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子的爱好就是女朋友,比较专一。据不完全统计,从大一的偷偷摸摸到大四的明目张胆,这家伙一共交过19个女朋友。
不过这家伙还是有那么一小丢人性,从不劈腿,一次就一个。每段感情结束之后,第一天假扮伤心,第二天装作郁闷,第三天就恢复如初。
可是呢,前女友和现女友之间,总会有那么一段寂寞难耐的空档期,于是这畜生就多了一个兴趣——关爱失足少女,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面色蜡黄脚步虚浮,明眼人都懂,不过临近毕业,倒是有所收敛。
胎爷比较老实正经,就大三的时候用优异的成绩骗来了一个女朋友,不过貌似一周之前分手了。据说是因为他太过于木讷不懂情调,恋爱的时候光有激情没有技巧,妹子觉得有些索然乏味便主动提出了分手。
胎爷在我们的嘲笑中说要绝食,当着众人不吃不喝了几天,也就没啥了。
那段时间,我的泡面总是不知不觉减少。
我当做不知道。
挺子和胎爷曾经试图给我介绍过他们女朋友的漂亮室友,我按着憋的荷包拒绝之后,他们也就不再提了。
挺子和二胎带着满足从体育馆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那些妹子的刺激,悄悄给我说晚上带我去嗨。在食堂吃了饭后,我提议休息一下去唱个歌之类的。
挺子义正辞严地拒绝了我,说知道我唱歌好听,还说我没出息,几年了都只知道干嚎,最后表示快毕业了,带我们去见见世面。
我和胎爷对他表示出强烈的鄙视和愤慨,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穿好上最好看的衣服,胎爷甚至还带上了那瓶三年前斥巨资在地摊上买的高档廉价香水。
滨江路,青衣江畔最著名的商业街,吃喝玩乐一条龙,人均消费可以从几元到几万不等。雅城的白天和黑夜十分分明,在白天恨不得光腚出门的五月,晚上睡觉还要盖被子,如果下雨,那温差更大。
白天开冷气,晚上开暖风,这算是雅城的一大特色吧。
此时华灯初上,倒映在江面上,星星点点甚是漂亮,让绵绵的河风也变得不那么冷冽。
街边一排小贩摆着不同的摊位,搓着手跺着脚,三元五元地挣着口粮。
墙内墙外,宛若两个世界,虽达不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程度,但小小的这一条街就能看出贫富差距。
挺子轻车熟路带我们穿过哄闹拥挤群魔乱舞的一楼大厅,直奔二楼包间,花舞人间。
我和胎爷点歌的当头,经理推着两箱酒进来,挤眉弄眼地和挺子说了些什么便走了。
不一会儿,三个二十来岁的妹子穿着几块破布依次走了进来,一黄一蓝一紫。
挺子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抬手指了指,被他点中的黄妹子便飞快杀了过去。
胎爷立时瞪大了双眼,连650度的近视眼镜都挡不住他眼中饥渴的精光,挣扎了0.5秒过后便起身拉着紫妹子往一旁去了。
虽然第一次经历这个,但是我发誓,我当时绝对没有动心,丝毫想法都没有。我非常冷静,仿佛没有看到最后那个高挑的蓝妹子。
我稳稳地坐在那里目不斜视,借着昏暗而暧昧的灯光不着痕迹地整理了一下某些部位。
蓝妹子见我无动于衷,便自动走到我的身边坐下,并主动伸手挽住了我的胳膊。
与参加活动时和女生接触完全不同,这是我第一次传统意义上的肌肤之亲,让我有些心神荡漾,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这特么完全没经验啊。
蓝妹子见我肢体僵硬,开了两瓶酒递给我一瓶,和我轻轻碰了一下,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我狠狠地灌了半瓶,点了点头。
她说她先唱两首歌暖暖场子。
歌唱得还可以,引来一片恭维和轮番敬酒,气氛逐渐热烈起来。
挺子跟黄妹子说着什么,逗得黄妹子花枝乱颤,那场面颇为美观。
胎爷两三瓶酒下肚,便有些昏昏然,有样学样的和紫妹子磨磨又蹭蹭。
我依然放不开,那仅有的读书人的面皮和尊严紧紧地禁锢着我的思维,也勒着我的裤腰带。
陪我的蓝妹子也只好陪着我唱干歌喝干酒。
一首李克勤的歌曲唱毕,只收获了蓝妹子的掌声和一杯啤酒。我转头看看挺子,他和黄妹子的交流越来越深入,我再瞅胎爷,在紫妹子连番攻势下越发坚持不住,也开始意乱情迷了。
我回身对着蓝妹子耸了耸肩,蓝妹子尴尬地对我笑了一下。我脑子一闪,一个馊主意自然而然冒了出来。
蓝妹子听我一说,捂着嘴直乐。
突然,包间里响起高亢激昂的前奏,我拿起话筒开始了震撼人心的演唱。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侧耳听……”
这首直慑人心、振聋发聩的《英雄赞歌》,打了挺子和黄妹子、胎爷和紫妹子一个始料未及、懵逼不已。几人顿时愣在当场,目瞪口呆,无所适从,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好似举止怪诞的雕塑。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
此句一出,寸草不生。
挺子几人尴尬地解开打结的身体,正经而坐,面红耳赤地互相敬酒。
那模样,就好似粉色娱乐活动突然变成了正规商务谈判。
一曲唱毕,众人喝了一杯。
我从挺子那里顺了两支烟一个打火机,向即将落单的蓝妹子告歉,走出了花舞人间。
来到大街上,我看着身后的灯红酒绿,再看着身前的操劳奔波,叹了口气。用手挡着风点烟,三次才成功。我没有抽烟的习惯,几口下去,不停咳嗽了起来。再然后,我看到了一个此生难忘的身影。
江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好一个妙龄女子,乌灵闪亮,明眸连绵;不描而黛弯月眉,不点而朱淡砂唇;腰肢袅娜似弱柳,凝脂新肤胜白玉;一顾夺人魄,再顾摄人魂。
这是一株绝美欲滴的玫瑰,红得惊心动魄,艳得天地失色。
她在门左,我在门右。
她双臂环抱,娥眉紧蹙,面上满是迷茫与踌躇。
烟灰落尽,恰如我魂魄尽失。
鬼使神差,我将烟头踩灭,弯腰捡起扔进垃圾桶。
“你,不属于这里。”
绕过她时,我轻飘飘冒了一句。
我的个亲娘奶奶呀,我太尼玛有才了。
然后我深藏功与名,迈步而行,只留给她一个不知道巍峨不巍峨的背影。
不过这家伙还是有那么一小丢人性,从不劈腿,一次就一个。每段感情结束之后,第一天假扮伤心,第二天装作郁闷,第三天就恢复如初。
可是呢,前女友和现女友之间,总会有那么一段寂寞难耐的空档期,于是这畜生就多了一个兴趣——关爱失足少女,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面色蜡黄脚步虚浮,明眼人都懂,不过临近毕业,倒是有所收敛。
胎爷比较老实正经,就大三的时候用优异的成绩骗来了一个女朋友,不过貌似一周之前分手了。据说是因为他太过于木讷不懂情调,恋爱的时候光有激情没有技巧,妹子觉得有些索然乏味便主动提出了分手。
胎爷在我们的嘲笑中说要绝食,当着众人不吃不喝了几天,也就没啥了。
那段时间,我的泡面总是不知不觉减少。
我当做不知道。
挺子和胎爷曾经试图给我介绍过他们女朋友的漂亮室友,我按着憋的荷包拒绝之后,他们也就不再提了。
挺子和二胎带着满足从体育馆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那些妹子的刺激,悄悄给我说晚上带我去嗨。在食堂吃了饭后,我提议休息一下去唱个歌之类的。
挺子义正辞严地拒绝了我,说知道我唱歌好听,还说我没出息,几年了都只知道干嚎,最后表示快毕业了,带我们去见见世面。
我和胎爷对他表示出强烈的鄙视和愤慨,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穿好上最好看的衣服,胎爷甚至还带上了那瓶三年前斥巨资在地摊上买的高档廉价香水。
滨江路,青衣江畔最著名的商业街,吃喝玩乐一条龙,人均消费可以从几元到几万不等。雅城的白天和黑夜十分分明,在白天恨不得光腚出门的五月,晚上睡觉还要盖被子,如果下雨,那温差更大。
白天开冷气,晚上开暖风,这算是雅城的一大特色吧。
此时华灯初上,倒映在江面上,星星点点甚是漂亮,让绵绵的河风也变得不那么冷冽。
街边一排小贩摆着不同的摊位,搓着手跺着脚,三元五元地挣着口粮。
墙内墙外,宛若两个世界,虽达不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程度,但小小的这一条街就能看出贫富差距。
挺子轻车熟路带我们穿过哄闹拥挤群魔乱舞的一楼大厅,直奔二楼包间,花舞人间。
我和胎爷点歌的当头,经理推着两箱酒进来,挤眉弄眼地和挺子说了些什么便走了。
不一会儿,三个二十来岁的妹子穿着几块破布依次走了进来,一黄一蓝一紫。
挺子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抬手指了指,被他点中的黄妹子便飞快杀了过去。
胎爷立时瞪大了双眼,连650度的近视眼镜都挡不住他眼中饥渴的精光,挣扎了0.5秒过后便起身拉着紫妹子往一旁去了。
虽然第一次经历这个,但是我发誓,我当时绝对没有动心,丝毫想法都没有。我非常冷静,仿佛没有看到最后那个高挑的蓝妹子。
我稳稳地坐在那里目不斜视,借着昏暗而暧昧的灯光不着痕迹地整理了一下某些部位。
蓝妹子见我无动于衷,便自动走到我的身边坐下,并主动伸手挽住了我的胳膊。
与参加活动时和女生接触完全不同,这是我第一次传统意义上的肌肤之亲,让我有些心神荡漾,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这特么完全没经验啊。
蓝妹子见我肢体僵硬,开了两瓶酒递给我一瓶,和我轻轻碰了一下,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我狠狠地灌了半瓶,点了点头。
她说她先唱两首歌暖暖场子。
歌唱得还可以,引来一片恭维和轮番敬酒,气氛逐渐热烈起来。
挺子跟黄妹子说着什么,逗得黄妹子花枝乱颤,那场面颇为美观。
胎爷两三瓶酒下肚,便有些昏昏然,有样学样的和紫妹子磨磨又蹭蹭。
我依然放不开,那仅有的读书人的面皮和尊严紧紧地禁锢着我的思维,也勒着我的裤腰带。
陪我的蓝妹子也只好陪着我唱干歌喝干酒。
一首李克勤的歌曲唱毕,只收获了蓝妹子的掌声和一杯啤酒。我转头看看挺子,他和黄妹子的交流越来越深入,我再瞅胎爷,在紫妹子连番攻势下越发坚持不住,也开始意乱情迷了。
我回身对着蓝妹子耸了耸肩,蓝妹子尴尬地对我笑了一下。我脑子一闪,一个馊主意自然而然冒了出来。
蓝妹子听我一说,捂着嘴直乐。
突然,包间里响起高亢激昂的前奏,我拿起话筒开始了震撼人心的演唱。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侧耳听……”
这首直慑人心、振聋发聩的《英雄赞歌》,打了挺子和黄妹子、胎爷和紫妹子一个始料未及、懵逼不已。几人顿时愣在当场,目瞪口呆,无所适从,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好似举止怪诞的雕塑。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
此句一出,寸草不生。
挺子几人尴尬地解开打结的身体,正经而坐,面红耳赤地互相敬酒。
那模样,就好似粉色娱乐活动突然变成了正规商务谈判。
一曲唱毕,众人喝了一杯。
我从挺子那里顺了两支烟一个打火机,向即将落单的蓝妹子告歉,走出了花舞人间。
来到大街上,我看着身后的灯红酒绿,再看着身前的操劳奔波,叹了口气。用手挡着风点烟,三次才成功。我没有抽烟的习惯,几口下去,不停咳嗽了起来。再然后,我看到了一个此生难忘的身影。
江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好一个妙龄女子,乌灵闪亮,明眸连绵;不描而黛弯月眉,不点而朱淡砂唇;腰肢袅娜似弱柳,凝脂新肤胜白玉;一顾夺人魄,再顾摄人魂。
这是一株绝美欲滴的玫瑰,红得惊心动魄,艳得天地失色。
她在门左,我在门右。
她双臂环抱,娥眉紧蹙,面上满是迷茫与踌躇。
烟灰落尽,恰如我魂魄尽失。
鬼使神差,我将烟头踩灭,弯腰捡起扔进垃圾桶。
“你,不属于这里。”
绕过她时,我轻飘飘冒了一句。
我的个亲娘奶奶呀,我太尼玛有才了。
然后我深藏功与名,迈步而行,只留给她一个不知道巍峨不巍峨的背影。