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小妍分手以后,我们的联系,相比以往更加的频繁,如此漂亮大方,性格还好的姑娘,有人不珍惜自然有人珍惜,我又不是傻子。
后来,我们的关系,就慢慢发展到了,每天早晚都会经常在微信上说话,比如上班前下班后,一日三餐,都会相互问候,已然超过普通朋友,却还没捅破窗户纸的那种感情。
就这样保持到2016年的端午节后,有一天,她说回奉市参加同学的婚礼,我借坡下驴就问她,说过很多次请你吃饭,要不我们见一面?她也没犹豫,爽快的说,好,那你得去火车站接我。我说,没问题,你要是想省钱,住我这都没关系,放心,保证正人君子,不会动你哈。她哈哈大笑,直言我现在的样子,估计你看见了,想动也没有任何想法。
其实,她的专业,留在奉市,工作机会更多,收入和生活的性价比更高,相比大市是个沿海城市,物价高工资低的那么个地方,除非是从事什么IT、船舶之类的工作,才会相对有优势。她跟我说过几次,在大市租房子,然后吃喝穿特别贵,工资还没奉市多,经常郁郁寡欢的,我曾劝过她几次,不行就回奉市吧,但她就是不愿意,并直说害怕回去,怕会经常看到和前男友一起去过的地方,不免回想起以前,太难受了。
彼时,奉市的地铁,已经有两条线路开通,去奉市火车站更方便了些。高铁、动车也早已遍布省内,她从大市到奉市,也只要一个半小时就能到。我回丹义,也很久没再乘坐绿皮火车或者大巴车。
下班后,我很快就乘坐地铁到了车站外,等着她。事先说好了对方的穿着,而我对她的样貌,也依稀记得很清楚。半小时后,她乘坐的那班高铁很快就进了站,我在出站口,认真地分辨每一个出来的乘客,很快,就看到了她。
相比七年前的她,此时她已经有点发福了,那会的她,身形还很纤细,而现在明显增重了三四十斤那个样子,应该是跟同居有关系,我也不是很在乎别人的过去。
挥了挥手,她也看见了我,小跑着跑到我身前,稍微有点腼腆,说道:
“没骗你吧,我现在都成猪了。”
“没事,上了年纪,正常现象,反正我不嫌弃。你饿不,一会先吃饭去?”我岔开话题。
“还行,吃就吃呗,反正你请客,这次来,我可一分钱都没带,你看着办吧。”
“那贵客登门,咱必须整点硬菜,去某达广场(我学校原址的北院那个)吃火锅OK不?”
“好啊,那片姐也熟,走着。”自从我们特别熟络之后,她跟我说话的时候,总爱说“姐”,侧面看出来,是个很要强的姑娘。
我们没打车,晚高峰伤不起,光出火车站,就能憋半小时还没走多远,并且到那也不远,乘地铁效率也更高点。
小妍没啥挑食的,都是我点啥就吃啥。吃饭的时候,我问她,这次参加的婚礼,随多少?她说跟那个同学的关系还行,也没多好,准备五百。然后她问我,之前的公司不挺好的吗,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我也没和她说我抑郁的事儿,也不是怕她多想或者什么,只是觉得没有必要。
我就捡了能说的说,因为跟部门领导闹掰了。那天早会,头脑风暴新项目的事儿,负责的文案,是个刚入行没多久的新人,甲方不太满意,然后那天,坐我旁边的设计总监,一直打瞌睡,就传染给我了,我也哈欠连天强忍着不睡着。结果就被部门领导看见,突然呵斥我能不能认真点,负点责。一个快五十还没单身的老女人,平时关系都挺好的,也不知道那天是抽了什么风,我也没惯毛病,就跟她呛了起来,然后摔门走了,再后来,就是公司政治那一套,被孤立。小妍说,你也太直了,就不懂得变通变通,我也承认,那会确实有点冲动,但是也不后悔,有的人,你越怂他就越欺负你,没道理可讲的,只不过要讲究方式方法,我只是采用了最下策的愚蠢应对。
还跟她吐槽说,别提了,刚去那个公司才1个月,就收到了红包炸弹,坐我旁边工位的女生,我连她QQ都没加呢还,就邀请我参加她十一的婚礼,我一看,这不就是要钱吗,然后我就当着其他同事的面,给了她二百,说十一我有事去不了,提前祝你百年好合了,给她弄得很尴尬,小妍说,你也太损了吧。我说,她总共没跟我说过五句话,就能让我参加婚礼,她不要脸我还惯着她?而且白给了二百,够我吃多少天饭的,那也是钱呢。
写到这里,又让我想起那个公司的另一个同事,还是我的学弟,平时口无遮拦跟我没个大小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是很在乎那些封建礼教。姓朱,自诩是朱重八的后代,隔三差五的动不动就说我们朱家人如何如何,大明朝如何如何,俨然一副自己是遗存在世的皇家后裔,我觉得,这种家族自豪感无可厚非,但凡有个家谱的,偶尔跟人“炫耀”下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天天说,大说特说,真的特别得儿。这厮,还不许同事叫他小朱,谁叫就跟谁急眼,老板都不行,也是让人很无语,这哥们结婚前一个月,就通知了我,这特么谁能记得,还给你设个闹钟提醒呗?后来还真给忘了,真实个充满奇葩的公司。
我跟小妍说,那个公司,有个女老总戴姐也贼逗,我们平时累了,就会在过道扎堆抽烟侃大山,有个设计哥们,说过自己小时候参加农村那种传统的葬礼,自己当时被又大又黑的棺木给吓着了,结果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就传到了戴姐那,有一次开会从公司回来,这位老姐,就在车上跟我们说,那个设计师,见过诈尸,还添油加醋讲的头头是道,哈哈哈,当时给我们整的一愣一愣的。所以,谣言啊,传不得。
小妍一边认真的听我白话,一边笑呵呵的吃饭,莫名的就让我有点恍惚,好像跟某个人重合了似的。
她问我,你咋还单着,我是没办法,让人甩了,你呢,都过去多少年了,还没忘了人家啊?我和初恋的事儿,大致跟小妍讲过,只不过没有这部“小说”里,写的那么细,包括初恋让那个男人来找我,后来我像只舔狗那种求着她回来,还有把所有的纪念品都付之一炬。只是告诉小妍,是被劈腿了,用现在的话讲,就是被绿了。至于芝芝的事儿,除了三姐,连我的父母、大姐二姐,都不知道,那是我心里,另一道更深的伤口。
我打趣道,你和我一样,你也明白那种感受,不是说忘不忘的事儿,就是难免好像不会爱了不敢爱了。
小妍点点头,说懂的,要不我也不能离开奉市,可你还能留在这,我就很佩服你。
我说,我也试着离开,回丹义也没成功,想去一线城市,又因为懒而错过了。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丧气的了,你就准备一直在大市待着了?终身大事咋想的?
她说,顺其自然吧,如果能认识一个人,相处不错就结婚,要么就是通过相亲,也没别的办法。
我们那会,还没捅破窗户纸,只是互有好感,都在小心翼翼的彼此试探着,毕竟都经历过同样的事情,两个人,很难会有一个,主动往前走,生怕再次受伤。
快乐的吃完饭,我们打车就回到了我的住处。到家后,她说,自己离开奉市前的工作单位,就在附近,我说,那我们还真是有缘呢。
收房的时候,大姐和三姐让我先别装修,等以后结婚了,看女方的意见再说,所以我还是跟阿茂合租那会一样,继续住在毛坯房里。南卧窗外,做了块水泥板,这样就能多出一个阳台,在行业里,属于偷面积的行为。所以那会,南卧就很凌乱没法住人。
我跟小妍讲,这可不是我故意占你便宜哈,本来是你来后,工人才来的,没想到,你来的前一天,工人有别的大活要做,就先把我的活干了。
她大大方方的说,你是好人,我信得过你。
你是好人……真的,我现在特别恨这句话。
然后我跟她讲了个笑话,大意就是,一男一女因为天气原因,不得不夜宿景区酒店,但只有一间大床房。女的警告男的,要是不老实,就是禽兽,相安无事,到了第二天,女人却突然打了男的一巴掌,大骂他禽兽不如。
小妍睁着大眼睛,问我,那你想做禽兽还是禽兽不如,我说,不知道,明天再告诉你?
她说,滚犊子。其实,入住的时候,厨房和卫生间,我都装修好了,毕竟吃喝拉撒为大,真的没法糊弄。
她洗着澡,我在北卧刷着当时的《好先生》。她洗完后,两个人看了一会,她特别喜欢里面的孙某兴,喜欢那种傻傻憨憨的感觉,我打趣她也是个老阿姨。
她第二天早上,还要去参加婚礼,就先睡了,我戴着耳机,后半夜才爬上床。
第二天,没有巴掌,只有一个禽兽不如的我。
后来,我们的关系,就慢慢发展到了,每天早晚都会经常在微信上说话,比如上班前下班后,一日三餐,都会相互问候,已然超过普通朋友,却还没捅破窗户纸的那种感情。
就这样保持到2016年的端午节后,有一天,她说回奉市参加同学的婚礼,我借坡下驴就问她,说过很多次请你吃饭,要不我们见一面?她也没犹豫,爽快的说,好,那你得去火车站接我。我说,没问题,你要是想省钱,住我这都没关系,放心,保证正人君子,不会动你哈。她哈哈大笑,直言我现在的样子,估计你看见了,想动也没有任何想法。
其实,她的专业,留在奉市,工作机会更多,收入和生活的性价比更高,相比大市是个沿海城市,物价高工资低的那么个地方,除非是从事什么IT、船舶之类的工作,才会相对有优势。她跟我说过几次,在大市租房子,然后吃喝穿特别贵,工资还没奉市多,经常郁郁寡欢的,我曾劝过她几次,不行就回奉市吧,但她就是不愿意,并直说害怕回去,怕会经常看到和前男友一起去过的地方,不免回想起以前,太难受了。
彼时,奉市的地铁,已经有两条线路开通,去奉市火车站更方便了些。高铁、动车也早已遍布省内,她从大市到奉市,也只要一个半小时就能到。我回丹义,也很久没再乘坐绿皮火车或者大巴车。
下班后,我很快就乘坐地铁到了车站外,等着她。事先说好了对方的穿着,而我对她的样貌,也依稀记得很清楚。半小时后,她乘坐的那班高铁很快就进了站,我在出站口,认真地分辨每一个出来的乘客,很快,就看到了她。
相比七年前的她,此时她已经有点发福了,那会的她,身形还很纤细,而现在明显增重了三四十斤那个样子,应该是跟同居有关系,我也不是很在乎别人的过去。
挥了挥手,她也看见了我,小跑着跑到我身前,稍微有点腼腆,说道:
“没骗你吧,我现在都成猪了。”
“没事,上了年纪,正常现象,反正我不嫌弃。你饿不,一会先吃饭去?”我岔开话题。
“还行,吃就吃呗,反正你请客,这次来,我可一分钱都没带,你看着办吧。”
“那贵客登门,咱必须整点硬菜,去某达广场(我学校原址的北院那个)吃火锅OK不?”
“好啊,那片姐也熟,走着。”自从我们特别熟络之后,她跟我说话的时候,总爱说“姐”,侧面看出来,是个很要强的姑娘。
我们没打车,晚高峰伤不起,光出火车站,就能憋半小时还没走多远,并且到那也不远,乘地铁效率也更高点。
小妍没啥挑食的,都是我点啥就吃啥。吃饭的时候,我问她,这次参加的婚礼,随多少?她说跟那个同学的关系还行,也没多好,准备五百。然后她问我,之前的公司不挺好的吗,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我也没和她说我抑郁的事儿,也不是怕她多想或者什么,只是觉得没有必要。
我就捡了能说的说,因为跟部门领导闹掰了。那天早会,头脑风暴新项目的事儿,负责的文案,是个刚入行没多久的新人,甲方不太满意,然后那天,坐我旁边的设计总监,一直打瞌睡,就传染给我了,我也哈欠连天强忍着不睡着。结果就被部门领导看见,突然呵斥我能不能认真点,负点责。一个快五十还没单身的老女人,平时关系都挺好的,也不知道那天是抽了什么风,我也没惯毛病,就跟她呛了起来,然后摔门走了,再后来,就是公司政治那一套,被孤立。小妍说,你也太直了,就不懂得变通变通,我也承认,那会确实有点冲动,但是也不后悔,有的人,你越怂他就越欺负你,没道理可讲的,只不过要讲究方式方法,我只是采用了最下策的愚蠢应对。
还跟她吐槽说,别提了,刚去那个公司才1个月,就收到了红包炸弹,坐我旁边工位的女生,我连她QQ都没加呢还,就邀请我参加她十一的婚礼,我一看,这不就是要钱吗,然后我就当着其他同事的面,给了她二百,说十一我有事去不了,提前祝你百年好合了,给她弄得很尴尬,小妍说,你也太损了吧。我说,她总共没跟我说过五句话,就能让我参加婚礼,她不要脸我还惯着她?而且白给了二百,够我吃多少天饭的,那也是钱呢。
写到这里,又让我想起那个公司的另一个同事,还是我的学弟,平时口无遮拦跟我没个大小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是很在乎那些封建礼教。姓朱,自诩是朱重八的后代,隔三差五的动不动就说我们朱家人如何如何,大明朝如何如何,俨然一副自己是遗存在世的皇家后裔,我觉得,这种家族自豪感无可厚非,但凡有个家谱的,偶尔跟人“炫耀”下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天天说,大说特说,真的特别得儿。这厮,还不许同事叫他小朱,谁叫就跟谁急眼,老板都不行,也是让人很无语,这哥们结婚前一个月,就通知了我,这特么谁能记得,还给你设个闹钟提醒呗?后来还真给忘了,真实个充满奇葩的公司。
我跟小妍说,那个公司,有个女老总戴姐也贼逗,我们平时累了,就会在过道扎堆抽烟侃大山,有个设计哥们,说过自己小时候参加农村那种传统的葬礼,自己当时被又大又黑的棺木给吓着了,结果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就传到了戴姐那,有一次开会从公司回来,这位老姐,就在车上跟我们说,那个设计师,见过诈尸,还添油加醋讲的头头是道,哈哈哈,当时给我们整的一愣一愣的。所以,谣言啊,传不得。
小妍一边认真的听我白话,一边笑呵呵的吃饭,莫名的就让我有点恍惚,好像跟某个人重合了似的。
她问我,你咋还单着,我是没办法,让人甩了,你呢,都过去多少年了,还没忘了人家啊?我和初恋的事儿,大致跟小妍讲过,只不过没有这部“小说”里,写的那么细,包括初恋让那个男人来找我,后来我像只舔狗那种求着她回来,还有把所有的纪念品都付之一炬。只是告诉小妍,是被劈腿了,用现在的话讲,就是被绿了。至于芝芝的事儿,除了三姐,连我的父母、大姐二姐,都不知道,那是我心里,另一道更深的伤口。
我打趣道,你和我一样,你也明白那种感受,不是说忘不忘的事儿,就是难免好像不会爱了不敢爱了。
小妍点点头,说懂的,要不我也不能离开奉市,可你还能留在这,我就很佩服你。
我说,我也试着离开,回丹义也没成功,想去一线城市,又因为懒而错过了。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丧气的了,你就准备一直在大市待着了?终身大事咋想的?
她说,顺其自然吧,如果能认识一个人,相处不错就结婚,要么就是通过相亲,也没别的办法。
我们那会,还没捅破窗户纸,只是互有好感,都在小心翼翼的彼此试探着,毕竟都经历过同样的事情,两个人,很难会有一个,主动往前走,生怕再次受伤。
快乐的吃完饭,我们打车就回到了我的住处。到家后,她说,自己离开奉市前的工作单位,就在附近,我说,那我们还真是有缘呢。
收房的时候,大姐和三姐让我先别装修,等以后结婚了,看女方的意见再说,所以我还是跟阿茂合租那会一样,继续住在毛坯房里。南卧窗外,做了块水泥板,这样就能多出一个阳台,在行业里,属于偷面积的行为。所以那会,南卧就很凌乱没法住人。
我跟小妍讲,这可不是我故意占你便宜哈,本来是你来后,工人才来的,没想到,你来的前一天,工人有别的大活要做,就先把我的活干了。
她大大方方的说,你是好人,我信得过你。
你是好人……真的,我现在特别恨这句话。
然后我跟她讲了个笑话,大意就是,一男一女因为天气原因,不得不夜宿景区酒店,但只有一间大床房。女的警告男的,要是不老实,就是禽兽,相安无事,到了第二天,女人却突然打了男的一巴掌,大骂他禽兽不如。
小妍睁着大眼睛,问我,那你想做禽兽还是禽兽不如,我说,不知道,明天再告诉你?
她说,滚犊子。其实,入住的时候,厨房和卫生间,我都装修好了,毕竟吃喝拉撒为大,真的没法糊弄。
她洗着澡,我在北卧刷着当时的《好先生》。她洗完后,两个人看了一会,她特别喜欢里面的孙某兴,喜欢那种傻傻憨憨的感觉,我打趣她也是个老阿姨。
她第二天早上,还要去参加婚礼,就先睡了,我戴着耳机,后半夜才爬上床。
第二天,没有巴掌,只有一个禽兽不如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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