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设定VIP?因为不敢…)
这本书写的非常不好…
节奏完全失控!
当然前两百章还行,当时想的是慢慢写,不急…
然后,突然上三江了,突然间就火了…
开书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这本书成绩能好到哪去,就准备自娱自乐的,连大纲都没有,想到哪写到哪…
24小时首订吓坏了——4200…
然后就突然脑抽了,决定每天两万字…
我根本做不到,只能越写越水,很多已经挖的坑,写着写着就给忘了!
我很喜欢在写东西的时候铺梗,可是呢,这个是在每天八千字的时候才有精力,更新的越多,越没有想法,就想着赶紧完成任务~
最开始的设定:事业、家庭、友情三条线。
友情被我写废了——《夜行者》这个电影不应该写的,至少不应该出现在前期,一下子就拉开了差距,很难站在同一起跑线!
家庭线,也差不多废了,这个与我个人经历有关,我7岁之前跟我姥姥一起,14岁去县城念书,没怎么跟家人待在一块…
那就只能写事业线,可是呢,起步太快,事业线也没法往下写!
其实,本来是准备写够三个月的,写150万字左右…
然后各种被屏蔽…
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知道了——不能抹黑公众人物!
……
一般来说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限制,因为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与公众的知情权是冲突的。
公众人物之所以能获取高额的报酬,主要是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换句话说公众人物是以牺牲部分隐私权和名誉权,来换取高额报酬。
所以公众人物对于公众的批评、评论、关注,要比普通人有更大的忍耐度。
有时候觉得真不公平,你们可以控评,我们却不可以吐槽或者加以想象!
凭什么呢?
刘晓庆、姜文的事情,可以正大光明的登报,成为全国人民的谈资,我吐槽一下水后,就被粉丝盯上了,导致后半部分不敢提她,因为他们说了,你敢写,我们就敢举报!
我真觉得真没必要,因为吐槽水后的帖子随处可见!
这个世界除了微博,还有很多东西,知乎、豆瓣、贴吧、营销号,你们不可能每一个都举报!
但凡看到旁人对自己偶像有半点非议,便将其打为所谓“对家”“水军”“黑子”对于批评意见和有异议者群起而攻之,疯狂举报和无端辱骂,甚至人肉相关作者…
这个太可怕了!
我写的每一个东西,都是有相关资料可以查到的…
希望大家能明白一点:
明星艺人赚取着绝大多数人一生不可及的财富,同样作为作为公众人物的代价,就是要被所有大众们去自由点评、以为谈资的,这一点古今中外,欧美日韩到港台,都概不例外。
明星粉丝和团队有宣传布道的权力,公众亦有点评艺人以之为谈资的自由!
言论自由肯定也有限度,但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捏造事实,栽赃诽谤,那么原本大家各行各路,两不相干。
你们可以控评,我们也可以说一些看不惯的话,这才是公平公正!
同一事件、同一人物,基于各自不同观点和立场,有不同看法非常正常,大可在同一平台各自表述,相互批驳。
剥夺大众的自由点评权力,是不可取的!
虽然没有法律支持我的观点,但是这是约定俗成的!
我们可以自由点评这些明星艺人,可以自由不受任何干扰地说喜欢谁、不喜欢谁!
《国语·周语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什么意思呢?
指阻止民众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不让民众说话,必有大害!
国家大事,我们都可以讨论,为什么明星这点事,我们却不能说呢?
这不公平!
……
首先,当我们在谈论电影或者谈论某个明星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所谓谈论电影,就是解读,你可以正面解读,从专业影评人的角度对影片的拍摄用意、要传达的理念进行解读;
我也可以吐槽,对影片的设定、演员表演进行吐槽的娱乐向解读;
你不喜欢,可以不看,没让你接受,大家都有自己的价值观,独立的人格,我从来不会侮辱大众觉得好看的电影;
其次,当我们谈论某个明星的时候,我们探讨的是什么?
肯定是他(她)的做法对大众的最直观的印象,那金鹰节,是不是水漫金山?
为什么我不敢写?
因为真的有人私信我!
我不是谁的粉丝,也不是谁的黑粉,真的,除了杨蜜是真心喜欢,其他人,我一个也不在乎,就是随波逐流吐槽一两句…
讲真,这本书的女主角,程萧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全是书友安利的!
华娱,除了电影、女明星,还可以怎么写?
我不知道,所以,下一本,我会回到最原始的状态,就是我最熟悉的节奏…
希望写出一点新意!
当然,不太可能三俗,我不敢三俗,真的会坐牢的!
大家对网文监控很不满,其实又不只是网文,直播,视频行业,也多次整改,各种严打…
这事你得放大了看。
整体的原因就是文化管控加强了很多…
……
最后,感谢大家,这本书两万多收藏上架,首订居然有四千…
咱们下本再见…
还有六章番外,请大家先不要删书,谢谢…
这本书写的非常不好…
节奏完全失控!
当然前两百章还行,当时想的是慢慢写,不急…
然后,突然上三江了,突然间就火了…
开书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这本书成绩能好到哪去,就准备自娱自乐的,连大纲都没有,想到哪写到哪…
24小时首订吓坏了——4200…
然后就突然脑抽了,决定每天两万字…
我根本做不到,只能越写越水,很多已经挖的坑,写着写着就给忘了!
我很喜欢在写东西的时候铺梗,可是呢,这个是在每天八千字的时候才有精力,更新的越多,越没有想法,就想着赶紧完成任务~
最开始的设定:事业、家庭、友情三条线。
友情被我写废了——《夜行者》这个电影不应该写的,至少不应该出现在前期,一下子就拉开了差距,很难站在同一起跑线!
家庭线,也差不多废了,这个与我个人经历有关,我7岁之前跟我姥姥一起,14岁去县城念书,没怎么跟家人待在一块…
那就只能写事业线,可是呢,起步太快,事业线也没法往下写!
其实,本来是准备写够三个月的,写150万字左右…
然后各种被屏蔽…
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知道了——不能抹黑公众人物!
……
一般来说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限制,因为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与公众的知情权是冲突的。
公众人物之所以能获取高额的报酬,主要是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换句话说公众人物是以牺牲部分隐私权和名誉权,来换取高额报酬。
所以公众人物对于公众的批评、评论、关注,要比普通人有更大的忍耐度。
有时候觉得真不公平,你们可以控评,我们却不可以吐槽或者加以想象!
凭什么呢?
刘晓庆、姜文的事情,可以正大光明的登报,成为全国人民的谈资,我吐槽一下水后,就被粉丝盯上了,导致后半部分不敢提她,因为他们说了,你敢写,我们就敢举报!
我真觉得真没必要,因为吐槽水后的帖子随处可见!
这个世界除了微博,还有很多东西,知乎、豆瓣、贴吧、营销号,你们不可能每一个都举报!
但凡看到旁人对自己偶像有半点非议,便将其打为所谓“对家”“水军”“黑子”对于批评意见和有异议者群起而攻之,疯狂举报和无端辱骂,甚至人肉相关作者…
这个太可怕了!
我写的每一个东西,都是有相关资料可以查到的…
希望大家能明白一点:
明星艺人赚取着绝大多数人一生不可及的财富,同样作为作为公众人物的代价,就是要被所有大众们去自由点评、以为谈资的,这一点古今中外,欧美日韩到港台,都概不例外。
明星粉丝和团队有宣传布道的权力,公众亦有点评艺人以之为谈资的自由!
言论自由肯定也有限度,但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捏造事实,栽赃诽谤,那么原本大家各行各路,两不相干。
你们可以控评,我们也可以说一些看不惯的话,这才是公平公正!
同一事件、同一人物,基于各自不同观点和立场,有不同看法非常正常,大可在同一平台各自表述,相互批驳。
剥夺大众的自由点评权力,是不可取的!
虽然没有法律支持我的观点,但是这是约定俗成的!
我们可以自由点评这些明星艺人,可以自由不受任何干扰地说喜欢谁、不喜欢谁!
《国语·周语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什么意思呢?
指阻止民众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不让民众说话,必有大害!
国家大事,我们都可以讨论,为什么明星这点事,我们却不能说呢?
这不公平!
……
首先,当我们在谈论电影或者谈论某个明星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所谓谈论电影,就是解读,你可以正面解读,从专业影评人的角度对影片的拍摄用意、要传达的理念进行解读;
我也可以吐槽,对影片的设定、演员表演进行吐槽的娱乐向解读;
你不喜欢,可以不看,没让你接受,大家都有自己的价值观,独立的人格,我从来不会侮辱大众觉得好看的电影;
其次,当我们谈论某个明星的时候,我们探讨的是什么?
肯定是他(她)的做法对大众的最直观的印象,那金鹰节,是不是水漫金山?
为什么我不敢写?
因为真的有人私信我!
我不是谁的粉丝,也不是谁的黑粉,真的,除了杨蜜是真心喜欢,其他人,我一个也不在乎,就是随波逐流吐槽一两句…
讲真,这本书的女主角,程萧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全是书友安利的!
华娱,除了电影、女明星,还可以怎么写?
我不知道,所以,下一本,我会回到最原始的状态,就是我最熟悉的节奏…
希望写出一点新意!
当然,不太可能三俗,我不敢三俗,真的会坐牢的!
大家对网文监控很不满,其实又不只是网文,直播,视频行业,也多次整改,各种严打…
这事你得放大了看。
整体的原因就是文化管控加强了很多…
……
最后,感谢大家,这本书两万多收藏上架,首订居然有四千…
咱们下本再见…
还有六章番外,请大家先不要删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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