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的一天下午,梁溪市康桥镇中学初三(一)班的教室里,少年沈一凡看着面前刚发下来的期中试卷,心内正一阵一阵的抽搐。
他的成绩按目前的排名,估计只能考上市内最差的高中。
他感到前途一片渺茫。
沈一凡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长。
他五官倒还算得上端正,眉眼略显清秀,不过身材过于瘦弱。已经初三的学生,身高却刚刚一米六出头点,体重都不超过一百斤,同班的很多女生都能轻松的揉捏他。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更大的劣势在于家境比较贫寒。
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领着死工资,连亲戚中都没有什么有权有势的人物。在梁溪市这样一个地处华夏国东部的富庶城市里,老板多如牛毛,因此,沈一凡家中的经济情况,在同学中已经是倒数了。
他的性格也很软弱,所以时常成为一些校霸的欺凌目标。
同桌李淼见沈一凡闷闷不乐的样子,关心地问道:“唉,兄弟,怎么了?不会是因为没考好吧。你这分数还行啊,比我可高不少呢。”
李淼是沈一凡仅有的几个朋友之一。毕竟,像沈一凡这种成绩、家境都不怎么样,体育、艺术各方面又没有特长的人,也就只能和一些同病相怜的人交交心了。
李淼的成绩比沈一凡更差,不过他并不在乎,反正他也没想过要考高中。他家里是开小饭店的,所以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平日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吃。他以后上个新东方厨艺训练学校之类的,就可以等着子承父业了。这点沈一凡没法跟他比。
沈一凡无精打采的跟李淼聊了几句,等到放学铃声响起,两人就一起离开了教室。
两人住在镇上不同的方位,因此,出了校门口就分头走。
沈一凡骑着他那辆旧式自行车慢慢行着。现如今骑这种车子的学生已经很少了,但凡家中条件还行的,都骑上了可以变档的山地车,光这一点,也让沈一凡时常地产生自卑心理。
他今天并没有直接骑回家,而是骑到了一条偏僻的小河边。每当心中烦闷时,他都喜欢独自一人来到小河畔,看一看缓缓流动的河水,调整一下心情。
停好车,在河边的草地上仰躺了下来,他望着那湛蓝的天空,开始思考。
他在考虑,以他目前的成绩,上一所最差的高中,三年后基本没希望考上大学。就算走狗屎运让他考上了,以他家的背景,毕业后也不见得能找到像样的工作。
何况高中和大学的学费,对他家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他不忍心看到他那辛勤工作却只换来微薄收入的父母,为了他学费的事而整日的愁眉苦脸。
他该下决心不上高中了,就去上个中专技校,也能早点出来工作,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
正在那冥思苦想之际,他突然发现天空中有异样。有一团火光正在坠落,犹如流星一般。和普通的流星不同的是,这团火光正在飞速的砸向他!
来不及再想什么,他赶紧爬起身来准备跑开。他可不希望明天的新闻头条是:震惊!花季少年惨被流星砸死!
然而火光坠落的速度远超他的想象,还没来得及迈开步子,他已经被火光砸中。他只觉得全身被一股恐怖的热量包裹了起来,整个人似乎在被熊熊燃烧的火焰所炙烤。他一个初中生哪里承受得住这样的痛苦,还没来得及叫喊,就晕了过去。
……
……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一凡苏醒了过来。
他看看四周,太阳已经落山了,周围一片昏暗,而小河的水依然在缓缓的流淌着。
看来自己还在原来的小河边,没有去什么地狱或者奈何桥一类的地方。
他紧张的摸了摸全身,并没有发现什么伤口,也没有起火的痕迹,自己应该没死吧?他感到有点疑惑,刚才那团火光到底是真的,还是自己不小心睡着了,做了个梦?
他掐了自己一把,感到很痛,不管刚才是不是在做梦,至少现在自己是醒着,而且还好好的活着。
活着就好,好死不如赖活。
虽然他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失望,但只要能活着,总还有个盼头不是。最重要的是,他还是处*男,还没有品尝到女人是什么样的,怎么能死呢!
天色已晚,他赶紧骑车往家赶,爸妈都还在等着他回去呢,不管这个家多么穷苦,依然是他心中最值得依赖的港湾。
他家住在离镇上不远的一个村落里,这里的房子都是村民自己盖的,基本以二层楼为主。他家的房子年代也很久远了,又没钱重新装修一下,所以显得很老旧。
到家后,他随便扯了个谎,掩盖了过去。毕竟他初三了,放学晚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他爸妈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赶紧吃完晚饭,去做作业。
一切似乎都没什么变化。只是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被一团奇怪的火焰包裹着。
……
……
第二天醒来,沈一凡觉得自己浑身酸痛。起床来到楼下时,他妈妈周卫芳正在烧早饭,见沈一凡起来了,问道:“冰箱里的一点肉是不是你烧了吃了?”
沈一凡觉得莫名其妙,说道:“什么肉?我没自己烧肉吃啊?”
妈妈疑惑的问道:“那冰箱里的肉怎么没了?难道进了小偷?小偷不会光偷点肉吧?”
爸爸沈世兴在一旁解释说:“是不是你记错了。那肉昨晚已经全烧掉了。”
妈妈这下更乱了,自言自语道:“我明明记得还剩了点的啊,难道我开始老年痴呆了?”
沈一凡没有时间搞明白这件事,随意吃点了早饭,就骑车去上学。
……
……
初三每天的课程都是那么的紧张,虽然才刚是初三上学期的期中,但所有的副课都已经停掉了,只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中考科目轮流轰炸着这些尽显疲态的学生。
课间休息之余,坐在教室第三排的沈一凡偶尔会向他的左后方瞟一下,在倒数第二排那里有一张位子空着,今天她又没有来。
那张空位属于林梦夕,校花级别的美女,家境优越的白富美,沈一凡的重点意*淫对象。
林梦夕与沈一凡小学时就是同班同学,到如今已经做了近九年同班了,不过沈一凡很少能跟林梦夕说上话。
小学时,林梦夕品学兼优,长得又是秀丽脱俗,是明星一般的人物。
到初一时,她依然成绩优秀,再加上明媚动人,成为了公认的康桥镇中学校花之首。
然而到了初二,据说由于父母各自有了外遇,整个家四分五裂,导致林梦夕开始叛逆。抽烟、喝酒、逃课,还交了一个小混混张强做男友,堕落之神速令人感慨万千。
到了初三,她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才会来上一次课。
老师虽然心痛这样一位好学生的陨落,但是连她的父母都不管她,老师们也都是无可奈何。
在这所学校,混日子的学生也很多。对于那些满脑子打架泡妞的阿飞们,学校一般只有一个要求:不要打扰别人学习,其他都不管。
但是在沈一凡的心中,不管林梦夕做了什么,他始终认为她是个好女孩。有时候他甚至会不争气的想,即使林梦夕被小混混弄大了肚子然后抛弃,他也不会嫌弃她,愿意娶她,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一辈子。只可惜,就算这样接盘的资格,他可能都没有。
……
……
这一天与之前的日子并没有多少不同,终于熬到放学后,沈一凡骑车离开了学校。
他再次来到小河边,想看看昨天的异常状况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然而找了一会儿,并没有发现什么。
看了一会儿波光粼粼的河面,他害怕又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赶紧离开。
骑车回家途中,路经一处偏僻的楼房,他看到了心中一直痛恨的仇人——林梦夕的男友张强。
张强长得还算高大帅气。身高近一米八,打扮时髦,发型新潮,嘴巴又格外能说会道,也难怪撩起妹来轻而易举。
但是他整日游手好闲,根本没有正经工作,每天只知道骑着一辆雅马哈摩托车逛来逛去,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跟林梦夕在一起!
一想到这小混混经常对女神林梦夕那凹凸有致的身材上下其手,甚至,很有可能他已经得到了女神那纯洁娇嫩的肉体,常常能压在娇喘连连的林梦夕身上,沈一凡就气得心口痛,这世界怎么这么不公平!
古怪的是,那张强神色慌张的骑着摩托车跑了。
沈一凡隐约觉得有点不对,林梦夕不是应该跟张强在一起吗?
这个地方有一个地下室,以前有一些搞音乐的人常在此地活动,不过现在基本是荒废了。林梦夕到底在不在这里呢?如果在的话,张强为什么会把她丢在这里?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为了能多看女神一眼,沈一凡停好自行车,悄悄的走进房内,往地下室而去。
通过楼梯进入地下室后,沈一凡看到一条走廊,走廊的一边是一排房间,其中一间关着门的房内隐隐有声音传来。
走到房间门口,沈一凡把耳朵贴在门上,试着听起房内的声音。
房内传出一个中年男子猥琐的笑声,随后他说道:“小妞,你就别挣扎了,你男朋友欠我十万块钱,他已经把你卖给我抵债了。”
紧接着,一个年轻女子惊慌而愤怒的声音传来:“我又不是他的东西,他有什么资格卖我!”
听到这个声音,沈一凡立刻两腿发软,整个人都差点瘫坐在地上。这声音是林梦夕的,化成灰他都听得出来!
作者的话:前期稍微平淡点,希望能继续看下去,十章之后就能发现本书绝对值得追。
他的成绩按目前的排名,估计只能考上市内最差的高中。
他感到前途一片渺茫。
沈一凡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长。
他五官倒还算得上端正,眉眼略显清秀,不过身材过于瘦弱。已经初三的学生,身高却刚刚一米六出头点,体重都不超过一百斤,同班的很多女生都能轻松的揉捏他。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更大的劣势在于家境比较贫寒。
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领着死工资,连亲戚中都没有什么有权有势的人物。在梁溪市这样一个地处华夏国东部的富庶城市里,老板多如牛毛,因此,沈一凡家中的经济情况,在同学中已经是倒数了。
他的性格也很软弱,所以时常成为一些校霸的欺凌目标。
同桌李淼见沈一凡闷闷不乐的样子,关心地问道:“唉,兄弟,怎么了?不会是因为没考好吧。你这分数还行啊,比我可高不少呢。”
李淼是沈一凡仅有的几个朋友之一。毕竟,像沈一凡这种成绩、家境都不怎么样,体育、艺术各方面又没有特长的人,也就只能和一些同病相怜的人交交心了。
李淼的成绩比沈一凡更差,不过他并不在乎,反正他也没想过要考高中。他家里是开小饭店的,所以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平日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吃。他以后上个新东方厨艺训练学校之类的,就可以等着子承父业了。这点沈一凡没法跟他比。
沈一凡无精打采的跟李淼聊了几句,等到放学铃声响起,两人就一起离开了教室。
两人住在镇上不同的方位,因此,出了校门口就分头走。
沈一凡骑着他那辆旧式自行车慢慢行着。现如今骑这种车子的学生已经很少了,但凡家中条件还行的,都骑上了可以变档的山地车,光这一点,也让沈一凡时常地产生自卑心理。
他今天并没有直接骑回家,而是骑到了一条偏僻的小河边。每当心中烦闷时,他都喜欢独自一人来到小河畔,看一看缓缓流动的河水,调整一下心情。
停好车,在河边的草地上仰躺了下来,他望着那湛蓝的天空,开始思考。
他在考虑,以他目前的成绩,上一所最差的高中,三年后基本没希望考上大学。就算走狗屎运让他考上了,以他家的背景,毕业后也不见得能找到像样的工作。
何况高中和大学的学费,对他家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他不忍心看到他那辛勤工作却只换来微薄收入的父母,为了他学费的事而整日的愁眉苦脸。
他该下决心不上高中了,就去上个中专技校,也能早点出来工作,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
正在那冥思苦想之际,他突然发现天空中有异样。有一团火光正在坠落,犹如流星一般。和普通的流星不同的是,这团火光正在飞速的砸向他!
来不及再想什么,他赶紧爬起身来准备跑开。他可不希望明天的新闻头条是:震惊!花季少年惨被流星砸死!
然而火光坠落的速度远超他的想象,还没来得及迈开步子,他已经被火光砸中。他只觉得全身被一股恐怖的热量包裹了起来,整个人似乎在被熊熊燃烧的火焰所炙烤。他一个初中生哪里承受得住这样的痛苦,还没来得及叫喊,就晕了过去。
……
……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一凡苏醒了过来。
他看看四周,太阳已经落山了,周围一片昏暗,而小河的水依然在缓缓的流淌着。
看来自己还在原来的小河边,没有去什么地狱或者奈何桥一类的地方。
他紧张的摸了摸全身,并没有发现什么伤口,也没有起火的痕迹,自己应该没死吧?他感到有点疑惑,刚才那团火光到底是真的,还是自己不小心睡着了,做了个梦?
他掐了自己一把,感到很痛,不管刚才是不是在做梦,至少现在自己是醒着,而且还好好的活着。
活着就好,好死不如赖活。
虽然他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失望,但只要能活着,总还有个盼头不是。最重要的是,他还是处*男,还没有品尝到女人是什么样的,怎么能死呢!
天色已晚,他赶紧骑车往家赶,爸妈都还在等着他回去呢,不管这个家多么穷苦,依然是他心中最值得依赖的港湾。
他家住在离镇上不远的一个村落里,这里的房子都是村民自己盖的,基本以二层楼为主。他家的房子年代也很久远了,又没钱重新装修一下,所以显得很老旧。
到家后,他随便扯了个谎,掩盖了过去。毕竟他初三了,放学晚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他爸妈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赶紧吃完晚饭,去做作业。
一切似乎都没什么变化。只是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被一团奇怪的火焰包裹着。
……
……
第二天醒来,沈一凡觉得自己浑身酸痛。起床来到楼下时,他妈妈周卫芳正在烧早饭,见沈一凡起来了,问道:“冰箱里的一点肉是不是你烧了吃了?”
沈一凡觉得莫名其妙,说道:“什么肉?我没自己烧肉吃啊?”
妈妈疑惑的问道:“那冰箱里的肉怎么没了?难道进了小偷?小偷不会光偷点肉吧?”
爸爸沈世兴在一旁解释说:“是不是你记错了。那肉昨晚已经全烧掉了。”
妈妈这下更乱了,自言自语道:“我明明记得还剩了点的啊,难道我开始老年痴呆了?”
沈一凡没有时间搞明白这件事,随意吃点了早饭,就骑车去上学。
……
……
初三每天的课程都是那么的紧张,虽然才刚是初三上学期的期中,但所有的副课都已经停掉了,只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中考科目轮流轰炸着这些尽显疲态的学生。
课间休息之余,坐在教室第三排的沈一凡偶尔会向他的左后方瞟一下,在倒数第二排那里有一张位子空着,今天她又没有来。
那张空位属于林梦夕,校花级别的美女,家境优越的白富美,沈一凡的重点意*淫对象。
林梦夕与沈一凡小学时就是同班同学,到如今已经做了近九年同班了,不过沈一凡很少能跟林梦夕说上话。
小学时,林梦夕品学兼优,长得又是秀丽脱俗,是明星一般的人物。
到初一时,她依然成绩优秀,再加上明媚动人,成为了公认的康桥镇中学校花之首。
然而到了初二,据说由于父母各自有了外遇,整个家四分五裂,导致林梦夕开始叛逆。抽烟、喝酒、逃课,还交了一个小混混张强做男友,堕落之神速令人感慨万千。
到了初三,她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才会来上一次课。
老师虽然心痛这样一位好学生的陨落,但是连她的父母都不管她,老师们也都是无可奈何。
在这所学校,混日子的学生也很多。对于那些满脑子打架泡妞的阿飞们,学校一般只有一个要求:不要打扰别人学习,其他都不管。
但是在沈一凡的心中,不管林梦夕做了什么,他始终认为她是个好女孩。有时候他甚至会不争气的想,即使林梦夕被小混混弄大了肚子然后抛弃,他也不会嫌弃她,愿意娶她,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一辈子。只可惜,就算这样接盘的资格,他可能都没有。
……
……
这一天与之前的日子并没有多少不同,终于熬到放学后,沈一凡骑车离开了学校。
他再次来到小河边,想看看昨天的异常状况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然而找了一会儿,并没有发现什么。
看了一会儿波光粼粼的河面,他害怕又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赶紧离开。
骑车回家途中,路经一处偏僻的楼房,他看到了心中一直痛恨的仇人——林梦夕的男友张强。
张强长得还算高大帅气。身高近一米八,打扮时髦,发型新潮,嘴巴又格外能说会道,也难怪撩起妹来轻而易举。
但是他整日游手好闲,根本没有正经工作,每天只知道骑着一辆雅马哈摩托车逛来逛去,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跟林梦夕在一起!
一想到这小混混经常对女神林梦夕那凹凸有致的身材上下其手,甚至,很有可能他已经得到了女神那纯洁娇嫩的肉体,常常能压在娇喘连连的林梦夕身上,沈一凡就气得心口痛,这世界怎么这么不公平!
古怪的是,那张强神色慌张的骑着摩托车跑了。
沈一凡隐约觉得有点不对,林梦夕不是应该跟张强在一起吗?
这个地方有一个地下室,以前有一些搞音乐的人常在此地活动,不过现在基本是荒废了。林梦夕到底在不在这里呢?如果在的话,张强为什么会把她丢在这里?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为了能多看女神一眼,沈一凡停好自行车,悄悄的走进房内,往地下室而去。
通过楼梯进入地下室后,沈一凡看到一条走廊,走廊的一边是一排房间,其中一间关着门的房内隐隐有声音传来。
走到房间门口,沈一凡把耳朵贴在门上,试着听起房内的声音。
房内传出一个中年男子猥琐的笑声,随后他说道:“小妞,你就别挣扎了,你男朋友欠我十万块钱,他已经把你卖给我抵债了。”
紧接着,一个年轻女子惊慌而愤怒的声音传来:“我又不是他的东西,他有什么资格卖我!”
听到这个声音,沈一凡立刻两腿发软,整个人都差点瘫坐在地上。这声音是林梦夕的,化成灰他都听得出来!
作者的话:前期稍微平淡点,希望能继续看下去,十章之后就能发现本书绝对值得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