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际捡垃圾 第102章 番外

小说:我在星际捡垃圾 作者:非刀 更新时间:2024-08-18 07:04:56 源网站:顶点小说
  程归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在一众兄弟之中,他觉得自己的名字最有意义也最好听。

  虽然这个观点遭到了所有人的反驳。

  程归觉得自己就算不是乌龟家族中最帅的,那也是最聪明的一只。

  它学习成绩不太好,受体型限制很不方面,一直是课外补习团的一员。

  对他们这些学习不好的程竹倒是不怎么训斥,但会非常耐心地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重复给他们讲解。简直就像很多只苍蝇在飞舞,非常可怕。

  程归觉得自己在听天书一样,明明每个字都能认识了,放在一起却完全听不懂说得到底是什么。

  特别是冬天天冷时分,他一到上课就开始打瞌睡,这种时候趴在程雄身边睡觉最舒服了,他的毛很软和,比躺在洞穴里都还要舒服。

  等到程竹大学毕业时,身边大部分伙伴都已经上完了初中课程,找到了感兴趣的科目时,程归还是慢悠悠慢悠悠地继续啃小学课程。

  程竹已经不单独辅导了,他将自己授课过程录了下来,程归只要用嘴碰一下前爪,就能重温上课内容了。

  程竹还让他们跟着兰城小学里那些孩子们一起上课。

  程归并不排斥跟人接触,相反他还很喜欢人类,只要他们不经常恶作剧地将自己反过来放在地上,然后再看自己辛辛苦苦反过来就更喜欢了。

  兰城开办的小学里第一批小学生,有一半都是熟人。

  琼带着人又回到了这里,终究这里才是他们最熟悉的家。兰尔丘城也重新建立了起来,成为除了兰城外第二大主城。

  一年一年,身边的孩子们慢慢长大从小学离开,程归还在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徘徊,跟孩子们玩能让人很开心,但也不是总是开心。

  伙伴们都去了高中,甚至慢慢开始学习大学课程,特别是程风和程厚这兄弟俩,一直以来就是成绩最好的两个,别看它们武力值不怎么样,现在经常能用智商压制他们了。

  最让人惊诧的是不声不响的变色龙成绩都比他好,彩鸟也踩了他一头,天天闭着眼睡觉不起床的程苗更是甩他八条街。

  只有他一个留在这里,有时候想跟人赛跑都找不到人。

  程归这才觉得有点慌了,他不再睡觉,开始四处寻找真正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说实话他不太喜欢捕猎,不喜欢冰冷冷的机器人,不喜欢坚硬的机甲战舰,看不懂天文,也看不懂编程,非常不喜欢一长串一长串的文字,字太多看着它眼晕。

  他有些苦恼地去找程鸢兰,程鸢兰非常耐心地将所有科目都摆在他面前,然后一项一项地消除。

  到最后程鸢兰抓着头发道:“也不一定非要学这些,比起学习你更想做什么?”

  程归只想了一秒就非常肯定地回答:“玩。”

  他听到程鸢兰深吸了口气:“那好,那就学玩好了。”

  程归愣了愣,玩还需要学习么?

  “那你平时都玩什么?”

  “吃,跑,睡。捉青蛙兔子,扑蝴蝶蜂蜜,然后就在吊椅上休息,吊椅有点高,我总是爬不上去,我觉得那里需要一个小升降梯。”

  听到这答案的程鸢兰又吸了口气,似乎是在克制自己的情绪,程归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回答太简单了。他有些羞愧。

  “其实,其实我会照顾同族的,我发现海边和河边都多了不少种类的乌龟,我有时间会过去给它们送食物。”

  “那它们喜欢你送的食物么?”程鸢兰问。

  对这点程归相当有自信:“喜欢,我知道它们喜欢吃什么。我们同族有很多种类,每种我都了解。”

  最后他从程鸢兰那领到了一个任务,观察垃圾星上的所有乌龟品种和它们的生活习性,并将这些东西都记录下来。他的学习进读也可以适当放宽,不用每天都要到学校报到了。

  程归觉得要记录下来有点麻烦,他的爪子打字很不方便,语音输入又总是出错,意识输入效率就更低了。

  但这是程鸢兰单独给他派发的任务,别人都没有,他必须要做好才行。

  程归斗志昂扬,这一记录,就记录了二十年。而他也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养龟大师,还是宗师级别的那种,不管乌龟出了什么问题,他看一眼就能完全了解,并有应对的办法。

  他甚至还发现了两种迄今为止都没发现的新品种乌龟。

  虽然成就还比不上其他伙伴,但程归觉得相当满足。

  这些年他看着伙伴们各自分开,虽然还能通过声波远程交流,虽然都还在垃圾星上没有离开,但大家不再像从前一样无论做什么都总是呆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就连程竹也离开好几年不回来。

  家里就只剩了程鸢兰白银外加一个老人,有时候他们去了兰城,家里就安安静静只剩下几个机器人。

  两个大家长一直黏黏糊糊恩恩爱爱,从没有分开超过十二个小时,分开时间一久,他们就会打开全息投影,让对方的影像出现在身边时时刻刻陪伴,过分虐龟。

  拉曼将军年纪越来越大,也不太能跟自己一起去散步,他丢掉拐杖换成了轮椅。偶尔他还能和乘着轮椅的拉曼赛跑一次。当然,两人有输有赢,程归知道要尊老。

  兰城越来越热闹,人也越来越多了。这颗星球完全变了样子,海很清很蓝,海龟的存活率也大大增加,程归觉得这样的日子挺满足。

  但程风和程厚很想变成人类,他们觉得自己应该是人类而不是动物,整天泡在实验室,完全没法沟通。其他伙伴也很支持他们的想法。

  程归对做不做人没有什么执念,做人挺好,不做人也挺好。没什么差别。

  但除了他,也除了几个已经早婚又没什么追求的伙伴,其他人到如今都有了自己想做的事,也有一份事业。恐龙带了一些同族回来,在垃圾星上开展了恐龙旅游业,还建了个恐龙博物馆,事业红红火火风生水起。

  蓝鸟和黑鸟虽然见天只知道谈恋爱,但这两只脑袋好,聪明,老早就拿到了大学毕业证,后来又进行了十年深造,现在用着代理身体进了智能科技公司,据说是在研究新型飞行器。这俩是除了程风俩兄弟外最有出息的学霸,程归自愧不如。

  倒是雪狐,虽然学了不少东西,但是回到北极后每天悠闲度日,什么都不干。但是程归后来听他说,有不少游客到北极旅游,拍纪录片,放到网上后火了,他现在是个不大不小的网红了,每天躺着都有人来送吃的。

  他们都很特殊,但是并不会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雪狐经常会摆脱镜头追踪回到海边来跟他们团聚。

  尽管有一半人类基因,寿命被拉长了许多,但还是敌不过自然规律,程苗按照猫的年龄来说已经很大了。

  程归开始希望程竹他们的研究能够成功。

  后来实验真的成功了,看到变成人的程苗之后,程归莫名地也有些心动。好像做人还挺不错的。

  程竹和程风他们研究出来的是一种基因药物,想要长久维持人形,需要连续服用药物很长一段时间稳定下来,否则还会变回原样。

  服用药物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痛苦,药不多,需要挨个排队等待。

  程归排在了最后,他很了解自己的种族,活到八百岁不成问题,所以等他最后一个拿到药的时候,他已经见过所有同伴的模样了。

  他们长得都很像白银,但多多少少又有些变化。红嘴鸟长得有些凶,吊梢眉,眼神非常凌厉不好接近。程苗和雪狐最精致,程雄完全是个粗犷大汉。

  可能跟他们另一半动物基因有关,化成的人形年纪身高体型都各不相同。

  虽然化成人形延长了程苗一段时间的寿命,但毕竟无法维持长久,程归在见到自己的人形后不多久,就参加了一场葬礼。

  程苗的个子很小巧,他只有一米七高,眼睛圆溜溜的像玻璃工艺品一样漂亮,头发又多又长又顺滑。比女孩子还要更精致。程鸢兰总喜欢给他扎各种各样不同的小辫,程苗试图反抗过,但一被人摸头顶,就瞬间软化下来。

  带他出去时,总有游客将他认成女孩,程苗也不跟人解释,惹得不少人跟他告白。最后程苗直接亮爪子把人拍走,每次都是白银去跟人道歉。

  程归站在透明棺材前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程苗,脑海中全是各种各样的回忆。

  都已经这么多年了,他们从出生一直到死亡都一直一直在一起。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没有他们这么幸运。

  棺材缓缓落进墓穴中,程苗的模样渐渐看不清楚。

  天色有点昏暗,是个阴天,有电光在云层中聚集。

  葬礼结束,程竹低声道:“要下雨了,都回去吧,以后再来看他。”

  一行人开始往回走,程归走在最后。

  咔嚓一声,似乎有道白光落在了自己身后,他下意识地回头看去,后方什么都没有,仿佛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

  而在那被掩埋住的墓穴之下,原本应该躺在里面的人,却突兀地消失不见。

  那之后的很多很多年里,程归慢慢又送走了一些伙伴,墓园的位置慢慢被填上,站在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葬礼都会电闪雷鸣的下雨,仿佛是感应到了他们的心情一样。

  程归伸手接住雨滴。

  其实他心里藏着一个从没有说出口的秘密。

  他总觉得,这些伙伴其实并没有死,而是去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一个未知却又神秘的新世界。

  就像,就像兰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说不定他们还有能重逢的一天。

  到时候大家又能开开心心在一起了。

  程归迈开步子追上同伴的身影。

  分别并不是终点,所以不需要悲伤也不需要难过。

  他们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而将来,还会创造更多更多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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