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

  周星星只是个普通少年,臭美、想早恋、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随身流小说,他看过的简直多如牛毛。

  难道,老爷子临终前就已经预见到了这一切?

  不然,他为何会倾尽所有积蓄订购那么多的物资?

  这一定是为他穿越做的准备!

  周星星喜滋滋地舔了舔沾着鸡蛋糕屑的手指,心中充满了期待。

  他决定,明天早上要喝两盒牛奶,再蘸着番茄酱吃面包!

  他就这样研究到了半夜,周秀红竟一点都没被惊动。

  怀揣着喜悦的心情,周星星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实在憋不住了,他才起床穿衣,蓬头垢面地冲进茅厕。

  这种简陋的茅厕,他在槐花镇下面的村子里见过更糟糕的,所以并不觉得稀奇。

  但让他感到稀奇的是,老周家居然还挺有规矩,男女厕所是分开的。

  石头垒的墙,茅草做的顶,中间用一道墙隔开。

  周星星这才发现自己忘记带手纸了,而厕所里也没有,只有一堆玉米棒子皮。

  他无奈地只能从超市里翻出一卷卫生纸,抽出几张来应急。

  这卫生纸质地有些粗糙,颜色也偏黑,是农村很多老大娘们爱买的那种,特别便宜。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周星星开始找水洗手。

  这时,同样蓬头垢面的周秀红端着一盆热水从厨房里走出来,满脸笑容地说:“星星,外面有风,你到屋里洗手洗脸,我给你端进去。”

  周星星有些受宠若惊:“那怎么行!”让长辈为自己服务,他觉得自己会遭天打雷劈的。

  正在厨房里忙活的李婆子探出头来说:“打从你生下来,你娘就没抱过你,更没有一把屎一把尿地养你,现在让她多照顾你一些,她心里也好受一点。”

  周星星心里明白,当娘的心总是这样的。于是他点了点头:“好叭!”

  别看老周家的房屋简陋,但家具还挺齐全。

  屋里有盆架子,盆架子上放着一把旧桃木梳、一块用掉一半的香皂和一条旧毛巾。

  那个装着热水的搪瓷盆,虽然边缘已经掉了些漆,但颜色依旧鲜艳,上面的牡丹花图案更是格外靓丽。

  “咦?没有牙刷吗?”

  周星星心里有些犯嘀咕,毕竟夜里偷吃了鸡蛋糕又喝了牛奶,他总觉得自己的口气有些重,急需用薄荷牙膏刷一刷自己的小白牙来清新口气。

  周秀红闻言愣了下,随即说道:“吃完饭,我带你到供销社去买,再顺便买一瓶雪花膏。”

  周星星应了一声“哦”,便开始梳头、洗手、洗脸。趁着周秀红出门倒水的空档,他悄悄地从超市里取出一瓶没有香味的宝宝雪花膏,均匀地擦在脸上。

  擦完后,他又小心翼翼地将宝宝霜放回超市柜台,留着下次继续使用。

  外面的风实在太大了,不抹点擦脸的,脸很快就会皲裂。

  周星星可十分在意自己的帅气脸蛋,自然要好好爱护。

  等到吃早饭的时候,太阳都已经升得老高了。

  周老头儿和李婆子很早就跟儿子们分了家,毕竟子孙太多,各家吃各家的饭也方便些。

  所以,饭桌前在座的也就他们老两口和周秀红母子。

  看着眼前的红薯饭,周星星心里五味杂陈。

  这红薯饭就是纯水煮的带皮红薯,白心红皮,看起来十分简单。

  即便如此,除了他碗里满满当当全是红薯外,其他人的碗里都是半干半稀,还配着黑咸菜。

  周秀红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星星,你是不是不喜欢吃地瓜?待会儿我带你去供销社买东西,如果有糖块儿的话,我买给你吃。”

  李婆子也附和道:“等咱家那只母鸡下了蛋,姥姥攒起来给你弄蛋羹吃。”

  要知道,昨儿下锅的鸡蛋已经是最后一个了。

  周星星端起饭碗,认真地说:“没有不喜欢,很好吃。”

  红薯饭甜滋滋的,不仅健康还能抗癌、防便秘。

  要知道,搁六十年后,这红薯的价格可比普通的大米还贵呢!

  吃完饭,周星星找不到纸巾擦嘴,便偷偷伸出手指摸了摸嘴角,确认没有沾上食物残渣后,才放心地开口问道:“家里每天都吃这样的食物吗?”

  听到这个问题,二老和周秀红都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同时点了点头。

  相较于周遭其他大队的境况,他们这个生产大队着实算是走了大运,拥有着令人称羡的生活水平。

  大周子村,四周被连绵的山峦紧紧环抱,这儿的红薯,那可是出了名的好——香气扑鼻,口感软糯,甘甜入心。

  周家,枝叶繁茂,人口众多,分得的自留地也相当可观,几乎全种上了红薯,不论是干旱还是水涝,总能稳稳当当地收获。

  大伙儿都是这么干的。

  虽说精细粮食难得一见,因为秋收的玉米大多上缴作了公粮,但村里愣是没饿死一个人。家家户户,一日三餐中总有两顿是红薯饭。

  到了夜深人静,肚子饿得咕咕叫时,孩子们便悄悄往灶坑里埋上一两个红薯,烤得金黄软糯再掏出来解馋,总不能让孩子饿得半夜哭啼吧?

  说真的,大伙儿对眼下的日子都挺知足。

  没有战火硝烟,没有土匪骚扰,这不就是太平盛世嘛。

  可周老头儿、李婆子还有周秀红心里明白,周星星以前过的日子,跟他们家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那头乌黑发亮的短发,那张英俊的脸庞,那身白皙细腻的皮肤,还有那双孔武有力的手臂,以及藏在棉袄棉裤里的羊绒衣裤,无一不透露出他曾经生活的优渥。

  白米饭、细面条定是家常便饭,说不定隔三差五还能打上一顿牙祭呢。

  寻亲路上遭遇抢劫,想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人没事,真是谢天谢地。

  周星星此刻要是知道他们的这些念头,非得急得直跳脚,连连反驳不可。

  周老头儿转头对周秀红说:“你带星星去供销社一趟,手里有钱没?没钱让你娘给你拿点。”

  “陈狗蛋寄来的钱还剩不少,念恩给我寄的钱我也没动过,给星星买东西足够了。”

  周秀红装疯的事儿,父母和两个哥哥都是心知肚明,至于其他家人,都跟外人一样,还以为她真的疯了呢。

  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才越安全。

  李婆子在一旁絮絮叨叨:“别动用念恩的钱。两个孩子都不在你身边,你可不能偏心。陈狗蛋寄来的钱,该花在星星身上就花,他一家子欠星星的。念恩那份得给他攒着,将来娶媳妇用。陈狗蛋后来娶的那个小老婆,指不定才不会管他的终身大事呢。”

  “念恩?他是我哥哥吗?”周星星一听,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听说,好哥哥都会特别疼爱弟弟的。

  他从未体验过身为弟弟的那份温馨与幸福。

  李婆子笑眯眯地点头:“对,他就是你亲哥哥,陈念恩,比你大五岁,聪明着呢,考上了复旦大学,去年毕业后就留在了沪上工作,一个月能挣好几十块大洋呢!”

  沪上!那可是大都市啊!

  周星星听得眼睛直放光,满是羡慕。

  他也渐渐明白了周秀红当初为何会同意陈家带走那个孩子。

  跟着她,只能在这黄土地上刨食;而跟着陈狗蛋,即便再不济,也能在城里混口饭吃。

  十来岁的孩子,已经懂了不少人情世故。

  留在沪上工作,那可是真正的“旱涝保收”,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周秀红温柔地摸了摸周星星的头:“沪上的衣服可时髦了,我给你哥哥写信,让他给你买两件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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