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晏晏,不,是佘美清发誓,她上辈子都没这么绝望过,那时候自己单身狗一条又是个咸鱼,可就是喜爱烘焙,周末就在家做几份甜品品尝,简直乐不思蜀。
再看现在,家徒四壁毫不为过,晚饭吃的野菜是最后的口粮,要活命必须先想办法搞钱啊!!!
“宝璐!”
佘美清指着屋门口一个小石磨叫来佘宝璐
“这小石磨也是咱家的吗?”
佘宝璐点头“这是娘做豆腐的石磨”
豆腐?佘美清心想,难道我要自承母业也磨豆腐,做个豆腐西施?
这豆腐本小利薄,养家糊口都不容易,再说口袋空空,哪有钱买豆子?既然穿越了,佘美清就必须过过有钱人的生活!
可眼下......
忽然,佘美清看到灶台旁边放着一套笔砚,仔细看来质地虽不算大好,可也不是一般的便宜货。
“宝璐,这套砚台是佘文......是咱爹的吗?”
“嗯”
佘宝璐点头“这可是爹的宝贝,听娘说,当初买的时候花了一两银子呢”
一两???
佘美清咂舌
嘿这个老小子,平时帮人写几个字能赚几个钱?倒舍得给自己置办这么好的砚台,罗氏死后家里锅都揭不开,都没舍得动他这宝贝?
佘美清讽刺的笑笑,摸摸宝璐的头“镇上可有当铺?”
揣着砚台,佘美清终于有机会在这岭棉镇走走看看,镇西是穷人区,连地面都是黄土,拉脚的牛车经过,就掀起一股灰尘。周围人都各忙各事,没什么交谈。
可步行十多分钟过了青石桥就开始进入岭棉镇中心了,四周叫卖声响起,行人衣着虽不华丽但也没有补丁,临街的商铺都很热闹,偶尔还有马车擦身而过。
这岭棉镇虽然只是两千多人的小镇,可因为地处交通要道的岭南县,每年收粮的商队、差役,有一部分都要经过岭棉镇。
靠山吃山,既然生在这车马便利的地方,自然要做生意了。
佘美清满意一笑,抬眼就看到镇上唯一一家当铺的招牌:聚福当铺
聚福当铺的老板是个微胖的中年人,平时不常来店中,偶尔来翻翻账本,查看库房,今天刚把屁股坐稳,佘美清就进门了。
“小姑娘当东西啊?”
掌柜倒不因为佘美清衣着朴素而瞧不起,摆出了做生意的样子。
“掌柜伯,我要当它。”
佘美清取出了布里包着的砚台,当铺高高的柜台只露出她一个脑袋尖。
掌柜结果砚台,左右看看,缓缓张口,“砚台不是什么上好的砚台,好在维护的不错,值个三钱吧!”
柜台前的脑袋尖晃了晃“掌柜伯,这砚台我不赎了,您再加点儿,买的时候也...也花了二两呢!”
“哈哈哈哈哈哈”
柜台里掌柜的哈哈一笑“小女子,你不必蒙我,我虽没见过太大世面,可这东西送到我这,我一打眼便知道它值钱多少,你这砚台,买时最多不过一两”
佘美清头皮一紧,感情第一次撒谎就被无情戳穿了?
“况且你这砚台确非良品,活当死当差别不大,我收回来,也只是过过手而已”
听闻掌柜的话,佘美清有点慌,原本以为这砚台咋也能弄个五六钱,能让自己买点粮食再置办点生活用品,三钱显然不够。
“掌柜伯,您再给我涨涨,五钱如何呀?”佘美清扬起笑脸“这砚台与新的一般无二,三钱太少了......”
出了当铺大门佘美清确信,自己那欧气不沾的体质被带到了年朝,为什么同是穿越,小说里那些男女主不是富家子弟就是有金手指神秘空间,自己一无所有就罢了,连基本的讨价还价都输吐了血。
好说歹说这砚台死当了四钱,既然有了钱,当然得先填饱肚子,等到衣食不缺,佘美清心里的发财梦就得一点点实现了。
------题外话------
这章开始涉及到了钱币的换算问题,六斤查看一些资料,各朝均不统一,所以就按照自己的想法了,一钱为一百文。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再看现在,家徒四壁毫不为过,晚饭吃的野菜是最后的口粮,要活命必须先想办法搞钱啊!!!
“宝璐!”
佘美清指着屋门口一个小石磨叫来佘宝璐
“这小石磨也是咱家的吗?”
佘宝璐点头“这是娘做豆腐的石磨”
豆腐?佘美清心想,难道我要自承母业也磨豆腐,做个豆腐西施?
这豆腐本小利薄,养家糊口都不容易,再说口袋空空,哪有钱买豆子?既然穿越了,佘美清就必须过过有钱人的生活!
可眼下......
忽然,佘美清看到灶台旁边放着一套笔砚,仔细看来质地虽不算大好,可也不是一般的便宜货。
“宝璐,这套砚台是佘文......是咱爹的吗?”
“嗯”
佘宝璐点头“这可是爹的宝贝,听娘说,当初买的时候花了一两银子呢”
一两???
佘美清咂舌
嘿这个老小子,平时帮人写几个字能赚几个钱?倒舍得给自己置办这么好的砚台,罗氏死后家里锅都揭不开,都没舍得动他这宝贝?
佘美清讽刺的笑笑,摸摸宝璐的头“镇上可有当铺?”
揣着砚台,佘美清终于有机会在这岭棉镇走走看看,镇西是穷人区,连地面都是黄土,拉脚的牛车经过,就掀起一股灰尘。周围人都各忙各事,没什么交谈。
可步行十多分钟过了青石桥就开始进入岭棉镇中心了,四周叫卖声响起,行人衣着虽不华丽但也没有补丁,临街的商铺都很热闹,偶尔还有马车擦身而过。
这岭棉镇虽然只是两千多人的小镇,可因为地处交通要道的岭南县,每年收粮的商队、差役,有一部分都要经过岭棉镇。
靠山吃山,既然生在这车马便利的地方,自然要做生意了。
佘美清满意一笑,抬眼就看到镇上唯一一家当铺的招牌:聚福当铺
聚福当铺的老板是个微胖的中年人,平时不常来店中,偶尔来翻翻账本,查看库房,今天刚把屁股坐稳,佘美清就进门了。
“小姑娘当东西啊?”
掌柜倒不因为佘美清衣着朴素而瞧不起,摆出了做生意的样子。
“掌柜伯,我要当它。”
佘美清取出了布里包着的砚台,当铺高高的柜台只露出她一个脑袋尖。
掌柜结果砚台,左右看看,缓缓张口,“砚台不是什么上好的砚台,好在维护的不错,值个三钱吧!”
柜台前的脑袋尖晃了晃“掌柜伯,这砚台我不赎了,您再加点儿,买的时候也...也花了二两呢!”
“哈哈哈哈哈哈”
柜台里掌柜的哈哈一笑“小女子,你不必蒙我,我虽没见过太大世面,可这东西送到我这,我一打眼便知道它值钱多少,你这砚台,买时最多不过一两”
佘美清头皮一紧,感情第一次撒谎就被无情戳穿了?
“况且你这砚台确非良品,活当死当差别不大,我收回来,也只是过过手而已”
听闻掌柜的话,佘美清有点慌,原本以为这砚台咋也能弄个五六钱,能让自己买点粮食再置办点生活用品,三钱显然不够。
“掌柜伯,您再给我涨涨,五钱如何呀?”佘美清扬起笑脸“这砚台与新的一般无二,三钱太少了......”
出了当铺大门佘美清确信,自己那欧气不沾的体质被带到了年朝,为什么同是穿越,小说里那些男女主不是富家子弟就是有金手指神秘空间,自己一无所有就罢了,连基本的讨价还价都输吐了血。
好说歹说这砚台死当了四钱,既然有了钱,当然得先填饱肚子,等到衣食不缺,佘美清心里的发财梦就得一点点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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