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艾琳玩具厂的办公楼下来, 叶昭和曾祥并排走着,昨天几乎一晚没睡,刚才又耗尽了那么多的脑细胞, 此刻倦意滚滚袭来。
叶昭打了个呵欠,她看向曾祥,他精神状态依然极好,这人就很奇怪, 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他像条蛇一样, 一脸颓靡,在外面干架, 他又像只小老虎,神清气爽龙精虎猛。
叶昭客气了一声, “今天幸好有你在。”
“我也没帮上忙。”他以为要干架呢, 结果根本不需要。
“没有你,我哪能那么轻松拿下磁带。我请你吃烧烤, 就楼下那家。”每天晚上辅导作业的时候, 都能闻到烧烤香味,叶昭自己也馋很久了。
曾祥就是一副无所谓,你随便安排的bking表情。
走到大门口, 叶昭发现李瑞香竟然在那儿等她。
“小昭!”李瑞香远远看见她,就大力挥着手。
叶昭走前去,笑问:“这个点你不用上班吗?”
“我被厂里选中参加大合唱,刚刚去试唱回来。我听老李说你来了, 我就在这儿等你看看能不能碰到, 结果真让我等到了。”李瑞香快速瞄了眼曾祥, 小声问:“谁啊?”
叶昭也放低了声音:“房东阿姨的儿子。”
“本地人?”
叶昭点头:“是啊。”
曾祥已经走在前面, 去停车棚骑他的摩托车。
李瑞香看着他的身影,轻声赞叹,“好帅!太帅了!”
叶昭哑然一笑,她把声音压了压,“帅是帅,不过虚有其表,读书不行。”
“我听别人说本地人读书好像都不太行,估计技术都用来投胎了。”
说完两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李瑞香一如既往的热情,“你今天怎么有点憔悴,眼底都乌青了。”
“昨晚没休息好。”
“哎,你现在怎么样了?”李瑞香还不知道叶昭的身份,老李也不敢乱跟人宣扬。
叶昭也没打算隐瞒,“我在复读。”
“真的?!复读高三呀?我真佩服你。我看见书就脑袋大,你怎么还想再读一年呢?我太佩服你了。”
“我今年生病没参加高考,想再拼一年。”
“你可以的。就算高考不成功,以后进了厂,也可以做个小领导,比我们强多了。冯哥前两天还说我攀高枝了,我想我攀什么高枝了。他最近对我和高月月态度老好,还给我们安排进去唱歌,也不知道他怎么回事。”
冯哥肯定知道叶昭的身份,所以才对她的同学示好的,她好奇,“他安排你唱什么歌?”
李瑞香解释:“一个大型的歌唱比赛,好多人竞争,我去了合唱队,高月月独唱。”
“大型的歌唱比赛?”
“具体我也不清楚,说什么校企音乐大赛,搞得规模很大,厂里要筛选一轮,然后还要跟好几个厂竞争枪名额,挺难的,不过只要进了比赛,厂里就奖励一百块钱。”
校企音乐大赛?
叶昭问:“是不是拿第一名有一万奖金那个音乐赛?”
“对啊,就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们学校也有人参加。”
李瑞香拍了拍她的手臂,看着远处倚着摩托在等待的曾祥,又道:“哎,你看,真的好帅,他那摩托车是进口的吧!听说一辆要上万块钱!天啊。简直不敢想。小昭你不知道,这个地方就像天堂,跟宛城完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
“宛城买东西好多都还需要各种票,这里出门只需要钞票!来到这里,就像演电视一样,我和高月月都决定了,以后一定要留在这里。”
小昭知道很多深一代的奋斗故事,只要努力和坚持,不要半途而废,胆大心细,最后都能有不错的成就,她看好李瑞香:“你可以的,我相信你。胆子大一点!”
“小昭你真好。哎呀,我还得上一个工时的班,你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出去吃饭。”
叶昭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我要回去睡觉,明天中午可以吗?”
“明天中午可以。我去哪儿找你?”
叶昭把地址给了李瑞香,两人分别后,曾祥才骑着摩托车过来。
回到家,叶昭换了衣服倒头就睡,迷迷糊糊的不停在做不同的梦。
梦里在下很大很大的雨,她和小琴冒雨在工地里捡破烂,姐妹俩扛着两大捆的铁枝,眼见天要黑了,她们却被困在工地里怎么都找不到出口,好不容易看到前面有光亮的地方,回头一看,小琴不见了。
身后楼盘黑漆漆的,偌大的世界,就剩下她一个人,还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钟。
她又躺了会儿,才爬起身,发现屋里一个人都没有。
小琴走了,曾祥每天节目丰富,此时也不在家,巧姨打麻将还没回,她心底空荡荡的,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她把小琴的衣服和连环画,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全部收拾好,送给了对面屋租客家的女孩。
然后她把房间彻底清扫了一遍,把心也清扫了一遍,其实这样也好,自己一个人,没有牵挂,没有羁绊,就像从前的自己,无所畏惧。
她还有很多很多的事要忙,要去筹措,谁有空伤春悲秋。
等忙完,叶昭突然想起,昨天下楼本来是要去找梁婆的,结果被这波破事打断了,今天差点忘记。
叶昭赶紧换了衣服下楼,哑巴的自行车就在院子里放着,她喊了一声:“富贵叔,你自己车借我用一下。”
哑巴啊了两声,点头让她骑走。
上次骑自行车还是在大学校园里骑的共享单车,这二八大杠可比秀气的共享单车难驾驭多了。
骑上车,穿街过巷,小心地避开行人,阴天,有海风,骑着车子走在路上甚是惬意。
很快就到了收破烂的蓝色大棚,梁婆正在收货,似乎跟对方闹的不愉快。
叶昭把自行车支在外面,站在门口看热闹,只听那卖货的老头说:“每次到你这儿总是少两三斤。”
“我这个是公平秤,谁骗你这点东西,你信不过就拿走!”
老头无奈,这一带就她这里收破烂,为了这点货,他也不想跑更远去卖,“算了算了,赶紧给我钱吧。”
“7毛8分,你数清楚,别丢了又说我没给你钱。懵懵地。”
目送卖货老头出去后,叶昭赶紧上前打招呼,梁婆说昨天一直等她,等到八九点,结果她都没来,话里话外,是要涨价的意思。
叶昭知道对方已经找到了照片,她也不傻,知道梁婆的照片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买主,这价钱怎么可能涨得上去。
两方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按照上次说好的,给40元。
叶昭声明:“我要验货,我要确定是我要找的照片。”
“哎哟,姑娘崽,鬼死精明咧!”梁婆进屋拿出来两张照片,“以前我男人存了很多他们知青的照片,可惜都回潮坏掉了,就这两张还能看。你看是不是你要的!”
两张都是黑白老照片,虽然表面回潮有些霉迹,但还能看得清。
第一张是三个姑娘的合影,照相馆拍的,中间梳着麻花辫子的女孩,叶昭一眼认出来了,那是何慧琼何阿姨。
何阿姨是三个女孩里长得最普通的,她左边的女孩扎着双马尾,笑容灿烂,看着很有灵气,右边的姑娘五官秀丽,齐肩短发系着围脖,看着比较时髦。
从衣服上看,左边双马尾的姑娘穿着朴素,更可能是她妈妈。
但她还是问了一句:“哪个是我妈妈?”
梁婆指了指双马尾,“这个,这个就是你妈妈金静之,小金。”
果然是,她没猜错。
梁婆道:“小金最爱笑了。脾气也好。”
“那这位呢?是小郭吗?”叶昭指了指右边的姑娘。
“对,这是小郭,长得漂亮,有文化,当年那些男知青,十个有八个喜欢她。但这小郭就跟你妈关系好,平时两个女孩子黏黏糊糊的。”
叶昭一听,感觉不对劲,忙问:“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两个女孩子黏黏糊糊?”
“这有什么奇怪的,小郭嘛,出身好,眼界高,眼睛长到头顶上了,谁她都看不上。你妈妈脾气好呀,小郭就跟你妈妈合得来,好姐妹。”
哦,看来是她想多了。
梁婆突然问:“叶定国你认识吗?”
“哈?”叶昭听到她父亲的名字,有些意外。
“你年龄小可能不知道,叶定国是我们村里最大那家文具厂的老板,他也是跟她们同一批的知青,都是甲组的,他就喜欢小郭,可惜小郭看不上他,没追上。叶定国一个穷知青,谁能想到他现在生意做那么大,变成一个大老板呢?不知道小郭后悔没。”
看来当年金静之不是叶定国的第一选择。
从叶定国对待女儿的态度可以看出,他确实是不爱她妈妈,不然不至于那么偏心。有亲闺女不疼,疼爱连继女都算不上的白露。
叶昭好奇问:“婆婆,小郭叫什么名字?”
“郭什么言,一时想不起来了。”
叶昭揶揄笑道:“您不是记性很好吗?你爷爷说你能成女状元的。”
“别打岔,我想想,郭什么言,我记得中间的字也是一个姓……”老婆婆想起来了,“郭许言,这姑娘傲气,她爸是做外交官的,傲气的很。”
第二张照片比较糊,是外景照,照片里有四五个人,叶昭拿到亮处仔细辨认,左边条凳上坐着她妈妈金静之和一个青年男子,青年男子长相还挺俊秀,右边条凳是郭许言和两个七八岁的小孩。
看着照片中的青年男子,叶昭马上想起苏叔叔说她妈妈跟一个男的逃港了的话。
“这男的是谁啊?”
“没人知道他名字,都叫他港城仔,听说是从港城流落过来的,在这边呆了好几年,后来消失不见了,不知道去了哪儿。有人说可能回港城了。”
那应该就是他,叶昭盯着照片中的男子,越看越觉得这个男的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为什么眼熟。
叶昭问:“他港城人的话,怎么会流落到这儿呢?”
“出意外落海被渔民救起来的,口音是港城人。”
“我妈妈跟他很熟?”
梁婆把地上一蛇皮袋的塑料瓶子提拎起来往里走,“港城仔以前帮忙给各个知青组运送物质,他跟那些知青都熟。”
叶昭跟上去,问:“为什么让他运送物质?”
“他被人救回来的时候,脑子受了点刺激,不太灵光,人嘛,也不爱说话,但长得很靓崽,讨人喜欢。他就住在老支书家里,平时帮村里干活,放牛,运送物质,什么活都干。”
“他人有文化吗?”叶昭想着,她妈妈应该会找个有文化的人才合理。
梁婆把两蛇皮袋的东西分类扔塑料堆里,“那看不出来。后来跟老支书的侄女好上了,摆了喜酒,结果半年时间不到,人不见了。”
“港城仔跟老支书侄女结婚了?”
梁婆低声说:“肚子里有货了嘛,不摆酒怎么办?港城仔没有户口,领不了证。”
叶昭再看了一眼港城仔的照片,脑子微炸,她想起来港城仔像谁了,像曾祥。
“老支书的侄女不会是曾二巧吧?”
“你怎么知道?”
所以,曾祥是港城仔和曾二巧的儿子。
叶昭闻到了一丝狗血剧情的味道。
金静之跟叶定国未婚生下原主,他们本来感情就不好,所以金静之生下孩子后不知是受了刺激,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选择跟港城仔私奔了。
至于金静之和港城仔什么时候产生的私情,目前不可而知。
如果是这样,能顺利找到金静之的可能性提高了。
又好像哪里不对劲,她总觉得梁婆口中的金静之跟苏叔叔何阿姨形容的都不一样,很矛盾。
叶昭帮着梁婆把外面的破烂搬进来,问:“这么多年,港城仔没来找过他儿子?”
梁婆摆摆手:“搞不清,有人说来找过,之前还把他儿子接去港城呆了几年。但又有人说,接曾二巧儿子去港城的,是她家亲戚,不是她男人。我想也是,如果孩子被她男人接走了,怎么可能还回来?在港城那富贵地方呆着不好?曾二巧那个人什么都不愿意说,也没人敢问她呀。”
“为什么村里人都怕曾二巧?”
梁婆看叶昭在帮忙干活,不免又多说了几句,“曾二巧的爸以前是学拳的,一根手指头可以碎一块砖,很厉害的,她家是大曾家嘛,这一带没人敢惹他们。现在算是好多了,现在外地人多,谁还管你以前厉不厉害。是吧?”
叶昭大概明白了。
“阿婆,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儿收破烂?”
梁婆摇了摇头:“命苦啊。我老头子走了后,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没人可以指望啊。”
“你孩子呢?”
“逃港了。”
“没回来看过你?”
梁婆冷冷哼了一声,“娶了一个港城婆娘,谁还记得你这个乡下妈呀。”
叶昭无奈笑了笑,如果梁婆儿子知道未来这些土地价值至少上亿,那肯定连滚带爬回来伺候老娘。有些人就是这么现实和冷血,哪怕是面对至亲骨肉也是如此。
帮阿婆把东西都整理了一遍,叶昭给了她40元,把照片买过来了。
回家路上经过菜市场,刚好遇到巧姨在买菜,叶昭就停下自行车叫了她一声。
巧姨在海鲜摊上挑海鲜呢,她回头看见叶昭,笑道:“你怎么骑了哑巴的破自行车?”
“我跟富贵叔叔借的。”
“喜欢吃螃蟹吗?”
“喜欢。”
卖海鲜的大叔一看就是附近的渔民,晒得黝黑黝黑的,这个年代没有打氧机,摆在外面的海虾和花蟹上岸就挂掉了,但也还算新鲜。
“靓姨,花蟹刚上岸的,你要便宜点给你。”
要吃就吃好的,吃新鲜的,巧姨指了指竹篓里活着的青蟹,“这几个是膏蟹还是肉蟹?”
“膏蟹,满黄膏蟹。”
“那就都要了吧。”
“靓姨识货!吃蟹就要吃膏蟹!”
“膏蟹算什么,还是黄油蟹好吃,下次要有黄油蟹,你给我留着,我家就在路口第二家,你直接送过来。”
“好咧。”海鲜大叔拿出秤杆准备秤螃蟹,他问巧姨,“这是你女儿呀?好靓女喔。”
巧姨微微得意笑着没回答。
买了膏蟹,又去买姜葱和青菜,两个人边走边聊着。
回到家,叶昭在厨房帮忙摘菜,巧姨把膏蟹杀了,一半清蒸,一半姜葱炒蟹。
“少了小琴的口粮,你也不用给我伙食费了,我在家教费里扣掉就行。”
叶昭点头:“巧姨,你安排,你对我太好了。”
“这算什么对你好?我还是要收你伙食费的。”说着巧姨哈哈笑了。
叶昭也跟着笑,联想起金静之和巧姨有可能的狗血关系,不管原主妈妈有没有对不起巧姨,那都跟她个人没关系,等她找到金静之,就算完成任务了。
如果金静之和巧姨关系对立,她会选择站在巧姨这一边,她可以跟金静之脱离关系,毕竟金静之没有抚养过原主,更没有爱过她。
巧姨不一样,巧姨是她的老天使(划掉)小天使,她们萍水相逢,就因为知道她是单亲家庭,就为她降了租金,还给做寿面,买蛋糕,比一般的房东好太多太多了。
等她长大了,她愿意回报巧姨,愿意对她更好。
巧姨在旁边拍蒜,她看叶昭在发呆,以为她在想这两天发生的事,不免劝道:“你啊,别太难过,小琴回去也挺好的,你少了一个负担,不然等你考上大学,还得操心她的事,多累心。”
“我不难过,她自己的选择,我没什么可说的。”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拖泥带水。跟我很像。菜摘好就放着吧,你去看你的书去,我准备炒菜了。”
叶昭知道自己在这里碍事,她把摘好的空心菜洗干净,就擦手出来。
一出来就碰见曾祥从外面回来,身上背了一个大大的吉他盒。
“你买了新吉他?”
“不是吉他,是贝斯。”
“你要学贝斯吗?”
“不是我学。”曾祥把贝斯盒取下来,递给她,“你学。”
“哈?”
“难道你真想在我们乐队拉二胡?”
在他们乐队拉二胡?
愣了两秒,不能再多了,就两秒,叶昭马上反应过来,惊喜叫道:“你答应参加比赛了?”
曾祥往房间里走,叶昭抱着琴盒跟在后面,边走边调侃道:“你是不是发现跟我搭档还挺过瘾,很有成就感?”
曾祥不说话,这两天叶昭的经历确实让他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怜悯之心”,所以他决定帮她一把,帮她赚奖金。
叶昭跟着进了他的房间,“哎!祥崽!你那么讲义气,我会报答你的。”
祥崽及时纠正,“叫祥哥!”
叶昭马上滑跪,“祥哥,我会报答你的。”
“怎么报答?”
叶昭想了想,钱么,对方比她有,也不在乎。她能给他什么?
哦,她想到了,“每晚补习送你半小时,从三个小时,变成三个半小时,怎么样?”
曾祥瞟她一眼,真难为她想得出来,“看吧,你是想折磨我。”
“并没有,满满的诚意,你不接受这份报答就算了。那我以后多送你几朵小红花。”叶昭把琴盒拉链打开,把里面的贝斯取出来,贝斯看着很新,“这是借的还是买的?”
“一时间很难买到新的,这是我跟人借来的,如果你喜欢,以后再买。”
“算了,我穷,我不买。”
贝斯有四根琴弦,比吉他少两根,曾祥站在一旁,难得侃侃而谈:“贝斯要学精比较难,但它比吉他容易上手,你只要学会几个和弦,搭配我们就足够了。”
“你的意思是,我弹贝斯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糊弄人呗。”
“你有意见?”
“没意见!能糊弄人就很厉害了。”
他问她:“唱歌怎么样?”
“我吗?我觉得我还行,以前老院长可爱听我唱歌了。”
“老院长?”
孤儿院的老院长,但叶昭没办法说实话,只好随口敷衍道:“我的一个音乐老师。”
“随便唱首歌来听听。”
“唱什么?”这个年代流行什么歌?叶昭一首都想不起来,啊,邓丽君,“我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吧,我就记得这个歌词了。”
叶昭随口唱了一小段《月亮代表我的心》,一旁听着的曾祥眉头越蹙越紧。
“你音色是挺好的,就是有点……五音不全。”
五音不全?怎么可能?
叶昭严正抗议:“怎么五音不全了?!我一个拉二胡的,我能五音不全吗?”
她明明唱的那么好听。
叶昭打了个呵欠,她看向曾祥,他精神状态依然极好,这人就很奇怪, 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他像条蛇一样, 一脸颓靡,在外面干架, 他又像只小老虎,神清气爽龙精虎猛。
叶昭客气了一声, “今天幸好有你在。”
“我也没帮上忙。”他以为要干架呢, 结果根本不需要。
“没有你,我哪能那么轻松拿下磁带。我请你吃烧烤, 就楼下那家。”每天晚上辅导作业的时候, 都能闻到烧烤香味,叶昭自己也馋很久了。
曾祥就是一副无所谓,你随便安排的bking表情。
走到大门口, 叶昭发现李瑞香竟然在那儿等她。
“小昭!”李瑞香远远看见她,就大力挥着手。
叶昭走前去,笑问:“这个点你不用上班吗?”
“我被厂里选中参加大合唱,刚刚去试唱回来。我听老李说你来了, 我就在这儿等你看看能不能碰到, 结果真让我等到了。”李瑞香快速瞄了眼曾祥, 小声问:“谁啊?”
叶昭也放低了声音:“房东阿姨的儿子。”
“本地人?”
叶昭点头:“是啊。”
曾祥已经走在前面, 去停车棚骑他的摩托车。
李瑞香看着他的身影,轻声赞叹,“好帅!太帅了!”
叶昭哑然一笑,她把声音压了压,“帅是帅,不过虚有其表,读书不行。”
“我听别人说本地人读书好像都不太行,估计技术都用来投胎了。”
说完两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李瑞香一如既往的热情,“你今天怎么有点憔悴,眼底都乌青了。”
“昨晚没休息好。”
“哎,你现在怎么样了?”李瑞香还不知道叶昭的身份,老李也不敢乱跟人宣扬。
叶昭也没打算隐瞒,“我在复读。”
“真的?!复读高三呀?我真佩服你。我看见书就脑袋大,你怎么还想再读一年呢?我太佩服你了。”
“我今年生病没参加高考,想再拼一年。”
“你可以的。就算高考不成功,以后进了厂,也可以做个小领导,比我们强多了。冯哥前两天还说我攀高枝了,我想我攀什么高枝了。他最近对我和高月月态度老好,还给我们安排进去唱歌,也不知道他怎么回事。”
冯哥肯定知道叶昭的身份,所以才对她的同学示好的,她好奇,“他安排你唱什么歌?”
李瑞香解释:“一个大型的歌唱比赛,好多人竞争,我去了合唱队,高月月独唱。”
“大型的歌唱比赛?”
“具体我也不清楚,说什么校企音乐大赛,搞得规模很大,厂里要筛选一轮,然后还要跟好几个厂竞争枪名额,挺难的,不过只要进了比赛,厂里就奖励一百块钱。”
校企音乐大赛?
叶昭问:“是不是拿第一名有一万奖金那个音乐赛?”
“对啊,就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们学校也有人参加。”
李瑞香拍了拍她的手臂,看着远处倚着摩托在等待的曾祥,又道:“哎,你看,真的好帅,他那摩托车是进口的吧!听说一辆要上万块钱!天啊。简直不敢想。小昭你不知道,这个地方就像天堂,跟宛城完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
“宛城买东西好多都还需要各种票,这里出门只需要钞票!来到这里,就像演电视一样,我和高月月都决定了,以后一定要留在这里。”
小昭知道很多深一代的奋斗故事,只要努力和坚持,不要半途而废,胆大心细,最后都能有不错的成就,她看好李瑞香:“你可以的,我相信你。胆子大一点!”
“小昭你真好。哎呀,我还得上一个工时的班,你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出去吃饭。”
叶昭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我要回去睡觉,明天中午可以吗?”
“明天中午可以。我去哪儿找你?”
叶昭把地址给了李瑞香,两人分别后,曾祥才骑着摩托车过来。
回到家,叶昭换了衣服倒头就睡,迷迷糊糊的不停在做不同的梦。
梦里在下很大很大的雨,她和小琴冒雨在工地里捡破烂,姐妹俩扛着两大捆的铁枝,眼见天要黑了,她们却被困在工地里怎么都找不到出口,好不容易看到前面有光亮的地方,回头一看,小琴不见了。
身后楼盘黑漆漆的,偌大的世界,就剩下她一个人,还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钟。
她又躺了会儿,才爬起身,发现屋里一个人都没有。
小琴走了,曾祥每天节目丰富,此时也不在家,巧姨打麻将还没回,她心底空荡荡的,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她把小琴的衣服和连环画,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全部收拾好,送给了对面屋租客家的女孩。
然后她把房间彻底清扫了一遍,把心也清扫了一遍,其实这样也好,自己一个人,没有牵挂,没有羁绊,就像从前的自己,无所畏惧。
她还有很多很多的事要忙,要去筹措,谁有空伤春悲秋。
等忙完,叶昭突然想起,昨天下楼本来是要去找梁婆的,结果被这波破事打断了,今天差点忘记。
叶昭赶紧换了衣服下楼,哑巴的自行车就在院子里放着,她喊了一声:“富贵叔,你自己车借我用一下。”
哑巴啊了两声,点头让她骑走。
上次骑自行车还是在大学校园里骑的共享单车,这二八大杠可比秀气的共享单车难驾驭多了。
骑上车,穿街过巷,小心地避开行人,阴天,有海风,骑着车子走在路上甚是惬意。
很快就到了收破烂的蓝色大棚,梁婆正在收货,似乎跟对方闹的不愉快。
叶昭把自行车支在外面,站在门口看热闹,只听那卖货的老头说:“每次到你这儿总是少两三斤。”
“我这个是公平秤,谁骗你这点东西,你信不过就拿走!”
老头无奈,这一带就她这里收破烂,为了这点货,他也不想跑更远去卖,“算了算了,赶紧给我钱吧。”
“7毛8分,你数清楚,别丢了又说我没给你钱。懵懵地。”
目送卖货老头出去后,叶昭赶紧上前打招呼,梁婆说昨天一直等她,等到八九点,结果她都没来,话里话外,是要涨价的意思。
叶昭知道对方已经找到了照片,她也不傻,知道梁婆的照片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买主,这价钱怎么可能涨得上去。
两方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按照上次说好的,给40元。
叶昭声明:“我要验货,我要确定是我要找的照片。”
“哎哟,姑娘崽,鬼死精明咧!”梁婆进屋拿出来两张照片,“以前我男人存了很多他们知青的照片,可惜都回潮坏掉了,就这两张还能看。你看是不是你要的!”
两张都是黑白老照片,虽然表面回潮有些霉迹,但还能看得清。
第一张是三个姑娘的合影,照相馆拍的,中间梳着麻花辫子的女孩,叶昭一眼认出来了,那是何慧琼何阿姨。
何阿姨是三个女孩里长得最普通的,她左边的女孩扎着双马尾,笑容灿烂,看着很有灵气,右边的姑娘五官秀丽,齐肩短发系着围脖,看着比较时髦。
从衣服上看,左边双马尾的姑娘穿着朴素,更可能是她妈妈。
但她还是问了一句:“哪个是我妈妈?”
梁婆指了指双马尾,“这个,这个就是你妈妈金静之,小金。”
果然是,她没猜错。
梁婆道:“小金最爱笑了。脾气也好。”
“那这位呢?是小郭吗?”叶昭指了指右边的姑娘。
“对,这是小郭,长得漂亮,有文化,当年那些男知青,十个有八个喜欢她。但这小郭就跟你妈关系好,平时两个女孩子黏黏糊糊的。”
叶昭一听,感觉不对劲,忙问:“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两个女孩子黏黏糊糊?”
“这有什么奇怪的,小郭嘛,出身好,眼界高,眼睛长到头顶上了,谁她都看不上。你妈妈脾气好呀,小郭就跟你妈妈合得来,好姐妹。”
哦,看来是她想多了。
梁婆突然问:“叶定国你认识吗?”
“哈?”叶昭听到她父亲的名字,有些意外。
“你年龄小可能不知道,叶定国是我们村里最大那家文具厂的老板,他也是跟她们同一批的知青,都是甲组的,他就喜欢小郭,可惜小郭看不上他,没追上。叶定国一个穷知青,谁能想到他现在生意做那么大,变成一个大老板呢?不知道小郭后悔没。”
看来当年金静之不是叶定国的第一选择。
从叶定国对待女儿的态度可以看出,他确实是不爱她妈妈,不然不至于那么偏心。有亲闺女不疼,疼爱连继女都算不上的白露。
叶昭好奇问:“婆婆,小郭叫什么名字?”
“郭什么言,一时想不起来了。”
叶昭揶揄笑道:“您不是记性很好吗?你爷爷说你能成女状元的。”
“别打岔,我想想,郭什么言,我记得中间的字也是一个姓……”老婆婆想起来了,“郭许言,这姑娘傲气,她爸是做外交官的,傲气的很。”
第二张照片比较糊,是外景照,照片里有四五个人,叶昭拿到亮处仔细辨认,左边条凳上坐着她妈妈金静之和一个青年男子,青年男子长相还挺俊秀,右边条凳是郭许言和两个七八岁的小孩。
看着照片中的青年男子,叶昭马上想起苏叔叔说她妈妈跟一个男的逃港了的话。
“这男的是谁啊?”
“没人知道他名字,都叫他港城仔,听说是从港城流落过来的,在这边呆了好几年,后来消失不见了,不知道去了哪儿。有人说可能回港城了。”
那应该就是他,叶昭盯着照片中的男子,越看越觉得这个男的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为什么眼熟。
叶昭问:“他港城人的话,怎么会流落到这儿呢?”
“出意外落海被渔民救起来的,口音是港城人。”
“我妈妈跟他很熟?”
梁婆把地上一蛇皮袋的塑料瓶子提拎起来往里走,“港城仔以前帮忙给各个知青组运送物质,他跟那些知青都熟。”
叶昭跟上去,问:“为什么让他运送物质?”
“他被人救回来的时候,脑子受了点刺激,不太灵光,人嘛,也不爱说话,但长得很靓崽,讨人喜欢。他就住在老支书家里,平时帮村里干活,放牛,运送物质,什么活都干。”
“他人有文化吗?”叶昭想着,她妈妈应该会找个有文化的人才合理。
梁婆把两蛇皮袋的东西分类扔塑料堆里,“那看不出来。后来跟老支书的侄女好上了,摆了喜酒,结果半年时间不到,人不见了。”
“港城仔跟老支书侄女结婚了?”
梁婆低声说:“肚子里有货了嘛,不摆酒怎么办?港城仔没有户口,领不了证。”
叶昭再看了一眼港城仔的照片,脑子微炸,她想起来港城仔像谁了,像曾祥。
“老支书的侄女不会是曾二巧吧?”
“你怎么知道?”
所以,曾祥是港城仔和曾二巧的儿子。
叶昭闻到了一丝狗血剧情的味道。
金静之跟叶定国未婚生下原主,他们本来感情就不好,所以金静之生下孩子后不知是受了刺激,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选择跟港城仔私奔了。
至于金静之和港城仔什么时候产生的私情,目前不可而知。
如果是这样,能顺利找到金静之的可能性提高了。
又好像哪里不对劲,她总觉得梁婆口中的金静之跟苏叔叔何阿姨形容的都不一样,很矛盾。
叶昭帮着梁婆把外面的破烂搬进来,问:“这么多年,港城仔没来找过他儿子?”
梁婆摆摆手:“搞不清,有人说来找过,之前还把他儿子接去港城呆了几年。但又有人说,接曾二巧儿子去港城的,是她家亲戚,不是她男人。我想也是,如果孩子被她男人接走了,怎么可能还回来?在港城那富贵地方呆着不好?曾二巧那个人什么都不愿意说,也没人敢问她呀。”
“为什么村里人都怕曾二巧?”
梁婆看叶昭在帮忙干活,不免又多说了几句,“曾二巧的爸以前是学拳的,一根手指头可以碎一块砖,很厉害的,她家是大曾家嘛,这一带没人敢惹他们。现在算是好多了,现在外地人多,谁还管你以前厉不厉害。是吧?”
叶昭大概明白了。
“阿婆,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儿收破烂?”
梁婆摇了摇头:“命苦啊。我老头子走了后,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没人可以指望啊。”
“你孩子呢?”
“逃港了。”
“没回来看过你?”
梁婆冷冷哼了一声,“娶了一个港城婆娘,谁还记得你这个乡下妈呀。”
叶昭无奈笑了笑,如果梁婆儿子知道未来这些土地价值至少上亿,那肯定连滚带爬回来伺候老娘。有些人就是这么现实和冷血,哪怕是面对至亲骨肉也是如此。
帮阿婆把东西都整理了一遍,叶昭给了她40元,把照片买过来了。
回家路上经过菜市场,刚好遇到巧姨在买菜,叶昭就停下自行车叫了她一声。
巧姨在海鲜摊上挑海鲜呢,她回头看见叶昭,笑道:“你怎么骑了哑巴的破自行车?”
“我跟富贵叔叔借的。”
“喜欢吃螃蟹吗?”
“喜欢。”
卖海鲜的大叔一看就是附近的渔民,晒得黝黑黝黑的,这个年代没有打氧机,摆在外面的海虾和花蟹上岸就挂掉了,但也还算新鲜。
“靓姨,花蟹刚上岸的,你要便宜点给你。”
要吃就吃好的,吃新鲜的,巧姨指了指竹篓里活着的青蟹,“这几个是膏蟹还是肉蟹?”
“膏蟹,满黄膏蟹。”
“那就都要了吧。”
“靓姨识货!吃蟹就要吃膏蟹!”
“膏蟹算什么,还是黄油蟹好吃,下次要有黄油蟹,你给我留着,我家就在路口第二家,你直接送过来。”
“好咧。”海鲜大叔拿出秤杆准备秤螃蟹,他问巧姨,“这是你女儿呀?好靓女喔。”
巧姨微微得意笑着没回答。
买了膏蟹,又去买姜葱和青菜,两个人边走边聊着。
回到家,叶昭在厨房帮忙摘菜,巧姨把膏蟹杀了,一半清蒸,一半姜葱炒蟹。
“少了小琴的口粮,你也不用给我伙食费了,我在家教费里扣掉就行。”
叶昭点头:“巧姨,你安排,你对我太好了。”
“这算什么对你好?我还是要收你伙食费的。”说着巧姨哈哈笑了。
叶昭也跟着笑,联想起金静之和巧姨有可能的狗血关系,不管原主妈妈有没有对不起巧姨,那都跟她个人没关系,等她找到金静之,就算完成任务了。
如果金静之和巧姨关系对立,她会选择站在巧姨这一边,她可以跟金静之脱离关系,毕竟金静之没有抚养过原主,更没有爱过她。
巧姨不一样,巧姨是她的老天使(划掉)小天使,她们萍水相逢,就因为知道她是单亲家庭,就为她降了租金,还给做寿面,买蛋糕,比一般的房东好太多太多了。
等她长大了,她愿意回报巧姨,愿意对她更好。
巧姨在旁边拍蒜,她看叶昭在发呆,以为她在想这两天发生的事,不免劝道:“你啊,别太难过,小琴回去也挺好的,你少了一个负担,不然等你考上大学,还得操心她的事,多累心。”
“我不难过,她自己的选择,我没什么可说的。”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拖泥带水。跟我很像。菜摘好就放着吧,你去看你的书去,我准备炒菜了。”
叶昭知道自己在这里碍事,她把摘好的空心菜洗干净,就擦手出来。
一出来就碰见曾祥从外面回来,身上背了一个大大的吉他盒。
“你买了新吉他?”
“不是吉他,是贝斯。”
“你要学贝斯吗?”
“不是我学。”曾祥把贝斯盒取下来,递给她,“你学。”
“哈?”
“难道你真想在我们乐队拉二胡?”
在他们乐队拉二胡?
愣了两秒,不能再多了,就两秒,叶昭马上反应过来,惊喜叫道:“你答应参加比赛了?”
曾祥往房间里走,叶昭抱着琴盒跟在后面,边走边调侃道:“你是不是发现跟我搭档还挺过瘾,很有成就感?”
曾祥不说话,这两天叶昭的经历确实让他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怜悯之心”,所以他决定帮她一把,帮她赚奖金。
叶昭跟着进了他的房间,“哎!祥崽!你那么讲义气,我会报答你的。”
祥崽及时纠正,“叫祥哥!”
叶昭马上滑跪,“祥哥,我会报答你的。”
“怎么报答?”
叶昭想了想,钱么,对方比她有,也不在乎。她能给他什么?
哦,她想到了,“每晚补习送你半小时,从三个小时,变成三个半小时,怎么样?”
曾祥瞟她一眼,真难为她想得出来,“看吧,你是想折磨我。”
“并没有,满满的诚意,你不接受这份报答就算了。那我以后多送你几朵小红花。”叶昭把琴盒拉链打开,把里面的贝斯取出来,贝斯看着很新,“这是借的还是买的?”
“一时间很难买到新的,这是我跟人借来的,如果你喜欢,以后再买。”
“算了,我穷,我不买。”
贝斯有四根琴弦,比吉他少两根,曾祥站在一旁,难得侃侃而谈:“贝斯要学精比较难,但它比吉他容易上手,你只要学会几个和弦,搭配我们就足够了。”
“你的意思是,我弹贝斯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糊弄人呗。”
“你有意见?”
“没意见!能糊弄人就很厉害了。”
他问她:“唱歌怎么样?”
“我吗?我觉得我还行,以前老院长可爱听我唱歌了。”
“老院长?”
孤儿院的老院长,但叶昭没办法说实话,只好随口敷衍道:“我的一个音乐老师。”
“随便唱首歌来听听。”
“唱什么?”这个年代流行什么歌?叶昭一首都想不起来,啊,邓丽君,“我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吧,我就记得这个歌词了。”
叶昭随口唱了一小段《月亮代表我的心》,一旁听着的曾祥眉头越蹙越紧。
“你音色是挺好的,就是有点……五音不全。”
五音不全?怎么可能?
叶昭严正抗议:“怎么五音不全了?!我一个拉二胡的,我能五音不全吗?”
她明明唱的那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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