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奥斯汀小姐 第3章 骄傲与傲娇

小说: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更新时间:2024-08-18 07:30:16 源网站:顶点小说
  她琢磨着这不奇怪,简的一切知识几乎都是从书上得来的,她没有到历经世情的年龄,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凯茜也是单纯的乡村女孩,认识了同阶层的一个老实善良的男人,顺利订婚,甜蜜待嫁,也对人心险恶毫无概念。

  姐姐们相对天真,而在牛津大学混了好几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么天真的宝宝了,汤姆也不是。

  爱丽丝听了半天,汤姆大学念的是都柏林的圣三一学院,跟牛津大学相差半个英格兰加一个海峡,俩人都在两年前毕业,然后汤姆去了伦敦投奔他的舅舅,议员本杰明朗格鲁瓦,朗格鲁瓦先生资助他在伦敦学习“大律师”的课程。

  爱丽丝就问:“不是律师(lawyer)吗?”

  “不是,那不一样,lawyer是统称,但是有分别。”汤姆勒弗罗伊简明扼要的为她解释了“大律师barrister”与“执业律师solicitor”的区别。

  “噢,我明白了,”爱丽丝一边听着名词解释一边归纳总结,“solicitor更多是律师个人对客户,客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家族,也可以是——有实体的企业,比如纺织厂。barrister更多的是政府事务,比如法律条文的修订与解释,法律研究,以后有机会成为大法官。”

  汤姆有些吃惊她的理解几乎完全正确,笑着点头,“差不多就这样。”

  爱丽丝琢磨,这大概就是私人律师与地区检察官的分别,大律师的就业方向是政府公务员,有名有利,当然要拿到执业执照相对会难一点;普通执业律师就只能有钱了。

  汤姆勒弗罗伊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论起来他只比简奥斯汀小23天,这点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在奥斯汀家的拜访可以说是十分圆满,除了简之外,每个人对他都很满意。

  汤姆送给爱丽丝的礼物是一对做工精湛的玻璃小马,小马的眼睛是一对小小的海蓝宝石。作为给一个6岁孩子的初次见面的礼物,其实是有点过于贵重的。爱丽丝琢磨着这是不是在委婉的向简道歉?

  奥斯汀家留了客人吃过午餐才走,午餐也是尽可能的体面,用上了歌德慕沙姆庄园带回来的一些食材。汤姆可能没想到斯蒂文顿乡村牧师家庭还能有很不错的食物,表示都是他很喜欢的食物,宾主尽欢。

  但美中不足的是,简推说头疼,没有下来吃饭。妈妈有点尴尬,悄悄让爱丽丝尽可能的多跟客人说话——凯茜已经订婚了,是不太好跟未婚陌生男子多说话的。只有年幼的小妹妹比较合适。

  爱丽丝就问他,伦敦跟都柏林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喜欢伦敦吗,还说,她太小了,都没去过伦敦。

  汤姆很自然的说:“我要在阿什留到1月底,亨利会跟我一起回伦敦,要是你的父母允许的话,你可以跟亨利一起。”

  咦,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爱丽丝眼眸发亮,先看着亨利。

  亨利笑着点点头,“只要妈妈舍得你出远门的话,我可以带上你。”

  妈妈被这个突然的话题进程弄得有点不知所措,“你还太小了。”

  “再过几天,我就6岁了。简第一次出远门也就才7岁多,我又不比她那时候小很多。”

  妈妈只好看着丈夫。

  乔治牧师对汤姆提出的建议一开始也有点惊讶,但看到小女儿完全一副被打动的小模样,又觉得也还是个不错的建议啦。毕竟有亨利在,伦敦和牛津他们两家都有亲戚在,要爱丽丝住到亲戚家就好了。

  “我看可以,让亨利送她去伦敦托马斯家,到牛津的话,可以让她在lady安娜家暂住。”

  爱丽丝不禁在心里暗叹:家里亲戚多的好处真是数不清,走哪儿都能暂住。

  于是这个问题就这么愉快的做了安排了。

  爱丽丝心里高兴,就更能发挥她话题小公主的能量了。交谈么,重要的是让对方多说话,自己适当的引导话题,以及适时的来一句“然后呢”,就没有聊不了的天。

  汤姆便觉得,那天那个骄傲的女孩有个好玩有趣的小妹妹,这家人真的超有趣的。能养出亨利这么有趣的男孩,又能养出爱丽丝这么有趣的小女孩。

  那天在言语上开罪了简奥斯汀,简连晚餐都没留下来吃,找了个借口提前走了。他没到吃晚餐的时候就后悔了:要说讽刺一个相貌可爱的文学女青年,实在是有点失于刻薄,就算他再怎么瞧不起乡下女孩,简也要比他的堂妹露西好上十倍了。

  要说叔叔家的这个小堂妹露西,15岁了,还没有6岁的爱丽丝有趣,可见乡下地方并不一定只有乏味的脑子空空如也的女孩,教育良好的父母也不一定能教养出淑女。他对叔叔和婶婶还是蛮尊重的,但堂妹露西就让他恨不得远远躲开了。

  吃过午餐后,乔治牧师、亨利、汤姆在一起玩了1个多小时的惠斯特牌。

  爱丽丝上楼午睡,还没到自己房间,就被简拽走。

  “那个家伙还没走吗?!”简有点凶巴巴的。

  “谁?”爱丽丝故意问。

  “那个汤姆。”

  “噢,他跟爸爸和亨利在玩牌。”

  简急得直跺脚,“他什么时候才——才会走?”

  “该走的时候就走了。哦,对了,他送了我礼物,我觉得他可能是想送给你,向你道歉的。”爱丽丝从房间里拿出装有玻璃小马的盒子,“瞧,漂亮吧?这肯定不止1镑,等我去伦敦的时候,得去问问这个值多少钱。”

  简一指头点在她脑门上,“小财迷!整天就知道钱!”

  拿起玻璃小马看了看,又放回去,“哼!他可傲气了,才不会向我道歉。再说了,道歉的话,不亲自对我道歉,我才不会原谅他!”

  爱丽丝盖上盒盖,实在好奇死了,“他到底说你什么了?你可都气了好几天了。”

  简避而不答,反而问她,“你要去伦敦?妈妈允许你出远门吗?”

  “爸爸同意了,说我可以住在伦敦的托马斯表哥家里。汤姆一月底才回伦敦,亨利会带上我,跟他一起走。”

  简又气得跺脚,“怎么?这个讨厌的家伙居然要留到1月底!那我就不能再去勒弗罗伊太太家了。”

  爱丽丝觉得很奇怪,“他惹你不高兴了,你就该多多出现在他面前:你瞧不起我,我偏偏没事就在你面前晃来晃去,我就最喜欢看你看我不顺眼,但又不得不看到我的小样子,气死你!”

  简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你说的对!爱丽丝,你真是我最可爱的小妹妹!”说着弯下腰,在她脸上“啪叽”亲了一口。

  爱丽丝嘟囔:“好像你有很多妹妹一样,你不就只有我这一个妹妹吗?”

  简笑嘻嘻的从房间里取了两枚硬币给她,“拿好了,我的小财迷妹妹。”

  两枚1先令的硬币,爱丽丝高高兴兴的笑纳了。

  *

  等爱丽丝午睡后起床下楼,汤姆、亨利、简都不在家。

  “凯茜,简和亨利呢?”她打着呵欠,揉着眼睛,问正在熨衣服的凯茜。

  这时候的熨斗就是一个带木柄的铁碗,里面放上木炭,熨衣服的时候得小心,棉布很容易烫糊烫焦。

  凯茜小心的挪开铁熨斗,“他们去阿什了。”

  说到去阿什,那就是去勒弗罗伊太太家了。

  “简没说要去阿什,希望她记得给我带几本书回来。”由于她不能自己出门,通常不是跟简一块儿出门,就是要简出门拜访的时候,顺便给自己带点书回来看。

  “她不会忘的。”

  爱丽丝很三八的问:“她不是一直在生汤姆的气吗?怎么,居然可以跟汤姆待在一辆马车里?他们还能安全到达阿什吗?”

  凯茜笑着揉了揉她头发,“你真是会乱说。来,我给你重新梳一下头发。”从围裙口袋里拿出一柄木梳,让爱丽丝坐在桌边的木凳上,仔细给她重新梳了头发,编了辫子。

  “勒弗罗伊家什么时候会举办舞会?”爱丽丝问。

  “就这两天吧,就快圣诞节了,圣诞节之前肯定要开一次舞会的。”

  “我也想去。”

  “你?你还没有到可以参加舞会的年龄。再说,你要跟谁跳舞呢?”凯茜觉得好笑。

  “我还没有见过舞会是什么样子,我都6岁了!”

  “你还有一个礼拜才到6岁。”

  爱丽丝不满的噘着嘴:年龄太小伤不起!干什么都不行。

  奥斯汀家房子太小,没有能开舞会的舞会厅,得要有钱住大房子的人家才有可能开办舞会,在娱乐形式严重匮乏的18世纪末,舞会就是女性最重要的社交场合了。

  严格来说,女孩子年满16岁才有资格参加社交舞会,所以即使是露西勒弗罗伊现在也只能围观,不能跳舞。爱丽丝算了一下,自己还有整整10年才能正式参加社交活动,这简直漫长得可怕!

  倒不是她有多么想跳舞,只是,乡村生活真的很无聊!

  简的小时候,是跟众多哥哥弟弟们一起玩的,板球是英格兰的国民运动,奥斯汀家的男孩子,除了乔治,个个都是板球好手,凯茜生性温软文静,不爱玩板球,活泼的简可是板球场上的常客,奥斯汀家的几个孩子和乔治牧师的学生们在春夏季经常会组织板球比赛。

  到了爱丽丝这儿,最小的哥哥查尔斯也在3年前去了海军学院上学,亨利又常年在牛津郡民兵团执勤,家里可没人教她打板球,无端就少了一项娱乐。

  作者有话要说:

  *港剧里有律师与大律师的分别,但跟英国法律体系也还是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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