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登、沈固、陈公陪王诚占据了临窗的那桌膳席,这里空间开阔,光线明亮,窗外鸟语花香。
主位归了王诚而非郭登。说到底,王诚是钦差,不能将他当客人款待,御前太监品秩虽低,但身为天子近臣,权势通天,可谓是“逢官大一级”,无数王公贵戚想要巴结他,只怕都要挤破脑袋。
席间掌控话语权的自然是非王诚莫属,王诚可随兴之所至,挑起各类话题,而有资格与王诚热聊的只有定襄伯郭登一人,沈固、陈公只能见缝插针,偶尔得体的插话助兴,万不可喧宾夺主成为话霸。
紧邻主膳席的那一桌居于膳房正中,席上是总镇署十来名都指挥佥事以上的高级军官,这些人除依序向王诚敬酒外,多数时间都会呆在座上,聚精会神的听主膳席上的王诚闲聊,王诚说到精彩、有趣之处时,这些人会装作受到感染的样子,抚掌轻叹或轻笑,借以活跃席间气氛。
而林峰、卓轩、吕良、郭嫣与卫所军中数名年轻千户代表则坐在最里面那桌膳席上,位于光线暗淡的角落,他们来此的唯一目的就是“听用”,万一王诚酒量惊人,把主膳席上的主官全给灌翻了,他们就会奉命过去向王诚敬酒,或在王诚无意间谈起一些军中琐事,主官们不能应答时,由他们中的知情者适时站出来细说一番。其作用仅此而已。
主官不发话,低级别军官就只能安安静静的呆在光线暗淡的席上,可以吃,可以喝,就是不能闹腾抢了显赫人物的风头。
若有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冒失鬼屁颠屁颠跑到王诚身边献殷勤,“王公公,卑职给您敬酒。”王诚恐怕会一脸的黑线,“你丫的谁呀?”而总镇署一帮要员大概会用喷火的目光将那个冒失鬼“烧死”。
卓轩虽是首次出席这样的应酬场合,但他善于观察,加上熟读《鬼谷子》之后,思维层次可不是寻常人比得了的,故而,他绝对不会在这样的场合失态。
那边王诚与郭登干了一盏,吕良、郭嫣作陪,王诚大概猜出了这对年轻男女的关系,就赞了一句:“好一个郎才女貌!”
吕良、郭嫣脸上当即泛起了分羞色,礼别王诚,回到席间,二人的目光不经意的碰在一起,又各自含情脉脉的垂下头。
两名戎装男女,腰间还配着长刀,竟然当众就玩起了暧昧,一副共浴爱河的甜蜜样子,特别是郭嫣,难得娇羞一回,脸上罕见的浮起一抹红晕,与她往日的模样大相迥异。
卓轩两世为人,却是头一次近距离瞧见一对男女坠入爱河的样子,想想都觉得有些奇妙。
想到郭嫣身披婚纱的样子,也是醉了······嗯,这个时代应该没有婚纱,只有······红盖头与嫁衣······
“在一起!”
恍惚中,卓轩没过脑子就低声喊出了另一个时代的时髦用语,包括吕良、郭嫣在内,一桌子人的目光齐刷刷扫向卓轩。
什么意思?
“在一起”这么高深的语言,用得实在是有点超前,哈!卓轩心中有分尴尬,赶紧冲吕良一笑,将音量调至最低限度:“吕兄,听说你已去郭家行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四礼,再过些日子就是请期、亲迎,六礼俱备,你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郭嫣脸上羞色更盛,含嗔斜了卓轩一眼,却没有出言斥责,如今郭嫣早已暗暗接纳卓轩成为自己圈内人,尽管嘴上不说,但在她潜意识里,不知不觉把卓轩归入了不该受到轻贱的人之列。
“不过,吕兄,媒妁之言有了,可父母之命······”卓轩故作遗憾的摇摇头。
就知道你不怀好意!郭嫣已经不习惯对卓轩耍威风了,听见卓轩提到“父母之命”,念及吕良早已父母双亡,不禁心头一紧。
卓轩继续循着自己的节奏往下说:“吕兄,父母在,婚娶之事就得奉父母之命,若双亲亡,守孝三载之后方能婚娶,此为孝道,嘿嘿。”
三载?三年之后姑奶奶都成大龄剩女了!郭嫣一听卓轩说话就头皮发紧,当下急得不行了,却作声不得。
吕良平静的道:“我家遭了大难,可那是五年前的事,父母亡于鞑贼的某次越境劫掠,我已守孝期满,如今婚娶,遵循的是父母生前之意。”
“唉,遗憾!不不不,是该恭喜吕兄。”卓轩脑子一转,又道:“吕兄,小弟有一事不明······”
“别说话!”郭嫣听吕良说他已守孝期满,悬着的心刚落进肚里,忽见卓轩又开口说话,大感头疼,盯着卓轩,就想堵住他的嘴,脸色倒不失和缓,“今日钦差在此,咱们得有分寸。”
卓轩本无什么恶意,因为奉命前来作陪,却与钦差说不上一句话,倍感无聊,只是想找些乐子打发无趣的时光而已,见郭嫣很是焦急的样子,心底大呼过瘾,扭头看向只顾胡吃海塞的林峰,“我与林指挥使说话好了。诶,林指挥使,行纳吉礼时,男方会送何种礼物给女家?”
林峰头也不抬道:“大雁。”
“天啦,送大雁!”卓轩故作惊诧的望着郭嫣,“大雁从一而终,是忠贞之鸟,吕兄以大雁作贽礼,图的是其忠贞的寓意,可是,你家收了礼,完事后极有可能吃了大雁,哇,想想都觉得好恐怖!”
“你······”
郭嫣待要分辨,忽然意识到世间纳吉礼始于善而终于恶,送礼者确实循着美好的寓意,收礼者最终却要回归世俗习惯,一个不可否认的残酷事实是:忠贞之鸟大雁一旦成了贽礼,最后总会成为人们的盘中餐,被人吃掉!
“谁说我要吃大雁?”
“嘿,据说纳吉礼都行过十余天了,你家还没吃掉大雁?哦,我知道了,你想放了大雁。”
放了大雁?大雁很贵的!郭嫣咬咬牙,硬着头皮道:“不错,我打算择个吉日放了大雁。”
卓轩惊道:“哇,你放了大雁,那么,吕良的纳吉礼还作不作数?纳吉礼不作数了,吕兄怎么办?唉,可怜的吕兄,另择佳偶吧!”
这吃不得,放不得,两头堵啊!郭嫣呼的起身,望望主座那边的钦差,无奈的压低声音道:“哼,我养着大雁好了。”
“哇,养大雁很费粮食的,不合算。”
“姑奶奶愿意!”
主位归了王诚而非郭登。说到底,王诚是钦差,不能将他当客人款待,御前太监品秩虽低,但身为天子近臣,权势通天,可谓是“逢官大一级”,无数王公贵戚想要巴结他,只怕都要挤破脑袋。
席间掌控话语权的自然是非王诚莫属,王诚可随兴之所至,挑起各类话题,而有资格与王诚热聊的只有定襄伯郭登一人,沈固、陈公只能见缝插针,偶尔得体的插话助兴,万不可喧宾夺主成为话霸。
紧邻主膳席的那一桌居于膳房正中,席上是总镇署十来名都指挥佥事以上的高级军官,这些人除依序向王诚敬酒外,多数时间都会呆在座上,聚精会神的听主膳席上的王诚闲聊,王诚说到精彩、有趣之处时,这些人会装作受到感染的样子,抚掌轻叹或轻笑,借以活跃席间气氛。
而林峰、卓轩、吕良、郭嫣与卫所军中数名年轻千户代表则坐在最里面那桌膳席上,位于光线暗淡的角落,他们来此的唯一目的就是“听用”,万一王诚酒量惊人,把主膳席上的主官全给灌翻了,他们就会奉命过去向王诚敬酒,或在王诚无意间谈起一些军中琐事,主官们不能应答时,由他们中的知情者适时站出来细说一番。其作用仅此而已。
主官不发话,低级别军官就只能安安静静的呆在光线暗淡的席上,可以吃,可以喝,就是不能闹腾抢了显赫人物的风头。
若有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冒失鬼屁颠屁颠跑到王诚身边献殷勤,“王公公,卑职给您敬酒。”王诚恐怕会一脸的黑线,“你丫的谁呀?”而总镇署一帮要员大概会用喷火的目光将那个冒失鬼“烧死”。
卓轩虽是首次出席这样的应酬场合,但他善于观察,加上熟读《鬼谷子》之后,思维层次可不是寻常人比得了的,故而,他绝对不会在这样的场合失态。
那边王诚与郭登干了一盏,吕良、郭嫣作陪,王诚大概猜出了这对年轻男女的关系,就赞了一句:“好一个郎才女貌!”
吕良、郭嫣脸上当即泛起了分羞色,礼别王诚,回到席间,二人的目光不经意的碰在一起,又各自含情脉脉的垂下头。
两名戎装男女,腰间还配着长刀,竟然当众就玩起了暧昧,一副共浴爱河的甜蜜样子,特别是郭嫣,难得娇羞一回,脸上罕见的浮起一抹红晕,与她往日的模样大相迥异。
卓轩两世为人,却是头一次近距离瞧见一对男女坠入爱河的样子,想想都觉得有些奇妙。
想到郭嫣身披婚纱的样子,也是醉了······嗯,这个时代应该没有婚纱,只有······红盖头与嫁衣······
“在一起!”
恍惚中,卓轩没过脑子就低声喊出了另一个时代的时髦用语,包括吕良、郭嫣在内,一桌子人的目光齐刷刷扫向卓轩。
什么意思?
“在一起”这么高深的语言,用得实在是有点超前,哈!卓轩心中有分尴尬,赶紧冲吕良一笑,将音量调至最低限度:“吕兄,听说你已去郭家行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四礼,再过些日子就是请期、亲迎,六礼俱备,你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郭嫣脸上羞色更盛,含嗔斜了卓轩一眼,却没有出言斥责,如今郭嫣早已暗暗接纳卓轩成为自己圈内人,尽管嘴上不说,但在她潜意识里,不知不觉把卓轩归入了不该受到轻贱的人之列。
“不过,吕兄,媒妁之言有了,可父母之命······”卓轩故作遗憾的摇摇头。
就知道你不怀好意!郭嫣已经不习惯对卓轩耍威风了,听见卓轩提到“父母之命”,念及吕良早已父母双亡,不禁心头一紧。
卓轩继续循着自己的节奏往下说:“吕兄,父母在,婚娶之事就得奉父母之命,若双亲亡,守孝三载之后方能婚娶,此为孝道,嘿嘿。”
三载?三年之后姑奶奶都成大龄剩女了!郭嫣一听卓轩说话就头皮发紧,当下急得不行了,却作声不得。
吕良平静的道:“我家遭了大难,可那是五年前的事,父母亡于鞑贼的某次越境劫掠,我已守孝期满,如今婚娶,遵循的是父母生前之意。”
“唉,遗憾!不不不,是该恭喜吕兄。”卓轩脑子一转,又道:“吕兄,小弟有一事不明······”
“别说话!”郭嫣听吕良说他已守孝期满,悬着的心刚落进肚里,忽见卓轩又开口说话,大感头疼,盯着卓轩,就想堵住他的嘴,脸色倒不失和缓,“今日钦差在此,咱们得有分寸。”
卓轩本无什么恶意,因为奉命前来作陪,却与钦差说不上一句话,倍感无聊,只是想找些乐子打发无趣的时光而已,见郭嫣很是焦急的样子,心底大呼过瘾,扭头看向只顾胡吃海塞的林峰,“我与林指挥使说话好了。诶,林指挥使,行纳吉礼时,男方会送何种礼物给女家?”
林峰头也不抬道:“大雁。”
“天啦,送大雁!”卓轩故作惊诧的望着郭嫣,“大雁从一而终,是忠贞之鸟,吕兄以大雁作贽礼,图的是其忠贞的寓意,可是,你家收了礼,完事后极有可能吃了大雁,哇,想想都觉得好恐怖!”
“你······”
郭嫣待要分辨,忽然意识到世间纳吉礼始于善而终于恶,送礼者确实循着美好的寓意,收礼者最终却要回归世俗习惯,一个不可否认的残酷事实是:忠贞之鸟大雁一旦成了贽礼,最后总会成为人们的盘中餐,被人吃掉!
“谁说我要吃大雁?”
“嘿,据说纳吉礼都行过十余天了,你家还没吃掉大雁?哦,我知道了,你想放了大雁。”
放了大雁?大雁很贵的!郭嫣咬咬牙,硬着头皮道:“不错,我打算择个吉日放了大雁。”
卓轩惊道:“哇,你放了大雁,那么,吕良的纳吉礼还作不作数?纳吉礼不作数了,吕兄怎么办?唉,可怜的吕兄,另择佳偶吧!”
这吃不得,放不得,两头堵啊!郭嫣呼的起身,望望主座那边的钦差,无奈的压低声音道:“哼,我养着大雁好了。”
“哇,养大雁很费粮食的,不合算。”
“姑奶奶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