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第17章 处理

小说: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作者:老克林 更新时间:2024-08-20 01:15:08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把剔出来的净肉、骨头、内脏放进储物袋,用绳索绑好,逢山试了试重量,反手就将一大包熊肉扛上肩膀。

  本想帮忙的弗兰克和汤姆,骇然张大嘴巴。

  一头800多磅重的棕熊处理好后,算上皮毛、内脏、骨头,净肉至少有500磅左右。

  500磅!!

  普通人谁扛得起这么重的东西,而且还是在雪地上。

  “逢,你是大力士吗?”汤姆喉咙发干的小心询问。

  弗兰克连忙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拿一些。”

  “不用,我扛得动。”

  逢山摆摆手,一大包熊肉在肩膀上跟棉花一样轻松。

  如果放在昨天,逢山绝对扛不动这个重量,可在巫器骨戒吸收棕熊的魂力之后,不仅让逢山身体力量在逐渐增强,各项机能也在快速提升。

  一头棕熊提供的魂力可是雷鸟的上千倍不止。

  至于到底增加多少力量,逢山也说不清楚。

  如果用熊肉的重量作为参考,200公斤应该是有的,并且巫器骨戒不光提升力量一方面,它是综合提升,包括力量、体力、敏捷等等全方面。

  ......

  一行人走出月光森林。

  把熊肉、熊皮、熊骨装进雪橇车,被三人拖着返回营地。

  虽说棕熊狩猎成功,但后续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这些熊肉、熊骨不尽快处理,在这种阴冷环境下,过不了几天就会腐败变质。

  好在刚下完一场暴雪,熊肉暂时埋在积雪里冷藏,不过也只能坚持几天,眼瞅天要转晴,再放几天肉就变坏。

  相比熊肉,处理熊皮成为首要任务,因为接近冬季,棕熊体内会储存大量脂肪,这些脂肪跟紧黏皮层,逢山在剥皮取肉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导致很多脂肪还留在熊皮上面,需要尽快进行清理掉。

  鞣制兽皮的流程,小爷爷在日记里详细记录了步骤,是阿拉斯加传统制皮手艺,除了废人费力外作出来兽皮全是优点。

  工棚有全套的制皮工具,看来小爷爷没少干这种活,估计身上这件皮大衣就是小爷爷亲手做的。

  逢山从工棚里拿出四根长条木杆,比对熊皮的大小做成一个方框,四个角用钉子固定。

  用改锥沿着比熊皮边缘扎出小洞,绳子穿过小洞绑在木杆上,让熊皮充分绷开,这样方便清理黏在皮子上的脂肪和碎肉。

  弗兰克和汤姆两人见状,帮忙扶起木框,将其斜靠在木棚棚檐,剩下就是繁琐的清理脂肪和碎肉环节,如果清理不干净,后期在兽皮晾干烘干过程,这些东西就会产生霉变,影响皮衣的质量。

  逢山从工具棚里取来刮皮用的工具,一把类似小锄头的工具,手柄材料是驯鹿角,在顶上有一把钢质刀片,土著印第安人叫它万塔卡。

  整张棕熊皮五、六个平方,没有几万次的刮擦,肯定拿不下来。

  眼看都到下午。

  还是先把中午饭做了,毕竟家里有两位客人。

  “伙计,你打算做什么中国美食?”汤姆两眼放光。

  逢山没有回答,而是神秘一笑。

  从雪地里挑了几样食材走进大巴车厨房。

  一个小时过后,饥肠辘辘的两个吃货,看到逢山端着两个盆子从大巴车里走出来,连忙迎上前。

  其中一个盆子里散发独特香气,调料味和肉味混合在一起,让两人忍不住口水直流。

  “逢,这是什么菜?”弗兰克咽口唾沫,眼睛里充满好奇,微微前倾着身子,目光落在逢山手里的两个盆子。

  两个盆子。

  一个盆子里装着面条,另外一个盆子里盛着散发香气的美食,一块块看不出食材的肉片,每片肉切的很奇特,表面布满花纹。

  “中午吃盖浇面,简单吃点,晚上咱们再吃大餐。”逢山把盆子放下,转身又回大巴车,折返回来时拿着盘子,为了方便两个吃货,特意给他们准备餐叉。

  先盛一盘面条,再舀一大勺浇头盖在面上。

  “这不就是意面?”汤姆有些失望,还以为逢山会做出什么中国美食,就像土豆鸡块那种食物。

  叉起一块肉片,放进嘴里咀嚼。

  丰富而独特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散开,浓郁香气和肉片美妙的口感让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连连赞叹道。

  “弗兰克,快尝尝,这道菜太美味了。”

  弗兰克学着逢山的样子,把面条跟菜搅拌在一起,餐叉叉起裹满汤汁的面条和肉片。

  送入口中,面条的嚼劲与汤汁的刺激在口中交织,带来一种别样的块感。

  味蕾仿佛被这强烈味道冲击,弗兰克不禁发出“哇哦”感叹声。

  随后辛辣滋味在口腔中散开,让弗兰克额头微微冒汗,但却停不下来,继续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啧啧称奇。

  “伙计,这是什么肉?驯鹿里脊还是驯鹿小排,上帝,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肉。”汤姆吃的满头大汗,还不忘打探食材底细。

  “喏!”逢山端着盘子,扭头看向雪地里的棕熊肉。

  噢!

  原来是棕熊肉。

  就在两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时,却听到逢山慢悠悠说道,“是棕熊的肝脏和肾脏,这道菜在我的故乡叫肝腰合炒。”

  棕熊的肝脏,肾脏?

  弗兰克和汤姆表情瞬间凝固,眼睛里流露出一丝难以置信和惊讶。

  在阿拉斯加除了原著民,很少有人会吃动物内脏,当然不包括鹅肝,因为内脏在他们看来是不洁的象征。

  可逢山做出来的内脏,不仅没有腥味,吃起来也特别美味。

  两人愣了几秒,似乎在努力消化这个信息,随后弗兰克耸耸肩。

  “好吧,看来我得重新审视一下我对这些食材的看法,汤姆,你是教徒,不能食用内脏,这道菜就让我一个人吃吧。”

  “法克,今天周日,上帝休息。”汤姆像护食的狗子,抱住餐盘目露凶光,就差跳起来咬人。

  午饭结束。

  三人坐在木棚下喝茶消食。

  “逢,我们打算返回费尔班克斯了。”弗兰克也知道逢山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就不留在营地添乱。

  嗯!

  逢山转过身,看到弗兰克和汤姆两人,有些不舍,难得有人陪自己住两天。

  “明早再走呗,晚上给你们做红烧熊肉。”

  汤姆听到眼睛一亮,刚要开口就被弗兰克一把薅住,笑着说道。

  “不了,城里还有很多工作等我回去,汤姆也有飞行任务,你这里也有很多事情,对吗,汤姆。”

  “啊...!”汤姆突然大叫一声,露出面目狰狞很疼的表情,连忙点头,“是的,我还有好几个订单要送,法克,你拿什么东西捅我?”

  弗兰克淡然的丢掉给兽皮打孔的改锥,“逢,你最好来趟费尔班克斯,还有后续文件需要你签字。”

  “下周一我让汤姆来接你。”

  “行!”

  逢山没有拒绝,自己确实要去一趟费尔班克斯,采购一些生活用品。

  一个星期后还能见面,也就不再挽留。

  临行前从雪堆里刨出两条熊腿,作为礼物送给两人。

  人情社会嘛!

  讲究礼尚往来。

  洋鬼子也吃这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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