个都价值连城,看看和这些人待在一起,作为他们的老板还需要赚钱吗?
想起那天在夕阳下奔跑的身影,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咸鱼是一种生活态度,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浮夸社会中,我咸鱼,我骄傲!!!
周咸鱼叹了口气,口中喃喃道:“我没碰过钱,我对钱没兴趣,而且医生说我胃不好,所以只能吃软饭。”
“嘤嘤嘤,老板,我养你啊!”
恰巧这个时候,站在周咸鱼身后,看上去一脸乖巧的白莺莺突然说开口,小脸严肃,脸蛋上的小酒窝看上去格外可爱。
安律师一脸无语的看着自己家的老板。
头一次听人把吃软饭说的如此清新脱俗的,而且还有白莺莺这条舔狗在旁边推波助澜,同样身为舔狗,为什么人家舔到最后能应有尽有,我安不起就一无所有呢?
想到这里,安律师在心里暗自苦逼。
作为书屋的智囊,基本上大大小小的事物都是他帮忙打理的,因此他对书屋的每一个人都有着清晰的定位,比如说自家老板负责咸鱼,除非到迫不得已的时候,就会让老板体内的大大佬出来摆平,而白莺莺则是负责卖萌,老道负责引怪趟雷,至于那个长的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许娘子则负责……厨艺。
嗯,不做厨师的员工,不是好鬼差。
一想到这里,安不起就更累了。
但没办法,再累也得挺住啊,谁让自己还打算从龙之功,然后重回地府,将曾经丢掉的面子里子全部找回来。
而且安律师抬起头看了看自己家的老板,又朝着旁边正在抠脚的老道扫去,眼神深处还隐隐带着一丝得意。
人家从龙,那只能抱一个金大腿。
可是我这里,有两个啊!
而且一个比一个粗,拔根腿毛都比自己腰粗。
阴间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和自己有关系,所以只要抱紧这两根大腿,不对,我安不起不仅要抱,还要添。
艾瑞芭蕾,舔起来!
这以后要是不发达简直没天理了。
………………
就在书屋里的众人继续咸鱼的时候,苏陌拦住苏小妹,一脸严肃的盯着书屋的大门。
“有僵尸,而且气息不弱!”
苏陌喃喃道,里面有好几股僵尸的气息,其中有一道虽然非常隐晦,但是自己身上有盘古血脉,相当于新一代的僵尸王将臣,因此对方身上的气息非常敏感,那是一个在血脉上完全不比自己低的僵尸。
想到这里,苏陌表情凝重。
在僵尸中,若是论血统高贵程度,只有同为四大僵尸始祖的其他几个能和自己有的一比。
所以,里面是四大僵尸始祖的哪一个?
思忖到这里,苏陌故意将自己的一缕气息泄露出去,想要看看对方是什么反应。
果然,当苏陌发出信号后。
在书屋中,周咸鱼和白莺莺脸上同时色变,其中周咸鱼还好,脸上只是有些震惊,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白莺莺整个人却气质大变。
原本白莺莺身高只有一米六点,看上去就好像高中生一样稚嫩,有着一大片完整的飞机场,但是现在身高猛地拔高一截,身材看上去更加丰满,在其嘴角处两颗精致的僵尸獠牙显露出来,就连一头黑发也已经变成白发挥舞着,就好像是在上演白发魔女传一样,一缕缕寒气疯狂的散逸在书屋中。
那透彻心扉的寒气,竟然让书屋中的温度猛地跌到零度以下。
在白莺莺的脚下,一道道冰晶不停的扩散着,浑身上下散发出恐怖的煞气。
“好冷!”安不起突然抖了一下,低头看向自己手中的咖啡,居然在瞬间结冰了。
此时周咸鱼表情凝重,目光先朝着门口看了一眼,然后伸出一只手搭在白莺莺的肩膀上,只见他原本修长的五指竟然长出黑色的指甲,显得非常诡异锋利。
几乎是在瞬间,就扎入到白莺莺的身体中。
要知道白莺莺作为千年僵尸,身体硬的连导弹都轰不破,但是却被周咸鱼的手指甲轻易的刺破身躯。
不过当指甲刺进白莺莺的体内时,对方的神智也开始恢复清醒,身上的煞气倒卷回来,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白莺莺也重新变成一个宛如十五六岁的高中生少女。
白莺莺眼神中闪过一丝迷茫,但是感受到自家老板的气息后,也不在意对方的一只手还插在自己体内,便忍不住问道:“老板,我刚刚怎么了?”
“没什么!”
周咸鱼摇了摇头,慢慢的收回手掌,但是一张脸却前所未有的严肃。
另一边安律师看到自家老板这幅表情,口中惊诧道:“老板,这是怎么回事,莺莺怎么突然失控暴走了?”
“有一个很厉害的僵尸来了。”
周咸鱼抬起头,但是心里开始沟通自己体内的铁憨憨起来。
僵尸的等级制度非常严格,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克制非常大,仅仅只是气息就能让对方发狂,然后不受控制,很显然所来之人也是一个血统非凡的僵尸。
不过周咸鱼倒也不怎么担心,没办法自己体内的那位更牛逼。
四大僵尸始祖的赢勾啊,论僵尸血统,谁有他高贵?
基本上每次自己遇到危险,只要自己关门放狗,任何威胁都会得到解决。
“铁憨憨,对方是什么来历,居然会让白莺莺发狂,甚至就连刚刚我都有种控制不住的感觉。”周咸鱼在心里问道,自己和赢勾本就是一体的,或者说周咸鱼是赢勾分割出来的一部分,专门用来当看门狗瞒着别人耳目的。
不过后来作为看门狗的周咸鱼反客为主,两人的竟然变成了合作关系。
基本上只要是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都会丢给铁憨憨,谁让这家伙头比较铁,仗着自己是血海之主,遇谁怼谁,即使是自己身受重伤也在所不惜。
“不……不知道,但……很强!”
铁憨憨赢勾断断续续的回答道,当初的大战中他肉身死亡,但是一缕残魂却逃出来了,经历了无数年的修养,实力还是没有恢复到以前的百分之一的地步,所以依旧虚弱。
“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我,让我来会会他。”
在说这句话时,赢勾的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兴奋,希望是这样的……如此恐怖的气息,又同为僵尸,说不定是四大僵尸始祖的其他几位,就是不知道对方是谁了?
这一刻,铁憨憨身上带着一丝惊人的战意。
当赢勾正式接管周咸鱼的身体时,恐怖的气息猛地爆发,在他的脚下出现了一道道的幻影。
地面开始龟裂,大地开始震荡,一层层岩浆从地底正在喷涌而出。
周咸鱼的身边,无数凶魔的尸体开始显露而出,而眼前的这条似幻还真的岩浆中,竟然翻滚出了无数的亡魂,他们伸着自己的双手,扭动着自己的残破的身躯,在不停地哀嚎。
此间场面,当真是颠覆人的三观!
数之不清的白骨在周咸鱼身后开始累积起来,垒起来一座属于一个人的王座!
而周咸鱼身体微微向后一靠,很是自然地坐上了这白骨王座。
在其身下,是炽热翻滚的岩浆;其头顶,是血月当空;其身前,是冥河翻滚。
这里是地狱!
而他,
是赢勾!
幽冥之海,唯一的主人!
此时赢勾身上的衣服也在慢慢地变化,逐渐地褪去,露出了自己的上半身,皮肤上不断流转的符文,仿佛在诉说着什么,那是传承自上古的古老记忆,还有那一道道可怖的伤疤,其胸口位置那道最刺目的伤疤,是在涿鹿郊野杀死蚩尤前,对方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
“来吧……我…………等你!”
坐在白骨王座上的周咸鱼开口道,刹那间身下的岩浆升腾,白骨开始疯狂地舞动起来,冥河内的无数亡魂一起发出嘶吼,喧嚣震天!
那磅礴的威压,席卷而出,铺天盖地!
轰轰战鼓之音,仿佛是一记记重锤。
当苏陌真正踏入这间书屋时,看到这幅画面时神情微微呆滞了一下,什么鬼,我只是来打听消息的,要不要搞得这么夸张?
在见到苏陌后,赢勾突然从白骨王座上站起来,口中大喊道:“来……战!”
瞬间,恐怖的战意从对方席卷过来。
同为四大僵尸始祖,苏陌体内有着僵尸王将臣的血脉,他其实已经相当于新一代的僵尸王将臣了,因此在面对赢勾那战意盎然的气势后,在其胸腔内竟然凭空升起一道战意。
这一刻,苏陌脑子里全是昂然的战意,什么爱和平不要战争,什么我只是来打探个消息的,总之这一刻全部都被他抛之脑后了,眼中所剩下的只有对方。
将臣vs赢勾!
仿佛宿命般,苏陌整个人的气势也浑然一变,露出自己的僵尸法相。
恐怖的气息瞬间就把赢勾身上的气势给压回去了。
两大僵尸王,面对面。
眼中升腾起一股惊人的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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